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贵州刺梨集资13000 一个月给1000利息是真
1,这是假的。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3,非法集资已经正式出台规定,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Ⅱ 收取加盟费算是非法融资吗
一、收取加盟费算是非法融资吗?
收取加盟费不算非法融资。
加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一定的费用。
非法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同的活动。
非法融资的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
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二、无证让人加盟,收取加盟费合法吗?
我是来看评论的
三、收取加盟费算是非法融资吗?
创业融资的方法多种多样,只要愿意想办法,创业者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融资问
题。
本文所指创业融资是创业筹备阶段和企业草创阶段的融资,这个时期对于创业者来
说,最难解决的便是资金问题。其实只要愿意想办法,创业者有众多途径可以解决融资
问题。
创业融资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种形式。所谓间接融资,
主要是指银行贷款。银行的钱不好拿,这谁都知道,对创业者更是如此。但在某种情况
下也有例外,就是在你拿得出抵押物或者能够获得贷款担保的情况下,银行还是很乐意
将钱借给你的。较适合创业者的银行贷款形式主要有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种。信用贷
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一般情况下,缺乏经营历史从而也缺乏信用积累的
创业者,比较难以获得银行的信用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人以其所拥有的财产作抵押,作为获得银行贷款的担保。在抵押
期间,借款人可以继续使用其用于抵押的财产。当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时,贷
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规将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用所得钱款优先得到偿还。适
合于创业者的有不动产抵押贷款、动产抵押贷款、无形资产抵押贷款等等。
不动产抵押贷款:创业者可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
动产抵押贷款:创业者可以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等获银行承认的有价证券,以及
金银珠宝首饰等动产作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
无形资产抵押贷款:是一种创新的抵押贷款形式,适用于拥有专利技术、专利产品
的创业者,创业者可以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向银行作抵押或质押,获取银行贷
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方向银行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方保证人作为还款保证,借
款方不能履约还款时,银行有权按约定要求保证人履行或承担清偿贷款连带责任的借款
方式。其中较适合创业者的担保贷款形式有
自然人担保贷款: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如果
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银行将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
务。从2002年起,除工商银行外,其他一些国有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也可视情况提供
自然人担保贷款。
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目前各地有许多由政府或民间组织的专业担保公司,可以
为包括初创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北京中关村担保公司、首创担保公司等
属于政府性质担保公司,目前在全国31个省、市中,已有100多个城市建立了此类性质的
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些担保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
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织。创业者可以积极申请,成为这些机构的
会员,以后向银行借款时,可以由这些机构提供担保。与银行相比,担保公司对抵押品
的要求则显得更为灵活。担保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反担保措
施,有时会派员到企业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托管担保贷款:一种创新的担保贷款形式。对于一些草创阶段企业,虽然土地、厂
房皆为租赁而来,现在也可以通过将租来的厂房、土地,经社会资产评估,约请托管公
司托管的办法获取银行贷款。如上海百业兴资产管理公司就可以接受企业委托,对企业
的季节性库存原料、成品库进行评估、托管,然后以这些物资的价值为基础,为企业获
取银行贷款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通过这种方法,企业既可以将暂时用不着的“死”资
产盘活,又可以获得一定量银行资金的支持,缓解资金压力,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
除此之外,可供创业者选择的银行贷款方式还有买方贷款,如果你的企业产品销路
很好,而企业自身资金不足,那么,你可以要求银行按照销售合同,对你产品的购买方
提供贷款支持。你可以向你产品的购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
资金困难。或者由买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卖方持汇票到银行贴现,这就是买方贷款。
项目开发贷款:如果你的企业拥有具重大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初始投入资金
数额比较大,企业自有资本难以承受,你可以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银行还可以视
情况,为你提供一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此类贷款较适合高科技创业企业。
出口创汇贷款:对于出口导向性企业,如果你一开始就拥有订单,那么,你可以要
求银行根据你的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信用签证,为你的企业提供打包贷款。对有现
汇账户的企业,银行还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
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
票据贴现贷款:是指票据持有人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取得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资
金。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种融资方式的好处之
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款。企业
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
