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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连锁店怎么加盟

发布时间: 2021-05-13 07:04:31

Ⅰ 一家人早餐如何加盟

先找到联系方式 先了解清楚 加盟程序 然后多多参考亲人朋友的建议、再看实际情况来衡量一下加盟风险有多大、如果你这些都准备好了 就去他们总部 或者你当地有分部也可以去 面对面的谈清楚有关事宜 ,你们肯定会签一份合同 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所写的类容 关于你自己的利益 务必清楚 、就可以了 望采纳噢~~

Ⅱ 怎么加盟某品牌连锁店

不知道楼主到底是想加盟什么品牌。

加盟店怎么运作

加盟程序:
1.仔细阅读加盟指南,不明之处向总部投资顾问询问;
2. 签订“加盟意向合同” 选址及评估市场、评估经营——与总部投资顾问讨论;

3.选址签约后,与总部正式签“加盟合同”; 签订商标和技术合同或协议时,最好是法人亲自签字签订合同或协议,以防以后纠纷。
4.与总部互动完成装修,办理营业手续,并招聘销售员进行培训;
5.开张前一天到总部订首批产品;

6.开业前两天总部协助陈列布展和销售培训;

7.吉日开张。

加盟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Ⅳ 如何加盟连锁店

我做了二年多才到A级别,在A级别的位置上做了三个月。所有东西都经历了,个中滋味是五味俱全,个中感受是百感交集!我想大家最关心的应该是A级别的收入和生活现状。

因为很多的朋友都在幻想着今天的A的生活就是自己明天的生活,这是行业里最常讲的一句话。他们时时刻刻都给下面的业务员和新朋友灌输——那些B级别的今天就是C级别的明天,那些A级别的今天也是B级别的明天。

其实这句话首先就是站不住脚的,虽然模式还是那个模式,制度还是那个制度,分配比例也不曾变过,团队做法也还是那样的做法;但是复制下去的东西已经不再是以前那样的了,最根本的是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举个例子,以前有一万人在做,那么平均每个人的理论市场是万分之十三亿,现在有一百万人在做,那么每个人的理论市场就应该是一百万分之十三亿,缩小了一百倍。

这个例说明就算行业里的东西都一成不变,但是潜在的市场也在发生根本的变化,后继的从事者的结局也就相应的发生根本的变化!

这个行业至今有上千万的人从事,赔钱,那么肯定也有少数人挣到钱,这个是市场经济规律的最基本的概念,货币通过一个不公平的渠道再次分配,流向极少数操纵者手里。当然就有部分人挣到钱了,这些人就是较早从事的那少部分人。

说实话,跟我同一时期的人,很多都做到了A级别,也有少部分真的挣到钱了。但是比我晚的就基本上没有几个挣到钱的!所谓的“吃宾馆,住宾馆,万元打底的工资”,更离谱的是金扣的报喜鸟,穿金带银和奢侈手表,买车买房是吹给你们听的,提激情树立人生目标的,A级别的车就好像B级别的报喜鸟和那些装扮的行头一样的性质——欺骗别人的道具!钓鱼没有诱饵,鱼能上钩吗?

是不是上老总了就可以大把赚钱了呢?错!根本没有什么六位数的保底收入也没有第二平台,你的伞下没有发展就没有新的资金注入。既然没有新的资金注入,请问你的收入从何而来?

但是99%的老总上去都不会把实情告诉伞下,考察的时候,很多人会和你讲;那个谁谁上总之后都感觉变了一个人。我一直对这句话记忆犹新,那到底这件事其中有什么样的隐情呢?按理说,如果第二平台确确实好,这是件非常好的事情,透露些消息出来完全可以鼓励伞下的士气,但为什么没有一个人透露半句!当知道实情后这个时候你的情绪从天上,一下子就掉到了地狱,老总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件事,做什么样的决定?

第一,就是如实相告:但试想一下,每个人上总以后,牵涉到自己下面体系所有人的利益,多少人会因为你的一句实话:弄得债务缠身,家庭破裂,亲戚会和你翻脸,朋友会和你绝交,还会找你退钱,你有这么多钱退给他们吗?拿刀砍你也说不定。到时将会天下大乱。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出局的老总,人都找不到了,据说是去国外做项目了——你们觉得呢?

