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连锁药房加盟后如果要退出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加盟费是企业允许自己的品牌被他人使用,因此要求他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加盟是一种特许经营模式,当事人是需要向品牌商支付费用的
首先,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的基础是特许合同。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确立了特许与加盟的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关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础上,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商业特许经营要求特许人在一个规定的市场、一段规定的时期内将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特许经营中的特许经营资源并非仅仅指商标、商号、经营诀窍、产品、专利、专业技术等中的某一项,而是他们的某几项或者多项的组合,并且这个组合已经被市场证明是成功的。
既然合同已经约定不能退,那么在退出的时候,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是不能要求退的。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
② 药店想解除加盟协议
若加盟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现在解除条件如果出现的情况下,你就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你的商号。有不明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③ 加盟公司解除加盟合约后,是不是要立即更名
您好:
看了你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总公司的做法合法。
这种单方面解除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效力要看你们具体的加盟合同里的具体规定,如果有类似的规定在多少天内催缴加盟费,在不交付的情况下总公司有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即使合同没有类时的规定,在总公司催缴期限内仍然不交付加盟费也构成根本违约,总公司仍然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所以这种解除合同的是成立的。
既然总公司已经解除加盟合同,作为加盟的长沙公司就不能在使用总公司的商标否则构成侵权。
你朋友的公司只是作为加盟的湖南的公司,有自己的名字,退出加盟后没有必要更换公司的名称。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
④ 请问一个法人已经变更了名称,但是仍然使用原来的名称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如果有效
得纠正你的一个用词。“法人”这个词应该就是这个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单位,而不是人。你说的“法人”应该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即企业的负责人。
单位变更名称,就象一个人改了名一样,你改了名还是你,你若是原来欠人家的钱,改名后还得偿还;同理,单位变更名称后,原来修订的合同依然有效,还得履行。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这个企业履行权利和义务的,不是他个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新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
所以,单位名称和法定一代表人变更后,在原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应当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不可以要求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即为解除了原来的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要解除原合同,则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员工以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