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关开加盟连锁店的情况
开店需要:
开店申请个体户就可以了
个体户不叫法人 是叫负责人 需要负责人的身份证的
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质监局办代码证
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
要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前做好计划
有意加入连锁加盟行业的投资者,不管选择哪个行业,不管做何种项目,都必须有计划地进行。准备投入多少资金、每月预期多少收入、获利多少、净利多少、总投资什么时候可以收回等,这些问题都要提前做好计划,而且越详细越好。要量力而行,不应以前景的大小来决定投资大小,从而使投资超出自已能承担的范围。万事多项几个万一,一旦失败,没有东山再起的后备力量是不行的。
(2)精心挑选加盟行业
市场无限,商机有限。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行业不在少数,但有不少行业没火多久就消失了。
因此,在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仔细评量清楚:想要投身的行业是否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如果这个行业,正处于成长期,表示目前的竞争对手还不算太多,整个市场在今后的成长空间很大,越早投入,获利的可能性就越大,积累的经验就越丰富,赚钱的机率就越高。投资者如果想要加入已经进入竞争期、项目过于密集的行业,必须仔细斟酌,衡量风险。这种行业,不但品牌与品牌之间竞争激烈,在同一商圈内的竞争也是如火如荼的。好的地点都早已被先加入的加盟商捷足先登,现在再想加入,经营起来会比较困难。
同时,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市场特点、经营方式等,如果投资者对打算加盟领域的市场空间、经营方式等有一定的了解,再加上成熟加盟品牌的市场号召力,就会如鱼得水。因此,投资者在选择加盟项目时,要有门当户对的观念,尽可能选择自己熟悉的行当和领域。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进入壁垒高的行业,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行业内的竞争。
(3)加盟行业的本地化调查
选择了连锁加盟行业,还要在当地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分析此行业在当地的发展情况,是否具有兼容性,已有的加盟商的相关情况以及选址等实际问题,
2. 新版gsp要求连锁总部的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吗
是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化中重要指出:
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订实施执业药师业务规范,严格执业药师准入,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自2012年开始,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配合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新修订GSP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都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药店药房要配置2名执业药师,达不到配置要求的药店必需停止药品销售。也就是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都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3. 加盟品牌店需要咨询哪些问题
十来万加盟费一、新开专卖店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正确的品牌经营理念----具有国内外知名品牌经营管理经验 二)、丰富的零售管理经验----具有多年商业零售及管理经验 三)、合适的店铺位置----位于当地城市繁华商业街或体育品牌专卖街的黄金地段 四)、合理的店铺格局----专卖店店铺标准 ..(一)形象店: 在省级行政中心城市、地级市行政中心城市有形象店设置,形象店铺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并且按公司形象店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二)标准店: 地级市行政中心城市、地级城市所在标准店的店铺营业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并且按公司标准店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县级行政中心城市、县级城市所在标准店的店铺营业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并且按公司标准店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三)店中店: 省级行政中心城市店中店营业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地级市行政中心城市、地级城市店中店营业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县级行政中心城市、县级城市店中店营业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商场店中店必须是位于商场中独立的区域。) 五)、人员配置。 包括:店长、副店长、收款员、库房管理员、导购员、进货员等。 六)、资金实力。 经营者须有相当的资金实力用于前期店铺租赁、装修和后期首批进货。 二、新开专卖店的流程 (一)申请人通过咨询销售代表了解李宁公司的经营方向,公司对新开店的要求、标准和程序; (二)申请人向销售代表提交如下资料: 1、申请人如实填写的《开办专卖店申请人资料》;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上述申请表后); 3、申请人提供资金实力证明; 4、预选店面的位置图;预选店面的平面图;预选店面所在街道照片;预选店面门头及店内照片。 (三)销售代表整理审查并签署意见,填写《申请人评判表》后上报大区督导; (四)大区督导审查并在《申请人评判表》上签署意见; (五)大区督导同意的,申请方填写《开办专卖店申请表》并提交开店所需资料,由销售代表报到市场拓展与管理组; (六)市场拓展与管理组按公司的规定,审查资料,在两个工作日内评判是否合格给予开店; (七)市场拓展与管理组批准后,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理签署意见决定是否开店; (八)经理批准开店后,申请方在市场传播部指导下按统一零售系统视觉标准装修店面。 (九)店面装修后提供照片,由客户管理组验收。合格后,授权特许经营;不合格,限期整改。 (十)客户须对《“XX牌”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内容仔细阅读,确认后签字盖章,并在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交回公司,否则该协议书无效。 (十一)市场拓展与管理组在接到签署的协议书后两个工作日内签署《“XX牌”特许经营资格认证书》和颁发认证牌。 三、新开店所需填写和提交的资料 一)应提供的资料 1、申请方填写完整的《开办专卖店申请表》; 2、申请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年检,盖工商局复印件专用章); 3、申请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年检); 4、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书复印件; 5、申请方法人代码副本复印件(需年检,仅法人提供); 6、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与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需要); 7、注明店址的申请方所在地区地图; 8、申请方申请店铺详实的平面图、立面图; 9、申请方申请地点的房屋产权或店铺租赁协议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盖申请方公章。 二)表一:《开办专卖店申请人资料》 三)表二:《开办专卖店申请表》 四)开户及客户更名流程 (一)客户开户流程 1.客户正常开户需要填写开户资料表,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书复印件。 2.销售代表确认后,填写SAP申请表报到大区督导。 3.大区督导审核后报到市场拓展与管理组。 4.市场拓展与管理组在 壹个 工作日内,审核并报到财务部。 5.财务部在 壹个 工作日内完成客户SAP建立开户。 (二)客户名称变更流程 1、客户名称、收货地址、电话、法人等变更需要填写经销商名称变更申请表,报销售代表处。 2、销售代表确认后,填写SAP申请表,连同经销商名称变更申请表及变更后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资料报给大区督导。 3、大区督导在审核后报到市场拓展与管理组。 4、市场拓展与管理组在 壹个 工作日内,报到财务部。 5、财务部在 壹个 工作日内完成客户资料更改。 五)表三:《开户资料表》 六)表四:《经销商名称变更申请表 》
4. 开加盟店需要办营业执照或者什么许可证吗
虽然你采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还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1、加盟是指该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的行为。
2、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会先将自身的经验,传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共赢的合作目标;
3、设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单独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自负盈亏,只是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相关规定如下: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4)加盟店负责人应具比的条件扩展阅读:
加盟注意事项:
1、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3、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4、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
5、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6、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7、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5. 一个品牌开连锁店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品牌开连锁店,需要办理连锁店注册登记。
根据《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连锁店的登记注册
