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么管理加盟店
首先需要交一笔品牌使用费,并需要你授权,可以用你的商标,使用你的配方,
⑵ 连锁经营管理学些什么就业方向
学习方向:主要对连锁经营的形成、发展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连锁经营的营运过程,连锁经营的基本原理、经营决策和战略管理,连锁经营的商品管理、商品陈列、物流系统管理、企业的内部组织管理、展店管理及中外著名连锁企业的案例分析等进行认知,并运用现代连锁企业知识、技术、方法和手段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与财务管理、运营流程、市场营销,以及物流与配送、采购决策与库存控制、防损管理、品牌与危机管理等决策或管理和服务。
就业方向:目办人员分析:现在大学毕业生实行双证就业,许多专业也根本没有相应的职业认证体系,比如: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经济类等专业都可以学习连锁经营管理师,学员择业面也比较广泛,如:金融业、零售业、旅游业、房地产业、教育培训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等连锁相关企业。事实上,企业想得到即聘即用的人才,而许多岗位则必须经过正规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方能胜任,无形中企业又得花大力气培训员工或者凭工作经验调职,实际上反而扩大了企业的成本。如果经过入职前的岗位培训,了解了连锁企业管理的必要知识,这才是聘用双方双赢的结果。
⑶ 国家对连锁加盟行业的管理要求是怎样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⑷ 如何管理好一个加盟店,这5个核心重点
一、 成本管控
成本包括食材、人员、能源和物料。在开业初期,就要规划好一个月的使用量,举例来说,物料的本月使用量=上月盘点剩余量+本月订货量(出库量)-本月盘点剩余量。
而人员的工资也有门道,如果2个人做3个人的活,给2.5人的钱。2个人做4个人的活,给3个人的钱。3个人做4个人的活,给3.5人的钱。
二、 流程管控
简单来说,门店就是一个系统,系统的运转需要链条和齿轮的支持。门店的运营也需要开店筹备、产品操作、门店工作、客户沟通、销售等不同的链条。而每一个链条都包含不同的配件,比如产品操作流程就包括采购、加工、制作、出品四个环节。
系统需要对链条、齿轮、配件进行周而复始的检查,门店也需要对各个关键工作点进行规划和复盘。
三、 活动制定
一次成功的活动包含很多方面。举例说,酸奶店计划1月1日开业,该如何做活动。从12月初就应该开始做方案,比如第二杯半价、充值100送100、买两杯送1杯或积分制。然后利用一个月时间做设计、宣传推广开业优惠直到开业。
四、 外卖管理
外卖管理成功的方法有三点:排名高、速度快、品质好。首先要向平台方求教,把平台规则弄清楚,优惠跟上,把单量冲起来。
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祝你成功。
其次,出品速度要快,不要让送餐员等太久,也不要让客人等太久。最后,要时刻注意保证产品品质,顾客最后的复购除了速度外,就是产品好坏。
五、 数据管控
要想精准了解门店经营情况,数据是关键。有关营业额的数据分析点有28项,包括主营业务营业额、时段营业额等等。成本分析点有6项,包括食材成本、人力成本、能源成本、物料成本、税金成本、合作成本。
数据能够回答以下一些问题,本月赚了多少钱,本月消耗了多少成本、本月有多少客人消费,本月团购数量和占比多少,本月外卖数量和占比多少。这样会对门店经营情况有直观和准确的了解。通过分析统计好的数据,可以知道接下来要怎样调整。
⑸ 做连锁管理需要做什么
其管理模式为: 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 连锁经营企业是一种新型企业形式,在目前还外于初级发展阶段,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方式,目前基本上分为子公司经营方式、分公司经营方式和加盟店经营方式。在中国加入WTO后,为提高市场竞争力与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上一些知名连锁企业抗衡,又产生了自由连锁经营方式。 1、子公司经营方式 子公司经营方式是指总部通过投资关系,对子公司的资产和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开展相对独立的经营活动,总部通过对子公司下达各项经营指标并对此进行绩效考核来进行管理。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根据子公司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按照内部价格进行商品结算,总部集中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汇总核算,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按投资比例全部或部分享有子公司的净利润。子公司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在经营所在地纳税、编制个别会计报表。 2、分公司经营方式 分公司经营方式是指总部通过投资关系,对分公司的资产进行控制和人员的管理,总部对分公司进行内部会计核算,并对确定的经营指标进行考核,以确定各分公司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并根据分公司经营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总部统一对分公司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进行会计核算,统一纳税、编制个别会计报表,全部享有净利润。分公司根据总公司的安排开展经营活动,不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取得的销售收入全部上缴总部,劳动报酬由总部根据经营指标考核情况直接发放。 3、加盟店经营方式 加盟店经营方式是指总部以商誉做投资,以收取加盟费的形式吸收加盟店,以达到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经营方式。总部集中对商品进行采购,根据加盟店经营需要进行统一配送,按照较为优惠的价格进行结算,总部和各加盟店各为独立法人,各自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总部在业务上对各加盟店进行管理、指导。 4、自由连锁经营方式 自由连锁经营方式是指由若干个完全独立的零售企业为增加其知名度,增强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在经营完全独立的情况下,结成连锁体系,统一使用企业品牌、统一进行渠道的一种经营方式。
