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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便利店加盟全资托管

发布时间: 2021-10-22 04:19:04

⑴ 想开家超市或便利店,是加盟好还是自己开好

超市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东西了,毕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超市。隔三差五去超市逛一下,置办一些家庭所需要的物品也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超市也=也有大小之分。我们常见的小超市大部分是个人自己开的,当然也有加盟的,商品种类以一般生活用品为主;而大型的商超一般都是加盟店或者直营店,几乎涵盖了大部分的日常用品,种类非常齐全。

如果自己想开超市,个人认为自己开店比较好一点。首先,自己开店投入小。与加盟的超市相比,个人自己开店毕竟更省钱,加盟的超市都有加盟费,再加上设备费用和品牌等各种费用,加盟开店成本比较大。其次,不受限制。加盟的超市除了进货渠道的限制,还有售卖价格的限制,再加上各种合同约定的限制,限制性非常大,而个人开店可以自由发挥;最后,更有干劲。加盟开店感觉还是在给别人打工,而自己开店让人感觉是自己当老板,自己干事业,所以会更有激情,也更加有动力。

三、自己开店有动力。

加盟品牌店给人的感觉受还是给被人打工,而自己好像就是一个店长。自己开店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自己决定,干多干少都是给自己干,所以会更有激情和动力。

你认为开超市有必要加盟吗?

⑵ 我想加盟一个便利店,但是怎么才知道这个公司不是骗人的

现在很多加盟品牌确实可以提供很多加盟模式。“便利店老板内参”的忠实老板们也经常在留言中提到,半托或全托的加盟模式。半托和全托在加盟模式中比较常见,但即使你选择了全托模式,也不意味着你什么都不用管了。最简单的,每月的营业额你得自己来核计吧,总不能把钱也全权托管给别人。像这样,看似简单的小事,但管理起来也不能完全统一,很多管理细节是需要你事先了解和学习的,否则就容易造成不必要的亏损。

今日,小编与各位老板一起交流交流加盟商的那点事。

便利店加盟商一般制定他们的加盟政策时都会包含以下几点:

1、 加盟费(需要注意合约期是几年)

2、 设备费(如开一个奶茶店需要买很多设备:冰箱、封口机、收银机……)

3、 装修费(装修费通常是加盟商和加盟者共同承担的,一般情况下加盟者占比较多)

4、 保证金(有的有,有的没有)

5、 管理费(运营管理过程中总公司提供的服务)

6、 培训费(包括管理和技术方面的技能培训)

7、 商品费(配送加盟产品所产生的费用)

8、 其他名目的收费(品牌推广、宣传等)

加盟便利店大致需要收费的项目就是以上这些。

针对加盟费,不同品牌各不相同,从几千到几十万的都有,一般是品牌越大加盟费相对也越高。同样的,品牌越大,加盟商对加盟者的标准要求也会较高。对于有些高端品牌加盟政策来说,加盟者是否有充裕的资金实力,并不一定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相反,高端品牌加盟商更加看重的是,加盟者是否真的有能力经营好门店,做好管理并能够持续发展,是因为高端品牌商更注重企业的品牌,只有挑选出好的种子才能种出好的果实。

总之,开一家加盟店并不是那么容易,正式加盟以后,除了加盟商会提供的服务援助以外,店老板也需要更主动积极地学习如何管理门店(对资金、员工、运营等方面)、如何计算前期投入和预期效益、如何发现自己的问题和发扬自己的优势等。

最后还是要再提一下刚开始说的那个问题:想要加盟开店的老板,千万不要总想着全部托管做甩手掌柜,只要尽心、用心、有责任心的去管理你的门店,相信你的生意一定会越做越红火!祝愿各位老板生意兴隆!