第二种,就是继续隐瞒,那情况还是可以维持下去的,当下面有人发展,老总们收入照样拿,45%分下来还是会有些钱的,伞下每个人都有投资,只要没退出来,上总之后多少会有些赚头,这也是对他们负责任,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

人都是高级动物,面对这种十字路口,没有人会说出真相,还有就是受环境影响,因为不是骗你一个人,上级的每个老总都是受害者,都是过来人,中国人都有种随波逐流的性格,大众都这样,我也没必要揪着不放了,况且我还可以往上走。。。。。短短的叙述难以道尽心中的酸楚,

Ⅳ 怎样开一个连锁加盟

首先 要看你加盟的是什么店 每个店都自己的加盟条件和标准的 你可以去阿里巴巴看看 不过可要注意 防骗哦

Ⅵ 信阳有什么连锁便利店我想开个连锁便利店,不知怎么弄需要什么

那边相对正规的连锁便利店还是比较少吧,如果你有好的位置也是可以自己干的。


开便利店的流程与细节


1:选址,并估算所选地址潜在的客源,作可行性分析。选址是可以直接左右你开店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2:租房,签租房合同。起码你不要有试一年看看的想法,最好能签5年以上,可大大降低装修硬件等期初投入成本。70-80平米的便利店投资目前的水平大约是8、9万元,现在便利店的平均毛利是12%左右,你可以根据你的费用计算收支平衡点。有一个简单的算法,就是你的日销额若小于你的月房租,那就无法赢利了。

3:购买收银系统,货架等硬件设备。组织货源。 70平米的便利店至少要需3名雇员轮班,开始招聘培训,需每班保持两人同时在岗,(当然以上人员包括老板自己在内)。

4:办理烟草、卫生、工商等手续。烟草手需现在不好办下来,但必须有,因为烟草的销售占小商超的销售额相当大的比例。托关系拿下来吧,呵呵。

5:装修。修一定不要做的太复杂,要简单,干净。主要是墙面和地面,墙面要白,地面要最好采用防滑地砖,容易打扫,灰尘小。照明灯一定要悬挂在通道的上方,不可安装在货架上方,高度一般在距地面3米左右,一只40W节能灯的照度在8㎡,可根据具体要求设置亮度。装修时最好在通道上方距地面高3米左右用紧线螺丝拉几道铁线,可以用来悬挂灯具,数据线,监控线,导购牌和POP等。

6:货品上架,电脑收银系统录入测试准备。

7:开业,并根据实际销售调整货源。

便利店商圈半径为500米,在方圆500米的范围内至少有3000个商圈人口。

商业专家认为,以下地理位置不适合开设便利店(开店就上chyee.com):

1、徒步5-7分钟到达的顾客不足3000人;

2、非顾客汇集的交通干道;

3、在马路上无法看到商店;

4、在地下或者是二层以上;

5、无法设立店铺门面和招牌;

6、店铺租金超过一天的销售额。

此外,由于便利店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定位在30岁以下的学生和上班族(占其顾客总量的80%左右),针对这

一群体易于接受新事物、消费力强劲和追求时尚产品的特点,因此从商品的选择上要注重创新与更新,结合时尚主旋律。

一是家庭主妇,她们在便利店购买在别处忘买的商品

二是三口之家,年轻夫妇会为家庭进行便利性购买

三是独身的青年人,他们是便利商店的主力顾客

四是中小学生,他们是便利商店零食的最大购买者

选择好店址尤为重要,投资便利店,选择合适的店址非常重要,这是便利店成功的最重要的因素。因为便利店的优势在于“便利”,因此很多便利店都是开设在社区和娱乐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使得顾客购物更加方便。

前言:俗话说,好的选址是成功的一半。便利店开店选址的问题可以说是令许多便利店企业头痛的一件大事。而目前众多关于选址的文章基本很少针对便利店这种业态的。很多对于大卖场的商圈的分析方法和细节不适用于便利店。基于此,笔者选择了这个课题,希望能够给各位在便利店从事相关工作的朋友一些启示。当然,商圈其实是动态的,并非总是一成不变,故许多结论也是需要经验的。由于笔者从事相关调研工作时间不算长,如有不对之处,希望批评指正。

