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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代理加盟是传销骗局 2025-05-30 12:53:38

加盟连锁酒店退出要赔偿

发布时间: 2021-06-02 18:40:00

❶ 听说7天连锁酒店遭一加盟商索赔,为什么啊

7天连锁酒店东莞某分店加盟商向7天酒店集团发去律师函,指责7天连锁无序扩张、不合理收费等问题,并要求7天就加盟商投资亏损进行赔偿。据该加盟商负责人表示,7天连锁除向加盟商收取品牌使用费、经营管理费、加盟商培训费等规定项目外,还分摊和收取额外费用加重了经营成本,造成营业亏损,而这些收费项目在加盟合同中并未披露。同时,该加盟商还指责7天酒店未如合同中所承诺“两公里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店”。新浪商业地产

❷ 酒店预订 被商家取消 违约金怎么赔偿

可以索要违约赔偿的,违约方要双倍返还押金,酒店应当退回服务费用,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加盟连锁酒店退出要赔偿扩展阅读:

根据合同法: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❸ 退出加盟酒店怎么操作

什么级别的,快捷还是星级。
找一个资深店总吧,最见效的办法。

❹ 退出加盟 加盟费要返还吗

本案是一起涉及特许经营合同中途解除时如何确定双方法律后果的典型案件。本文认为,根据合同条款,考虑合同性质与行业惯例等因素,在特许方对合同解除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特许方在解除合同时不予返还加盟费并无不当;特许保证金不具备定金的惩罚功能;合同解除后违约方赔偿的范围不应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一、基本案情 2003年,避风塘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避风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风塘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5万元(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特许保证金3万元(非定金性质,在唐某违约等情况下避风塘公司有权没收),并按月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广告费等。(剩余3818字)

❺ 连锁药房加盟后如果要退出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 加盟费是企业允许自己的品牌被他人使用,因此要求他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加盟是一种特许经营模式,当事人是需要向品牌商支付费用的

  2. 首先,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

  3. 商业特许经营的基础是特许合同。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确立了特许与加盟的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关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础上,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4. 商业特许经营要求特许人在一个规定的市场、一段规定的时期内将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特许经营中的特许经营资源并非仅仅指商标、商号、经营诀窍、产品、专利、专业技术等中的某一项,而是他们的某几项或者多项的组合,并且这个组合已经被市场证明是成功的。

  5. 既然合同已经约定不能退,那么在退出的时候,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是不能要求退的。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

❻ 我现在经营一家加盟连锁酒店疫情期间想和加盟总部解约,国家法规现在有啥政策

你应该加盟的oyo吧,解约看看合同的违约条款吧,人家大公司法务不是啥用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