⑶ 便利店采用连锁加盟的模式有什么弊端

弊端很多,我这里说两点:

1、便利店连锁的目的是规模化,边际效应最大化。不过在中国几个大城市便利店的经营中,都出现了边际效应逐步为零的状态。其实,规模化的过程中,会出现多个边际效应不升反降的阶段,如果企业熬不过去,就可能失败;

2、便利店加盟模式是抄袭日本的,但是在中国并不是很适用。日本的模式更多的是要求长期经营,相信总部,对总部的依赖非常大。中国的便利店加盟,市场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包括经营者也多为短期行为,往往加盟店的生意反而做不过直营店,这个再日本完全是反过来的。

中国市场巨大,这个模式应该说是没有饱和的,最多也就是在部分区域饱和了。

能克服这些弊端的办法,一是继续扩大规模,跨过边际效应为零的区域;二是等待市场和消费者继续成熟,更用心的经营门店。至于替代模式,世界上还没有看到新的模式出现。

⑷ 便利店加盟好还是自己开好

不能一概而论,这要看你自己具体条件和当地便利店环境而定。

加盟的优势:

1、加盟主都有品牌和知名度,加盟商借用人家的品牌优势可以得到客户比较好的认可度。

2、加盟主一般都有统一的采购和配送系统,可以为加盟商供给产品的配备和供货保证,其他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优势(不是必定的)。

3、加盟主对加盟商都会做不同程度的商圈考察,会做出一个预估,来衡量门店未来运营情况。不过不少盟主为了多吸引加盟商,夸张预估额将会成为一个巨大的风险。

4、加盟主有一整套处理门店的规范制度和流程,大大下降了加盟商管理成本。不懂便利店运营的加盟商,加盟则可以获得现成的经验。

5、人员一般需要加盟主统一培训和指导。

6、连锁盟主往往有单店不具有的一些产品,例如自有品牌产品、店内加工速食、服务收费项目等。

7、加盟者可以从盟主获得统一的装修和设备(租借)。

8、加盟只需要有不错的网店和一定量的资金,可以不需经验即可开一家便利店。

9、一个盈利的加盟店,当运营走入正规,加盟者可以脱手,作为出资者,只由店长处理即可。

加盟的劣势:

1、一些盟主未必能保证绝大多数的加盟者的投资利益,毕竟是双方合作,分担风险的,不过加盟主的强势地位几乎构成风险都是加盟者承担,一旦运营不善,损失的都是加盟商承担。从这点上看加盟的风险未必小于自营。

2、特许加盟产品品种决定权在盟主,价格是统一控制,在价格不具优势情况下,品牌优势就会表现出来,也会降低一定的竞争压力。

3、加盟商需要付出一定数额的加盟费用,相当于获利的一部分是加盟主的。

4、一旦加盟商在短期运营中不盈利的情况终止加盟关系,许多费用将无法回收,全部由便利店加盟商承担。

自营的优势:

1、同样规模的单店自营的投入相对加盟要少,获利无需分给他人。

2、运营自主,不论是价格还是产品采购,自主权都在自己,想卖什么产品就卖什么产品,想调价就调价,想给顾客抹零就抹零,毕竟普通老百姓对价格是很敏感的。

3、好的便利店运营者都会与周边的顾客打成一片,良好的友情关系和价格优势是极具杀伤力的。

4.船小好调头,自己运营随时可以调整,只要亏本就可立刻选用相应措施来解救,或尽早关闭店,相对加盟可以削减投入的损失。

自营的劣势:

1、没有或很少能有连锁加盟的品牌服务收费项目。

2、没有一同的采购和配送,在产品质量和进价上不具有优势(这儿的进价有可参议的当地,后面会表述)。

3、没有品牌优势,关于部分顾客会感到信誉度不能保证。

4、如果连锁便利店应用竞争手段,单店会很难抵挡。

5、如果运营者不具运营经验,一旦出现竞争就会节节败退,而连锁便利店可以仰仗总部整体优势资源去竞争。

6、自营没有象连锁便利店一样的完善的处理流程和规范,管理水平会较低,运营效率也会较低,其他人员素质难以保证,损失相应也会大一些。

2021年:不管您是开加盟店还是自营店,大沣货架都希望大家心想事成,赚得更多!


