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餐饮业经营模式有哪些
餐营业经营模式主要有6种,如下。
一、口碑营销
餐饮业要想赢得良好地口碑,就必须在餐厅服务、上菜速度、菜品质量、客户沟通、结算管理、原料储藏等环节下功夫。比如:现在网络发达,有很多供食客品评餐厅的网站,这些网站又是食客获得餐厅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情感营销
情感营销能够获得更多的回头客。比如:大家常见的“免费赠送”就是餐厅情感投资最常见的手段之一,“免费赠送”的菜品一般都是一些小菜,成本较低,却能最大限度的提升食客对餐厅的情感,增加再次“回头”的频率。
三、口味营销
如果某一餐厅能被不少老顾客惦记着,原因肯定是这家餐厅的饭菜味道好,"好吃"作为评判餐厅的最高标准,也是餐饮店进行对外宣传和推广的最有利的前提条件。
二、构建餐饮经营模式的方法
1、突出重点法。根据企业的主要经营项目,进行浓缩包装。
2、文化(历史、地域)搭台法。这是一种常见的模式塑造方法。借助于风土人情、传说掌故的力量,重新整合酒店的消费方式和菜品结构,让顾客在酒店消费,体验到文化的魅力。
3、器皿渲染法。以菜品加工或烹制用的器皿为依据,创新餐饮模式。
4、品种当家法。这是一种古老但生命力极其旺盛的餐饮模式。
5、制法(烹调方法)绑定法。专门突出菜品的烹调模式。
6、格调植入法。以营造消费气氛为卖点,环境舒适,价格不菲。
7、人群分层法。按照客户群体的消费档次,把顾客分成上中下三个档次,依据各档次人群的数量,确定自身的经营模式。在每个档次中,还可以再次分成上中下三个档次。细分的目的,是为了在确定模式时,定位精准。
8、母体寄生法。餐饮是寄生行业,靠零售为主,对人群的依赖性极大。在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建立合适的经营模式,分别寄生在超市、商场和宾馆上,同样会得到顾客的认可。
9、精华引入法。本地或本国没有,但外地或国外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照抄照搬,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餐饮经营模式
⑵ 餐饮业的几种经营模式
一、口碑营销
要想赢得良好地口碑,就必须在餐厅服务、上菜速度、菜品质量、客户沟通、结算管理、原料储藏等环节下功夫,如:现在网络发达,有很多供食客品评餐厅的网站,这些网站又是食客获得餐厅信息的重要渠道。做好管理,适当适时地发布正面积极评价,引导食客就餐,是一项必要的口碑管理工作。
二、情感营销
情感营销能够获得更多的回头客。如:大家常见的"免费赠送"就是餐厅情感投资最常见的手段之一,"免费赠送"的菜品一般都是一些小菜,成本较低,却能最大限度的提升食客对餐厅的情感,增加再次"回头"的频率。
三、口味营销
如果某一餐厅能被不少老顾客惦记着,原因肯定是这家餐厅的饭菜味道好,"好吃"作为评判餐厅的最高标准,也是餐饮店进行对外宣传和推广的最有利的前提条件。
其主要有两种运营模式:
1、让招牌菜香飘八千里:每个餐厅都应该有"招牌菜",招牌菜口味要好,吃了都喜欢;要能勾魂,让吃过的人想到就口水连连;独家秘制,简单说别人无法复制,甚至可以考虑每天限量供应,创造美食的稀缺价值。
2、打出菜品特色最重要:人们去餐厅消费,有三个方面的需求,第一个是满足口舌之欲,第二个是社交需求,比如商务宴会、情侣聚餐等等,第三个是追求营养。第一个需求最具有促成消费作用。社交需求和营养食补是餐厅赢利的关键所在,具有巨大的附加值空间,从而提供利润空间。
四、菜单营销
即通过各种形式的菜单向前来餐厅就餐消费的宾客进行餐饮推销。可通过各种形式各异、风格独特的固定式菜单、循环式菜单、特选菜单、今日特选、厨师特选、每周特选,本月新菜、儿童菜单、中老年人菜单、情侣菜单、双休日菜单、美食节菜单等来进行宣传和营销。
五、体验式营
体验式营销是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主要就是为用户提供亲身体验的方式来达到一定的营销效果,这样不但加快产品的销售,而且更加有利于获得好的用户口碑,利于餐饮企业形象的树立。如:免费试吃;展示促销;开放式厨房等等。
六、网络营销
