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便利店加盟好吗
街头林立的便利店自有它茁壮生长的理由——贴近民生需求,有盈利空间,看起来是一个只赚不亏的大馅饼,其实风险也是存在的:
1、加盟便利店要从官方渠道进行了解。当你遇到加盟门槛低、经营利润高、合同内容又迷糊不清的加盟主,就要小心了。
2、分担风险不明确的,一旦经营不善,损失的都是加盟者承担。
3、特许加盟商品品种决定权在盟主,价格是统一控制的,会失去一部分的价格优势。
4、加盟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相当于利润的一部分是加盟主的。
当然加盟也有好的地方,比如:
1、有专人提供开店指导,省去新手开店的麻烦
2、借助品牌优势,能让经营尽快上路
3、不管是商品采购,还是店面设计,都无需自己费心,总部会处理
加盟到底好不好,需要辩证地看问题。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是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加盟会是不错的选择;如果你有过相关经验,自营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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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连锁便利店加盟哪家好
全国连锁加盟
便利店有几家可以自己到网上找找看。没一个区域都有一家或几家特别强势的品牌,比如长三角的可的、快客、喜士多、全家等。便利店连锁竞争力在于仓库的配置,你在武汉最好找当地的连锁进行加盟。否则物流不便。
C. 广州便利店加盟哪个好
广州便利店加盟哪个比较好?见过水公馆连锁生活便利超市不错,碾米榨油土鸡蛋什么都有,还能为公司和家里订桶装饮用水,实在是方便了生活所需,希望能帮到您!
D. 好码头连锁便利店加盟需要多少钱
摘要 你好,亲,我是燕子解答,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好码头的便利店加盟费通常是几千到几万块不等
E. 便利店加盟哪个品牌最好
1.7-ELEVEN 2.FamilyMart全家 3.乐家嘉连锁便利店 4、可的kedi 5、美宜佳。
【拓展资料】
一、便利店是位于居民区附近,指以经营即时性商品为主,以满足便利性需求为第一宗旨,采取自选式购物方式的小型零售店。该业态最早起源于美国,继而衍生出两个分支,即传统型便利店与加油站型便利店,前者在日本、中国台湾等亚洲国家及地区得以发展成熟,后者则在欧美地区较为盛行。便利店,英文简称CVS是一种用以满足顾客应急性、便利性需求的零售业态。利店的兴起缘于超市的大型化与郊外化,超市的变化体现在距离、时间、商品、服务等诸多方面:如远离购物者的居住区,需驾车前往;卖场面积巨大,品种繁多的商品消耗了购物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结账时还要忍受“大排长龙”等候之苦,以上种种使得那些想购买少量商品或满足即刻所需的购物者深感不便。于是人们需要一种能够满足便利店购买需求的小超市来填补空白。
二、便利店最早诞生于1930年代的美国。顾名思义,便利店是满足顾客便利性以及应急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根据美国便利店协会(NACS)的描述,不同于其他零售业态,便利店出售的更多的是“时间”——在消费者眼中,便利店往往意味着便捷的选址、延长的营业时间、一站式购买、琳琅满目的商品以及快速的结账,从而迅速满足其消费需求。 总的来看,便利店业态具有营业时间长而购物方便(“便”)、体量小而分布密集(“遍”)和提供针对性而多样的商品和服务(“变”)等特征。
三、夜间消费需求增加夜生活丰富一方面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夜生活丰富,尤其是南方城市,12点之后再去吃个夜宵不足为奇,此外,大量酒吧、夜店的流行,出现了大量夜间上班的人员,消费的需求渐渐培养起来。商圈不太差的便利店,晚上11点到早上7点的销售额并不低,一般能占比全天销售的30%,同时这时消费的商品毛利率也比较高。因此,在考虑延长营业时间甚至通宵营业的时候,经营者需要考察的是周边是否有KTV、会所、网吧这些营业时间较晚的场所,同时,如果便利店的地址选在城中村、大型社区 —— 集中居住了大量夜班工作人员 —— 你也可以尝试延长时间。
F. 连锁便利店加盟,有没有好的推荐
领呗超市不错
G. 便利店加盟哪个好,需要多少费用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H. 便利店加盟哪家好
郑州便利店加盟,其实针对你来说可能是更多的缺乏一个店铺的管理和经营方法经验,加盟便利店的好处,一是有一个品牌的认知度,大家可能是基于对这个品牌的信任,到店里消费,二是,加盟店更多的是统一的店铺管理,以及经营,这发方面是个人店比不了的,其实针对郑州便利店可以考虑些河南本土的便利店品牌,例如豫便利,是一个非常好的加盟平台,从管理到配送都是非常专业的,当然这是线下门店的,从目前的发展来看,线上的便利店更占有一些优势,现在大家手机购物的占比是非常大的,从零食饮料,到家用商品,跟多是图个方便,当然这个是基于线下门店的的基础上开设线上便利店,这样商家相当于一家店变成两家,目前线上便利店的的成交额,远超过线下店,加盟一个好的线上平台也是至关重要的,线上平台的选择需要从平台的实力及对用户的服务,以及补贴扶持几个方面考虑!对用户的服务好,对商家扶持政策好,这就是一个好的加盟平台吗,郑州像这样的便利店O2O平台,享便利掌上便利店还是非常值得选择的。
希望回答对你帮助!
I. 便利店加盟那家好 加盟便利店要多少钱
这个得要根据你所在的地区
当地一般都会有比较知道的连锁品牌
比如说东莞美宜佳 深圳天福易站 南昌乐豆家等
有合适的位置也可以自己开的 我这边可以帮助到你
J. 哪些好的连锁便利店可以加盟
比如全家,罗森,711,懒猫社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