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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连锁加盟的行业属于消费行业吗

发布时间: 2021-05-12 13:55:46

① 连锁业的发展

发展现状与主要特点:
(一) 迅猛扩张,市场份额急剧扩大

连锁经营在我国首先出现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其发展经历了两个明显的阶段:初始期:(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国内市场疲软,销售不畅,商业企业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借鉴国外规模效益的经验,开始探索连锁商业的方式,企业自发地按照连锁方式进行经营运作。成长期:(1995年至今)1993年国家正式提出要把发展连锁经营作为带有方向性的一项流通体制改革。由于政府的强力推动与企业市场化内在发展需求相结合,我国连锁业快速步入成长期,每年以40%左右的速度扩张,仅用10多年就基本完成了欧美历经百年的零售业革命。从上海、广东、北京等地连锁经营的发展情况看,连锁经营适合中国现阶段国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连锁经营的领域也由最初的零售行业开始向服务业拓展,超市、便民店、各类品牌专卖店、专业连锁店等作为新的购物形式,已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并日益深入百姓生活。据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连锁企业已有1124家,店铺数2.2万个,零售总额1549亿元,连锁商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从1993年的0.7%上升到目前的4.1%。一些大中城市连锁业的零售额已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以上,增长幅度超过了传统的百货零售商店,如上海已达21.7%,北京达13.7%。连锁经营覆盖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已拓展到零售业、餐饮业、服务业三大行业的50多个业种。连锁商业的市场辐射力不断增强,成为开拓市场、扩大需求新的增长点,充分显示了连锁经营对改造传统商业模式、促进流通现代化,推动现代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经营主体多元化,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势头强劲

2001年在全部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366个,占全部连锁零售总店的比重为42.1%;其它非国有经营形式如私营企业、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制、联营、集体企业所占比重为57.9%。在国有及国有控股零售连锁企业中,连锁门店数占总店数的59.4%,营业面积占48.8%,从业人数占47.6%,零售额占58.4%。数据表明,我国连锁经营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三) 地区发展不均衡
现阶段我国连锁经营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地区发展不平衡。连锁经营企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虽然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镇也有所发展,但相比而言,上海、北京、广东、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连锁发展速度、规模和水平要明显高于其它地区。如在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和餐饮企业中,北京市2001年实行连锁经营的企业有129个,门店2123个,实现零售额218.7亿元,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7%;上海市2001年有连锁企业82个,门店5394个,实现零售额404亿元,占当年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7%,成为连锁经营发展最快的地区。但西部部分省份的连锁企业年销售额不足3亿元,与发达地区相距甚远。
(四)内资连锁业占据主导地位,外资连锁业零售额仅占一成
尽管实力雄厚的外资连锁企业纷纷涌入中国,加剧了市场的竞争,促进了我国市场国际化和现代化程度,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内资连锁业仍占据主导地位。2001年我国内资零售、餐饮连锁企业998家,占全国连锁总店数的88.8%;实现零售额1221.9亿元,占连锁业零售总额的78.9%。外资连锁业所占比重不大。2001年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的零售连锁店为50个,占连锁总店数的5.7%,其中连锁门店数为760个,占4%,零售额占全部连锁店零售总额的9.7%。世界著名跨国商业巨头沃尔玛、家乐福、普尔斯马特、麦德龙等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在华设立仓储式商场、连锁超市等,推进了中国流通现代化的发展。据统计,近10年来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实际对华投资达到30多亿美元,全球50家最大的零售商已有半数进入中国市场。其它外资零售企业也纷纷来华投资,其中包括好又多、万客隆、大润发、吉之岛、乐购、易初莲花、伊藤羊华堂、百安居、欧倍德、7-Eleven、罗森、百盛、太平洋等。但从总体看,外资连锁业所占比重仍处于次要位置。

