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餐厅加盟连锁店辞退员工是否要给赔偿金
看是主动辞退还是过失辞退。
一般主动辞退是应该给工作年限+1个月的补偿工资。
❷ 连锁企业申请怎么写
中国石油特许经营加油站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提高“中国石油”在成品油市场的占有份额,实现低成
本扩张,以采取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吸纳社会松散的成品油零
售加油站加入到“中国石油”的销售网络中,并在经营过程中规范
特许经营加油站的经营行为,保护特许者(指中油股份公司及下属
各级油品销售公司)与被特许者(即特许经营加油站,泛指社会加
油站)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加油站的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品牌、标
识、油品和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
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成品油
零售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3.本办法适用于中油股份公司及下属各级油品销售公司各特
许经营执行部门和申请及加入中国石油特许经营体系的加油站。
二、特许经营原则
1.规范原则。规范化管理是加油站特许经营的基础,发展特
许经营加油站业务必须建立一套标准的管理规范。
2.统一原则。特许经营加油站的经营行为必须在统一的经营
模式、质量标准下进行。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须实行统一名称标识。
统一配送油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营业
时间、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
3.互利原则。加油站特许经营能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是特许
者与被特许者都有赢利性,双方相互依存、优势互补、平等互利才
能使双方的合作关系长期维持发展。
4.渐进原则。发展特许经营加油站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应
该有重点、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在先期发展特许经营加油站时,应
首先选择经营管理规范、资信较好、地理位置优越的加油站。
三、管理机构
1.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实行分级管理体制。中油股份公司负
责制定特许经营加油站统一的发展规划、服务标准、操作规程、油
品宣传推广、管理规范;省(区、市)销售分公司负责加盟审核、培
训、前期经营指导、信息收集、广告宣传;地(市)级销售分公司负责
市场推广、签订合同、油品配送、促销策划、监督管理。
2.省(区、市)和地、市销售分公司负责特许经营加油站的管
理工作。
3.配送中心以各地、市(区域)销售分公司油库为依托,负责
特许经营加油站的物流配送,即承担着总(分)部及各特许经营加
油站所需油品的调运、库存、送货等任务。
4.特许经营加油站财务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制,定期向所属总
(分)部报告自己的经营状况。特许经营加油站须向所属总(分)部
交纳加盟金、特许金、保证金等费用。总(分)部与特许经营加油站
可各自设立财会往来账户。
5.各省(区、市)和地、市销售分公司可与当地政府部门联合
组建特许经营加油站管理机构,以争取政府扶持和政策倾斜,并落
实特许经营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和参与政府部门的石油市场检查,
商议和决策其他重要事宜。
6.特许经营加油站主要以合同维系与总(分)部的关系,享有
一定权利,是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规模化发展的主要力量。特许经
营加油站统一使用中油股份公司加油站的形象识别系统,编号可
参照中油股份公司加油站编号制定(如京特许0001)。
四、加盟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必须具备的条件
1.加盟者为具有合法经营加油站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
2.拥有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设施。
3.应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信程度较好,营销管理水
平较高。
4.加盟特许经营体系的加油站在该区域油品销售相对具有
一定规模且在一定范围内尚无特许经营加油站。
5.遵守特许经营加油站有关规章制度,按合同规定交纳加盟
金、特许金和保证金等费用。
6.加盟特许经营体系的加油站地理位置较优,视觉形象较好。
五、权利与义务
1.特许者的权利:
(1)为确保特许经营加油站经营管理的统一性和油品、服务质
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按合同规定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加盟金、特许金和保证金
等费用。
(3)依照特许经营合同和有关规定,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
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的行为,特许
者有权对被特许者进行处罚并终止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
2.特许者的义务:
(1)给各特许经营加油站提供完整的经营管理方法与标准,并
负责必要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2)保证各特许经营加油站油品的正常供应。
(3)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与传递,组织特许经营加油站的市场
促销工作。
3.被特许者的权利:
(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
(2)享受特许者对特许经营加油站的经营优惠条件。
(3)参与特许者组织的各项促销活动。
(4)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4.被特许者的义务:
(1)统一按照中油股份公司所制定的加油站形象识别系统进
行包装、改造、编号。
(2)按特许经营合同和本办法的规定,自觉进行统一规范的经
营管理,维护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的名誉,确保服务质量。
(3)按合同规定向特许者交纳加盟金、特许金和保证金等费用。
(4)完成合同制定的油品销售指标。
(5)接受特许者的监督检查。
(6)及时向特许者反馈市场信息和动态。
(7)各特许经营加油站应努力维护整个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
的声誉和利益,遵守国家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六、加盟程序
1.加盟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首先由申请者以书面形式向当