一、店铺类型的划分和有效人流的测算

要学会商圈调查,第一步是明确店铺类型。店铺类型的划分对便利店的商圈的分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随着店铺类型的变化,商圈的考察指标也在变化。因此,商圈分析其实是由店铺类型来决定的,每一种类型的考察指标和角度都不尽相同,店铺类型的划分在每个公司也不尽相同,但为了便于商圈调研,笔者把它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结点型店铺:依靠一个或几个重要的结点来开设的便利店,一般来说,顾客是相对固定的。所谓结点,就是能够集结人群的地点,如学校、医院、社区、加油站等。结点对于便利店商圈调查具有普遍意义。例如社区店: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消费群体,主要为社区居民服务,而商务便利店又以商务办公的群体为主要顾客,这些都属于结点型店铺。

2、中心商业区店铺:不需要依靠结点的中心商业区及闹市区的店铺。这类店铺的考察和结点型店铺有所区别。因为它位置特殊,例如南京步行街开店,它既没有居民、学校,也没有医院、办公楼,但其实从商圈来说是适合开设便利店的。(其实很多便利店企业称之为“客流店”)

分类方法不尽相同,但国内便利店大体就以上两类,基本所有的便利店都可以对号入座。特别强调的,结点型店铺应该是重点研究对象,因为它的发展空间大,是一种战略资源店铺。

在分析商圈前,除了解释结点概念的同时,还需要解决门前有效客流(R)的测量。门前有效客流是指从店门口步行经过的潜在目标顾客。24小时的实测在便利店商圈调查中没有意义。众所周知,我们测量R值是因为我们知道,销售额=客单价*客流量,客单价可以由历史数据得出——各种不同类型店铺的客单价不同,但差别不大——那么只要确定客流量就能大致预测销售了。一般文章中说到,客流量=R*进店比率,但进店比率不是一成不变的,举例来说,早上的进店比率和高峰期、深夜进店比率区别是很大的,如果用一个固定的10%或8%来评价都是没有意义。对于一个小便利店来说,这个测量客流量的方法是值得商榷的。更好的方法是根据各类型已开店铺的时段客流量或销售额来预测门前客流R,这里不具体讨论细节。总之,这个门前有效客流R的测量方法是有讲究的,不应该根据实测数来确定。

二、结点型店铺的商圈调查

结点店如何做商圈调查?

结点型店铺的考察指标从大的方面来说有三点,依次为周边环境、竞争对手、立地立位。对后两项指标只需要定性评价即可。首先说立地立位,指的是店铺所在地理位置本身的优劣。如面宽(6米以上为佳)、是否有台阶、显眼度、店铺形状等因素。这些指标基本无需量化,只要符合便利店开设基本条件即可。竞争对手的考察也是一样,例如同业态店铺最好超过50米,对手的价格、营业时间、商品、服务等均在考察之列。(这里暂不考虑商圈饱和度问题,因为目前很多结点型商圈都没有达到饱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该商圈的零售店铺数量较多,一般来说,这个商圈的周边环境是适合开店的,这时候竞争对手的考察就变得非常重要了。最后是周边环境,这也是唯一需要量化的指标。这里的周边环境指社区、医院、学校等各种人群聚集的点。按商圈范围分层来测定结点的人群。一般来说,把商圈划为三层是很有必要的,以半径50、150、300米为单位划为第一、第二、第三商圈。(当然不能形而上学,如有栅栏或小区出口在300米以外等情况,不能算在有效商圈里)居民总体资料可从居民住宅区的居委会获得(现在小区基本都有介绍图),结合问讯小区的清洁工、小摊贩可以得到更具体的信息。第一商圈的居民购物可能性:第二商圈购物可能性:第三商圈购物可能性=7:2:1。(经验公式)再根据各结点收入水平来确定销售。

举例:某社区店位于小区主干道,除社区外没有明显结点。第一商圈的居民300户,第二商圈的居民700户,第三商圈的居民1000户,该店门前有效客流R=3000人

那么销售额预测如下:

商圈有效总户数=300+700*2/7+1000/7=650户,也就是说现在商圈的情况转化成50米内有650户,而50-300米没有居民。

假设户均消费每天为5元,则销售额=5*650=3250元

注明:假设户均消费是有直接意义的,准确与否有一定经验,是综合年龄特征、收入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的。这里假设的是每户一周入店4次(每人1-2次左右),每次消费9元左右。只有大卖场和便利店集群开店时才计算居民可支配收入来确定销售:可支配收入一般是一个城区的平均数,对一个单独小区来说,参照系数难确定;就算居民购买力确定,如每月支出1000元购买食品和生活必需品,那么他到便利店来购买的比率也是无法确定的。因此,认为经验的得出户均消费是更为直观的方法。那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不是没有意义呢?下一步我们讨论便利店集群开店时,人均可支配收入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回到前面,我们已经预测出销售额=5*650=3250元,这时候,我们结合门前人流预测法来对比销售。

