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介绍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于1997年在民政部注册成立,是连锁经营领域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目前,拥有企业会员1000余家,连锁店铺20万个,包括本土和跨国零售商、特许加盟企业、供应商等。
㈡ 中国特许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特许加盟作为一种重要的营销方式和连锁经营的主要形式之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正在成为国内企业实现低成本高速度扩张的重要手段,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为规范特许加盟活动的开展,我国商业服务业特许经营活动的行业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废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一)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原国内贸易部于1997年11月14日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这是一个启蒙性的法规,对于宣传、普及特许经营模式具有历史性意义。试行办法的显著特点是对商业特许经营进行了准确的定义,明确了特许经营合同主体资格、特许经营合同的基本内容以及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该试行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包括餐饮业、服务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而不适用于境外投资人及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国商业特许经营领域对外国投资人或外资企业是封闭的。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承诺在三年内开放市场准入。商务部于2004年12月31日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5年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具有如下特点:
(1)明确了特许经营当事人的条件,不仅对特许人的资格有了明确的规定,而且要求被特许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强调了参加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性。
(2)通过强化特许人的义务,明确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的特点是经营方式提供型,而不是产品提供型。特许人在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时,应“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经营手册”,并“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3)除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专门规定了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特许经营合同的“余后效力”,即竞业禁止内容。
(4)拟制了信息披露制度,对特许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5)为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防止以特许经营虚假广告形式坑害加盟商的行为发生,要求特许人发布广告宣传的信息必须具有真实性。
(6)根据中国政府加入WTO的承诺,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市场准入限制,设立了外资企业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特别行政许可制度。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颁布其立法方向符合国际特许经营立法的趋势,是中国特许经营立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于2007年2月6日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商务部于2004年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同时作废。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是中国特许经营立法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确立了五个方面的制度。
(1)明确了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第二,要求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第三,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2)规定了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对于保证被特许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做出适当的投资决策,防止上当受骗,非常关键。因此,有特许经营立法的国家都把信息披露作为核心制度。条例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专设“信息披露”一章,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信息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并明确规定了特许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内容。条例还对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遗漏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做出了明确规定。
(3)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由于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许可,但又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为了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数量等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也为了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做出恰当的投资决策,同时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明确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规定了备案的程序以及备案时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文件、资料后,应当予以备案,通知特许人,并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和及时更新。