地特许经营总(分)部提出申请。
2.申请者领取、填写“中国石油特许经营加油站申请表”(见
本办法附件1),出具该加油站详细材料及证明。包括合法经营的
各种证件复印件和库存容量、销售状况、人员结构及所处地理位置
等方面情况。
3.调查分析。总(分)部可通过与申请者面谈及实地考察了解
其经营情况,并介绍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的经营宗旨和内容。
4.签订合同。标准合同由总(分)部提供,特许经营合同应坚
持公开、公平、同一地区一致的原则,合同主要条款不能随意增
减。合同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即可签订合同。
5.交纳费用。合同签订完毕,加盟者要按合同要求交纳一定
数目的加盟金、特许金、保证金等。
6.包装。加盟加油站必须由特许者按中油股份公司形象识别
系统进行包装改造,费用由加盟加油站自行解决。
7.教育培训。加盟特许经营的加油站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到总
部或样板加油站接受经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加油站的管理
方法、操作规范、服务方式与内容等。
8.特许加油站正式开始特许经营。
七、合同
加盟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必须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见本办法
附件2);被特许者应在正式签约至少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特许者
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和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各类
证书。合同涉及以下内容:
1.特许经营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
2.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被特许者支付的各类费用和方式。
4.违约责任。
5.合同的变更、续约、终止及纠纷的处理方式。
八、监督考核
1.建立一套有效的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制度,包括按月上报统
计报表(附件3)、半年上报总结报告等。
2.设立特许经营加油站督导员,督导员由总(分)部指定专人兼任,定期对特许经营
加油站服务质量、现场管理等经营活动进行
监督指导。
3.强调特许经营合同的严肃性,对有违规行为的被特许者进
行相应的处理,对违规特别严重的采取淘汰的办法,保证整个特许
经营加油站体系的健康发展。
4.考核实行日常督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考核油品销售
指标完成、油品销售价格执行等经营管理情况。各总(分)部可根据
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九、淘汰
对严重违规、不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损害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
整体利益,发现以下任何一条违规行为,被特许者将被予以淘汰。
1.被特许者全年未能按合同规定(无其他原因)完成购油指
标进度低于60%者。
2.被特许者购进销售劣质油品,克扣顾客、以次充好、短斤少
两情节恶劣,严重影响授权方声誉者。
3.经营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政府技监、物价、消防、
工商等部门勒令停业或被新闻部门曝光者。
4.无正当理由长期拒不支付商标、名称等特许经营使用费和
保证金者。
十、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3.各销售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加盟程序:1、加盟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首先由申请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特许经营总(分)部提出申请。
2、申请者领取、填写“中国石油特许经营加油站申请表”,出具该加油站详细材料及证明。包括合法经营的各种证件复印件和库存容量、销售情况、人员结构及所处地理位置等方面情况。
3、调查分析。总(分)部可通过与申请者面谈及实地考察了解其经营情况,并介绍特许经营加油站体系的经营宗旨和内容。
4、签订合同。标准合同由总(分)部提供,特许经营合同应坚持公开、公平、同一地区一致的原则,合同主要条款不能随意增减。合同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即可签订合同。
5、交纳费用。合同签订完毕,加盟者要按合同要求交纳一定数目的加盟金、特许金、保证金等。
6、包装。加盟加油站必须由特许者按中油股份公司形象识别系统进行包装改造,费用由加盟加油站自行解决。
7、教育培训。加盟特许经营的加油站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到总部或样板加油站接受经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加油站的管理方法、操作规范、服务方式与内容等。
8、特许经营加油站正式开始特许经营。
❸ 申请成为连锁加盟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只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二,要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第三,规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
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连锁加盟许可证申请条件包括:
1、申请主体主要的企业
2、企业拥有两家直营店
3、主营店和直营店要有相应的资质(例如:餐饮行业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连锁加盟许可证备案的好处:
1、特许经营备案之后,企业的招商加盟资格将在中国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对企业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2、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比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的竞争对手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3、避免商务部门对未备案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处罚,避免与加盟商发生纠纷时产生不利法律后果(例如退还加盟费、赔偿加盟商损失等) 不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的风险
❹ 连锁加盟企业的招商方案如何制定
一、招商策划是招商过程的第一步,那想要进行招商策划首先就需要确立一个明确的目标,包括通过这次招商策划要达成什么目的?这样才能围绕目标进行后期的一切工作,包括围绕定下的目标收集各类资料,制定各类的方案,最后再检查目标是不是能实现?
