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零售药房连锁加盟和直营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1、产权关系不同。
连锁加盟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
而直营店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这是加盟连锁与直营连锁最本质的区别。
而且,相比之下,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2、法律关系不同。
连锁加盟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而直营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3、管理模式不同。
连锁加盟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
而在直营店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B. 药店开连锁需要那些手续
药店开连锁店需要具有若干个门店的材料;总部关于设立其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的决定,或者总部与其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等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
根据《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提供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够证明具有若干个门店的材料;
(二)总部关于设立其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的决定,或者总部与其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
(三)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连锁经营合同应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包括下列事项:授权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的内容;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的内容;提供经营技术的内容;门店装潢设计的内容;促销的内容;质量管理的内容;总部对门店实施财务监控及收取特许费的内容;公平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的内容等。
(2)加盟药店与连锁店的法律关系扩展阅读:
《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设立的条件
(一)连锁店应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个门店组成;
(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实行规范化经营管理;
(三)总部应具备企业法人条件,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内设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应由总部控股;
(四)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C. 请问加盟药店如果从其他医药公司进货被检查到会处罚吗
兄弟,加盟药店也属于连锁,连锁的七个统一里面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总部罚不罚都是小事,从其他医药公司进货已经违反了GSP管理了,而且是重要缺陷,轻则罚款、重则吊GSP和药品证。
D. 请教法律专家:连锁企业与加盟店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那种特殊关系,是否适用公司法
这个不好定义,因为他们之间只是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他们之间没有雇佣或者劳动关系。
在回家的路上,这个就更不好定义了,所以公司绝大部分可能不用承担责任
E. 我家药店搬迁(连锁店)法律问题。
你的问题是属于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法律关系是
行政法律关系
,针对的主体是
药监局
;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是针对房东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
;这两个法律关系你得分开打,一个是行政官司,一个是民事官司,第一个关系的主体是药监局,第二个关系的主体是你的房东,如果其有商号,其商号是被诉主体。建议你找个律师,行政类的官司不太好打。
F. 与连锁药店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药品管理法以及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实在不行你到网上搜索
药品
法
条例
医疗器械
法
条例
还有特殊药品管理条例等等
会出好多结果的,但是主要的还是药品管理法以及实施条例,多的用不着
G. 连锁店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总店和各个分店之间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一种合同或投资控股关系. 连锁经营实际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还是以企业为基础的,所以自必须遵守企业法的规定,如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适用不同的法律.而连锁企业的组织形式又各有不同,主要有三种: 一是直营连锁,直营连锁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 二是自愿连锁,自愿连锁的门店为独立法人。它与总部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 三是特许连锁,又称加盟连锁。它是由门店与总部签定特许经营合同,取得总部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所开发的商品的特许权,并向总部缴纳加盟费,门店的经营管理权集中于总部。 这种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也需要特别的规范,有内贸部《连锁经营管理规范意见》,与国家工商局《关于连锁经营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内贸易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文化部、邮电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连锁店经营专营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你的权利义务除了要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具体看签定的连锁协议.
H. 连锁药房加盟后如果要退出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加盟费是企业允许自己的品牌被他人使用,因此要求他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加盟是一种特许经营模式,当事人是需要向品牌商支付费用的
首先,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的基础是特许合同。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确立了特许与加盟的法律关系。特许经营关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础上,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
商业特许经营要求特许人在一个规定的市场、一段规定的时期内将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特许经营中的特许经营资源并非仅仅指商标、商号、经营诀窍、产品、专利、专业技术等中的某一项,而是他们的某几项或者多项的组合,并且这个组合已经被市场证明是成功的。
既然合同已经约定不能退,那么在退出的时候,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是不能要求退的。商业特许经营不是一个行业,它是一种经营模式,是一种经营活动,是在特许人统一的经营模式下的经营活动。
I. 药品经营想开一家药店,如果加盟连锁的话,是不是药品只能采购加盟的公司,其他大型批发公司可以采购吗
依法经营的话,只能向加盟的连锁总部采购,药监局规定连锁门店不允许向其他批发公司采购。这也是药监部门对加盟店重点检查的行项目之一。
药监规定连锁药店,包括加盟店都要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商号,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定价。
J. 医药直营店和加盟店有什么区别
直营店与加盟店的区别:
一、产权关系不同——也是本质区别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而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四、经营领域不同
从经营的范围来讲,直营店,主要存在于商业和服务业中。
而加盟店,则范畴广泛地多,如零售、服务、餐饮、教育、服装、美容、制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发展形势,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的行业被鼓励加盟,前景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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