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连锁加盟 » 漫途汽车连锁服务加盟
扩展阅读
阜阳福利彩票加盟条件 2025-06-26 02:18:26
全国一点点奶茶加盟店 2025-06-26 02:16:57
餐饮加盟电话数据获取 2025-06-26 02:00:37

漫途汽车连锁服务加盟

发布时间: 2021-07-30 09:57:25

① 我想学个技术以后自己开店做什么好呢

学厨师的前景还是蛮不错的
因为人们的经济水平提高了,花费在吃的方面的支出自然也就多了
而且现在娱乐休闲要吃饭、朋友聚会要吃饭、生意应酬要吃饭,一日三餐说不定还有宵夜
都是吃吃吃
所以餐饮行业发展好,自己开店创业也是不错的

② 到底是创业好还是加盟好

其实加盟店或者自主开店都是属于各有利弊的,这里简单的介绍一下利弊关系,想要自主创业的小伙伴可以自己去多加衡量。
加盟的优势:
1、一个成熟品牌的市场影响力,一个成熟的餐饮品牌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品牌口碑和美誉度,在一个区域形成了自己的潜在粉丝群体,当新店扩张时自会有顾客慕名而来,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店初期的客源风险。
2、开店初期的各项扶持,选择加盟的一个好处就是品牌商会在开店初期就会加盟商进行扶持,甚至直接帮助加盟者敲定各个环节,可以让人少走弯路。其中包括各种繁琐的手续办理、前期培训、店铺选址、装修设计、开业策划、菜单设置、物料准备、餐品配送、营销方案的制定及成功店面经营经验的分享等等。
3、成熟的技术和管理,加盟连锁品牌,在餐饮市场有充足的经验,可以帮助加盟者在较短时间内、用很小的代价,学习到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产品技术,比起自己去独立创业,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精神上都能为创业者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经验的人来说,可以用较短的时间快速入行。
加盟的弊
1、项目臻选难定,与自己单干创业相比,加盟涉及到项目的选择问题,因为餐饮市场上项目混杂,打着加盟旗号的骗局不少,所以对于餐饮小白来说,臻选加盟项目也是一个比较费心的事。选择加盟,专业谨慎的判断和选择很重要。
2、加盟费用,选择加盟方式开店,除去各种开店必须的费用,还要向品牌商缴纳数额不菲的加盟费、管理费。有些品牌商没准后期还会有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等着你。
3、发展自由受限,选择加盟方式后要接受品牌方的统一管理,门店发展会受到较多限制,比如门店的装修风格、用料、餐品设置等等,总部都会有各种要求,而门店必须按照要求执行。
4、后期转型困难,这里涉及两个方面。现在餐饮的流行趋势更迭比较快,如果品牌商转型做别的,加盟商不转型就要落伍。再者如何在合作期内,加盟店想改变餐品经营方向,则很难,除非你关店重新开家。但如果关店,前期的投资就算打水漂了。
5、对总部的依赖感太强,有时会懈怠自己的经营、销售努力。与加盟店的利益相较,通常总部的利益优先。在连锁系统内一旦出现不良加盟店,而败坏系统名声,给其它加盟店也带来恶劣影响。
6、合同条件大都由总部主导,按照加盟志愿者的希望条件进行修改的余地较少;并且,总部一旦体质变弱,加盟店经营也将衰退。
自主创业的优势:
1、前期投入较少,发展自由度高。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向去创业,前期不需要额外的费用投入,后期发展中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调整发展的方向,创业者的经营自由度较高。
2、后期不会因为发展因素像加盟店那样被束缚,如果发展好的前提下前景更广阔。
3、也不会受总部的商业因素影响,譬如总部口碑下滑加盟店跟着倒霉,风险因素全靠自身经营是否得当而定。
自主创业的劣势:
1、开店前期比较繁琐,开店前期的准备工作都需要创业者亲力亲为,办执照、选址、装修、开业策划、物料采购等都需要创业者一点点的摸索,一项项落实。
2、单干开店,自负盈亏,高风险伴随高收益,发展比较自由,但是可能会走很多弯路。
如果是有一定经济基础不想费心费力图个安逸稳定的创业过程的话,加盟会适合这些小伙伴,但是如果没有大量充足的经济能力,或者自身有更高的理想追求未来更好的发展,那么自主创业单干无疑是上佳之选。