(4)对规范特许经营合同作了规定。特许经营合同是明确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特许经营活动在实践中出现的不少问题和纠纷,与特许经营合同不够规范有直接关系。为此,条例从三个方面做了规定:第一,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并明确了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第二,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第三,除被特许人同意的情况外,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5)规定了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条例针对特许经营活动本身的特点以及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特许人的行为规范作了规定。比如,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特许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等。对被特许人的行为规范,条例也做了相应规定,主要是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三)我国特许经营其他法律我国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对特许经营的信息披露和备案管理工作做了进一步规定。
㈢ 连锁加盟学习尽在“中国特许经营总裁特训实战营(NO.11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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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中国十大连锁超市排名
中国十大连锁超市排名:华润万家、永辉超市、大润发超市、联华超市、家家悦超市、胖东来、物美超市、步步高超市、红旗连锁、盒马鲜生。
1、华润万家
华润万家创立于1984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零售连锁企业之一,旗下拥有华润万家、苏果、Olé、blt、V+、乐购express、V>nGO等多个著名品牌。
2、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成立于1998年,总部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永辉各门店的生鲜经营面积都达到40%以上,而且果、蔬、禽、肉、蛋、鱼等品种一应俱全;在集团总销售额中,生鲜农副产品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50%以上。
3、大润发超市
大润发是一家台湾的大型连锁量贩店。商品不论从种类、价位、品味上能最大幅度迎合不同需求的顾客,实现一站式就能购足需求物品。
4、联华超市
联华超市是上海首家以发展连锁经营为特色的超市公司,目前联华已成为现今中国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形成了大型综合超市(大卖场)、超级市场、便利店等多元业态联动互补的竞争优势。
5、家家悦超市
成立于1974年。家家悦集团以超市连锁为主业,以区域一体化物流为支撑,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链为保障,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供应链、多业态的综合性零售渠道商。
㈤ 我国中国境内国企连锁经营管理的企业有哪些
题主你好:
我这边查阅了一下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的信息,目前在商务部备案企业数量公示出来的一共有5235家,下图为各地区备案品牌的数量,请参考。但是目前市场上做连锁加盟的项目几万家吧,您要是想找加盟项目,需要自行甄别。
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查询截图
㈥ 怎么查询特许加盟的合法性,或者从那个网站上能查到加盟的合法
1、网站上是查不到特许加盟企业的合法性的; 2、如果比较出名的连锁企业,会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网站上有名录,但是那个与合法性无关,只是连锁经营协会会员而已; 3、合法的特许加盟企业应在当地商务局备案,通常讲,备案企业是合法的,因为商务局有监管职责。可以去当地商务局查。其实特许加盟企业可以有很多办法规避。话说回来,特许加盟只是一种营销模式而已。
㈦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是什么组织,会员单位都有哪些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1997年在民政部注册成立,是连锁经营领域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拥有企业团体会员千余家,会员企业连锁店铺42.7万个,鞋服类会员有足力健、优衣库、李宁、海澜之家、森马、JACK & JONES、H&M等。
㈧ 2017中国特许连锁百强出炉有何看点
5月31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2017年中国特许连锁百强名单。统计显示,2017年,特许百强销售规模约3300亿元,同比增长13%。门店总数超过16万个,同比增长11%。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表示,2017年特许百强的销售规模与门店总数均保持了双位数增长,但增长幅度与上一年相比略有下降。根据统计,2017年,百强企业特许发展指数(简称特许指数)为108,比2016年下降5个百分点,特许指数所包含的三个系数,体系规模系数为113,比上一年下降7%,加盟人气系数为112,比上一年下降8%,单店业绩系数102,与去年持平。
食品专卖、便利店、健身业绩领跑
食品专卖和便利店特许指数分别为116和114,体系规模系数分别为125和123,加盟人气系数分别为116和113,单店业绩系数分别为110和109,表现稳健。从加盟店到期续约率及加盟费缴纳率等加盟关键指标看,食品专卖在各个行业中最高,分别达到93%和98%。便利店分别为89%和90%。
健身是今年特许百强中增速最快的行业,门店增幅和单店营业额增幅分别达到96%和106%,多店率达到48%,成为百强企业中最引人注目的板块。
统计显示,快餐与汽车后市场面临增长压力,正在寻求突破。2017年,快餐与汽车后市场特许百强销售增长分别为2%和1%,但门店数量下降。不过,协会表示,作为特许经营两个主要行业,随着消费升级和市场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市场空间仍被看好。
来源:中国新闻网
㈨ 哪些商品属于特许经营的
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营业点,在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更高的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㈩ 谁知道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情况
一个机会!一个电话!一个谎言!!一个想法!一时冲动!
一心梦想!一生难忘!一塌糊涂!一言难尽!!一生后悔!
一个级别知道一个级别的事!!!!!!!!!!!!!!
你知道吗,当你考察的时候问到一些尖锐问题的时候。他们会避开你这个问题,而用另一种现象塞给你,然后再‘踢你’。很多人一直问,这个行业到底是不是国家干的,怎么回事?我说句心里话,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是不是。你认可行业,可以当它就是国家搞的。
你
不认可,那你可以认为它就是传销。但首先,不管行业是不是国家搞的,行业客观存在这是一个原因。你说国家为什么打击,而且越打击越多人?这是一个事实。行
业现在确实是没有什么立法出来,所以肯定不犯法!..交..~流行业确实是一个好行业,能够利国利民,能够在里面学到很多东西,也很锻炼人,但是你一旦做
失败了后果将不堪设想。可能是众叛亲离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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