⑸ 开便利店是加盟好,还是自己开好

自己开店,店铺名称没有品牌效应,消费者对你的新店缺乏信赖。所以,在开店初期有可能会面临无人光顾的惨状。这点对于初次创业者尤为重要,一些经商经验不足的店主,很可能直接在开店初期就倒下了。另外,自己开店没有成熟的管理模式,所有的一切都是要靠店主自己摸索。这无疑也增加了店铺走向正规的时间成本和风险成本。但是,自己开店也有诸多的优点,首先因为是自己的品牌,所以无需向谁缴纳高额的加盟费,这对于资金紧张的创业者来说,可以大幅度缩减创业成本。其次,虽然说自己开店没有加盟店直接套用的管理模式,但是却有着灵活机动的特点!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所处的商业环境和经营状况随时做出调整。总之,自己开店就是完全自主,是严格意义上的创业。一旦开店成功,创业者可以积累丰富的开店经验,同时,也可以将自己的品牌形成连锁,从而实现最大程度的市场占有。
而加盟店则和自己开店有着几乎相反的优缺点。加盟别人品牌的店,一开业,就被消费者熟知,人们对于加盟店的产品和服务都比较熟悉和信赖。所以,即使是刚刚开店,也会很快被认可。在品牌被认可的前提下,如果新开店搞一些促销或者降价,那么将会大幅度刺激人们的购买欲望。完全可以实现新店开业的开门红。同时,无论是店铺产品装修还是管理模式,总店都会对加盟店直接输出套用已经成熟的体系。所以,创业者非常省心。当然了,省心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高昂的加盟费就是代价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凡事有利就有弊,加盟店可以享受总店的品牌光环,也同样可能会因为总店品牌出现污点而受到连累。一旦创业者所加盟的品牌出现品牌危机,那对于加盟店来说,很可能形成致命的打击

⑹ 开便利店是加盟好还是自己开好

您好,开便利店是加盟好还是自己开好?

加盟和自己开便利店这个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的,如果自己有这类经验,是可以自己来进行开便利店的,如果没有的话建议是选择加盟,便利店加盟可以帮您减少投资费用,以及投资风险,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品牌加盟便利店有着自己的专属供应商,设备等装修都会统一化并且价格会低于其他市场,降低投资风险就是一般品牌连锁便利店都是有常年的积累经验总部帮您免费指导开店等等,供应商品货物及时。以上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如果您在深圳、广州、东莞、惠州等地方不妨了解一下中业爱民连锁便利店,中业爱民连锁便利店,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有门店1200余家,始终坚持紧密型管理,以直营和特许加盟为发展模式,遍布深圳、广州、东莞、惠州地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有品质更便捷的服务。自建万平物流服务中心,在深广莞惠地区拥有极具竞争力的本地化服务优势。

⑺ 加盟便利店要注意什么

加盟便利店要注意:开店最主要就是开在什么地方,太热闹地方店租又太高,太偏僻的又怕没生意!便利店最主要还是货源,签合同时等等。

1、加盟便利店,选择好店址尤为重要。投资便利店,选择合适的店址非常重要,这是便利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便利店的优势在于“便利”,因此便利店大多设在社区和娱乐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使得顾客购物更加方便。

4、要注意对端头货架的利用,因为这是门店的黄金点,顾客在这些地方的驻足时间最长,应摆设一些高毛利的畅销商品。

(7)连锁便利店加盟全资托管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要加盟的总部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总部必然要先拥有这个品牌的商标权才能授权给加盟者。

相关技巧

1、在加盟前期,要注意合理的筹措资金,合理的投入资金。

2、控制好经营成本,规划好进货策略。

3、学会管理员工。

4、学会管理客户,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⑻ 加盟便利店好一些还是自己开便利店好一些

您好,加盟便利店好一些还是自己开便利店好一些?

