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店铺,以一定的形式组合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分工,并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使复杂的商业活动简单化,以获取规模效益。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加盟店指那些专门经营销售特定商品的商店,这些商品具有极强的关联度,或者是同一个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个系列专门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讲究店面装饰,给人以精品的、统一形象的感觉。
㈡ 什么是经销商什么是代理商什么是加盟商哪个好
经消商就是卖东西的 代理商就是等同代别人卖 通常卖不完可以退货 不过短期货物不可能 比如水果 加盟商就是和伙人 通常指某公司.
㈢ 什么是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他们有什么区别
1、经销商这是最不正式的一个分销机构。他与供应商之间通常没有稳定的、长久的合作关系。而是在需要进货的时候供应商能提供货物并能提供适当优惠的价格。 2、代理商 这个是比较正式的合作分销关系。通常他们拿到的价格比较优惠,并且能得到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很多技术层面的支持。通常,会存在一份比较正式的代理合同。 3、加盟商 这个是指使用由总店提供的统一商标,由总店提供店面设置指导,提供统一的促销机制,提供统一的售后服务 ,并且提供统一的价格。一般工业品不存在这样的合作关系。
㈣ 大型企业为什么要招加盟商
招商加盟有利于品牌的快速扩展,如果两个品牌同时竞争,招商加盟就可以快速的占领市场。
新产品上市以后,要根据产品的市场定位、产品特点、渠道特点、来确定适合自己的加盟商目标群。企业要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要求加盟商要有运作市场的经营能力,并不是只要有钱就能够成为企业的加盟商,不要仅仅把招商作为企业圈钱的一种手段。
招商是一个双向选择的机会,就如同谈恋爱一样,要求两情相悦。如果把企业当作男方,那么加盟商就是女方。男方要展示自己的实力和自己的择偶标准,女方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看能否达到男方的要求,如果条件符合,那么对双方都是一件好事。如果条件不符,勉强的凑在一起,那么对双方都将是一种损失。如果加盟商选择不当,在以后的市场经营中就会因为加盟商经营能力不足,影响市场的正常运作,由于销量上不去,加盟商一味地向厂家要支持,而厂家的支持往往是与销量挂钩,给不了加盟商过多的支持,导致合作的脱节,最终导致加盟商的“死亡”。
㈤ 如何加盟一家公司
有钱或者地皮,或者厂房。
㈥ 经销商,代理商,加盟商的区别
经销商与代理商都是渠道的中间商 经销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简单来说,就是你出钱,然后厂家出商品,设备等等这些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区别 代理商和加盟商虽然同为合作伙伴,但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 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区域性的产品保护,价格优势,属于厂家在当地的代言人,要一个销量的要求,厂家会有广告,技术,设备方面的去持.而加盟商仅是终端商的一种,是销售点的一种,产品价格方面没有优势,不过销售任务一般不会很重. 代理是把这个区域的经销权全部授权给你,是排他的也是唯一的。你可以根据你的情况向下发展经销商,进行分销。代理有的时候会收取经营保证金,当然也会有销售或提货额的保底限制,作不到的话,要承担约定的赔偿或损失。 加盟是商家或厂家扩大销量的一种经销方式,一般有统一门头,统一装修,统一着装的要求,加盟一个正规的特别是有经验和实力的商家能使你的经营风险降到很低。但是做代理加盟还是经销加盟就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了。 代理商是在授权地区能代表或替代公司,在营销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与公司在授权地区平等;而加盟商要认同经营理念,遵守公司的规定,并接受公司监督。
㈦ 加盟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一样吗
我同意“云中飞羽”的看法!OK!
简单的说:代理商是第一个最大的客户,属于一级客户;
经销商是仅次于代理商的客户,属于二级客户;
加盟商是代理商或者公司特许加盟的客户,所以有特别之重要!
㈧ 什么叫做代理经销商加盟商有什么区别呢
加盟商:国际连锁加盟协会(IFA)给连锁加盟的定义是:“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品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机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由于这个定义过于简单和笼统,一位前IFA总裁又补充如下:连锁加盟是一种经济简便的经商之道,经由一种商品服务以及行销方法,以最小的投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但是相对地必须放弃若干的自由与选择,如商业决策等。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从如下几点来把握连锁加盟的本质:总公司和加盟店是基于契约关系,彼此都是独立的事业体;加盟店主既非代理人也非从业人员;总公司提供加盟店商标、商品(或劳务)、象征该公司的整体设计及经营技术;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务或劳务;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拥军爱民金、权利金、契约金在内的开办资金。
加盟店除了相对权利外,还有相对义务,即必须遵守总公司的种种限制和规定。在契约存续期间,总公司必须为加盟店继续经营给予协助。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 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经销在国际贸易中是指经销商按照约定条件为国外供货商销售产品。双方订立协议或相互约定,由供货商向经销商定期、定量供应货物,经销商在本国市场上销售。经销商与供货商之间也是买卖关系,经销商必须自垫资金购买供货商的货物,自行销售,自负盈亏,自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