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的,不得以“连锁店”名义经营。连锁店的总部、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向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总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配送中心和门店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
第四条 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够证明具有若干个门店的材料;
(二)总部关于设立其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的决定,或者总部与其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
(三)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连锁经营合同应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包括下列事项:授权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的内容;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的内容;提供经营技术的内容;门店装潢设计的内容;促销的内容;质量管理的内容;总部对门店实施财务监控及收取特许费的内容;公平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的内容等。
(5)加盟店负责人应具比的条件扩展阅读:
《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设立的条件
(一)连锁店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
(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
(三)总部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
(四)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我想加盟一个医疗器械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第二章 企业开办条件
第四条 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
(二)质检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企业内初级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应占有职工总数的相应比例。
(四)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能力。
(五)应有与所生产产品及规模相配套的生产、仓储场地及环境。
(六)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
(七)企业应收集并保存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
(八)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符合规定的生产场地。
第五条 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除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质量体系内审员证书的专职人员不少于一名。
(二)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二名。
(三)专职检验人员不少于二名。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执行。生产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品种的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并颁布执行。
第三章 备案及审批
第七条 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填写统一的备案表,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表由备案部门抄送企业所在设区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条 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申请后,必须根据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并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证的决定。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企业现场审查可委托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四章 生产企业管理
第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超出批准范围生产医疗器械的,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得生产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
第十二条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应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跟踪和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得向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无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销售产品。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五年,期满前六个月,企业应提出换证申请,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年度验证工作。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每期满一年,企业应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提出验证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对企业重新进行现场审查。年度审查不合格,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换证企业当年不再验证。
第十六条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连续停产一年以上重新组织生产的,须提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书面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再组织生产。
第十七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更换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名称、生产场地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变更或增加生产场地的,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生产。
第五章 其它规定
第十八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分正、副本,副本附有年度验证记录。 备案号的编写格式为: X1药管械生产备XXXX2XXXX3号;许可证的编号格式为: X1药管械生产许XXXX2XXXX3号; 其中: X1:备案或批准部门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XXXX2:年份; XXXX3:顺序号。
第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批准的产品范围应按《中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类代号名称确定。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已批准的企业擅自降低生产条件以致产品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发放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其改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0年4月20日起施行。
7. 加盟连锁药店需要什么证件
如果自己办不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话还是找家公司加盟下,老百姓大药房是好,可是不是那么容易加的,要有一定实力的。一定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水平和药店情况进行考虑,一般加盟规模较小,数量较多的连锁店是最佳选择,建议像怡康连锁就是比较适合大多数人开设的。
好了基本上就是这些了
转个开药店的给你参考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行政审批事项须知
一、审批内容
批准新开办 或移地生建药品零售企业,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开办条件
1、凡符合有关工商管理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夫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申请在大连市辖区内新开办或移地得建药品零售企业。
2、凡属个人独资或以股份合作形式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其企业负责人应当专职在新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工作;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并且要通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高中以上学历(乡镇村区域内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医、药方面的工作经历。
3、药房必须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属大连市内四区、先导区及市县城区区域内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应当配备经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不得兼任。
4、坚持合理布局,方便购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营业场所使用面积标准:大连市内四区、先导区及区市县城区区域内不得少于80平方米;乡镇村区域内不得少于平方米。仓库使用面积标准:要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0平方米。
...
