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餐饮加盟方案及其流程
1、加盟的品牌的选择
选择加盟餐饮的品牌的时候,要选择一个品牌知名度较大的,公司实力较好的,这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因素。其次选择的品牌还要有自身的特色。像程大个小火锅的品牌优势是秘制工艺、秘制蜜汁、特色底料、食材精选等。
2、加盟资金的准备
一般公司的加盟费是固定的,在选择品牌应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出发。
3、店铺的选址
一般选址是在各级城市的城市级、区域级商业综合体,地标性大型商业中心,大型仓储超市,卖场配套餐饮,地标性餐饮汇聚地。加盟商选取地址后,总部派遣专业团队实地查看,给出专业性意见,经总部确认后,方可签定租房合同。区域不限。
4、店面装修
由总部指定设计公司统一设计出图,由总部指定施工单位按装修图纸要求进行装修,经公司各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开业。
5、人员培训
厨师、服务员、收银及管理人员(店经理和厨师长)须到总部接受培训,经总部和加盟商认可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人员及二次培训人员的培训,由加盟商和总部另行协商。总部仅对培训人员的技术进行负责。
6、设备要求
厨房及厅面设备、桌椅、监控系统、收银系统可自行采购也可由公司供应,费用由加盟商承担,原材料当地采购,但须与总部确认,双方另行协商。
7、 经营管理
加盟商负责人员招募,总部负责培训。按总部直营店模式经营经总部书面同意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总部根据数据进行市场分析,提供合理化建议供加盟商参考)。
8、营销方式
根据盟店周边实际情况及当地风土人情,可由总部制定合理性营销宣传方案。
⑵ 河南米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河南米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集餐饮加盟;连锁;经营;研发于一体的餐饮管理公司,总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公司成立于2014年,经过两年的经验积累,产品研发,客户推荐,于2016年元月开始加盟,现在加盟商已300余家,河南米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荣誉产品--胡闯渔粉,已经推出,便深的广大食客厚爱,很多加盟商慕名前来咨询加盟。在渔粉市场鱼龙混杂的当前,公司秉承让加盟商多挣钱,让更多人当上百万富翁,让食客记住胡闯渔粉的美味。公司产品研发部根据客户口味研发出适合中原大地喜爱的砂锅类产品,肉夹饼等,加入美团以来,胡闯渔粉销量和人气便遥遥领先。公司与美菜网持续多年合作,让美味新鲜食材为胡闯渔粉更添优势
法定代表人:陈艳丽
成立时间:2015-11-09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1010300018325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129号5号楼3层19号
⑶ 现在自己有家餐饮店,想做招商加盟生意。请问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才算合法。
连锁企业有三种连锁类型:直营连锁、特许加盟、自由连锁,直营和自由连锁不需要报批。但特许加盟需要报批(备案)。如果在一个省搞特许,就在本省商务厅备案就OK了。如果跨省连锁,就得到商务部备案。最近好象有个通知,跨省特许连锁也可以在本省备案了。备案应准备的资料:
⑷ 知名一点的餐饮加盟公司都有哪些
你可以看看艾奇轻食,动漫主题餐厅,也是餐厅加盟店,主打动漫美食,从装修到菜品设计都非常不一样。
⑸ 开餐饮加盟店需要注意什么
1、选择中小餐饮
创业初期,在资金和经验都不太丰富的情况下,创业者最好选择投入不大的中小餐饮,比如快餐、小吃、饮品等。相较于大型、高端餐饮企业,中小餐饮往往更接地气,受众更广泛,创业开店的成功率也更高。
2、品类力求刚需
所谓刚需,对于中国人来说,米饭和面食一定是刚需中的刚需。刚需品类消费频次高、复购率高,来钱也快。而在口味的选择上,一定要选择适应面广的、大众化的品类,这样可以有很好的群众基础,而小众化的品类往往盈利之路比较坎坷。
3、可复制程度高
产品标准化是餐饮连锁规模化发展的基础,统一的标准和流程,不仅能够保证菜品品质的稳定性,还能够提高各个环节的效率,提高出餐速度。只有选择高度标准化的模式,才能快速复制到加盟店,保持与品牌的一致。
4、分辨合格的品牌方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即使是了解得很清楚,也一定别嫌麻烦到公司和直营店进行实地考察。到总部考察时,要对公司企业资质、经营水平、团队支持、供应链管理等全方位进行了解。此外,还可以根据该公司是否有行业协会的背书来判断是否靠谱。最后,一定要记住,任何一个项目只有经过直营验证,保证自己的直营店盈利了,加盟店才可能创业成功。
俗话说“方向不对,努力白费”,做餐饮亦是如此。选择一个靠谱的品牌合作,胜过努力奋斗多年。
⑹ 做餐饮连锁加盟好不好做
餐饮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但要看你做什么,怎么做
⑺ 我想开餐饮加盟店加盟费用再1万元以下
皇帝嘴冰火饮食小吃连锁加盟,只需加盟费,加盟有不同的加盟模式,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免费培训技术,赠送开店所需的全套相关设备,后期可以免费学习新品的技术。
可能你不会相信有这么好的事,事实证明一切。到公司考察一下,尝尝产品的口味,口感如何。加盟签订合同,法律保证。 一般的店两个人就可以。
⑻ 怎样加盟餐饮连锁店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麻烦采纳,谢谢!
⑼ 福州一米香餐饮连锁加盟怎么样
做自助餐的,我吃过,又贵又难吃,我这边城市的这家店生意不怎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