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创业 餐饮项目。
创业初期,对于目标项目的考察,可以说是较为关键也是较让人费神并且的。现总结出对项目方进行考察的所应关注的6个方面,或者说聪明投资者必做的6件事,分别是: 一、正当性对项目方正当性的考察主要包括:1、项目方是否有工商登记,项目方的工商登记是否在有效期内;2、有的项目方可能会拿着别人的执照蒙事,所以投资者还需要辨别项目方所持执照是否为项目方本人所有,如果项目方提供了资料,要注意资料中的企业名称与其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需要项目方做出合理解释。签约时,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法人签约,加盖营业执照上的法人公章。为安全起见,可进一步向发照当地工商机关查询。3、按国家对加盟连锁的有关规定,项目方必须满足“2+1”的条件(2个直营店,经营一年以上),才可以进行对外招商,这是国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台的专门政策。据《科学投资》了解,目前相当数量正在积极进行加盟连锁招商的项目方达不到这个要求,这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资者必须保持警惕。二、可信性鉴于目前加盟连锁中骗局连连发生,部分投资者损失惨重,在考虑加盟之前,有必要对项目方进行可信性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1、项目方提供的办公地址是否真实,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不久前,几个湖北人在北京大学附近的一个写字楼里租了一个房间,办了营业执照,然后打出旗号,进行项目招商,几个月后便卷款而逃。这样的事经常发生,屡见不鲜,所以,投资者还需要考察项目方企业的存续期,已经经营了多长时间。一般来说,一个企业经营存续期越长,从业历史越久,就越可靠。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所在物业查询项目方的租赁期限,交了多长时间的租金,到什么时候为止,还可以查询项目方是否按期交纳房屋租金;从对项目方注册资金的大小,也可以看出其实力和承担违约责任的能力,这都是很细致的工作;2、项目方是否经营过别的企业,进行过别的项目招商,结果如何。目前一些骗子习惯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已经形成一种经营“模式”,如上述几个湖北骗子,此前就曾经营过几个别的项目,这都属于公开行为,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只要投资者够细心,就不难看出破绽;3、一些项目方很乐意在口头和广告、资料上宣传已加盟者的数字,这个数字往往很大,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要注意考察其真实性;4、一些项目方常常宣传自己获奖的情况,什么“十佳”、“最优”、“白金”、“白银”、“最具吸引力”、“投资者最满意”等等,这些奖项往往由某些行业机构、招商组委会和媒体颁发,但据《科学投资》了解,其中很多是只要你给钱,就给你发奖状,钱给的越多,奖状的名称就越唬人。这种颁奖授匾完全是买卖,不值得信任。三、风险性为了让项目做到“保赚不赔”,投资者一定要对项目的风险性进行充分的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1、对项目先行者的考察。当你看中一个连锁加盟项目,可以考察该项目已加盟者的经营状况,考察对象可由项目方提供,但最好由投资者自己选择,在不告知对方的前提下,先以消费者的身份进行观察。考察内容包括店址、每小时客户流量、全天客户流量、产品受欢迎程度、经营者的经营方式、雇员多少、业务熟练程度,估算其成本和投入产出。然后以投资者的身份出现,直接向对方询问,大多数时候,如果对方经营状况不佳,对项目方有情绪,反而会向你介绍真实情况,如果经营状况甚好,有可能对你隐瞒,或者介绍情况不真实,以防备竞争,在这种时候,需要投资者有良好的判断力。然后可以将考察的情况与项目方的介绍进行比较,基本可以得出符合实际的判断。要注意的是,一般对项目方样板店的考察均不可靠;投资方在对经营状况不佳的加盟店进行考察时,要弄清楚对方为什么经营状况不佳,有时候是加盟者自己的原因,或是能力不足,或是不听从项目方的指导,投资者一般都喜欢听加盟者的一面之词,因为对方和自己的身份类似,同病相怜之下容易同仇敌忾,以致错过好项目。不过,如果你觉得自己实在没有能力分辨,那就不如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毕竟,对于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安全应是第一位考虑的因素;2、了解项目方在知识产权方面(技术、商标等等)和品牌方面是否存在纠纷,是否拥有完全的所有权;3、了解项目方的禁忌,在什么情况下可能被解除加盟连锁资格,了解项目方所设禁忌是否合情合理,在合同中要明确这些细节,如果合同中没有这些内容,可以补充合同进行说明;4、明确项目方的收费,如加盟费、管理服务费、保证金等等,明确这些费用的数额,收取的频率,必要时还要明确已交费用的退还问题,如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退出加盟,项目方必须退还保证金,这些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对于要求加盟者一次交清若干期限费用,比如一次交齐2-3年管理费、服务费的项目方,投资者须保持警惕,防止对方在收钱后卷款走人,或在事情不顺利时溜之大吉。为提高投资的安全性,投资者可与项目方商量分期付款的办法,比如学会技术时交多少费用,拿到设备时交多少费用,生产出合格产品时交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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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餐饮创业容易被忽悠,这些连锁加盟的坑你中了没
餐饮创业是个综合课题
不是有钱有技术就能玩,通常是九死一生的
连锁加盟有他的技术平台货源配送优势,这个有生的希望,比打工要好!
