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盟店需要些什么条件要办理什么程序吗
加盟连锁店有三种形式:
1、直营连锁店
2、非直营连锁店
3、自愿连锁店
2. 加盟店需要些什么条件,要办理什么程序
1、:选对加盟厂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3、: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补充: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补充: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
加盟费即是加盟某个品牌需要的资金。加盟条件是指达到该店的要求。
1、有加盟能力,5-10万左右的加盟费用,还要接受总部收取的各项费用,并按时缴纳。还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门店大小和选址地段也应该与自己的加盟能力相符。
2、要有法律意识和合法的公民身份,不能有过违法行为,年满十八周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合格的商业资信,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
3、认同品牌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有品牌价值观念和信赖感、归属感,接受总部规定的合同限定、安排的专业培训乃至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决策指导。
4、有脚踏实地的创业热情和精神,遇到困难不能畏缩或止步不前,要积极进取开拓创立,更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和规划,了解当地市场熟悉餐饮行业,有足够的时间来经营。
5、具备市场拓展的能力,可以在总部的扶持和指导下顺利的运营和拓展,与总部携手共进共同发展,不能做出有损品牌信誉的事情,更要有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6、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齐全的手续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乃至其他证件等,经营场所的商圈地段要与品牌定位相符,交有助于润肠通便利周围也要有齐全的配套设施。
4. 加盟条件有哪些
1、基本条件要求:
(1)选址:院线实地考察评估。
(2)选地:影院结构、层高、柱距和消防等实地评估。
(3)资金:融资能力确认、投资分析。
2、基本素质要求:
(1)对经营者能力进行确认。
(2)对加盟商“商业信用”进行确认。
(3)加盟商对院线战略目标、商业模式、企业文化认同度的确认。
3、经营场所确认及其它:
(1)工程人员实地考察,提供专业方案及建议。
(2)加盟商与物业的《场地租赁协议》。
(3)加盟合同各项条款。
(4)加盟费及保证金的协商。
通常,加盟条件可以包括加盟金数额、支付时间、支付办法,能否退换,店铺装修及费用负担,授权方不得同地多方授权加盟等要求。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加盟条件都有不同。
详细解释:
加盟条件是指特许人制订的对于其特许经营体系的加盟商资格的基本要求,通常,任何潜在投资人或潜在加盟商都必须在满足了这个资格后,特许人才会与其洽谈更进一步的加盟事宜。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加盟条件
5. 总公司收取子公司加盟费的资质条件
首先需要以下资质:
?1.在工商局注册,符合一般开公司的资质并有一定的注册资本;
?2.开公司必要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公章、对公账户等手续;
?3.能够证明你有若干个门店的材料,比如连锁店的营业执照等;
?4.开门店需要的消防许可证;
?5.最重要的一点,需要有两家直营店并经营一年以上才可对外招商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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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收取加盟费
注册了商标之后加盟费是可以收取的。
收加盟费招商加盟活动,法律上称为“特许经营活动”。通常说需要加盟资质或特许经营资质,也就是需要在商务部进行特许经营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招商加盟还需要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就是具有两个直营店,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7. 加盟条件是什么
不同的品牌费用不一样,在加盟品牌的选择上,从品牌规模、加盟费、加盟支持等方面综合考量,适合自己的才好。开店
开店无非最重要的就是两点:
1、把钱花在租金上比花在其他地方更合适,俗话说七分店铺三分经营。
2、自己要学会营销,营销包含很多如:线下营销、线上营销、会员营销、活动营销等都是营销但是需要围绕一个点,活动竟可能让客户产生下次的消费。
大部分加盟店最主要提供的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提供品牌效应等,公司不可能天天看着你的店铺只有自己才能做到。
一般加盟品牌能产生的的费用有:
1、公司费用包含了加盟费、保证金、管理费、材料购买费等费用根据每个品牌收取的费用也不一样。
2、自己预算当地房租租金、装修费、人员工资、运营费等费用。
每个人都想着迅速致富,迅速致富可没那么容易,想在短时间内做成一件事并不可行,尝试着长期坚持一件事才能成功。
我们追求的是一种必然的成功而绝非偶然的运气。
不管加盟什么品牌,建议加盟之前先做好以下几点:
1、考察品牌信息,看网上对这个品牌有没有差评。
2、询问这个品牌已经加盟的商户,问问效果。
3、实地考察公司的性质、规模以及售后。
8. 加盟商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要了解,任何行业(包括加盟)都有一个定律:3-4-3。
意思就是30%是亏本的,40%是平本的或基本维持的,30%是赚钱的。所以自己属于哪一类都有可能,广告宣传都会说赚钱的那部分。
先认识风险再想赚钱,任何行业任何加盟都有赚钱赔钱的,关键要看谁来做,怎么做。
所以当你下定决心要做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多开发销售渠道、方式等。例如增加促销,门口摆卖,派发活动传单等都是一些技巧。任何事情都是事在人为。
目前市场上的各类加盟店非常多,建议你先做市场调研:
1、到加盟网看一下你自己喜欢什么类型的行业,现有资金能做什么行业。但不要通过加盟的网站进行加盟,直接找到相对的品牌总部。
2、找到意向后多到各种相关品牌的店面去看去试一下,看看品种、类型与口味如何。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和能做的。
3、了解你想经营的地方至少方圆5公里都有哪些相同品牌,尽量选择不同的品牌,除非你对某个品牌很满意。这叫差异化竞争。
4、多去同品牌其它门店看看和了解学习,也向总部了解,做得好的店是如何做的,这样会让你自己有启发。
祝你成功!
9. 一个餐饮公司需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招加盟商
1、取得加盟资格
无论,投资者打算进入哪个行业,选择哪个品牌加盟,都必须先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加盟品牌的一些信息,并到品牌总部所在地进行考察,与总部的投资顾问商谈合作细节,签订正式的加盟合约,缴纳一定量的加盟费和保证金,这样,才能取得该品牌的经营权。
2、办理相应的证件
现在,政府对违法经营的企业、个人的处罚是很重的。为了保证经营的合法性,投资者还需携带法人的身份证、照片、房租租赁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的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其办证时间大约在15-30天之间
10. 一个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招商开加盟店
首先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也就是营业执照,具备卫生许可证,加盟连锁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