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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天和加盟店营业款怎么缴

发布时间: 2021-06-10 02:18:36

A. 养天和加盟药店一个月的收益是多少

发生在湖南长沙时代阳光养天和大药房仓库里面,具本人了解仓库里面一直以来都有这样的“潜规则”,仓库少了东西少了货找不到原因的时候这样的亏损就理所当然的扣在了仓库管理员的腰包里了,有人就说了是不是仓管自己把东西搞走了,是不是有内鬼啊?领导当然也是这样想的嘛,要不怎么会如此“英明”啊。呵呵 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汤,领导的“英明”让我们在这工作的底层感到悲哀,为什么一个仓库里的库存老是出错呢?仓库保管员的职责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每次到月底盘存都会不对呢?一个一个的问题都不能解决,唯一能解决的就是扣员工工资,这就是高高在上“英明”的领导想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每个月的亏损倒霉的就是底层的员工了,一个好的领导是不是应该想想办法“解决”下这样的问题呢?员工有怨不能提,领导了解你们知道你们不能失去工作这是你们唯一的生活来源“吃定你”你肯定会赔,不赔?那你就等这领导的报复吧。可悲啊 我有个朋友在那里上班就知道领导是不能得罪的,得罪了除非你不要工作了,我就奇怪了就算他是领导也不能随便开除人啊?他上面不也有领导吗?也应该汇报一下吧? 从古至今官官相互听少了吗?悲哀啊!就说一个简单吧,药监局的来仓库检查,仓库就提前放假,把“该做的都做好”等他们来检查,不就是一年来一俩次嘛?应付得来,还有次仓库少了2件货价值1000多要找个人来顶包,要赔钱。背了我那个朋友就因为这个得罪了上面,也引发了领导暗地里的报复,我这个朋友平时不爱说话到了关键时候就发彪了,对那领导说“你说这货要我赔你要拿出证据来”“可以啊,收货单有你的名字,就要你赔”“我名字?你拿出给我看看,是我签的我买单”“你看”“哈哈哈,一看就是冒写的,如果你们坚持这是我签的那我就做司法鉴定”领导看到我朋友发彪了马上变调了说去调查调查。其实这件事全仓库的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签名根本没有库里有人承认那天来货是他点的,确实少了2件,也和班长说了,班长也和领导说了,领导说放心这事我们来“了难”(长沙话,解决的意识)事情过了2个星期以后现在却怪在我那个朋友身上,你们说他冤不? 第2天我那个朋友找到了领导准备要领导表态,领导就是领导360度的大变脸啊,说事情调查清楚了是来货那里出了点问题事情不“追究”你的责任了,不要你赔了。听到这大家应该知道是一个什么事情了吧?阴险,狡猾是一个领导的本能事情到这还没有结束,刚刚是个开始。 事情过后的第2天领导就说要对我那个朋友的库位盘存,看亏了多少,不盘不知道一盘吓死人哦,就只盘10多种货就亏了1300多,怎么会这样多啊?在搬仓库来这的时候盘过一次也销账了段段2个月亏了1300,这才是10几种货还就好多没有盘的,等领导“收兵”以后我们几个库里的坐在一起研究了一下为什么会亏这么多,我们是5月底搬过来的,6月-7月2个月是高峰期发错东西啦?就算发错东西也应该有其它东西多啊?问题是其它东西也亏了啊?在大家摸不到头脑的时候,有人说话了“是不是领导故意整我们啊?”“你看前几天冤枉我们签名,又老是调新手来发货,突然又要盘库存?”“阴谋,太毒了”“也有可能这里有贼”“是啊,上次开会也提过我们这里面被盗了东西,来过2次没有抓到人”“什么破仓库监控是假的吗?晚上不开吗?害得我们几个要赔”“不做了,这样的工作真垃圾,领导是吃“饭”的吗?妈的”怨气弥漫在我们周围 8月5号我那个朋友在下班的前5分钟终于爆发了在仓库和别人发生口脚也有肢体的碰撞,这件事正好成为领导的“借口”开除 8月6号我那个朋友打电话请假领导也同意了,就是但天早会开除了他,也没有通知他,还是第2天他的同事通知他被开了,本来想着自己在那里上班也不好过就不去算了,再找工作就是,可怕的事还在继续上演,8月15号本来是结算工资的时候,15号确没有到帐,他打电话去公司领导问,领导的回答真的让你哭笑不得“567月的盘存亏了4000多,你的工资全赔了还有他们3个也赔了刚刚好”我那朋友听到这里真的好想冲过去给他几下,打架是不对,有句话说得好一个巴掌啪不响的道理。既然养天和有这样的领导真的是悲哀啊。 8月17号我那个朋友去了劳动局投诉养天和不知道能不能受理,现在已经是8月23号了还没有消息估计也没有什么戏了,真为我那个朋友叫“背”啊 希望大家想想办法帮帮他