加盟和自己开便利店这个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的,如果自己有这类经验,是可以自己来进行开便利店的,如果没有的话建议是选择加盟,便利店加盟可以帮您减少投资费用,以及投资风险,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品牌加盟便利店有着自己的专属供应商,设备等装修都会统一化并且价格会低于其他市场,降低投资风险就是一般品牌连锁便利店都是有常年的积累经验总部帮您免费指导开店等等,供应商品货物及时。以上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如果您在深圳、广州、东莞、惠州等地方不妨了解一下中业爱民连锁便利店,中业爱民连锁便利店,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有门店1200余家,始终坚持紧密型管理,以直营和特许加盟为发展模式,遍布深圳、广州、东莞、惠州地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有品质更便捷的服务。自建万平物流服务中心,在深广莞惠地区拥有极具竞争力的本地化服务优势。

⑼ 有没有连锁超市便利店咨询管理公司

超市的经营,指的是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加盟商希望利用这些知识产权发展自己企业,由此而形成的特许加盟体系。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的统—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特许加盟连锁的实质则是超市总部将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商标、商号、服务标识、经营模式等)出给独立的加盟者,由其在总部的统一指导下共同经营的一种超市连锁发展方式,是特许经营形式的一种,该种方式对于发展连锁的超市总部而言,能实现在最短的时间里,以最小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扩张,即所讨低成本迅速扩张”。下面,谈一下特许经营中若干法律问题的看法。
一、超市特许经营中的收费问题
首先,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那么我们就先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一下超市特许加盟的收费问题。
1、加盟收费的法律渊源
特许加盟作为项特殊的经营方式,其加盟收费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才能产生。
加盟收费的间接法律渊源是我国的民商事法律,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根据这些法律,特许者(授权方)和被特许者(被加盟者)之间只要达成合意、订立合法契约,即可按契约的约定收取加盟费用。
加盟收费的直接法律渊源是原国内贸易部1997年11月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均规定了特许者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服务费用,这实际上也赋予了特许者收取加盟费的权力。
2、加盟收费的法律构成
收费是权利(权力),任何收费都是建立在一定法律关系之上的,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收费是法律关系的产物,每一项合理的收费都应该有其对应的一种法律关系。
我们认为,一般超市特许加盟收费主要可以分为三种,分别建构在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之上:
①基于知识产权(商标、商号、字号等)有偿许可使用关系而产生的收费;
②基于商业指导服务关系而产生的收费(注:特许者对被特许者的服务依法可以是有偿的);
③基于货物买卖关系而产生的收费。除此之外,收费项目还包括个别基于其他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杂项费用,但主要是上述三种。每一项收费都应对应—种法律关系作为依据,使收费有理有据、清晰明了。
请看下面的文字列图:
①知识产权使用费——知识产权有偿使用关系
②加盟店管理指导费——技术咨询服务关系
③货款及运费——货物买及附随义务关系
④杂项费用——其它相应法律关系
3、现行加盟收费制度的不足
我们现在许多从事超市特许经营企业的加盟收费制度、收费项目中基本上都会有定期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加盟金)这一项(注:“特许权使用费”这一概念出自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教材)。经营特许加盟,主要的经济收益就来自定期向加盟店收取加盟金。可问题就出现了:“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在“特许权使用费”的问题上我们不能简单的照搬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教材中的相关概念,因为这个概念过于含糊,它没有稳固的法律关系作后盾。我们也不能简单将基于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加盟收费笼统地归入“特许权使用费”的概念中,而是应该将加盟收费明晰化,通过收费项目各自明确的法律关系来分别加以调整。现行的加盟收费制度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特许权使用费”这一项上,该收费项目的概念本身就比较模糊,其法律依据和所对应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单薄。“特许权使用费”的概念与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加盟咨询指导费似是而非,模糊不清的收费项目会降低加盟合同的对价性,引起不必要的疑义。
在特许加盟知识尚不算普及的今天,就连人民法院都把特许加盟案件划入联营合同纠纷一类,那我们就更加应该把这一特许加盟的主要收费项目明确化、规范化。
4、改进加盟收费制度的设想