(五)联合、并购、加盟成为连锁企业规模扩张的重要方式
近年来,连锁商业扩大规模的主要方式,一是对国有商业进行连锁化改造;二是通过租赁、购买,新建网点实现网络的扩张。这两种方式均属单一资本的扩张。党的“十五大”以后,连锁企业加大了资本经营的力度,通过联合、购并、加盟等方式,加速了规模化发展的进程。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扶优扶强,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使一些优势企业的经营规模迅速扩大。2001年初,上海华联与北京西单、超市发牵手组成新公司,实现了跨地区的强强联合;上海联华经过对北方市场的调研后,又转而在广东积极开拓,寻求合作伙伴和发展机会;北京华联在原有22家的基础上,今年拟准备以西部为主新开16家大卖场。种种迹象表明,兼并、重组已成为近两年连锁业发展的主旋律。
(六)超市、便利店成为消费者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主要场所
在经济发展较快,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连锁超市、便利店已成为消费者日常购物的主要场所,传统的消费习惯开始转变。在一项消费者购买动机的比较分析资料中,反映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中,对传统菜市场或集贸市场和到超市或便利店的选择意向。一方面顾客到传统农贸市场采购鲜肉、水产品、蔬菜、水果四类商品的购买动机依次为:26%、25%、25%和14%,而其它食品和南北干杂货仅有10%。另一方面,到超市食品区或便利店采购的顾客,购买目的主要倾向于肉类生鲜品、水产品、蔬菜类产品、冷冻调理食品和水果类产品,购买动机依次为:14.5%、14%、10%、9.1%和2.1%,而其它包装食品、饮料、家庭日用品等比重则为50.3%。从以上数据中可以发现,超市和便利店通过生鲜食品、包装食品和家庭日用品的合理配置,将顾客的购买行为及趋向进行了有效的引导和转化,同时由于连锁网络的便利性和集中采购形成的价格优势,使其对大中城市传统商店及农贸市场形成了相当大的冲击,连锁企业在大中城市商品流通中的地位显著提高。
(七)连锁企业呈现出集中化、大型化特征
近年来,大型连锁企业快速发展,企业平均经营规模比上年有大幅度提高。2001年连锁百强年平均销售额16.2亿元,平均拥有连锁店131.2个,百强中前10名企业的销售额达到718.4亿元,占百强销售总额的44%。企业进入百强名单的销售规模的底线为2.68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44亿元。这些连锁企业以资金雄厚、规模大、机制灵活上的优势,通过加盟、控服等多种形式发展店铺,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上开拓市场,在连锁企业重组新建中起到了龙头作用。
(八)连锁经营方式向更多行业和业态延伸
目前,连锁经营的发展已从超市和便利店迅速扩展到商业的其他业态,基本涵盖商业和服务业的方方面面。由于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专业连锁店将得到较快发展。仓储式商店成为连锁经营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业态,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更快,其中外资开设的仓储式商店占有很大比重,入世后这一比重进一步增加。同时,连锁超市的主体业态主要体现为:生鲜型超市、百货型超市、综合性超市、大卖场、主题型购物中心、便利型超市。连锁专业店范围从家电、服装、鞋业扩展到药品、汽车、建材、房屋等产品,尤为突出的是:可能引发中国三大消费高潮,即汽车进入家庭、家庭购买商品房、医疗制度改革后药房的市场需求。在这三大消费高潮的带动下,汽车专业连锁店、连锁型健康药房、连锁型房产服务将得到高速发展并使得我国连锁业态由此而形成突破性的发展。
为满足居民生活节奏加快的需求,一些营业面积较大的超级市场发展迅速。从数量上看,在全部限额以上连锁企业的门店中,超级市场和专业店成为主力业态。2001年超级市场341家,占连锁零售企业总数的39.2%;专业店325家,占37.4%,两者所占比重已达76.6%。与此同时,在一些中小城市,连锁业态也从超级市场、百货店向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大型综合超市、家居广场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额。

(九)餐饮业连锁经营发展较快
近年来,餐饮业快速改变多年沿用的单店经营模式,积极发展连锁、配送和网络经营,在全国涌现了一大批多业态的餐馆、快餐连锁企业。连锁经营成为餐饮业普遍应用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餐饮业的连锁经营、网络营销、中心厨房、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各地都涌现了各具特色的连锁餐饮企业。
2001年全国连锁餐饮业为254家,实现零售额138.3亿元,比上年增长74.1%,拉动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1.4个百分点。其中正餐153个,零售额45亿元,占连锁餐饮业的32.5%;快餐89个,零售额91.5亿元,占66.1%。
餐饮业成为国内消费需求中发展速度最快、增长幅度最高的行业,也是目前消费市场的一大亮点。
(十)连锁企业效益明显好于非连锁企业
发展之初,由于企业规模不够大,经营手段不够灵活,管理不够科学,大多数连锁企业的效益并不理想。经过不断规范和完善,2001年连锁企业的效益状况有了明显好转,限额以上连锁商店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增长6.8倍,新增利润总额4.1亿元,实现整体扭亏为盈。而占全部限额以上零售企业78.2%的非连锁商店经营业绩明显逊于前者,实现利润总额仅比上年增长0.6%,新增利润总额0.1亿元。