农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足1万人口的可设1至2家,每增加1万人口可增设1家,如系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门店,可再增加1;其他可设1家药品零售企业。
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门店,应与其他已经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距离150米以上。
大型超市(指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和农村大型集贸市场内可以设置1至2家药品零售企业。
三、递交申请应同时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材料1)
1、开办或移地重建申请;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办者身份证、下岗证、失业证、退休证、学历证明;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的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开具)。
4、药房位置图(150米以内)和内部布局图(标明经营面积和仓库面积)。
5、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用人协议和相关公证材料。
6.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申请验收条件
(一)有符合GSP要求的管理制度。
(二)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应当分区(柜)管理和摆放,并悬挂明显的标志牌和警示(忠告)语。
(三)有完整的药品购入质量验收记录。
(四)有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设备。
(五)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六)符合GSP规定的其他要求。
业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在岗;
五、申请验收应同时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材料2)
1、健康检查档案及健康合格证;
2、药品从业人员专业工岗位培训合格证;
3、符合GSP要求的管理制度文本;
4、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外,团IDC网上有许多产品团购,便宜有口碑
8. 开加盟店需要注意什么
要注意投资总金额,要注意是否有市场,潜力如何.
要注意是否适合我,要注意,后期发展的趋势,要注意,如何选个好地址,要注意,其他开店事情可以咨询“木子王加盟玩具网”.
近一两年来,木子王时尚玩具店如雨后春笋般在多座城市的各个角落生根发芽,拥有着大批忠实的父母和小孩。
对于有意投资的小型投资者来说,时尚的智力玩具店不失为不错的选择。
选店面,开餐饮加盟店首先就要选好地方。一是公司写字楼比较多的地方,二是居民居住密集的地方,这两个地点都可以保证中午与晚上生意。
产品定位,选好门面后,就要开始进行产品定位了。以开一家300平方米的特色饭店为例。 一种较保险的方法是跟牢一个城市的美食流行大趋势。
装修,在确定了餐饮加盟店店面和定位后,就可以进行装修了。顾客的消费需求在上升,店面环境在餐馆中的地位已经越来越高,一个好的环境,有时候可以成为开店成败的关键因素。店面环境如何,并不等于投入越多就越好,更多地在于设计。
招人,餐饮加盟店开得好不好,人才也是关键一环。餐馆里的员工分两块,一是厨师,一是服务员,分别负责厨房出品和前厅服务。
定制餐饮设备,餐饮原料采购。
9. 开一家教育加盟机构都要具备哪些条件
1、举办者(法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国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2、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所聘教师具备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和学历要求,其中开展高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
(9)加盟店负责人应具比的条件扩展阅读:
教育本质的多重审视:
(1)内涵:所谓教育本质,就是指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区别于其他社会活动的根本特征,即“教育是什么”的问题。它反映出教育活动固有的规定性也即其根本特征。
(2)关于教育本质的四种观点:上层建筑说;生产力说;特殊范畴说;多重属性说。
(3)关于教育本质的第五种观点“意识替代说”:
唐震认为,文化教育的本质也许可以概括为:用我们已经掌握了的关于我们的对象及对象关系的知识,教给新的个体以应付对象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