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
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
妥,对于企业来说,这等于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
除向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外,创业者还有许多获取直接融资的渠道,如股权融资、债权融
资、企业内部集资、融资租赁、风险投资等等。
股权融资: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融资方通过出让企业股权获取融资的一种
方式,大家所熟悉的通过发售企业股票获取融资只是股权融资中的一种。对于缺乏经验
的创业者来说,选择股权融资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股权出让比例。股权出让比例过
大,则可能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股权出让比例不够,则又可能让资金提供方不满,导
致融资失败,这个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平衡处理。
债权融资: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
融资方式。民间借贷应该算是债权融资中的一种,且是为人们所最常见的一种。自从孙
大午事件后,很多企业就对民间借贷产生了一种畏惧心理,怕担上“非法集资”的帽
子。对于非法集资,有特别重要的界定值得注意,就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
筹集资金。根据这一点,如果不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就不能叫非
法集资,而应算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另一点是非法集资通常数额巨大。把握住这两点,
在进行民间借贷筹集创业资金时,就不容易触犯禁忌。
企业内部集资:指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资金需要,在本单位内部职工中以债券、内
部股等形式筹集资金的借贷行为,是企业较为直接、较为常用、也较为迅速简便的一种
融资方式,但一定要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融资租赁:一种创新的融资形式,也称金融租赁或资本性租赁,是以融通资金为目
的的租赁。其一般操作程序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
和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并由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所构成。出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在
租赁期内,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承租方按合同规定选
择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可以通过融物而达到融资的目
的。对于缺乏资金的新创企业来说,融资租赁的好处显而易见,其中主要的是融资租赁
灵活的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或递减支付,使承租用户能够根据自己的资金安
排来定制付款额;全部费用在租期内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减少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
大大简化了财务管理及支付手续,另外,承租方还可享受由租赁所带来的税务上的好
处。
风险投资:1999年以来,风险投资在国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国内几乎每一个成功的互
联网企业的背后,都可以看见风险投资的身影。对于创业者来说,尤其是对于高科技领
域的创业者,寻求风险投资的帮助,是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途径。风险投资中的天使投
资,更是专门为那些具有专有技术或独特概念而缺少自有资金的创业者所准备。天使投
资者更多由私人来充当投资者角色,投资数额相对较少,对被投资企业审查不太严格,
手续更加简便、快捷,更重要的是它一般投向那些创业初期的企业或仅仅停留在创业者
头脑里的构思。
创业者还要善于利用政府扶持政策,从政府方面获得融资支持,如专门针对下岗失
业人员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门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专门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准备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还有众多的地方性优
惠政策。巧妙地利用这些政策和政府扶持,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根据中发〔2002〕12号文件精神,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
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对于诚实守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
员,针对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缺乏启动资金和信用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
由政府设立再担保基金。通过再就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可向银行申请专项再就业小额
贷款,该政策从2003年初起陆续在全国推行。其适用对象: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
国有企业失业职工;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1
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左右(有关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更详
细介绍,请参见《科学投资》2004年第1期文章《创业扶持贷款帮你创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
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支持方式主要
有:1、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的创新项目,原则上采取贴息方式支
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以扩大生产规模。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
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可不超过200万元;2、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
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
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3、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
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有较大市场,有