② 连锁企业的特点是什么

随著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快餐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现代快餐的基本特征正好满足了社会的基本需求。操作标准化、配送工厂化、连锁规模化和管理科学化,是我国快餐现代化的重要发展目标与方向。而连锁经营是实现其发展目标的保证,规模经营、专业分工、信息技术、品牌形象等优势正是快餐企业实行连锁经营的因素所在。

关键词:快餐企业连锁经营动因

在上世纪90年代国民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8%的背景下,我国快餐业以20%的年递增率迅速增长,行业利润率在15%-25%之间,快餐业成为支持餐饮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快餐企业的特征

随著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餐饮消费观念逐步改变,外出就餐呈理性化发展趋势,对消费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更加追求品牌质量、品位特色、卫生安全、便捷。随之而来的是快餐的社会需求不断扩大,市场消费大众性和基本需求性特点表现得更加充分,操作标准化、配送工厂化、连锁规模化和管理科学化的理念,经过实践的深化,得到行业接受和认同,并从快餐业扩展到餐饮业,成为我国餐饮现代化的重要发展目标与方向。快餐作为现代餐饮的生力军和先锋军,成为现代餐饮发展的重要代表力量。

从快餐的社会需求、市场定位、服务特征与发展条件与模式等方面看,快餐与正餐的消费动机、市场定位和就餐要求明显不同。正餐酒楼的特征更多的是以满足精神性消费为主﹔快餐是以满足人们的生活基本就餐需求为主,就餐目的更多地体现出消费的物质性。现代快餐的制售快捷、食用便利、质量标准、服务简便、营养均衡和价格低廉的基本特征正好满足社会的基本必须性:消费的大众普及性,服务的简便快捷性和经营的价廉物美性。

快餐业连锁经营的动因

连锁经营正是以若干同业店铺,以同进货或授予特许等方式联结起来,实现服务标准化,经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现代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连锁经营模式是实现规模扩展的理想方式,能较好地体现快餐市场定位和自身特征。快餐业如果继续传统的生产方式和分散的组织形式,将严重制约我国快餐业向规模化发展,面对洋快餐的冲击,中式快餐业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从国内经营业绩较好的快餐企业来看,以经营同类品牌品种、使用统一名称、统一标识,以统一采购、加工、配餐、配送为核心,以资本与产权为纽带或授权与特许经营等方式联结起来,实现产品服务标准化、生产加工工厂化、管理规范化、共享品牌与规模效益。归纳起来,连锁经营具有规模经营、专业分工、信息技术、品牌形象、规范市场的优势。正是这些因素促进快餐企业具有连锁经营的客观要求。

(一)规模经营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必要前提

连锁经营方式出现以前,快餐规模经济的要求同零售活动的分散化、个性化之间的矛盾一直制约著零售经营走向规模化。由于连锁经营实现了采购、配送、销售的一体化,形成了产销一体化或零售一体化的流通格局,从而提高了流通领域的组织化程度。而且,连锁经营是一种“一对多”的经营方式,即连锁总部向外面对众多的供应商,向内面对众多的连锁店,承担著商品集散的功能,并在公司内部实行购销职能的分离,连锁总部负责进货或配送,连锁店负责分散销售。集中进货使连锁店获得了低成本的优势,从而为廉价销售奠定了基础﹔连锁店面数量大,深入消费腹地分散销售迎合了消费的分散和就近就餐的消费习惯,也增强了消费者与连锁店之间的感情联系,从而有效的解决了餐饮业传统经营中追求规模效益和消费分散性之间的矛盾。此外,连锁经营能够就其具有的共享效应和扩张效应迅速的扩大经营规模,从而发挥其规模优势,进而控制市场。

(二)专业分工是实现经营绩效的内在要求

相对于传统零售企业同时承担买和卖的两种职能来说,连锁经营将工业化的高度分工应用于快餐经营,使买和卖的职能分离,这种分离提高了快餐企业的经营绩效。连锁经营通过总部的技术服务,实现了各分店装潢、产品加工、促销公关、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才培训等各个环节的专人负责。这种分工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从而保证了快餐企业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快餐连锁企业由总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分店构成。总部是连锁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配送中心是连锁企业的物流机构,分店是连锁企业的基础,承担日常零售的分工协作。连锁总部和配送中心专于采购或加工、仓储、保养、配送、店面设计、业务培训等技术服务,实现了成本的降低和质量保证,从而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所以,通过连锁经营,不仅使快餐企业享受了由专业化分工带来的工作效率、专家采购或加工、维护等优势,而且有利于企业在某一经营环节上形成较强的运作能力,从而增强了快餐连锁店的竞争优势。

