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西太原69800连锁经营业这个生意能做吗
不能做,因为这是非法传销,违法的行为,都是骗人的,只会血本无归,请早日醒悟不要再害人害己。
普及一下关于传销的知识,希望更多人能了解传销的本质和危害。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
⑵ 山西省肯德基餐厅如何加盟
如何加盟肯德基?
特许经营
肯德基以“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有效的方式在全世界拓展业务,至今已超过二十年。肯德基1993年就在西安开始了加盟业务,目前肯德基已拥有近二十家加盟餐厅。相比之下,肯德基的竞争对手麦当劳目前在中国内地开设的三百多家分店全部都是直营店,没有一家是特许店。
特许人所应具备条件
肯德基希望加盟商应该是真正的食品服务业经营者,要求有从业背景,以“实践”为管理方向,能很快掌握该行业的基本知识,并证明具有在一定区域内扩大发展的潜力。该加盟商也必须是一名业主,负责所需股份或资金中相当大的一部分。
这也是一项长期的业务伙伴关系。正因为如此,肯德基只有在对加盟商的组织机构、金融状况和项目计划完全满意的情况下,才会开始合作。
特许加盟模式
肯德基目前在中国发展加盟店的方式不是让加盟者交纳加盟费后自行开店,而是让加盟者出资购买一间正在运营中并已赢利的连锁店。
转让已经成熟的餐厅,加盟者不必由零开始,可以较快地融入肯德基的运作系统,进而极大地保障加盟者成功的机会。对肯德基和加盟者来说都是最稳健、最便捷的做法。
考虑到大型城市开展特许经营挑战性大,目前肯德基只在中国内地境内非农业人口大于十五万小于四十万,且年人均消费大于人民币六千元的地区寻求加盟经营的申请人。当然,不是所有这些地区的餐厅都适合加盟经营。然而,如果可能,肯德基可以优先接受加盟商对地点的建议。
特许费
新的加盟商将会被授权经营一家在营运之中的肯德基餐厅,每个餐厅的进入费将在八百万人民币以上(不包括不动产的购买)。进入费是一项转让费用,是购买一家成熟的且有赢利的肯德基餐厅所需的投资。这是根据一家肯德基餐厅的投资额、营业额、赢利状况而定的。从各个角度来看,都是经过审慎评估,合乎各方利益的。
在一个加盟经营期开始时须支付三万五千美金的加盟经营初始费。持续经营的费用包括,占总销售额6%的加盟经营权使用费和占5%的广告分摊费用。这些费率和费用是在现行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加盟经营合同签订之后十年内保持不变。
加盟商可以自行安排融资。据调查显示,成功的入选者需要在该项目中投入大部分的股份金额(>70%)。
合同契约
加盟经营协议的首次期限至少为十年。未来的加盟商必须自愿地从事肯德基加盟经营十年以上。
培训
成功的候选人将被要求参加一个内容广泛的二十周的培训项目,包括以下内容:《餐厅襄理》、《餐厅副理》、《餐厅经理》、《如何管理加盟经营餐厅》、《对总部的专门介绍》、《小型公司管理课程》。在培训过程中,未来的加盟经营商将承担自己的费用。有餐厅和行业经营经验的加盟经营商可以申请免去某些培训。
可以看出,在特许经营的严格规定背后,是肯德基总部和加盟店共同的利益关系。肯德基的成功取决于各加盟商的成功。特许经营授权人必须给予受许人以足够的支持,只有当每个受许人赢利了,整个特许经营系统才能变得更加强大。
2000年11月13日,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近日公布的五家“2000年度中国优秀特许品牌”中,隶属于中国百胜餐饮集团的肯德基作为唯一一个外资国际品牌被特别推荐入选。
供应商管理
从创立之初的第一家餐厅到至今分布在59个城市的四百多家餐厅,肯德基采用的鸡肉原料100%全都来自国内,十年来共消耗了60821吨鸡肉。肯德基的飞速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各类相关原料供应行业的起步与发展。目前,大约85%的食品,包装原料都由中国国内的供应商提供。本着利益一致、共同进步的原则,肯德基从对供应商传授全新的经营管理理念到先进技术引进,从主动培训测试到积极扶持供应商,与供应商结成了关系密切的战略合作伙伴。
