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加盟品牌怎么转让
答:加盟品牌事实上应该可以转让。
转让比较麻烦,每一个证件都要转让一下,特别是加盟店的品牌授权证书。
你在与总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上都会常常注明,一切商标的使用权是仅限于本人的,所以如果你需要转让你加盟的店铺的话,是需要提前向总部提出申请的。
㈡ 加盟店转让后,其经营者还在用以前的商标,总公司为什么起诉我侵权
因为你转让加盟店的话必须跟总公司沟通好,不能私自转让的,要是公司计较起来是可以起诉你的,除非你不加盟了转让出去,他直接换别的品牌就不关他们的事!
㈢ 如果总公司加盟了一个商标,分公司享有使用权吗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具有使用权,除非有特殊约定,毕竟分公司对外是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恭喜发财。
㈣ 加盟店转让了,营业执照也注销啦,可是还在用以前的商标,总公司为什么告我侵权
因为是你这边进行转让的 那加盟店的转让总公司是否知道呢 因为加盟是你和总公司去签署的 所以总公司肯定是要先告你侵权 然后你这边再告知现在的加盟店,看总公司是什么样的政策 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有品牌使用费 如果没有交 那他们就是有权利去告你侵权的
㈤ 为加盟店供货,是否可以使用加盟品牌的商标
为加盟店供货,只是一种供货关系,并没有得到授权方允许,加盟品牌的商标是不能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具有专用权,未经授权许可,不能使用商标,若使用,即构成侵权,会造成严重的法律责任!
㈥ 总部在特许加盟合约到期后怎么控制加盟商不会变成自己的竞争对手
这个,如果你开始合同中没协议定,真还是个棘手的事。
你说回购,一个成熟的店面,会是一大笔支出的。
这样吧,既然是加盟连锁,你建立起信息体系,掌握加盟店的客户资料,最好区域内共用,实行会员卡制;
加盟到期,如果不再加盟,那么撤销其品牌及一些相关管理资料的使用权外,可以开设新加盟店,你手里的客户资料就有用了。你知道怎么做。做巧妙点即可。
你可以想象,一家老店突然改了形象,旁边又开一家老品牌形象店,客户资料又都有,起码要分他不少客源。
而会员卡制度,老客户想跑都跑不了。
㈦ 接手加盟店还要缴纳商标使用费吗
品牌使用费是使用品牌方给品牌所有者交纳的使用费,一般费用会较高,且不会退还的;
品牌加盟费是品牌拥有者向加盟商收取的费用,加盟费按照约定,可以退还,或者可以换成广告费之类的。
前者是对品牌的使用,权限较大;后者是协助品牌所有者推广品牌,权限较小,内涵也是不同的。
商标使用费条款
通常是指按被许可方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节或年计算和交付。被许可方应对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 的销售情况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
按被许可方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按季节或年计算和交付。被许可方应对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 的销售情况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商标的使用是指以经营为目的,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用于服务或者与服务有关的物件上;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足以使相关公众认其为区别该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的实际使用。
特许经营的类型
(一)单体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
(二)区域开发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开设规定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
(三)二级特许:又称为分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在这种类型中,被特许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特许人,同时又是分特许人。
(四)代理特许: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许人作为特许人的一个代理服务机构,代表特许人再招募被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商标使用费和加盟费并非是一样的,品牌使用费是使用品牌方给品牌所有者交纳的费用,而加盟费是向加盟商收取的一些费用。
㈧ 加盟项目被骗的例子很多,怎样才能避免
中国箱包将持续高速成长阶段。据中国权威媒体经济时报报道:中国消费者平均用于箱包的花费占其总支出的3.7%,而欧美国家的消费者平均用于箱包、皮具方面的花费占其总支出的15%,相差甚远,这充分说明中国箱包市场的可发展潜力巨大。近几年内地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正以15%-30%的速度增长,远高于发达国家12%的增长速度,2010年箱包、皮具人均消费可达到500元,箱包、皮具市场的总额将达到1,300个亿的消费量,估计,到2015年市场的总量可以突破9500亿。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人们越来越重视对生活、对时尚、对自我品位追求,只要在营销思路上与市场吻合,市场规模将继续扩大。以下是我对一家箱包公司的调查,你也可以参考下:广州巴朗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男士服饰产品的生产企业,其集箱包皮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有强大的后勤生产系统)公司以新生的“巴朗BALANG“品牌进入市场,从互联网开始,迅速在网络中打响自己品牌。(新生品牌,加盟费低,并且在互联网热销,在网络方面有一定的影响力)网络箱包的估计都知道麦包包了,我查了一下,2011年12月17日当天数据,麦包包商城月热销排行榜分别是:682件,236件,108件,而巴朗商城的月热销排行榜是:3764件,670件,556件,虽然麦包包的总销量比巴朗的高,但后力不足,估计经过半年的竞争,巴朗的总销量会比麦包包的高。还有,我注意了一点,麦包包主要销量来自于女包,巴朗的销量来自于男包,二者的消费程度孰高孰低,一看便知。 在确定加盟项目之前,必须要注意一下以下的问题: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也是取得某一连锁体系单店经营权的必要投资在签约当时即必须给付,加盟金是只要支付一次的成本。相对总部也要提供开店经营管理的支援与协助,加盟者从此被授予该店品牌的使用权!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保证金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关于纠纷的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有值得一提的是,曾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律师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以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同时还要注意商圈保障、管理规章的问题、竞业禁止的条款、合约终止之处理等问题。
㈨ 加盟哎呀呀后,品牌使用权有多少年
你签合同时已经规定年限的了!有三年或五年的,要是干得红火,一般都继续续期的。
㈩ 加盟店应该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吗
加盟店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加盟是该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的行为。
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会先将自身的经验,传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共赢的合作目标;设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单独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自负盈亏,只是加盟总部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办理营业执照。
加盟者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或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若干张 ,一寸照片若干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10)加盟后总部收回品牌使用权扩展阅读:
加盟店是那些专门经营销售特定商品的商店,这些商品具有极强的关联度,或者是同一个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个系列专门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讲究店面装饰,给人以精品的、统一形象的感觉。
例如,出售具有传统特色的商品,店堂布置突出古典美;出售流行、新潮品,店堂装饰突出现代感。同时,加盟店提供比其他商店更多的服务,诸如消费咨询和建议等。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