(三)信息技术是实现管理实效的有力手段

有效利用信息是快餐企业竞争的法宝。信息数量越多、内容越充实,其准确性就越高。连锁经营实现了买和卖的分离,总部集中负责进货和配送等技术服务,而连锁分店则在符合分布合理的原则下深入消费腹地负责产品的分散销售。依据这一分工协作原则,各分店通过顾客的直接接触,及时掌握消费者的需求和各类产品市场变化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迅速的反馈到连锁总部,为连锁总部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总部定期与各分店经理交流,向分店传达相关新产品的信息,同时收集来自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快餐企业连锁经营能实现购销的双向沟通,从而提高了信息管理的实效性,做到了有效购进或加工,有效库存与有效销售,更好的为经营管理服务。同时,快餐企业连锁经营有利于消费者在购买决策时的信息收集。从心理学角度分析,重复性的刺激能够达到由一般记忆到永久性记忆的目的,连锁经营采用统一的商号和形象设计,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注意。由于数量多,且区域分散合理,可对潜在消费者起到重复刺激的作用,从而使消费者建立起到其分店消费的信息。

(四)品牌建设是提升无形资产的基本途径

快餐企业的“名店效应”和产品的“名牌效应”一样,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它是经过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在社会上建立起来的信誉保证。连锁快餐店能够通过如下途径树立其良好的形象。首先,除了利用广布于各消费腹地的连锁分店进行免费宣传外,快餐连锁企业还可在总部统筹负责下,依据费用分担原则,利用其整体规模优势对其形象进行有必要的针对性宣传。但是对于独立的快餐门店而言,由于广告费用的压力,往往不能如意的对其形象进行必要的宣传。因此快餐连锁店能享受其它独立店所不能享受的广告效应,从而迅速的建立起形象。其次,快餐连锁店通过实行标准化管理,即采用统一的识别系统,提供标准化的服务,使顾客在任何分店都享受到统一的优质服务,容易产生顾客的定向消费信任或依赖,减少顾客消费的风险成本,提高顾客的消费忠诚。依托其统一、优质的服务,结合其较低的成本和可靠的质量,快餐连锁企业往往具有比其它独立企业较高的知名度,从而使得其产品和服务更容易进入其他独立快餐企业不易触及的市场,进一步赢得有利的市场地位。所以,快餐连锁经营企业能够比独立的快餐店较快的树立其良好的形象。

(五)规范市场是实现社会效益的基本目标

快餐连锁经营企业通过发挥其整合作用而对市场起到规范作用,发展连锁经营不仅给企业自身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还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这表现在快餐企业连锁总部坚持从证件齐全的商业单位或厂家进货,在验收、保管和销售各环节层层把关,严格控制商品质量,杜绝任何假冒伪劣商品进入连锁店,从而走出一条抓质量、树品牌、创效益的发展之路。在扩充规模的发展思路上,利用效益作诱导、以品牌作竞争压力,把市场上游离的个体快餐店纳入自身体系,在符合合理布局的总体规划下,达成联盟契约,规定其权利与义务,按快餐企业总部的要求规范其管理并使之推广应用,最终迫使不符合要求的快餐店自行淘汰,从而达到规范快餐市场的目的。

总之,面对市场的挑战,快餐企业要发挥规模效益,必须实行连锁经营的发展途径。操作标准化、配送工厂化、连锁规模化和管理科学化,是我国快餐现代化的重要发展目标与方向。连锁经营是标准化操作、工厂化配送、规模化经营和科学化管理的保证。连锁经营工厂化配送是快餐企业发展的必要选择,采取产品集中采购配送是降低经营成本和保证经营稳定的条件。在快餐企业发展和成长中,发挥产业联合、科学化内涵,是支撑和维系企业规模发展的保证,其中科学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更是一个实践、借鉴和创造的过程。

③ 现在看到各种行业很多类型的连锁店,如果要投资加盟,最好是投哪个行业

就现在市面上的各种行业的连锁店,如果要投资加盟,最好是投资汽车后市场行业,因为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汽车保有量超过2.4亿辆,预计2020年将超过美国的约3.5亿辆,中国汽车后市场规模已经超过17000亿元,同比增长30%多,成为仅次于美国2410亿美元的全球第二大市场。最好投资汽车后市场,波仕卡汽车养护中心,3年内在全国各地开了1500+连锁店,这个是您的首选!