肯德基供应商现状
分布在全国27个城市和地区的25家鸡类供应商如今基本都是国内鸡类行业中的佼佼者。与肯德基有五年合作历史的山东诸城市对外贸易集团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县级外贸集团公司,该公司与当地70%的农户建立了产销联系。辽宁大成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的规模化经营为当地80%的农户解决了就业、收入的问题。目前肯德基的鸡肉订购量分别占到了该公司旗下大石桥厂、炮台厂的80%和60%。
促使国外供应商本地化
肯德基与正大集团、瑞士雀巢公司、百事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是商业合作伙伴,这些公司在中国都建有大型工厂,因而在投资、解决就业、技术转移等方面进一步促使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同时,为了和供应商建立一个长期的共同发展的关系,肯德基一直积极鼓励尚未进入中国的国外供应商在中国当地建厂,比如,美国蓝威公司(Lambweston)在中国的农业生产上投入巨资,以开发土豆和玉米增高产量的方法;为肯德基提供炸鸡锅的Henny Penny公司将在1998年年底在中国的南方地区开发一个专业的设备装配厂。在过去的两年中,肯德基促使17个原来依靠进口的产品达到了本地化。目前,大约85%的食品、包装原料都由中国国内的供应商提供,在今后的5年中,肯德基希望尽快达到100%的产品原料都来自中国国内。
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的星级系统(STAR SYSTEM)
肯德基的供应商经常说这样一句话:“经过肯德基星级系统(STAR SYSTEM)评估过的厂家,能轻而易举地通过国家ISO9002质量认证。”星级系统是一项专门针对供应商管理的全球评估体系,从1996年开始对中国的供应商全面实施。这项评估系统能够科学严格,客观公正地从五个方面帮助供应商提高产品的质量,自实施以来被全国供应商认为是受益匪浅。
星级系统进行评估的五个方面是:
质量:评估供应商提供安全、稳定、高品质产品的能力;
技术:评估供应商在技术改进和研究能力方面的水平;
财务:评估供应商财务状况和支持能力;
可靠性:评估供应商的诚信度及供应可靠性;
沟通:评估供应商与百胜的沟通系统和能力;
五个方面涉及到的评估内容都非常细节化,而且可操作性非常强:例如,装有金属探测器的供应商,是否每小时都检查一次机器是否在正常运作,并有现场的记录说明他已这样做了;面包的直径、高度,甚至内部的孔洞的大小是否合乎肯德基要求的标准;供应商是否有成文的系统和固定的管道与客户进行交流。每三个月到半年的定期评估和贯穿全年的随机评估,由公司的技术部和采购部以总分100分进行评定,年底的综合评分将决定供应商在下一年度中业务量的份额。
对于供应商来说,肯德基这样严格的评估系统并不是为了淘汰供应商,而是“从源头起就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的管理。”从最初对供应商的筛选开始,到一步步的技术支持,一次次的培训,最终目的是要不断提高供应商的原料质量,从而保证肯德基能够始终为中国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美味的快餐食品。
对供应商的培训与支持
肯德基公司的技术部和采购部以星级系统(STAR SYSTEM) 完成每年对供应商的各项评估的同时,也针对供应商们各自的弱点和不足进行相应的培训,从而把餐饮业的国际标准质量要求带给肯德基的供应商。技术部主要负责技术转移,比如对各家禽厂家推行养殖技术中 “公母分饲”技术,鸡肉深加工技术,分阶段屠宰技术等;采购部则经常拜访供应商,积极举办交流会,安排一些经验不足的小型企业参加有经验的大型供应商的交流会,从中扶持小型供应商的发展。
