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长春麻辣烫加盟费用多少
说到最受欢迎的麻辣烫品牌,那就非张亮麻辣烫莫属了,在各大中小城市随处可见它的身影,也吸引了许多 投资创业者的青睐,那么张亮麻辣烫加盟费用需要多少钱呢?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张亮麻辣烫是当下颇受欢迎的麻辣烫品牌,创建于2008年,它隶属于黑龙江省张亮餐饮有限公司,总部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 滨市,力求打造高品质、一流的麻辣烫。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不仅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还从一家麻辣烫店发展成一家集 品牌管理、美食研发、原料供应、餐饮连锁、特许经营于一体的餐饮管理机构。
㈡ 长春门氏便利店加盟费是多少有其它的可以加盟的超市吗
公司名称:长春市门氏连锁便利店
公司规模:100-499人
公司行业:超市/百货/零售
公司类型:民营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吉林长春上海路与大马路交汇处万晟商务港B座533室
㈢ 我想加盟一个城市1+1披萨在长春开~请问大概多少钱
拉丝维斯比萨还是不错的,商务部备案企业,商标12年就注册完毕了,还是很可靠的。
㈣ 我想在吉林省长春市加盟一家十大快递公司,现在还有吗加盟费多少,加盟电话,地址,
长春好地方满了
㈤ 长春加盟费多少钱
看你要加盟什么了 要是商场里面 小店都得几万块钱了 大店怎么也得 20了万 像快餐肯德基那样的得100万了 外面门店那种应该相对便宜些吧
㈥ 长春肯德基加盟费多少钱
现在很多餐饮业最受欢迎,每次都找不到座位的店应该就是肯德基和麦当劳的店了,人群永远都不会少的,所以越来越多的人想要加盟一个肯德基这样的店,那么肯德基加盟费多少钱呢?肯德基加盟费要多少?【肯德基加盟登记表】
肯德基加盟费要多少
肯德基全方位的培训课程,接手加盟店前餐厅操作及基本管理培训,持续的营运训练和管理培训。完善的营运管理系统,全面的追踪考核体系,强大的市场策划和宣传,形式多样的企划活动支持,全国性媒体广告支持,统一的采购和配送,规模化的统一采购,强大的配送系统。不过除了本身需要的加盟费以外,还有一些广告服务费和品牌使用费,因此整体的一个投资也是相当大的。
㈦ 长春哪些药房可以加盟加盟费是多少
大一点的连锁只有同康可以加盟!费用你可以自己去谈。
㈧ 长春市加盟家长莱馆:费用多少
加盟家常菜馆费用多少钱?可以不加盟自己开店
㈨ 长春加盟开一家饮品店需要多少钱
第一,店铺租金以及押金,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地方,店铺的租金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比较贵,有的比较低,贵的自然成本支出就高,便宜的就相对少点。
第二,店铺的装修费用和制作招牌的费用,根据当地的消费水平,装修费用的高低也不同。
第三,设备以及原材料购买。
第四,员工费用以及其他杂用费。员工费用通常都可以省略,因为最开始加盟的朋友都是自己或者是家人经营,员工费用可以抛除,而如果是后期连锁扩张的话,就有可能会雇佣员工,从而增加员工费用。至于杂用费,则包括很多,水费、电费、购买饰品的费用,宣传单印制等等,这些都需要考虑在内。
另外,饮品店建议结合动漫店来开,现在饮品行业竞争很激烈,必须要有自己的特色才能从众多饮品店中脱颖而出,吸引到更多客户,动漫元素的加入刚好可以实现这点,动漫是当下的流行文化之一,而且现在可以说是漫迷无处不在,饮品和动漫的目标消费者都大多是年轻一族,相信两者结合起来会有很不错的效果。
㈩ 都市铺子零食店加盟费多少钱
加盟除了看品牌,还要看选择的地势,还要有好的经营方法才能挣钱,不过加盟的第一步是要弄清加盟店是否可靠、合同是否明确。一定要谨慎对待。
现在招商经济和连锁加盟在中国蓬勃发展,蔚为壮观,但法规相对滞后、市场监管缺失和盲点过多,连锁加盟招商展会过多过频泛滥成灾、导致对入场招商单位审核形同虚设,基本上只能靠自己来判断,一定要确认好,以免出现纠纷等
科普一下加盟骗局的方式:
不具发展加盟的资格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然而, 不少品牌根本就达不到上述要求就开始发展加盟。
此外,《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如果通过网上的官方入口,例如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查询 ,无法查到相关机构备案信息的话,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机构都不具有发展特许经营业务的资格。
利用虚假广告蒙蔽创业者
对于回本周期、单店盈利水平、加盟门槛等加盟商关心的话题,一些企业在广告中夸大事实,失去理性的加盟商往往在冲动中做出决策,最终上当受骗 。
虽然,大多数加盟项目有现成的样板可供参考和借鉴,然而,加盟店的生意与店铺选址、店主经营水平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相关,诸如“利润30%到50%”、“两个月回本”、“坐在家里当老板”等承诺,收益率和回报时间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值得创业者谨慎考虑。
样板房生意火爆
少数企业勾结加盟店和样板店,让考察者看到生意火爆的假象,隐藏真实经营状况。加盟商提出到其他地区考察,企业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也有不少加盟者因为开店心切,看到样板店面生意火爆之后就盲目加盟,最终上当受骗。
合同充满“糖衣炮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然而, 在实际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1、品牌方拿着通用模板合同,加盟商几乎没有商量和回旋的余地。实际上,合同应由双方协商达成,加盟者并不是仅有签字同意的权利。
2、合同条款写得不清不楚,加盟商投诉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