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特许经营和特许加盟的区别是什么
1、模式不同
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2、管理不同
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3、经营范围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
(1)加盟连锁和特许连锁的区别扩展阅读:
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加盟是属于特许经营的一个种类。
加盟商又分为区域加盟商和个体加盟商,加盟商专业术语叫受许人,他们关系就是合同上规定的核心业务的使用权。 另外,特许经营是有别于连锁经营的,连锁经营加盟商和特许经营中的受许人存在本质区别。
『贰』 加盟店与连锁店有何区别
连锁店和加盟店地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权和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划分,主要区别在于:1、连锁店: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营销策略、统一价格、统一核算;加盟店:有一家总部,提供货源,更新产品适应市场、提供指导和帮助。
2、加盟就是加入别人的行业和销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费用,还有品牌费,广告费用等,需要销售对方指定的产品和产品价格,自己承担自负盈亏。直营店主要是指所有权属于公司并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3、连锁店是指专营一个品牌的产品(多为品牌拥有者自己经营),现在也有了品牌专卖店是集中几个品牌的经营,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专区陈列的。加盟店指些店铺商店商号接受加盟;独立经营店根据总店创建立店名字叫xx店经营断扩张已经满足顾客需要,需要另外其街道立另外点名字叫做xx第店继续叫做xx第二店类推。
(2)加盟连锁和特许连锁的区别扩展阅读:
连锁加盟(chain)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叁』 商业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区别
1.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定义不同
连锁经营的核心是同一资本所有,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由同一个总部集中管理领导,共同进行经营活动的组织化的零售企业集团。
2.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特点不同
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受许人(分支店)是接受方。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受许人一对一签订特许合同而形成的,各个分支店之间没有关系。而在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需将营业利润按总部要求上缴,分店经理是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3.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范围不同
连锁经营的范围仅限于流通业和服务业,不涉及制造业;而特许经营的范围则宽广的多,在制造业中也有大量实例。
4 .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所包含的法律关系不同
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而连锁经营中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佣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由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则调整关系。
5 .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运作方式不同
特许经营业务开展的基础是一整套经营模式或某项独特的商品、商标。特许人把这些东西以特许权组合的形式转让给受许人,有了它受许人就可以独立开展业务。特许组织的建立也是以开发出上述各项为基础的。而连锁经营则不需要这些内容。连锁经营实际上只需足够的资金和合适的业务类型就可以进行。当然,对于连锁经营来说,充足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方法对于其成功是至关重要的。
6 .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发展方式不同
特许经营通过吸收独立的商人加入而扩大体系。在这过程中,特许人需进行大量的营销工作吸引潜在的受许人,还需进行选择受许人的工作,并为受许人提供培训等各种服务。而连锁经营欲扩大其体系,则只需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适的地点,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就可以了。
『肆』 加盟连锁和特许经营有什么区别
连锁加盟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的是,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最初的加盟连锁来源于19世纪80年代,美国胜家(SINGER)缝纫机公司建立了第一个经销商网络,经销人付费给胜家公司以换取在一定区域内出售的权利。
锁加盟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想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许多连锁企业错误认为品牌与规模经济是企业扩张的原因和内在驱动力,连锁企业通过不断自我复制实现规模经济,知识的低成本复制才是连锁企业不断扩张的真正内在驱动力。这要求连锁企业必须关注知识运营系统建设和管理,在知识创新、复制、保护方面努力进取,提高竞争对手模仿的难度,增加向加盟店的知识传输价值,确保连锁系统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营业点,在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更高的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1、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通常是10年。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大多数特许者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延期。