在得益于肯德基长期的支持而发展起来的供应商中,最明显的是来自福建的光泽鸡业有限公司。1993年光泽与肯德基合作时仅是一个小规模的私营企业,随着肯德基每年相应的技术转移和培训,今天该供应商已发展成为全国私营企业中的前五百强之一,1997年的年产值达到了1.2亿元人民币,并成为了当地的纳税大户。1997年肯德基的年订购量占到光泽年销售总额的70%,仅1998年上半年肯德基向光泽订购的鸡肉量就达到了约750吨。该企业的发展为当地的经济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从解决就业,到家禽养殖、饲料订购,一些相关行业和从业人员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机遇。
企业文化
如果说各种规章制度、服务守则等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形规则”,企业文化则是作为一种“无形规则”存在于员工的意识中。
企业文化可以比喻为行为的“基因”,它通过仪式和激励手段等方式,提供了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告诉员工在企业里什么目标是最重要的,哪些是企业所提倡的和不提倡的,能够引导和塑造员工的态度和行为朝同一个方向努力。因此公司对企业文化的投资,往往能够减少巨额的人力资源管理费用。
作为特许经营企业肯德基来说,其高标准的服务质量是它的生命线,也是它参与竞争的资本。为此,肯德基塑造了具有服务意识导向的强有力的企业文化,员工接受了肯德基的组织文化的同时,其各种繁复的规章制度也就深深内化在他们心中了。
“餐厅经理第一”
“餐厅经理第一”,这是中国百胜餐饮集团树立起来最重要的企业文化,这体现了公司重视生产率的提高,一切围绕第一线餐厅而服务的思想,同时也鼓励各餐厅积极进取,展开良性竞争。每年,在百胜集团中国区年会上,上百位来自全国各地的餐厅经理会因他们出色的成绩被授予优秀奖牌。中国百胜总裁苏敬轼先生会向取得优异业绩的资深员工颁发刻有飞龙的金牌——“金龙奖”,极富中国特色和激励性。
对于每年在餐厅销售和管理上出色完成公司“冠军检测”考核要求的餐厅经理,公司都会给予特别礼遇,他们会从世界各地飞到百胜集团总部,由名贵轿车接送与总裁诺瓦克共进晚餐。中国苏州地区的一名餐厅经理昝旭东去年也曾携新婚妻子前往,受到贵宾般的迎接。席间,诺瓦克和部门主管还会送上逗人的塑模食品:“鸡”、“巨大的奶酪”以及表示吃得啧啧有味“会说话的牙齿”, 以表扬这些员工出色的表现并作为纪念。
“群策群力,共赴卓越”
在中国百胜餐饮集团下属的所有企业里,不仅企业要成长,个人也要成长,连协作厂商,合作合资伙伴都能有成长。即“群策群力,共赴卓越”。
对肯德基员工来讲,随着在中国一个个市场的拓展,他们的成长机会也就应运而生。百胜集团相信,为这些年轻人做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规划是至关重要的。既要满足年轻人需要创新与拓展的意愿,同时又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过程中对人员储备的需要。
在肯德基,员工不会在一个职位上干太久。如果你在一个职位上干两年,就会有人过来拍肩膀:你怎么这么长时间没升迁?目前,肯德基的餐厅经理个个都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且一步步从基层餐厅成长起来。从管理一家餐厅,到管理四至五家餐厅和管理七至十家餐厅,甚至管理一个市场。肯德基的阶梯型职业发展通道,使每一位具有潜质的员工都能看到攀登的希望点。对于供应商来说,肯德基带来的不仅是快速的成长机遇,并且从自身发展来说也使他们更具市场竞争力。企业、员工、协作厂商、合作合资伙伴在肯德基的远景目标的引导下,通过沟通,彼此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结成一个紧密的团队,能达到整体绩效远大于个体的绩效的结果。年会上,集团内各管理部门与合作伙伴、供应商之间就相互合作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探讨,交流经验,使彼此加强了沟通,增进了企业凝聚力和众人合力,追求卓越的信心。
注意细节
“请陈述找零的全套操作过程!”