B. 养天和加盟怎样联系

你做什么产品啊?我在家做的母婴是加盟的

C. 如何更好的开展直营业务,如何处理好直营与加盟商之间的关系

一个好的项目就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很多方面。如若某一方面出问题就有可能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出现,甚至毁掉全部。为减少投资的盲目性,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可以大大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1.加盟店的品牌:选择一个成熟和有名的加盟店品牌,可以较大的降低投资风险。当投资者决定进入加盟行列时,应该选择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并且有一定经营年限和规模的加盟体系,这样可以享受品牌效应所带来的好处,并且可以很快进入正常的经营状态加盟的总部必须有直营店两家,且经营一年以上。如果还没有加盟店,那么要看其直营店的生意如何,要观察他们的喜怒哀乐,这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如果生意好,自然会有所流露。但有时生意明明不错,可他偏偏说不行,因为加盟商怕你和他竞争。
当然也有加盟商自身的原因,生意本来不错,可是由于股东闹别扭影响正常生意。当然最可怕的是盟主设的圈套,假繁荣、假热闹。
盟主对加盟商支持力度不够,加盟时承诺的各种支持,由于过度竞争、收费过低,致使很多支持都流于形式。如广告支持、营销公关支持、培训的支持等等,也由于发展速度过快,根本就没有足够的人力去支持,凡此种种,加盟这样的企业,除了痛苦和后悔,别的将一无所获。
2. 具有特色经营:有特色的加盟店可以降低恶性竞争的风险,提高成功的机会。今天市场上可以说只要你想得到的东西都可以买到,你想得到的项目都有人在做,要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一番作为,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它包括经营特色、产品特色、销售特色、 管理特色等等。
3. 系统管理培训:成熟的加盟体系有着良好的管理系统可以降低经营上的失误。成熟的加盟体系至少要有数年的成功的经营历史,否则不可能有正常运作的较完善的统一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包括前期培训和持续性培训;经营管理系统和执行过程的强力监督系统;市场推广和客户管理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日常运作方面的系统支援等。成熟的加盟系统,都会有一套完整的加盟企划、加盟章程、管理制度、经营原则、运营手册、培训手册和稳定规范的供货渠道等。
4.老板法则:看企业老板是否有学养。学习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了解行业发展趋势,钻研行业技术,提高管理营销水平,这样的老板肯定有希望;看老板本人的品质,是沉稳的、心胸开阔的、目光短浅的,不知天高地厚的,是张扬的还是高傲自大的;看老板是否具备行业经验,也决定企业能否赚到很多钱,所以要对老板进行认真细致的考察。
5.合同:合同是惟一具备约束力的一个重要凭据。最重要的就是合同期限,国内多为三年或四年。经验告诉我们五年或者十年,往往是比较稳定的合同。
三年对于有些项目来说只是一个投入成本的回收期,根本很难赚到钱。如果到期要再交钱,很多加盟商根本不愿意。
反过来说,三年的合同有的加盟商还乐呢。为什么?三年我终于毕业了,该学的全都学到手了,我何必再把白花花的银子给你呢?双方各怀鬼胎,谁斗过谁?你白天鹅,我黑天鹅,你李鱼头我张鱼头……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如果是五年或十年以上,大家将变成一种亲情关系,何以再分开,这样有利于品牌的发展,所以盟主不要死守三年,而要放水养鱼。要把盟商看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不要认为是领养的。也不要把盟商看成是排雷兵。盟商更不能把盟主看成是一个跳板 6.加盟条件要求:应该选择自己的经济能力和自身条件都能到达到的加盟体系。通常首先要考虑到投资回报率,不是越低价格的加盟店越好,关键是所投入的加盟店能否带来长期稳定的收入。
7.营业地点选择:常言道:要想生意火,地段、地段还是地段,人气、人气还是人气。再好的品牌如果没有好的位置也是很危险的。很多比较聪明的品牌用傍大款的办法来选址,也就是说肯德基麦当劳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星巴克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也有人说沃尔玛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家乐福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一句话,连锁巨头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这固然实用,但不一定所有的店都适合这个法则。周围不能有太多的竞争
对手,同一加盟系统之间要有适当的距离区隔开经营的区域,只有在有了理想的场址的情况下才能投入。
8.创新:创新是企业获得新生命的一条必由之路。创新是在原有基础上的一种改良。主要有产品创新、服务模式的创新、营销手段的创新。这种创新型企业往往在发展初期,增长很快,所以一旦入市较早,掘金的机会比较多,可是三五年以后,马上萎缩甚至消失。餐饮行业流传一种说法就是“三两年吃倒一个牌子”。所以加盟一个店面首先也要注重其企业本身是否拥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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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开加盟店需要办营业执照或者什么许可证吗

虽然你采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还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1、加盟是指该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的行为。

2、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会先将自身的经验,传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共赢的合作目标;

3、设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单独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自负盈亏,只是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相关规定如下: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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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注意事项:

1、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3、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4、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

5、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6、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7、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E. 养天和大药房的加盟商,利润怎样养家糊口难吗 请问长沙加盟什么药店利润比较高的

加盟就别想赚多少钱了反正,具体赚多少钱,主要是经营管理等具体操作,不是能简单的回答的。

F. 有关加盟店的账该怎样做

1、加盟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规定,对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有关收入的确认原则: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次性确认收入;
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故加盟费一次性支付且若无后续服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若一次性支付但存在后续服务,在后续期间平均分摊入各期的“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分期付款则按照协议分期收取的金额,考虑实际风险已经转移否的基础上,分期确认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货款保证金
属于押金性质,应予以挂账反映,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加盟店押金-××店”。

3、购置统一用具的收款
属于代垫款项,作为代垫款反映,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加盟店交纳购置用具款-××店”。

需注意在实际采购时应将发票直接开予各加盟店。若发票已经开予总公司,则作为总公司的采购项目,则还需由总公司将采购的物品开具正式发票予加盟店,即总公司需对采购的物品作为销售事项转入加盟店。这样会造成总公司的税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