⑹ 加盟店从上到下的管理经营模式是怎样的。求详细
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一、专卖店开业前的准备
1、 选店择店址
a) 区位条件:彩田公司委派专业人员帮助加盟业主对专卖店店
址做选址堪察;
b) 环境条件:周围500米的住民\流动人口状况\\周围商务
楼的密集程度.是否适合开设办公用品专卖店,
c) 商务环境:周围同业店铺的状况调查;1)店的外部结构与内
部结构是否适合做加盟店
d) 面积:专卖店面积大小及简易仓库面积;是否可设办公场所,
e) 租店注意事项:谈判方法、租约方式、年限 租金等。
2、 开业促销策略
a) 活动:开业促销,各种节庆之促销活动完全配合彩田公司统一
实施, 并且由上海办公用品网做信息支持, 同步进行;
b) 海报:DM广告, 单页促销广告, 每周计划的单品特买广告,
新品发布广告, 礼品促销或赠品广告等
c) 节庆促销:节庆促销目的是让老顾客感觉到本公司及本店充
分体现以人为本的销售模式 ,向老顾客赠送节日礼品 ;
d) 时点促销:配合特殊事件发生而促销, 按照时点来进行微利
特买,
3、 店铺员工招聘
a) 招聘信息发布;加盟业主可以自行招聘也可以委托公司代招
聘并且由公司免费为加盟店培训店员
二、专卖店店长管理
1、 店面管理
a) 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固定岗位责任制, 每个岗位所产生的效益
与本人的实际收入相结合, 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劳动管理
1/5
体系,
b) 货品摆放;商品必须按照系列,大小, 销售的冷热程度, 先后
顺序进行排列, 保持货架的清洁, 不准有乱堆乱放的迹象和
习惯.
c) 人员配置;每家加盟店要有一个店长,, 负责具体的商品销售,
订货及物流, 传达与接受公司对加盟店的各种活动与之持.
至少配有一到二名店营业员和一到二个配送货人员,
d) 财务管理,,加盟店可以由店长负责也可安排其他人管理.
2, 人员管理
a) 人力资源管理;由店长或业主自行安排, 彩田公司只提供推
荐或帮助招聘,
b) 员工绩效考核;员工的实际收入是根据本人的业绩来计算的,
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c) 员工技能培训;加盟店员工的业务能力培训由彩田公司免费
培训,
⑺ 如何管理加盟店
但是,如果说VI的统一使得加盟店极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么对大品牌的规范化运作和管理流程的学习,则是他们迫切的愿望。对加盟店的管理不仅仅是统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应该是对总部运作理念的逐步渗透和对内部经营管理操作上的统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他们更多体现出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土办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积极-全球品牌网-寻求更为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来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后,继续沿用原有的土办法,这样,营业额和销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会对总部的营销策略持有戒心,担心总部对他们在指导的同时坑害他们,要么是想套牢他们永远做下线,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时也是对总部商业道德的体现和考验。 2、 总部自身原因分析 (1) 总部与加盟店合作的基础不稳定 现在许多品牌连锁加盟体系本身就是一种比较脆弱的合作关系。双方既没有股份的约束,又没有共同发展的远景,完全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加盟店仅仅希望借助总部发展壮大,没有长期合作的意愿,而总部又贪图市场份额,在自身体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发展。因此,这种加盟连锁是极不稳定的合作关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总部的营销策略未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总部没有经过详尽的市场调查制定的营销策略往往只适合用于部分区域,这样一来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触情绪,或者营销方案根本不适合在当地推广。我国的区域性差异很大,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观念不同,因此总部在制定营销方案时不应一概而论,要顾全大局。 (3) 企业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总部给予加盟店太大的权利,同样会导致总部的营销策略难以执行,总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权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机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寻、有制可依。 (4) 总部与加盟店的管理架构和沟通体系有问题 1、统一VI形象仅仅是解决了治标的问题,而总部保持良好的商业信誉,帮助加盟店进行市场培育,在进行经营方法的正确引导和扶持,然后进行经营思想的渗透,最终实现共同双赢,这才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2、总部在进行营销策划时,要根据每个加盟店不同的实际状况制定详细的营销方针,并且要多征求加盟商的意见,在双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营销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