④ 哪位连锁讲师可以告诉我目前在中国哪些行业还不适合从事特许经营(连锁加盟)这种商业模式

我知道有个地方会汇聚许多行业的连锁讲师:好像是7月7日,2012上海品牌加盟暨创业投资展览会,现场投资讲师汇集。

⑤ 那些行业适合连锁经营

现在对于投资者来说动漫连锁店投入成本低、利润高、回收快,多数创业者之所以选择动漫店,正是因为动漫店对资金对技术的要求并不高,家庭以及个人创业者再合适不过了。动漫店存活率最高,适合创业。

⑥ 连锁业是什么

连锁业也叫资本运作,它是一个新兴事物。早在美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等等国家它已经运作了大概快100年的历史了,西方人把它叫做“富人俱乐部”如今它已经逐步的迈进到我们中国,它现在引进到我国的两广地区正处于试验阶段,预计在2015年左右面向全国推广。它没有产品没有公司,说的简单点就是用钱生钱的过程,说到底纯资本运作就是一种以小变大、以无生有的诀窍和手段。几百几千元钱在传统行业里你能做什么?在这里你却可以在短时间(1-2年)内滚动发展成百万,这不是神话,也不是奇迹,这就是资本运作的魅力。如何把沉积在民间的几十万亿的资金调动出来参加流通,扩大内需,繁荣社会......人因梦想而伟大,因行动而成功!每一个新生事物的发明都会锻造一大批富翁,而每一个富翁的锻造,都是当别人不明白时他明白了,当别人明白时他已经行动了,当别人行动时他已经成功了,当别人成功时他已经非常富有了。纯资本运作---改变中国命运的行业!他是一支不着军装的商业部队;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是缩短东西部贫富差距、给穷人一次翻身的机会;是未来最大的发展趋势!朋友,请你不要在犹豫了。要记住一句话“机不可失,时不在来”,有胆识的朋友,这里只是一个交流的平台。机会商机不是常有的,出路出路走出来才是路,困难困难困在家里就是难!商机无处不在,看看你能不能把握机遇!有的朋友常会说:天上不会掉陷饼。我会说:现在神七都能上天了,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只有你想不到的事情。天上肯定会掉陷饼,只是看这个陷饼会不会有机会掉到你的面前,如果真的掉到你的面前,你敢不敢去接!现在是数字时代用脑子赚钱的时代了,靠体力劳动赚钱的时代快过去了!走在法律前面的肯定赚钱,过去的股票个体户当时谁敢去做又有多少的人去做了。真的做的人现在看看别人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在每一轮的经济浪潮中总能成就一批的富翁。他靠的是自己敏锐的经济眼光,及时把握机遇!所以他们能成功。有意者加我扣扣。

⑦ 餐饮行业到底适不适合加盟创业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一点就是,现在收到互联网网购的冲击,实体店铺普遍都不行了,而餐饮行业恰恰就是不受到互联网影响的行业,而且通过外卖平台还能增加店铺的销量。现在只要说开实体加盟店,估计百分十九十的人首先就会想到餐饮加盟店,现在除了做餐饮加盟店之外,别的店铺还有哪个有生意的可以赚到钱的。
虽然有是有,不如说干洗店、游乐园等等,但是这些行业总的来说没有餐饮行业的市场需求那么大,人都是要吃东西的,一天三顿饭少不了,这是刚需,而像其他的行业,一是不如餐饮业这么刚需,二是不如餐饮也这么消费频繁。中国又是一个人口大国,无论男女老幼每天都要吃饭,民以食为天,因此这个市场需求可想而知,那不光是大,那是相当的大。
餐饮行业适合加盟创业的另一个原因是,很多创业者可能并不具备太好的美食制作技能,比如很多特色食品特色小吃,如果以前没做过的话,那就很难把味道做正宗,因为很多的餐饮小吃都是有着一些制作窍门和配方的,以前没做过餐饮恐怕一时半会还真的不太容易把味道做好。这种时候最好的途径就是选择加盟啊,人家加盟品牌的味道口感都是经过专门的技术研发的,肯定都是非常好吃非常能满足大众的胃口的,选择加盟之后人家总部会给你进行一个系统的培训,让你掌握最准确的制作流程和配方,这样做出来的味道就会一步到位,创业者就不会走弯路,就不会把大量的时间花在摸索餐饮的口味上面,就可以快速地以成熟到位的餐饮味道马上实现盈利和收益。

⑧ 国家对连锁加盟行业的管理要求是怎样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招商加盟选择什么行业适合

以后朋友一般情况下招收加盟选择餐饮行业还是非常适合的。有时间可以参考一下,和朋友沟通交流一下,合作共赢。

⑩ 加盟店与连锁店的区别

加盟店与连锁店的主要区别,连锁店: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营销策略、统一价格、统一核算;加盟店:有一家总部,提供货源,更新产品适应市场、提供指导和帮助。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例如:麦当劳
何谓加盟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例如:初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