我们认为,应该从法律角度着手,对现行一般超市特许企业的加盟收费制度在法律上作出一些调整,明确地把“特许权使用费”分为两项:①知识产权有偿许可使用费;②加盟店管理指导服务费。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这两项收费是完全基于两种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各自独立的收费,只要有一种法律关系存在,该关系所对应的收费权利义务也就存在了。换句话说就是,只要特许加盟关系存在,只要加盟店在使用授权者的商标、商号、字号等知识产权,它就应该定期支付授权者一定的使用费用。加盟店不能以授权者提供的服务有问题而拒绝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从诉讼实践来看,一旦因加盟收费问题引发诉讼,法院也比较容易认定其中的法律关系。
二、超市特许经营中的风险与控制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凡是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经营特许连锁的优点突出、低成本扩张,既增加了超市的知名度,又获得丰厚的回报,同时也带动经济增长。但是,它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由于加盟者是独立实体,经营自由度高,因此总部对加盟店的控制力度小,管理难度高,继而各类风险也就随之发生。我们可以把超市特许经营的风险归纳为以下两类:一是法律框架内的风险;二是经营框架内的风险。本文主要试图分析法律框架内的风险。
(一)什么是法律框架内的风险?
我们知道,维系特许授权者与特许加盟者关系的往往只是一纸契约,而在特许授权者与特许加盟者之间发生的却是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的特许使用等一系列复杂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许经营所牵涉到的法律关系涉及了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等数个法律部门,用以调整特许经营的法律规范和行政法规、规章有几十个之多,如此之多的法律规范来调整—项商业行为,在工商领域中还不多见。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特许经营对于法律的依赖极其之大也可见一斑。具体来看,法律框架内的风险主要有:
1、违约之险
我们这里所说的违约风险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合同违约风险,而是在特许授权者与特许加盟者建立加盟关系之后,由于加盟者怠于履行特许加盟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服从授权者的管理而造成的风险。最常见的,是加盟者利用各种借口,拖欠应缴纳的费用,又或者违反约定擅自进货,更有甚者,加盟者不经授权者同意就扩大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的使用范围。对于任何一个超市而言,这个风险的产生都有其特殊的原因。在每个超市的特许加盟连锁体系中,加盟者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财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在目前中国法律架构下,特许经营的法律环境,还不是很完善。由于没有具体的特许经营立法,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加盟关系的认定,法院往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五十三条来加以调整。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总部授予加盟者使用这个超市的商标和店招等整体形象,就是所谓的CI(视觉识别系统)。而在法律地位上,总部与加盟者是完全平等和彼此独立的,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加盟者拥有独立的经营权,由总部对其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培训支持。由于加盟者是各自独立经营的实体,总部对其的约束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加盟者的某些自主经营行为有可能直接伤害授权者的利益,威胁加盟体系的安全。加盟者具体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①不执行总部统一采购的规定,擅自进行采购;②不服从总部统一管理,自行其是;③隐瞒加盟店的销售状况,规避交纳加盟金等费用的义务;④加盟者擅自单方终止合同等等。加盟者这些严重的违约行为直接侵害了授权方的利益,造成了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对等,使授权方在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不能享受到相应的权利。这种违约风险是所有法律风险中最大的风险。
2、侵权之险
由于特许经营往往和一定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知识产权的特许使用相关,所以在实践中也会发生加盟者侵犯授权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情况。比如说,加盟者未经许可擅自扩大、变更授权方相应授权使用的范围,或擅自非法地进行转授权、再授权,或擅自使用、传播授权方的商业秘密等。又比如说,在双方特许加盟关系终止后,加盟者不停止使用原授权方的相关授权,则其就构成了侵犯授权方的专有权利。侵权风险的唯一救济手段主要就是司法途径,但无论结果如何,企业都将承担高额的法律成本,并因此导致特许企业管理成本上升,从而使授权方得不偿失。

⑽ 24小时便利店一定要加盟吗加盟和不加盟的优缺点在哪

自己也可以开啊,请人轮班就行了。
好处在于有一定规模的加盟店在管理上比较规范,统一进货,价格也便宜一些,但是要交管理费。自己开店的话因为每种产品进货都比较少,所以拿不到最低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