假设该店门前有效客流R为3000人(社区店的进店比率为10%,客单为10元,每个公司的进店比率,客单都不同,由MIS系统的社区店资料分析得出),那么我们可以得到销售额=300*10=3000元。好的,那么可以假设开店后,由于店铺的吸引力门前人流会有一定增加,这样,我们就印证了销售额应该在3250左右。

结点店预测大概方法就是这样,如果商圈范围内还有其它结点或有其它明显竞争对手,则应相应增减,但

浮动范围一般不超过500元。

下面再举一个学校店的例子。

举例:一学院师生共3500人,店铺位于结点的主出入口。200米处有一医院(300人左右),100米处有一社区(200户)。门前客流预测为5000人。

结点销售额=3800*10%*客单价(8元)+(200×2÷7)*5元(户均消费)=3326元

客流预测销售额=5000*10%*客单价(8元)=4000元

两者的区别在于结点预测没有计算探病,随机路过的客流。因此销售在两者之间都比较正常。

综上所述,结点型店铺的开设主要是把每一个结点在图中分层标出,然后通过计算商圈销售额来确定开店与否。只要商圈销售额和有效客流销售额是基本一致的,我们认为其预测是有效果的。

三、中心商业区(客流店)店铺的商圈调查

同样是以上三个指标:周边环境、竞争对手、立地立位,但有一个指标是很重要的——R值测算。一般来说,中心商业区店铺R值会远远大于结点型店铺。这里的竞争对手、周边环境的调查都是为测算R值服务的。对于这类店铺来说,用R值来确定销售是最直观的。但R值的测算和很多因素有关,比如说立位就可以决定进店比率,同样有效客流都是6000人,面宽4米和面宽8米的店会导致进店比率相去甚远。

每日便利

认识我:

你问是哪里的?噢,我是一家台资公司,名称叫杭州每日便利连锁有限公司。我应该很荣幸地说,杭州是我到大陆的第一站。我来时,也许有点晚了,是在2003年2月份,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我的真诚,“以24小时全年无休型的经营状态,提供消费者购物之时间与地点的便利”。自在凤起路和建国路路口开出第一家后,发展迅速,目前已发展了20家连锁店。

条件:显然,两个人如果要恋爱还得看看各自的条件。

1.店铺自有或租期至少三年以上,营业面积40平方米以上。

2.该店需经每日总部商圈评估合格,加盟合同期限为5—10年。

3.加盟申请人的年龄在55岁以下,高中职或以上程度,单身或夫妻两人专业经营,身体健康,信用良好。

费用:每一次,说到费用问题,总会有些犹豫,生怕让人误会我们合作缺乏真诚。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的话,要经营一个项目也不大可能。 1.加盟金1.8万元,履约保证金1万元。2.铺底货款保证金约5万元,店铺装修约3万元。3.设备器材约5万元,加盟管理费按每月营业额的1%收龋特色:其实,大家也知道,便利店的特色,就是想为百姓方便。与前面他们说的也大同小异。

千家伴

认识我:

我是地道的杭州佬,出生于1997年。大家也许已经从街头大大小小的加盟店中熟悉了我的名字,专业从事连锁便利店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公司。我也不隐瞒,至今我在杭州和周边地区已经发展了70余家连锁店。我是浙江省内推行特许加盟最早,签约加盟店最多的便利店公司之一。说不定,在你家门口就能看到我。

条件:根据国际上各知名连锁品牌的成功经验,发展特许加盟是连锁品牌迅速崛起的一大法宝。加盟会为你减轻很多负担,使你少走弯路。并不是我有意抬高门槛,这是常规,要与我们合作还得有些小小的条件。

1.加盟方拥有或合法租赁符合开设便利店的门店(享有三年以上的使用权,相距千家伴现有网点200米以上道路距离)。

2.拥有开店必需的资金约8—12万元(房租费不考虑在内)。

3.加盟投资人有真诚的合作态度,家庭和睦,无不良记录,愿意按千家伴的规范要求经营和管理自己的门店。

费用:不用说大家对这个问题也会很敏感,当然也很关键。加盟我们的费用现在罗列给大家,有兴趣的话,你不妨记一下,合作时我们就不用再那么细地谈钱了,那会俗气得很。

1.加盟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加盟协议自然终止时加盟主方退还加盟保证金(无息)。

