⑴ 开加盟店需要办营业执照或者什么许可证吗
虽然你采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还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1、加盟是指该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的行为。
2、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会先将自身的经验,传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共赢的合作目标;
3、设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单独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自负盈亏,只是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相关规定如下: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1)加盟店变成合作经营扩展阅读:
加盟注意事项:
1、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3、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4、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
5、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6、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7、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⑵ 加盟店模式和直营店模式,各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一、加盟店
1、加盟店模式:
加盟店是企业组织将其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店主,让加盟店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
2、加盟店优点:
各加盟店的灵活性、主动性和自主性较强。市场比较稳定,有自主品牌,总部的广告宣传力度较大。比较容易管理,进货、装修等比较统一。
3、加盟店缺点:
各加盟店容易各自为阵,缺乏团队合作精神,不便于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二、直营店
1、直营店模式
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门店的经营形态。
2、直营店优点:
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 略,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易于发挥整体优势。
3、直营店缺点:
各成员店自主权小, 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受到限制。
⑶ 开一个加盟店还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吗
开加盟店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
⑷ 加盟商跟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一、加盟商是指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二、要想构筑一个稳定、有效的加盟体系,对于连锁加盟商的选择来说,有三个根本原则需要坚持:
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对于企业来说,选择加盟商运作市场显然不能只看短期的销售,要看对市场的长期影响与贡献。因此,必须要对加盟商的选择慎重再慎重,决不能轻率从事,谁想做就给做,而不进行考察、分析、评估。这样会给市场的后期运作造成严重的后果,轻则市场萎靡不振,达不到预期后果;重则市场秩序混乱、窜货、乱价泛滥。
理念第一、眼光长远,对于连锁企业来说,就是要找品牌运作、市场理念与自己一致的加盟商,这样才会有真正合作的基础。才会在市场操作中协调一致、共同发展。所以,
在寻找加盟商时要重点考察、分析其理念,而不能将眼光局限在资金实力、配送能力、当地人脉等条件上。理念一致才是真正合作的基石。眼光长远才能真正发掘出优秀加盟商。
门当户对、共同发展,企业在选择加盟商时一定要考虑门当户对,同时一定是同心同德,也就是加盟商具有经营你的品牌的强大的意愿。这样的加盟商就一定可以与企业共同发展、成长,也就是最具有发展前途的加盟商。
三、合伙人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合伙人的特点如下: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共同承担法律义务责任。
合伙人的权利为经营合伙企业,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享受企业的收益分配;义务为遵守合伙协议,承担企业经营亏损,根据需要增加对企业的投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⑸ 准备开个加盟点店,怎么与合伙人分红合理呢
第一、很多人看到商机,脑子一转认为有利可图,朋友亲戚坐下来吃一顿,一合计就马上开始干了,至于以后的利益分成问题,只有口头的承诺,完全出于义气与信任。而生意变化万千,当生意走上正轨了,往往就涉及到具体的分红问题啦,在利益面前,之前的承诺可能都成了浮云。因此,合伙做生意之前,一定要确立分红协议,或是在合伙协议里专门一章明确分红问题。具体协议项包括分红依据、分红比例、分红时间、支付方式等。
第二、在合伙生意里,络、技术能资金、客户资源、市场渠道、经营管理能力、人脉资源、社会关系网力、货源等等,这些都是合伙的基础资源和前提,也是分红的依据。合伙生意里的每一个合伙人都有某些方面的合伙资源,在生意的谋划期,一定要认真评估每一种合伙资源的价值,再根据价值确定股份,进而给出该资源对应的分红比例。这样每一个价值都得到体现,消除争议隐患。
第三、分红的时间也最好进行约定。生意往往是需要资金储备和资金周转的,如果过快把盈利分光了,后续可能出现周转危机,且频繁分红也会增加经营成本。因此,可以根据行业情况,约定按月、按季度或是按年进行分红。一些特殊行业也可以按天或是周,甚至是按项目周期进行分红。
第四、合伙生意里,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甲合伙人负责生意的经营管理,而其他合伙人只投入自己的资源,不参与经营。这种情况下,对于甲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付出,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把其折算成甲的股权进行分红,而不对其发对应薪酬;另一种方法是,给甲的经营管理付出开薪酬,不参合到甲的其他合伙资源里这算股权。
生意有成败,如果生意失败了,或是短期无盈利,那甲就很可能长期没有收入了,也就是其付出的劳动没有得到回报,有失公允。因此,建议对于这样的情况采用后一种方法。
⑹ 合伙开加盟店需要注意些什么
第一、首先合伙人要建立共识,创业之路的方向要基本异同,而且还要彼此信任,如果一开始大家都有怀疑对方,那么是之后的合作肯定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第二、然后合伙人要建立一套正规的合伙规则合同。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商量好的日后谁管人事,谁管客户,那日后就一定要一直这么下去,就算其中有一人占股份多,那也不能干涉。不能说你有一个朋友想进来,你就可以让他进来,最终一定要管这一块的人同意才行。创业初期大家一定要明白自己的职责。大家千万不要觉得都是亲戚或朋友的,不好意思拒绝,在这里一定不要心软。只要是原则的问题,一定要“斤斤计较“
第三、之后要保持经常交流和沟通。这是日后共事非常重要的一点。这么做不仅可以不断加深合伙人的彼此信任。因为彼此有了多交流,多了解,日后还能更好地协调工作。如果发现有了问题,因为经常交流,也可以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不让其发展壮大。
第四、关于财务一定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有能力一定要一个人请会计,一个人请出纳,过一段时间大家在交换。合伙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肯定是失败的。如果合伙人当下还请不起财务的,那就两个人自己做帐,去银行开一本存折,把两人合伙做生意的钱全部放入这本存折,账号密码要都知道。在银行存折上做日账单,做两本,一人一本,总之账目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为钱是最容易伤感情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只要账目明白了,大家的合作绝对是愉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