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锁加盟协议书
连锁加盟,也叫特许经营,一般进行特许经营活动需要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样本如下:
甲方(特许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加盟章程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anyway”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专营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区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anyway”商标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审查,对于不利于甲方形象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接受特许专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市 县(区)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 市 县(区) 按甲方的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形象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20%。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7 日内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一星期的工作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
4、甲方所拥有的“anyway”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经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书(调入单),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订货金额¥: 以上当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
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调入单)不符或有质量问题,可在收到货物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当地配送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甲方每个季度都会按乙方的经营业绩向乙方提供新系列产品让乙方根据经营场所的空间选择销售,由乙方选择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anyway”商标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逾期交纳保证金,本协议顺延生效。
五、协议期限、续签、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续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双方协议未终止前,甲方如中断供货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许专营权,乙方有权经法律途径追究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anyway”商标标识、图案、授权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辖市内,甲方有权按市场需求设立其他加盟商和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委托总代理商(地区办事处)的供货、调货、检查及服务行为视同为甲方行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种市场预测资料不能作为本合同的依据及相关事项或补充条款,仅仅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2. 加盟连锁超市的营业执照怎么办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卫生证。 社会在飞速发展,我们人类的生活需求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越来越不保守。逐步走向高品质,高文明,高层次化。那么我们的生产商家就在绞尽脑汁的钻研开发适合大众需求的产品,所以有了汽车,电脑,手机,网络,网上购物与交易。慢慢的生活现代化,生产科技化。所以就出现了某些行业的破产甚至消失,新生产业的崛起。但是高昂的广告费以及物流运输员工工资以及货物滞留赊欠很多厂家是受不了的。聪明的厂家选择了自产自销——直销,随着一家一家拿牌照公司的崛起,直销难干了(倒退5年还可以),直销是有业绩压力的,直销必须得以产品为中心以会议来带动。了解的人尤其是在直销行业中失败的人太多了,他们厌倦了也害怕了。现在很多直销人还在奋斗,但是危机时期已经到了,你们的团队在缩水,你们的业绩在缩水,你们的收入在缩水。所以选择是大于努力的,选择不对努力白费!所以出现了新生事物——电子商务(阿里巴巴B2B_威客B2C_淘宝C2C_亿通BMC)其实很多人不了解什么叫电子商务。知道的也是模糊的。B——指的是企业C——指的是个人以及消费者。为什么电子商务有这么多种,因为电子商务也在不断地飞速发展,跟电脑一样在升级呢。为什么呢,因为社会在发展,人们在需要。
B2B就是企业对企业,运用一个平台实现企业与企业间零距离接触进而交易,方便企业与企业间的需求。
B2C就是企业对个人,企业运用一个平台直接将自产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优点是价格低,缺点是不能满足大众的所有需求。
C2C就是个人对个人,个人将自己的产品销售给消费者,优点是方便,随时随地购买自己喜欢的产品。缺点是不懂网上购物的人买不到,购买到的不一定是真货,购买到的不一定是价格低的货物,可能一件产品卖1元邮购费要30元。淘宝要是能在地面开连锁店就好了。答案是不可能的!因为产品是不规范的,卖家是不集中的。
BMC就是企业对个人,就是将所有企业中生产的产品省去中间所有的代理环节直接到消费者售中。M——是第三者消费平台的简称。有人会说不是一样吗,也是有缺陷啊,不会上网的不能购买啊。答案是可以的,因为要在5年内开到25万家连锁店。可能你一出门就有亿通商务的牌子。也有很多人在问为什么安利的产品你们卖才卖8折,为什么完美的芦荟胶我做完美我拿货36元你们卖才卖19.5元。因为直销人员推荐给你产品时是挣钱的,如果省钱好那你跟我做直销吧。你做你就省钱。现在有这么一家超市不用你做直销还有所有直销的产品而且有的产品还是低至5折。谁还会找直销人买产品,这家超市马上要开在你家门口,未来会大到汽车,保险,小到电池,洗衣粉。。。。。
这种情况下是不是直销界的精英会有危险呢,是不是传统的超市会有危机呢,会不会保险界的精英会有危机呢。超市营业额下滑怎么办?保险直销界顾客流失怎么办?业绩缩水怎么办?辛辛苦苦打造的团队,顾客群,汗水,泪水的劳动成果。一夜之间付之东流!所以直销人说了“你们的产品是假的,你们这样是不合法的。”24家直销公司的产品如果都是假的,500多个知名品牌(宝洁,恒源祥,鄂尔多斯,同仁堂,三九,阿迪男士,老人头,金利来。。。。。。)那亿通公司也够牛,那得多大的生产基地啊!老百姓省钱了,会骂你吗?不会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超市的鸡蛋一斤优惠几毛钱,老头老太太都会去排队买呢!
如果你是企业的老板给你亿通这个平台:亿通帮你销售所有的产品,你不需要挂广告,不需要业务人员,你只是生产我们25万家连锁店,1000多万的会员。你会不会高兴?
如果你是消费者:在亿通半价超市购买产品是在平常超市买产品价格的半价你会不会买?而且我们敢承诺假一赔十!你会不会放心?
如果你想通过亿通作为一个创业平台那你每推荐一家店面,给你店面进货额终生3%的提成你高兴吗?每推荐一款产品或者一个品牌,给你终生进货额2%的提成你高兴吗?
所以综上所述:想省力销售产品的企业,想购买低价产品的消费者,想以亿通作为创业平台的直销保险精英们是不是要花一点时间了解一下。
有很多人在社会发展中看明白了,接着做了,有的人看明白了,没做。有的人稀里糊涂的过去了,他压根就没感觉。等看明白的做了挣钱了,没做的开始做时在给打工,糊涂的还是糊涂。所以有能力的人一定是给有眼光的人打工的!
3. 连锁店加盟合同怎么写
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范本) 加字第 号 甲方〈特许方〉:nnnn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nnn”商标及所代理和“nn”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nnnn”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nn”商标及所代理和“nnn”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nnnnn ”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的“nnn”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按甲方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自理;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nnn”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招牌费人民币 元,区域广告费人民币 元;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名称使用费人民币 元,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2、3项合计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 日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 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所支付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所拥有的“nn”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需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下月的月度订货计划书,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货款、运费、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不符,可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由甲方提供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nnn”商标及其代理和“nnn”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逾期交纳保证或名称使用费等费用,则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协议期限,继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继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继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nnn”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