2.加盟主按配供商品的供应价格向加盟方收取物流配送费(市内),收取费率为1.5%。

3.每年的最初签约月份和第六月的下半月,需交付定额加盟权益费。卖场面积在30平方米或以下的每年4000元,31平方米以上的每年8000元。

4.加盟方一次性缴纳开业准备金3000元。看上去,一笔笔钱数挺让人发怵。最近我们与市政府推出了“一家人”社区超便利店,各项费用相对低廉,这是公益行业,大家不妨对这一加盟店给予一些关注。

有关费用更具优惠:1.为确保加盟主方形象,设立加盟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用于对加盟方违规行为的扣罚,扣去部分应及时补足。加盟协议自然终止时加盟主方退还加盟保证金(无息)。

2.加盟主按配供商品的供应价格向加盟方收取物流配送费(市内),收取费率为1.5%。商品以款到发货形式结算(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商品配送到门店。

3.加盟方每年分四期向加盟主缴付定额加盟权益金,每季度交一次。(暂免)4.加盟方一次性缴纳开业准备金1000元(含公司派出人员帮助开业、标准店招制作及安装等费用)。

特色:条件说了这么多,大家肯定想知道我到底有什么魅力。24小时无休息,各类即食食品、冷热饮品、香烟、热包子,代销报纸、杂志,微波炉加热、雨具出借等。

连锁便利店印象:

1、地点与时间上的便利24小时便利店夜间顾客主要由出租车司机、娱乐人员(年轻人居多)、大学生、警察、保安、新闻工作者等夜间工作人员组成。

一位便利店服务员对记者说:“零点以后的生意也很好,夜生活越来越丰富,这就刺激了晚上的消费。”连锁便利的存在,给他们提供了方便。

2、环境舒适杭城的便利店环境舒适,柜架布局让人有亲近感。城西一家喜士多便利店,营业面积只有90平方米左右,但窗明几净,由绿色、番茄红构成的主色调,让前来购物的顾客备感温馨舒适。

3、日用货品齐全油盐酱醋、冷冻食品、日用百货、酒水饮料、水果粮食、休闲杂志等琳琅满目一应俱全。有的便利店还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连锁便利店应注意哪些问题

便利店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前,它的前身是美国的一家小杂货店,后来成了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名号为7-11。这家便利店,目前全球22个国家拥有23000家店面,其中日本最多,就有9000家。第二大是ok店,目前在全球拥有9000多家店铺。一些专家认为,现代商业领域中,便利店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发展,与超市、大卖场等业态形成了鼎足的格局。日本和我国台湾,便利店的密集度更高。平均3300人就支撑着一个便利店。大部分人每周去便利店消费的次数是三至四次。这里的便利店普遍赢利。

然而,便利店业已在杭形成的态势,让人感觉到其竞争的激烈性。如清泰街和佑圣观路的交叉口就是一个便利店密集的地方。围着金隆花园周边不到两三百米的街道,聚集了足有4家便利店和一家联华超市。在佑圣观路上,喜士多和可的两家便利店更是紧紧地挨着。转过拐角,在清泰街花中城大酒店隔壁,是联华超市,隔条马路对面就是可的便利店,走几步路,又是一家喜士多。

那么,如何规避风险?投资便利店又该注意什么呢?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省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詹一峰先生说,任何产业无限膨胀都会具有风险。目前,各行业出现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是平均利润率的下降,不过便利店有其特殊性。便利店的增长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其他业态,如商尝超市等,从现在的状况来看,便利店经营的赢利机会较大。

詹一峰特别提出了几点看法,以此来告诉加盟者,如何才能更好地赢利。

一、人流量问题,必须选择一个相对量比较大的地段。

二、尽管承诺的是24小时营业,但是,从现实来看,凌晨3点至上午8点的时间段内,是一个空白段,几乎无人购物,这方面的人力可以减少。

三、商品结构上,一般品牌的便利加盟店的产品都是一样,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适当更改,针对不同地段的人群提供商品。如在学生居住区,多提供些学生用的物品,在纯小区是不是可以多提供一些零食和家庭用品。而有些地方是否又可以主营卫生用品等等。