2、发展日程表。当受许者获得特定区域或国家或地区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者通常会坚持受许者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者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开张指定数目的特许店。 3、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者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者在经营中采用特许者的企业标记。有时为达到统一性,受许者可能被迫向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 4、次特许的权利。获得地区特许或称总特许的权利并不一定有次特许的权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者只能在其领域直接拥有和经营所有的店铺。可能的受许者非常有必要考虑上述情况并且在谈判早期就提出来。引起许多误解的原因常常是由于亚洲的受许者对西式特许经营缺乏了解。尽管特许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合适。
『伍』 直营连锁与特许加盟店有什么区别
(1)模式核心诉求不同
直营连锁活动的主要内容是销售和服务能力的规模扩张,模式核心诉求是达成规模效益。
特许经营活动的核心诉求在于利用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创造新的价值并使特许人低成本、低风险、快速地实现商业扩张;
(2)体系形成以及扩张的途径不同
直营连锁中,体系形成和扩张的途径主要依靠总部对生产要素的重复投入,逐个建立直营店;
特许经营的体系形成和扩张是依靠总部不断的招募受许人并对其进行授权来完成的;
(3)产权构成不同
直营连锁中各店铺的资产统一归属总部所有,总部对连锁体系中的所有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特许经营方式下,加盟店是受许人投资建设的,其资产的所有权归受许人所有;
(4)法律关系不同
直营连锁中各店铺完全是企业组织中的有机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店铺经营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部承担;
特许经营方式下,受许人和特许人之间是法律地位上平等且独立的民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双方对第三方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各自独立承担;
(5)体系管理方式不同
直营连锁方式下,总部依靠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各店铺实行绝对的统一管理,其权力来源于企业科层机制下的等级威权,维系体系稳定的力量是下级对上级指令的绝对服从。收益分配上,体系各店铺创造的利润须全额上缴总部,由总部统一支配;
特许经营方式下,总部根据特许经营合同与单店手册,通过督导和支持服务等间接方式对单店运营实施介入控制,其权力来源是特许经营合同赋予总部行使的权力,维系体系稳定的力量是特许经营关系的维护。收益分配上,加盟店须向总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合同规定的费用。加盟店利润分配则取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
『陆』 连锁经营与特许加盟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连锁经营的主体是企业自身,特许加盟的主体是企业和加盟商两者。
2、关系不同。连锁经营商自己经营,特许加盟商需取得加盟资质才能经营,并且需要严格按照加盟体系进行经营。
3、收入分配不同。连锁经营商收入归自己所有,特许加盟商需向企业缴纳加盟费,剩余收入由自己分配。
4、扩张速度不同。连锁经营商都是自有资产,扩张速度有限;特许加盟商不属于自有资产,更有利于扩张。
5、管理要求不同。连锁经营商自己管理,而特许加盟需对加盟商进行管理。
6、风险不同。相对于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商存在专利泄露和违背加盟体系的风险,如果出现该风险,可能对品牌形象造成影响。
『柒』 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区别
一、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定义不同
特许经营是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连锁经营的核心是同一资本所有,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由同一个总部集中管理领导,共同进行经营活动的组织化的零售企业集团
二、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特点不同
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受许人(分支店)是接受方,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受许人一对一签订特许合同而形成的,各个分支店之间没有关系
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需将营业利润按总部要求上缴,分店经理是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三、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范围不同
连锁经营的范围仅限于流通业和服务业,不涉及制造业
特许经营的范围则宽广的多,在制造业中也有大量实例
四、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所包含的法律关系不同
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
连锁经营中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佣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由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则调整关系
五、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运作方式不同
特许经营业务开展的基础是一整套经营模式或某项独特的商品、商标。特许人把这些东西以特许权组合的形式转让给受许人,有了它受许人就可以独立开展业务。特许组织的建立也是以开发出上述各项为基础
连锁经营则不需要这些内容。连锁经营实际上只需足够的资金和合适的业务类型就可以进行。当然,对于连锁经营来说,充足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方法对于其成功是至关重要
六、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发展方式不同
特许经营通过吸收独立的商人加入而扩大体系,在这过程中,特许人需进行大量的营销工作吸引潜在的受许人,还需进行选择受许人的工作,并为受许人提供培训等各种服务
连锁经营欲扩大其体系,则只需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适的地点,并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就可以
『捌』 请问 现在的特许加盟和连锁店有什么区别
特许加盟店就是有种点直接领导的连锁店。
『玖』 什么是授权连锁和加盟连锁有什么区别
连锁系统评估的方式不少,但最重要的还是加盟者事前要做足准备工作,多了解,多比较。连锁商店最初是以单一所有权形式即正规连锁形式出现的。市场上所常见的几种形式是:正规连锁、自由连锁和特许连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