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项目,可采取成本投入方式(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更详细
介绍,请参见《科学投资》2003年第5期文章《创新基金,创业企业“奖学金”》)。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安排的专门用于支持中小
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专项资金。2000年10月,财政部与外经贸部为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
际市场竞争,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联合制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
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性质、使用方
向、方式及资金管理等基本原则。2001年6月,两部委又根据此办法的原则,联合制定了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对这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条
件、申报及审批程序、资金支持内容和比例等具体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2001年,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年度安排规模是4.5亿元人民币,2002年度已增加到6
亿元。3年中,这项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已
经资助了全国近万家中小企业到国外参展或拓展国际市场(有关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
金更详细介绍,请参见《科学投资》2003年第11期文章《中小企业如何吃免费“皇
粮”》)。
地方性优惠政策:如早在1997年杭州市创办高科技企业孵化基地时,就规定对通过
资格审查进驻基地的企业将提供免3年租费的办公场所,并给予一定的创业扶持资金。近
年杭州市又提出建设“天堂硅谷”,把发展高科技作为重点工程来抓,与之相配套的措
施是杭州市及各区县(市)均建立了“孵化基地”,为有发展前途的高科技人才提供免费
的创业园地,并拨出数目相当可观的扶持资金。在全国各地许多地方都有类似的创业优
惠和鼓励政策,如上海的张江高科技园区、北京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等等,创业者要学
会充分利用相关政策。
巧借外力筹措创业资金:2000年8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与联华便利合作,推出面向
创业者的“投资7万元,做个小老板”的特许免担保贷款业务,由联华便利为创业者提供
集体担保,浦发银行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提供7万元的创业贷款,建立联华便利加盟
店,许多缺乏资金的创业者因此得以圆创业梦。像联华便利一样,现在很多公司为迅速
扩大市场份额,常会采取或结盟代理等方式,推出一系列优惠待遇给加盟者或
代理商,如免收加盟费、赠送设备、在一段时间内免费赠送原材料,对代理商先货后
款、延后结款赊购赊销等等,虽然不是直接的资金扶持,但对缺乏资金的创业者来说,
等于获得了一笔难得的资金。
对于创业者来说,善用自我积累,进行滚动发展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式,虽然发展速
度可能会相对慢一些,但是没有包袱,做事可以更加从容,保持一种良好心态。创业者
还可以选择典当等方式筹措创业资金;通过参加各种创业比赛,媒体炒作,吸引投资方
注意力,从而获得融资;通过第三方牵线搭桥获得项目融资或创业融资,如2003年,通
过《科学投资》牵线搭桥获得项目融资的读者就有十几位。
创业融资的方法多种多样。创业者需要灵活性,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拘泥于一个定
式。
Ⅲ 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集资犯罪构成如下: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五、责任形式为故意,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众存款的,以集资诈骗罪或其他相应犯罪论处。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如下:
一、承诺高额回报。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不法分子以种植植物,养殖动物、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四、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 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Ⅳ 广西北部湾投资69800元是怎么回事,属于非法传销吗。
广西北部湾投资69800元是怎么回事,属于非法传销吗。
典型的传销,可以:交:流
北森基金在广西北部湾的投资属于非法集资吗?一、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以下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广西北部湾银行属于什么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直接领导下唯一的区域性、国际化、股份制优质特色银行。在重组南宁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并在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和区内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广西北部湾银行的初步框架。然后实现在资本市场上市,并在中国其他地区、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增设分支机构、业务网点,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具有国际水平的现代商业银行。
广西北部湾最新政策招商引资办法这是传销吗招商引资个P啊,是1040传销。。。。。被洗脑后骗得你回到解放前后才会清醒
广西北部湾银行怎么样还不错,总体感觉发展有潜力,待遇方面应该比不上那五家上市的商业银行,不过在北部湾银行有能力的人晋升的机会比较大。
广西北海投资土方是怎么回事是传销佬忽悠人的说法,北海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投资土方。传销佬忽悠亲戚朋友说北海填海造地造马头,然后说买工程车拉土方,稳赚。这么老掉牙的骗局,你不会真的信吧?要骗人也搞点新鲜一点的招数。
普及一下关于传销的知识,希望更多人能了解传销的本质和危害。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路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络,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卖*、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物件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
理财在广西北部湾银行投放心吗还行,建议先小额投慢慢培养信心,余下资金可放入盛付通等固定理财产品中。
广西北部弯买房和传销有关吗请您注意,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广西北部湾特产海鸭蛋海鸭以捕食海边小海鲜为生,所以又形象的称之为叫弄潮鸭,海鸭蛋是中国南海北部湾海域国家红树林保护区、主要产区为北海、钦州、威海等沿海地区的海边域涂滩养殖的海鸭所产的蛋。
每次潮落,红树林里总会滞留有很多的小鱼、小虾、小蟹、小螺等海洋生物。这些高蛋白的天然饵料就变成了海鸭的美餐,使得海鸭体肥蛋多,蛋黄晶红、味美鲜香。