可以在团购订餐网站、微博、自媒体上进行宣传,来扩大餐饮店知名度,增加就餐人数。经营者在选择营销模式的时候,要根据餐饮店的实际情况,找一种最合适的营销模式,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⑶ 关于餐饮行业连锁加盟的具体情况,有谁知道的比较具体的,求。。。。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在饮食方面提出了更好更好的要求,也就导致国内连锁餐饮加盟业如漫山遍野般蓬勃开展,连带招引很多的出资餐饮加盟者参加此一职业,也使得餐饮职业竞争十分地剧烈,出资者既能够从中发掘出令人惊喜的金矿,也能够掉进险峻的圈套。怎么挑选一家优异的餐饮连锁特许商,成了欲加盟餐饮业连锁店的中小出资创业者的胜败要害。
一、餐饮口味
开快餐店,口味这关一定要过,就算自己不会做,但是口一定要刁,其实快餐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按标准做,口味一般相差不是很大,想开快餐店的先想想自己能不能控制好口味,起码不要被人说不好吃。
二、开店预先模拟
既然前期工作都做了很多,根据自己的预算,把一项一项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分解,各个环节需要投入多少。比如说房租,就只能投入2万,那就根据2万的预算去找房子,因为前期的考察,也大概都知道什么房价了。
三、人气
经过调查,吃东西的时候选择店铺,首先看人多不多,其次才是看口味,再次是习惯。都是面对陌生店铺的情况下,消费者都喜欢去人多的地方;都是同样口味的店铺,人去吃过的地方;口味一样,人气一样,消费者便会去便宜的地方。要让顾客坐满靠近路边大窗户的座位,说是风景好,其实要靠他们拉人呢。 在实战中,见效比较快的拉人气的办法,是头一个月五折,第二个月满100返100,第三个月满100返50午餐或早餐券。这是中餐馆屡试不爽的招数。三个月后,基本附近的人只要好你这口的,都来吃过了,要是产品过硬,三个月足够让消费者形成一定的消费习惯。用餐时会条件反射式的想起你的店。
四、选址分析
1.最好两边是十字路口,人行道较宽,人流量大,可视面宽阔;马路不能太宽,以为那样车的流动量会较大;并且马路中间无隔离护栏,否则马路对面的顾客不方便过来消费;
2.有的路段人流量大,但基本不产生消费,而是匆匆而过,要注意考察;
3、消费环境:要详细考察商铺周边居民和消费人群的消费水平,以便针对消费者制定相应的促销活动。
4、门面因素:一般以深度不大于宽度为准,门前方便停车;无大树遮挡招牌;附近无大型垃圾站和臭水沟。
5、商铺租金不能纯粹以价格来衡量,关键要看性价比。
五、查询餐饮连锁特许商的开展前史和开展期间
目前我国餐饮公司的均匀生命周期为2.5~3年,其间出资回收期为8~18个月,生长期为18~28个月,而连锁加盟体系树立和完善期需求24个月。清楚明了,挑选较长前史的餐饮连锁特许商,能让人定心不少。但这也不是一个肯定的参照规范,由于确有一些新式事务有很大的开展潜力。另据近年的关联材料得悉,餐饮连锁特许商的开展期间也可以从加盟店数量上反映,通常情况为:探究期间店数为1~10个;生长期间为11~40个,这个时期,面对的危险最大;开始老练期间为41~100个;彻底老练期间则在100个以上。餐饮连锁特许商开展越老练,出资者承当的危险就越会下降。
六、对餐饮连锁特许商的公司品牌知名度进行精确评估
如今餐饮公司竞赛现已不再直接以产物与产物间的竞赛来表现,而是以品牌竞赛的方式表现出来。换句话说,当消费者决议进餐时,他往往要先决议去那家酒店或餐厅吃,然后才决议吃什么;即便他先做出了吃什么的决议,也有必要决议在什么地方吃。因而,挑选一家具有杰出知名度和优异公司品牌形象的餐饮连锁特许商,是创业成功的必要条件。
具有杰出知名度和优异品牌形象的餐饮连锁特许商应有必要具有如下四个基本特征:较杰出的风味特征和较高的技能工艺含量;较大的辐射空间和较高的社会口碑;较长的传达前史和较多的文明内在;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⑷ 连锁餐饮的餐饮模式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餐饮市场表现出旺盛的发展势头,餐饮消费成为拉动全年消费需求稳定增长的重要力量。