③ 自己创业,想加盟开一家汽车快保连锁店怎么样

自己创业可以考虑动漫行业。
21世纪追求的文化是潮流、时尚、个性、炫酷的主流格调,动漫衍生品恰恰符合了时代需求。动漫衍生品市场前景广阔,动漫衍生品领域的扩大化、动漫消费习惯的普遍化、年龄层次的无界化、传播途径的多样化,这几点将促使动漫行业持续蓬勃发展,动漫商机无限,融入中国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可见,动漫行业市场广阔、前景非常好,而且动漫店经营简单轻松好上手,是个不错的创业选择。

④ 在网上找加盟店应注意什么

干 什么比较火?这要看你所在的地理位置!看你所在的市场需求什么?你就干什么!做别人没有去做的事情,做别人没有想到的事情……

在网上加盟应注意要去实地考察一下

⑤ 现在做什么生意最好赚钱

如今更多的人都在
发出疑问

金融危机影响了什么?
这一问题,让人深思,在此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
经济危机带来这样的问题:
1.居民逐步削减开支,更多选择一些实惠超值的商品,
2.经济危机使汽车,股票等行业的投资减低,
而传统日用消费品方面的投资维持不变,甚至略有增加。
3.金融危机让石油,钢铁的价格降低到几十年内的最低点,

以致日用消费品的成本大幅下调,
让您可以用更少的钱进到更多的商品。
4.金融危机失业率增加,由此将难得的使人力资源成本下跌。
5.金融危机相关效应已经营销到国内房价,
关联的是店租也会适度降低根据以上情况分析,
,,
那么
中国商品配送网的广大客户在此危机之中

又应该如何因对在金融危机到来的时候选择逆向而动,

最佳方式:
1.钱尽量不要存银行,不但利率很低,而且万一一不小心金融危机加剧,存在银行的钱就没了,
2.不要投资股票,现在股票非常不稳,除非你是股市好手,
3.不要投资汽车或者奢侈品行业,现在投入风险教导,
4.现在选择开店是,近几年来,平均成本最低的时期,包括店铺成本等,
5.现在开店,需要选择实惠消费类商品,尽量和居民生活比较贴近,
比如像我们的2元店,多元店商品,以及目前季节性的围巾手套帽子,
6.金融危机使得实用品小上升,进货价下调,
让销售利润大大升高我就觉得奶茶店很好我也想开个

但是资金不够如果真要开的一般来说假如是开加盟的话加盟金都不高,
大概都在1~2万元左右高的就是店面装修费,前期店面租金,
外加一些开店所需要的生产机器一些的奶茶店不会只是经营单一的产品所以
如冰淇淋机,刨冰机,封口机,
还有可乐机等都看你自己愿不愿意要了,
但是如果你自己懂技术那我建议你最好自己开不要加盟而且不要只做单一的奶茶,
顺便做点小吃这都要慢慢来的自己开个大概只需要1~2W左右就足够了。
由此,
再回看这些问题:“金融危机/济危机如何
赚钱?”
我想各位朋友心中应该
会有符合自己的更清晰的答案。。。

祝大家
。。。在
这难挨的
一年都找

属于
自己的市场和金
钱~
~

⑥ 我想加盟双星连锁店该注意什么

开加盟店盲目运作无疑是不可取的,成功的加盟一家连锁店必须事先了解加盟前的注意事项以及加盟签约过程中的十大要点。
加盟连锁经营的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