鸭蛋以新鲜鸭蛋为主要原料经过腌制而成的再制蛋,营养丰富,富含脂肪、蛋白质及人体所需的各种氨基酸、钙、磷、铁、各种微量元素、维生素等,易被人体吸收,咸味适中,老少皆宜。蛋壳呈青色,外观圆滑光滑,又叫“青蛋”。海鸭蛋是一种风味特殊、食用方便的再制蛋,海鸭蛋是佐餐佳品,色、香、味均十分诱人。民俗又叫“咸鸭蛋”、“腌鸭蛋”、“青果”。
广西北部湾大学有博士读吗之前是钦州学院吧,肯定还没有博士点的。
2015年国家对北部湾经济特区金融投资是怎么规划的
北部湾融资平台有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北部湾融资现有二十多家直属企业单位,员工17万人,截至2019年底,资产总额达1518亿元,净资产629亿元,资产负债率586%,优于建筑业全行业优秀水平94个百分点,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区国企前列。
一、北部湾融资
集团公司具有几大独特优势:一是全产业链优势。集团公司产业链完整,专业领域齐全,建筑资质全覆盖,协调联动较顺畅。工期短、成本低、品质好。二是人才技术优势。集团公司拥有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4597人,其中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各类正高级职称94人;有研究生学历1492人,其中博士硕士学位1210人,海外留学回国人员92人;自治区优秀专家4名、自治区特聘专家2人、企业博士后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
二、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由原北投集团(2007年成立),与新发展集团(2003年成立)于2018年9月重组成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产城投资、贸易物流、水务环保投资及运营、金融等五大业务
综上所述,北部湾融资全力为客户提供集设计咨询、技术研发、投资开发、施工建造、运营维护为一体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致力于成为立足北部湾经济区、对接东盟、面向全球的基础设施领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运营商。
北部湾投资是干什么的
首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提出了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将中国与越南的环北部湾经济合作延伸到隔海相邻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菲律宾和文莱等东盟中临近北部湾的国家,通过积极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逐步提升为中国与东盟之间一个新的次区域合作项目,再加上已经形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以及以交通干线为依托的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构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中国与东盟战略伙伴关系日益密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顺利推进,泛北部湾地区作为中国与东盟跨海连结的纽带,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良好的合作基础和广泛的发展前景,日益受到各方的关注,在共赢发展的基础上,推动该区域合作与开发的要求也日益迫切。《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启动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推动双方经济合作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扩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联合宣言》指出,中方支持东盟各项次区域合作。《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促进了有关国家海上合作的加快实施等,为这一区域的合作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构建,依据地缘经济概念,将环北部湾经济合作延伸,涵盖中国、越南、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等有关国家。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包括了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文莱等国家,合作牵涉面广,吸引和辐射力强,越来越令人瞩目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就叫泛北部湾经济
北部湾经济区招商引资办法制定办法
公司主要从事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区内港、水、电、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公共设施的建设投资经营;收购、整理及置换土地;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规划和施工设计、咨询服务;成套设备及物资供应;为区内项目建设筹、融资金,并进行投资和经营业务;股权投资、股权管理和产权、股权交易;经济技术合作。
北投集团成立十年来,由沿海高速公路“单一支撑”发展为综合交通物流、产业投融资、水务与环保投资运营及服务三大业务板块,代表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等公益性投资。
先后投资建设了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防城至东兴高速公路、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吴圩机场至大塘高速公路、大塘至浦北高速公路、广西东兴边贸中心(东兴互市贸易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南宁港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迅速攀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主动升级服务北部湾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公司形成了以高速公路投资经营、水务一体化投资经营、产业园区整体开发、土地开发为主,以保税物流、港务、热电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为辅,逐步涉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多元化投资经营的产业布局。
(4)非法集资罪加盟费扩展阅读:
简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投集团”)成立于2007年2月,注册资本33亿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投资主体和合作载体,截止2017年6月,资产总额已达47314亿元,现有二级企业和机构30家,员工3000多人。
截止2016年底,北投集团累计实现利润4248亿元,开展投资项目137个,投资规模达1000亿元,已建成项目46个,累计完成投资400多亿元,先后荣获“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广西十佳企业”、“广西优秀企业”等称号。
Ⅳ 签了加盟合同被骗了怎么办
加盟被骗不太常见,很多的操作是收益无法达到预期,严重亏损导致投资人自己放弃。
如若加盟合同款项被骗,是合同民事纠纷,请律师法院提诉讼。如果是有多个受害者,可以联合起来,如果犯罪要件符合,可以以非法集资,公安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