真的是要发家致富,就别找加盟。
餐饮老板要发财,归根到底,还是人品问题
如果不相信,看看那些做大做强的餐饮大鳄是怎样对团队的人就知道!
㈢ 创业做餐饮是加盟好还是自己做好
现在想要从事餐饮创业的人面临一个选择难题就是,做餐饮项目到底是个人自己创业好还是通过加盟的方式来从事餐饮行业的工作呢,针对提问者的问题,应该要从创业者自身的条件去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3,不论是自主创业还是加盟创业,都对创业者有一定的资金要求,首先选择确定店面需要资金,店面装修布置需要资金,餐饮餐品制作材料需要资金,所以个人需要对自己的资金状况做一个预算分析,个人考虑打算好,就可以从事开店活动的准备了。意见仅供参考。
㈣ 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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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加盟连锁餐饮
找创业项目选品牌项目就是找机会,一个好的机会应该具备三个主要的特点:天时、地利、人和。会赚钱的人,也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善于把握机会,敢于快速行动!那么,如何选一个好品牌项目呢?一般来讲,要看趋势特征是否明显;其次赚钱要靠系统,赚钱要有套路,单靠个人的蛮力打拼和胡乱折腾,是难以出成效的;最后品牌效应突出,做生意要懂得借力借势,做生意赚大钱毕竟是有步骤有方法的,成功一定有方法,失败一定有原因,自己摸索,事倍功半;借助他人的经验,很容易事半功倍。
㈥ 餐饮加盟创业经营的过程需要做些什么
一、资金方面
很多的人在选择加盟以后,随着营业额不断的提高,那么我们的成本也是在不断地增加,而且到了每年或是每半年进行缴纳房费的时候,都会面临着资金不够的这种情况发生。那么很多人如果跟房东商量的比较好的情况下,可能会晚几天缴纳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一旦涉及到成本的增加,我们可能在资金周转上就会遇到一定的问题。比如说,我们遇到的这些问题应该找谁去解决,是跟我们的亲戚朋友进行解一些来缓解。我们现在的经济状况还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找一些其他方法,因为现在创业对于国家来说是有很大帮助的。可以提高我们人员的一个收入和人员的消费水平,那么国家对于这一项也是非常支持的,所以我们可以寻求国家的帮助,帮助我们申请一些小额贷款来帮助我们度过比较艰难的时期,因为经济的问题一旦解决了以后,后面的问题基本上就特别得好解决。
二、人员方面
干餐饮行业最主要的就是后厨的人员和前台的接待的人员。很多的后厨人员人员由于适应新的环境,或是最近状态不是特别好,很容易导致炒的菜,不能够符合我们客人的口味,那么我们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细心观察每一个员工的状态,及时发现他们存在的问题来进行解决。虽然现在的创业是比较简单的,而且在后期经营上也是有品牌公司的帮助,但是我们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地去想办法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