四、目前,酒类、营养品进超市的进场费很高,而便利店是没有进场费这一概念的,所以便利店应该把握时机,抢占这一市场将大有可为。

Ⅶ 怎么才能加盟一家人超市啊

上17828网站找他们的联系方式,直接跟一家人超市总部联系就可以了

Ⅷ 加盟一家连锁店

加盟合同文本(范例)
2006年7月2日

Alin De Rose
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TEL:(021)******* FAX:(021)********
E-mail :service@********.com
******加盟合同
一、 合同各方
授权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路****大厦A座12A 邮编:******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 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 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 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 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 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签定加盟合同的五个注意事项
加盟合同是连锁双方未来合作愉快与否的基础,它规范了总部与加盟店权利与义务的长期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必须详细研究起内容并逐条了解,必要时最好请教相关的法律专家。有一些事项在合同中必须特别注意:
(1)加盟金、权利金、保证金、广告费、服务费等项目之列举是否清楚?收取实际及金额如何?是否具备有退还条款?
(2)解约之构成条件如何?手续或程序?不同状况解约下的解约金、损害赔偿等,各金额之退还成数与方式如何?
(3)双方的利润分配方式是否清楚?是否可能有其他意外的状况发生?
(4)和约终了后,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如何?
(5)总公司对加盟者之服务与指导,是否也能详细列出,而不是以含糊的方式交待而已。

Ⅸ 一家人烘焙加盟条件有哪些

建议将具体的被骗信息和经过在网上交易保障中心这个网站上发布投诉帖子,他们审核后会对外发布,可以帮你寻找到同样被骗的受害者。联合起来一起报警,更容易引起警方的重视,以便尽快立案破案。

Ⅹ 我如何让别人加盟自己的连锁店

何谓加盟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加盟”含义延伸

特许加盟: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专业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地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连锁加盟 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存在持续契约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应的报偿。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金、权利金、契约金在内的开办资金。

特许加盟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特许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被特许者)有偿使用其名称、标志、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模式。主要优点在于:特许者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被特许者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特许者的帮助和支持,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我国正式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国内连锁加盟

商务部令 2004 年第 25 号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 商标 、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五条补充条款:

针对中国教育发展网网络家教项目,特别规定允许同一地区经授权后开展内部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 商标 、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 至少两家 经营 一年以上 的 直营店 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 良好信誉 ,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 不得强行要求 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 承担保证责任 ;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 独占性 ;

(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 责任 ;

(六)培训和指导;

(七)商号的使用;

(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

(九) 消费者投诉 ;

(十)宣传与广告;

(十一)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条款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

(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 保证金应退还 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 不少于三年 。

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 签订 特许经营合同 之前 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 20 日前 ,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二) 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三) 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四) 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五) 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六) 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 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八) 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九) 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 不得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 遗漏 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

第二十六条 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 夸大 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 1 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备案 。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

第三十一条 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

(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

(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 1 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选择加盟体系应注意事项

选择加盟体系应注意事项近年来,国内连锁加盟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连带吸引大量的投资加盟者加入此一行业,然对有意投资的加盟者,在面对众多的加盟品牌时,究竟应如何选择方为上策?中华民国加盟促进协会秘书长桂世平先生提供以下几点做为参考。

一、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二、技术难度不能太高。

一般加盟者通常皆为外行,所以技术性愈低的行业愈适合加盟(如超商),技术难度若愈高,出师的时间愈长;通常技术性较高的行业,如美发、眼镜等,较适合内部创业而不适合加盟。

三、须注意选择行业的发展趋势,究意是在稳定中成长?或是日趋没落?

特别是有些属于流行性的行业,在刚加盟时生意鼎盛,没多久热潮过去后,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须考量个人兴趣,由于每个行业皆有不同的行业特性,加盟者最好选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业加盟,不要只一味顾著赚钱而忽略个人兴趣。

五、须考量总部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这其间涉及到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为同业间的竞争必然会涉及到品牌的优劣,第一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强,相对的较小的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弱了。

六、打听已设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个品牌健全的加盟体系,应该会很乐意将所有店面的地址、电话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这些已开店者打听相关资讯,而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讯往往是最真实的,加盟者也可从其中了解未来大致的营运状况。

除了以上六点外,当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资金等皆是加盟时所必须考量的因素。

最重要的是在签合同的时候要写清楚权利和义务,别到时候搞不清,合同写清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