“请问上校鸡块是用哪种鸡肉制成的?”
如此刁钻古怪的问题,台上的选手们却争先恐后地给出了答案。
这是某届百胜餐饮集团的中国区年会上正在热烈进行着的“业务冠军挑战赛”。包括台湾和香港地区在内,来自中国区九十个城市的近五百名餐饮经理分成若干代表队,一一捉对打擂台,经过逐级淘汰最后角逐出本年度“冠军”。
服务行业无小事,无论是食物质量、服务态度、餐厅气氛……餐厅对顾客提供的价值,就是这一点一滴的细节的总和。“业务冠军挑战赛”体现了肯德基对完美的服务质量的重视和追求。
员工培训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表现为人才的竞争,这已经成为企业界不争的事实。
对于餐饮服务业来说,员工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文化、技术素质、连锁店的服务质量,以及为公司的经营目标搭建能力平台。肯德基为了在中国能够快速发展,达成远景目标,在人力资源方面执行本土化战略,把员工培训作为自己一项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来培养,不断投入资金人力进行多方面各层次的培训。这也体现了公司“双赢思维”的企业文化,不仅企业要成长,个人也要成长。肯德基把每位员工实现自身人生价值的过程,与公司的远景目标结合在一起,凝聚为企业发展源源不绝的强大动力。从餐厅服务员、餐厅经理到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
⑶ 你知道 2011山西创业项目暨连锁加盟品牌展览会吗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鼓励、引导和支持自主创业:现定于2011年1月1日在山西太原卡萨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办2011山西创业加盟品牌展览会,该展会以让创业者与创业项目对接为办展宗旨,意在让梦想创业的人轻松的找到适合自己的优秀加盟项目,实现创业之梦!nwG创投网-专注于创业者和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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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展时间: 2010 年 12 月 31 日 nwG创投网-专注于创业者和投资人!
展览时间: 2011 年 1 月 1 日 nwG创投网-专注于创业者和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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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国家对连锁加盟的有哪些规定
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不得强行要求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独占性;
(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责任;
(六)培训和指导;
(七)商号的使用;
(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
(九)消费者投诉;
(十)宣传与广告;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条款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
(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保证金应退还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年。
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二)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三)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四)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五)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六)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九)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遗漏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
第二十六条 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夸大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
第三十一条 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
(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
(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1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5年 2月 1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⑸ 连锁店、加盟店是民间组织或政府机构
哪个都不属于,连锁加盟都是商店商业行为,不是组织也不是机构,只是个人的店铺
⑹ 办理连锁加盟特许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1.办理特许连锁加盟许可证的条件:符合企业法人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等。
2.申请许可审批程序:向省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可通过国家邮政局网站行政许可链接提交申请,在确定填报材料真实、有效后,通知申请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请材料送达省邮政局。
⑺ 全国做连锁加盟的企业有多少家
我是专门做特许的,目前中国境内连锁加盟企业大约20000家左右,符合商务部备案资格的大约3000多家,目前在商务部备案的企业1700多家
⑻ 申请成为连锁加盟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只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二,要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第三,规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
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连锁加盟许可证申请条件包括:
1、申请主体主要的企业
2、企业拥有两家直营店
3、主营店和直营店要有相应的资质(例如:餐饮行业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连锁加盟许可证备案的好处:
1、特许经营备案之后,企业的招商加盟资格将在中国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对企业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2、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比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的竞争对手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3、避免商务部门对未备案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处罚,避免与加盟商发生纠纷时产生不利法律后果(例如退还加盟费、赔偿加盟商损失等) 不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