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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汐代理商加盟要加盟费吗

发布时间: 2021-05-31 06:42:55

Ⅰ 黛汐代理能赚钱吗

做什么产品都有赚钱和不赚钱的,关键是看自己有没有那个信心,否则还是别做,拿了货卖了几天觉得不好做然后清货的很多

Ⅱ 黛汐是微商还是传销

黛汐确实是传销!
黛汐微商董事除了招下线拿货可以直接获取差价,招到同级代理公司还会给予 不同的返利, 其中以执行董事的奖励为例:

1、董事招到5万混批董事 , 奖励3000元。

2、直属董事返单5万混批,奖励3000元。

3、隔一代董事5万混批,奖励1500元

4、隔两代董事5万混批,奖励1000元。

5、原董事继续拿货后,可依旧享受奖励政策。

6、招到单品董事,直属上家董事享受6%提成、隔一代董事享受3%提成、隔两代董事享受2%提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扬君认为,黛汐微商让代理商订购产品变相缴纳入门费用,鼓励会员们大力发展下线,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运作模式。其设置的多理代理模式,鼓励代理商“拉人头”给予奖励等行为均符合上述《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
按照黛汐拉人头的招商模式,属于传销范畴!

Ⅲ 黛汐二级拿货价格

看产品地址,打电话或是去当地看看。可以拿最低价。一个死产品,都是做微商的炒起来的。凡是分阶级,董事,上下线,一二级代理的产品全是次品或是假货都有巨大利润。你看哪个做的好,可以叫当地工商局或是税务局查查,上税没?是真品不?给当地 工商局打电话。。。

Ⅳ 黛汐代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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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听说黛汐微商卖的护肤品最近很火,是真的吗

黛汐微商属于传销!
黛汐微商董事除了招下线拿货可以直接获取差价,招到同级代理公司还会给予 不同的返利, 其中以执行董事的奖励为例:
1、董事招到5万混批董事 , 奖励3000元。
2、直属董事返单5万混批,奖励3000元。
3、隔一代董事5万混批,奖励1500元
4、隔两代董事5万混批,奖励1000元。
5、原董事继续拿货后,可依旧享受奖励政策。
6、招到单品董事,直属上家董事享受6%提成、隔一代董事享受3%提成、隔两代董事享受2%提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扬君认为,黛汐微商让代理商订购产品变相缴纳入门费用,鼓励会员们大力发展下线,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运作模式。其设置的多理代理模式,鼓励代理商“拉人头”给予奖励等行为均符合上述《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
按照黛汐拉人头的招商模式,属于传销范畴!

Ⅵ 黛汐是不是传销,为什么那么么人去做代理

代理商还向清扬君透露,不同级别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代理级别越高,拿货价格越低。以产品多肽套装为例,官方的拿货价为429元、会员的拿货价为298元、特约的拿货价为170元,总代的拿货价为130元,董事的拿货价为95元。
此外, 黛汐 微商董事除了招下线拿货可以直接获取差价,招到同级代理公司还会给予 不同的返利, 其中以执行董事的奖励为例:
1、董事招到5万混批董事 , 奖励3000元。
2、直属董事返单5万混批,奖励3000元。
3、隔一代董事5万混批,奖励1500元
4、隔两代董事5万混批,奖励1000元。
5、原董事继续拿货后,可依旧享受奖励政策。
6、招到单品董事,直属上家董事享受6%提成、隔一代董事享受3%提成、隔两代董事享受2%提成。
7、非董事人员招到董事,可享受单笔1500元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扬君认为,黛汐微商让代理商订购产品变相缴纳入门费用,鼓励会员们大力发展下线,不符合正常的商业运作模式。其设置的多理代理模式,鼓励代理商“拉人头”给予奖励等行为均符合上述《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