几年的发展显示:排名靠前的餐饮企业大多都是连锁经营。我国餐饮企业开始重视品牌优势的塑造,注重企业规模的扩大,注重利用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的方式进行扩张,市场的需求中体现出科学饮食的时尚中国大型餐饮连锁经营尤其是直营连锁业务发展势头强劲,快餐、送餐外卖、火锅连锁店、团体供餐发展迅速,连锁经营已经成为许多地区餐饮业的主导经营模式。以快餐业为例:西式得有肯德基、麦当劳等;中式的有廖排骨、真功夫、永乐大王等;中西式的有澳德士、乐而美等 1、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由于中国百胜餐饮集团是外资企业,所以小肥羊连续三年(2002-2004)是中国餐饮百强中当之无愧的“中国冠军”。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创建于1999年8月,到2004年底拥有三个全资控股子公司、五个分公司、一个物流配送中心、六个省级总代理(代理八个省)、六个市级代理、703家连锁店。公司直营及特许连锁经营的“小肥羊火锅店”遍布了全国32 省市(包括香港地区),2003年进入海外市场,在中国香港、美国及东南亚等地开设了六家连锁店。几年来陆续获得“全国餐饮企业百强第二名”、“中国成长企业百强第一名”、“中国营销创新奖”、“内蒙古名吃”、“中国名火锅”、“中国企业500 强”等三十多项荣誉,入选2005中国成长企业100强,位列餐饮企业第一,成为“2006中国最具影响力财富企业”。
2、天津狗不理包子饮食集团 加盟店因管理疏散严重损害“狗不理”品牌形象,狗不理的众多特许加盟店“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包子已经分明不是那个包子。据报道,顾客已经对北京、河南等地的几家“狗不理”连锁店的服务非常不满。由于原天津“狗不理”授权旗下的连锁加盟店使用“狗不理”品牌并签订了长期“牌匾费”合同,造成大量无形资产流失,严重影响了“狗不理”品牌形象。新天津狗不理为了重塑形象采取了重要举措,下令提前收回在全国范围内70多家加盟店的经营许可权,准备将加盟模式改为直营模式。 利润及市场
中国餐饮业一直保持高速发展的状态,2011年我国餐饮收入突破2万亿元。2010年度我国餐饮百强企业营业额为1395.84亿元,比2009年度餐饮百强营业额增长了11.69%,占2010年全社会餐饮收入的比重为7.91%。2010年度百强企业直营店资产总额346.36亿元,直营店利润总额超过60亿元,直营店从业人员约28.74万人。
从经营业态来看,餐馆酒楼、快餐送餐以及火锅类企业依然是百强榜单中的主力军,占据了84个席位,与2009年度相比多了4个席位。前10强涵盖了除西餐外的所有业态,火锅类企业依然是前10强企业中的佼佼者,占据4个席位,紧随其后的是餐馆酒楼和快餐,但从前50强来看,餐馆酒楼类企业多于火锅类企业。快餐类企业虽然从前10强和前50强的席位数来看,不及火锅及餐馆酒楼类企业,但上榜企业的营业额总和高居榜首,占百强企业营业额的比重接近40%,比餐馆酒楼和火锅类企业的占比约高出了15个百分点。
2011年百强企业中火锅业态营业额321.26亿元,占比23.02%。连锁经营在中国的历史还是比较短,只有二十几年的历史,但是连锁经营在餐饮服务领域的魅力和功能作用已经不容置疑的,全国百强餐饮企业当中90%都是连锁经营,连锁企业通过现代工艺的加工提高了食品的加工速度,并且能够适应大规模市场的需求,有效降低了成本。
⑸ 餐饮行业的加盟连锁的相关政策谢谢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85号
颁布日期:20070206 实施日期:20070501 颁布单位:国务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二○○七年二月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⑹ 餐饮行业有什么比较赚钱的模式
给大家分享开饭店赚钱的三大模式。
第一大:做买卖模式
有的人开饭店只想开个小店赚点辛苦钱。例如那些推三轮车卖煎饼月入三万的,甚至还有一家人守着一家店几代相传的,其实这些都是凭本事吃饭、靠手艺赚钱。这就是典型的手艺人创业。
第二大:做生意模式
这种人一般从做买卖的人过来的,在熟悉了一些行业规则后,懂得怎样去合理利用自身的优势,比如说现在有很多老板拿了一个好位置,开始什么品类火就卖什么,要不就是什么加盟品牌火就加盟什么,总之什么火就干什么,也舍得往里面投钱,这就是典型的生意人。
第三大:做事业模式
就像海底捞能够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做一个事情,把它做到最好,做到极致,做到受人尊敬,做到行业翘楚,这就是事业。
做事业的人一定是对这个行业的规律非常了解,从一开始就目标明确,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把握好行业趋势,选择合适的赛道,努力把一个事情做精做透,最后成为整个领域里的佼佼者。