二、招商策划第二步就是要大量并广泛的收集各渠道信息,收集信息对于招商的工作来说起着很大的作用,换个角度来看,招商的过程同样也是收集信息、寻找合作伙伴的过程;收集到的信息量大的话,就能获得较多的招商机会,反之如果没有进行信息收集,也没有与外界沟通,想要成功基本是不可能的。并且在信息收集时首先要在注重信息的针对性的同时,也不要注意信息的广泛性,有时候稍加留心就能获得一些意外的收获;其次要注意收集资料的手段,互联网时代,各渠道信息量加大,获取信息的方式在在不断增加,因此在信息收集时不要忘记更新方式方法;最后信息收集很重要,但是对于收集到的信息也要及时加工处理,因为无论什么信息都是有时效性的,要知道过时的信息一分不值。
五、方案实施之后并不表示招商活动的结束,想要更圆满的完成整个策划工作,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步,那就是方案的跟踪反馈,这样既能巩固和扩大招商的结果,反之有可能会前功尽弃。跟踪反馈主要包括:一、主动收集他方对于整个招商方案的意见,这样对于以后类似的招商活动能有所借鉴;二、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要继续跟踪,对新接触的外商要保持联系,对于有意向的加盟商要创造条件尽快签约;三、已经签约的项目加快立项报批,促使外资尽快到账;四、对于跟踪反馈的工作制定方案,分工到人,定期检查跟踪反馈成效。
连锁加盟企业招商策划方案的制定过程系统并且繁琐,对于没有招商经验的企业来说可能将会面临很大的困难,因为在招商活动过程中会出现不可避免的变数,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员从中调和并及时进行策略调整,因此很多都选择了签刻品牌进行技术支持,并取得很好的成效,获得一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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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连锁加盟品牌签合同时要注意那些问题呢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❻ 酒店加盟连锁店辞退老员工,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没,被辞退的原因呢,如果酒店经营不好,亏损的话,可以辞退员工,但是需要给员工补偿的。如果员工没犯错,按照劳动法,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❼ 公司有直营门店变加盟门店,要求我自动离职,不给予赔偿
回答
公司有直营门店变加盟门店,要求我自动离职,不给予赔偿?
签订合同工作地点是广东肇庆,肇庆直营门店变加盟门店,公司说可以调我回广州直营门店,我不同意就要我离职,广东分公司要把除广州之外的门店直营变为加盟门店,现在公司要求我自动提辞职,不给任何补偿,我签订合同工作地点在肇庆,公司有权力调我回广州吗?如我不同意去广州就要我提辞职,现在公司要求我在2019年12月31号前提出辞职,肇庆门店于2020年2月1号开始正式变为加盟模式,营业执照申请好,但是公司一直不跟我签解除劳动合同,要我自己提,如正式启动加盟模式我是否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要求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给予我该有的赔偿呢
展开
税务 公司
❽ 以公司名义和以个人名义签约加盟店的区别
原来是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现在是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法律承担人不一样了,其他的,没啥太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