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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被收购需要告知加盟店嘛

发布时间: 2021-06-08 05:53:16

加盟店倒闭,总公司要发声明债务与总公司无关,要怎么写

债务的承担 与贵司如何写免责声明关系不大
从内部来讲,重点在于前期的”加盟方式“如何拟定,加盟有无加盟方独立承担责任的约定
从外部来讲,加盟店本身是否是独立的法人或责任主体,如果仅是分支机构则总公司较难对抗第三人,会承担责任。

Ⅱ 公司被收购,但我们不是和总公司签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分析:
1、公司被收购,一般不会涉及员工的劳动合同问题,继续有效继续履行。
2、与无锡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与一个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规避“2次合同后再签订就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与无锡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津贴等等,可能会随之发生变化。只要与该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你就只有接受这个事实。

Ⅲ 加盟后,被加盟的总部被收购,加盟合同自动解除还是怎样

收购了,那么合同也都是收购你总部的公司了,所以合同方面,合同里写着什么时候解除就什么时候解除

Ⅳ 总公司搬迁未告知加盟商算不算违反合同条例

总公司搬迁未告知加盟商。这是属于违约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条例的。

Ⅳ 加盟店转让了,营业执照也注销啦,可是还在用以前的商标,总公司为什么告我侵权

因为是你这边进行转让的 那加盟店的转让总公司是否知道呢 因为加盟是你和总公司去签署的 所以总公司肯定是要先告你侵权 然后你这边再告知现在的加盟店,看总公司是什么样的政策 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有品牌使用费 如果没有交 那他们就是有权利去告你侵权的

Ⅵ 入股公司门店遇到被收购怎么办

如果被收购了的话,那个收购公司应该也会算你们的股份的。

Ⅶ 总公司要成立股份制公司,让我们几个加盟店加入占股,我想咨询下律师,可一头雾水,想问问大家

首先,搞清楚要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公司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通常后者的规模更大,设立时更复杂。我猜你们要成立的很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非股份有限公司。
不论哪种公司,出资人都是成为股东,不一定成为董事,董事由股东会选出来。
回答你的问题
1,个人认为不评估营业额是对的,因为向公司出资是要以可量化的财产出资,要核算出资额的。
2,公司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就是全体股东组成,但股东会不直接管理公司的日常活动,只做重大决策。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要有3到13人,这个人数是法定的,董事会执行股东会的重大决策,一般的日常事务就由董事会决策,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中要有职工代表,监事会没多少意义,经常是个空壳。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你入股必然是股东,不一定会进董事会。至于怎么防范有人侵占公司财产,就得你自己用好表决权,盯住公司的运营和财务。
3,这个就没法发表意见了
公司设立时要有公司章程,相当于公司内部的宪法,开公司得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至少得把公司法看懂,财务、税务也得了解,都了解了再想怎么决策。不确定的问题,还是咨询律师为好。

Ⅷ 总公司破产加盟店会不会弄牵连

肯定会受牵连。需要看属于什么性质的加盟店。比如:
1、加盟店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需要看总公司是否持有加盟店股份,如持有加盟店股份,而加盟店还要继续存续的话,总公司持有的股份就需要转让。
2、加盟店属于总公司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要注销。
3、加盟店属于独立企业法人,总公司不持有股份,由于加盟店和总公司之间存在合同,需由管理人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如解除,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等等。
综上所述,肯定有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