以上三大模式也是我们餐饮老板经常看到的模式,其实也是最赚钱的三种模式。
之所以有很多老板开饭店不赚钱,甚至还有很多老板想做大,但是不知道怎么去做就是因为你的目标不明确。这就是为什么同样一起起步做餐饮,有的人开了10家20家店,有的人还在守着自己的小店的原因。
开饭店定好目标只不过是开饭店能不能赚钱的第一步,其实更关键的是在于老板,如果老板思维达不到这种程度,即使你定的目标在好,你照样也得关门。
所以说开饭店赚不赚钱就看你的思维有没有改变了。
餐饮行业差距就是这样产生的,越是生意好的店老板越知道去学习去改变,越是生意差的店老板只会等待。
所以说你的心有多大,餐饮的舞台就有多大,开饭店千万不要等,等的时间越长错过的也就越多!
⑺ 什么样的餐饮企业适合直营连锁模式
餐饮的话一般分为直营模式,加盟模式及半直营半加盟模式。近几年更流行的是加盟模式。
其实,以上三种的模式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界定,是选择哪一种主要看企业发展的一个定位。
首先说说加盟模式,像现在很多饮品店以及小型类的餐饮,早餐店都开始实行加盟模式了,现代的年轻人更追求一个品牌的附赠价值,就算是买早餐,可能有一半的年轻人都会选择品牌连锁店,这样更觉得有体验感。加盟模式可以尽快地推进企业的发展,这样店铺的铺广率就会提高,短时间内可以当成企业发展的一个目标。
直营模式发展速度相对比较慢,首先从人工资金方面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而且从找店铺装修各方面都是需要企业亲力亲为的的去完成。直营模式前期相对来说,走的会比较艰难,但如果能坚持到后期,后期的发展是比较乐观的,因为前期的基础决定了一切。
像一些小型的餐饮以及比较有技术含量的餐饮,前期比较适合直饮模式打好基础,后期再开放加盟,这样双管齐下对企业的发展也是有一定的好处的。
⑻ 怎样把餐饮店办成加盟连锁方式!~~~
你自己的店铺能够独当一面(有不一样特色)后就可以注册一个连锁企业(需要有三家店铺愿意加盟就可以了)
别人的店三家!(这叫特许加盟)
你也可以自己投资设立直系连锁,多少家都可以
⑼ 餐饮行业的连锁加盟策划案如何制定
您好!连锁加盟策划又称特许经营,是以特许人获取一定的价值为条件,以协议的形式准许受许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通过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名称来销售特许人的产品或者服务项目,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
在进行连锁加盟策划之前要进行市场调研,收集与品牌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包括消费者的需求量,市场大环境的需求,经济水平,竞争对手的产品特点、定价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结合自己的产品进行分析,为后期的推广做好前期准备。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调整塑造品牌形象,形象不仅是外观上的形象,而是一个广泛的形象系统,包括品牌LOGO、产品包装等外观的形象、让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口感记忆产生味觉形象等。
最后进行传播策划,可以是地推的方式互动性较强、生动具体,同时还可以采用网络推广,包括同城的综合性平台,微信小程序,微信群、微博、搜索引擎等方式,网络推广的形式传播速度较快,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更能扩大推广效果,只有让别人看到品牌,才能增加店面上客量,并且能够提升知名度。
⑽ 餐饮行业有哪些经营模式
餐饮管理模式从所有权性质上分类大体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营管理,一种是联营管理。自营管理是由企业所有者直接经营管理餐厅,联营管理包括特许加盟、合作经营、托管等多种形式。此外从连锁数量多少可分为单店管理模式和连锁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