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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泛连锁店加盟

发布时间: 2021-07-16 09:23:11

『壹』 我想加盟一个连锁店不知道加盟什么提个建议吧

看看这个加盟店怎么样? 建议你投资一个比较新颖的项目吧!
这样才能吸引顾客的眼球啊!
如果你的定位是年轻人群
可以考虑搞个特色DIY小店吧
因为年轻人都追求时尚、浪漫、个性、独特。
能够来店上自己动手做一个独一无二的东东
这样的店肯定受欢迎。
有兴趣去搜“diy蜡烛连锁店”看看

『贰』 什么是连锁加盟店,如何让运营,求指教!谢谢!

就是你借别人的品牌开店 急需要交一定的加盟费之类的 有的是进货 返货 装修 广告 之类的都管 有的不管 我是学连锁专业的 大学生
帮到的话请给评

『叁』 在北京开便利店,加盟那家连锁好一些

便利店加盟面面观
发布时间:2006-02-01 07:00

总部——借翼腾飞

便利店的优势在连锁,但若仅靠总部以正规连锁的形式实现滚动式发展,猴年马月才能达到7-11全球近3万家的规模,因而便利店诞生不久,便采取了自愿和特许加盟的超常规发展模式。

便利店加盟,在今天的业界,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尽管便利店的中国之行步履维艰,但中外零售巨头仍乐得尝试。物美吴坚忠就认为:“更多的便利店可以让更多的人接受便利店服务,而更多的期待反过来又可以促进便利店的发展,这只是一个过程的问题。”便利店加盟的诱惑,对于今天急于扩张的零售巨头而言,的确是难以抗拒的。

日本的7-11食品的平均毛利高达47%,台湾7-11的平均毛利率也达到了30%,美国7-11毛利率平均也在40%以上,据有关业内人士透露,在我国,即使扣除各种因素,便利店毛利率也在25% 左右,在百货、超市等零售业态毛利大幅缩水的情况下,投资便利店的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当然,让零售巨头兴奋的理由并不仅于此。在百货、超市、专卖店等常规业态增势疲软的状态下,巨头要长大,就必须寻找新的利润源,于是,在零售业界,地产联姻、产业一体等现象便时有发生,但为战略的保守考虑,更多的巨头还是选择了相关多元化。而便利店的生存利基,由于建立在对原有超市主体目标顾客深层细分的基础之上,它的发展是相当有潜力的。尽管中国便利店的主体市场远未形成,尚处在幼稚期,但市场容量递增的速度却着实惊人,如果这一时期不先行导入,抢占战略的制高点,以后进入时将面临较高的进入壁垒,在战略上也将会受制于人。

而零售巨头更为看重的,则是便利店加盟所带来的市场契机。加盟本质上来说就是“借势”。中国的零售巨头,普遍陷入了资本困局,即使是高居榜首的联华和华联也不例外。联华老总王宗南一直有个梦想,在未来5年内, 联华销售网点的数目要从目前的1300家增加到6000家,而支持这一战略的则是其酝酿已久的融资计划,联华不仅要在香港上市,还会在上海发行A股募集资金。但由于零售业的投资大,回收期慢且并不稳定的行业特征,逐利资本并不急于介入。所以零售企业即使能够梦圆上市,也并不能完全解决资金问题,上海华联就是一例,尽管享有“中国连锁超市第一股”的美誉,但业内有关人士认为,上海华联(600825)资金募集能力并不强,上市以来没有表现出优秀的募集资金的能力。华联超市要想完全用自己从股市上拿来的钱和每年2% 左右的利润来支撑自己的发展,还是面临着资金短缺的瓶颈。而加盟,则现实的解决了零售巨头们资金短缺的难题。中国是世界小商品的王国;中国的商业街、弄堂口等人丁兴旺之处到处分布着“土便利”;便利店由于规模小,前期投入大,进入门槛低,可操作性强等特点,给了中国的中小资本极大的想象空间。这一切,都说明中国的便利店加盟市场潜能巨大,只要连锁总部稍加点拨,借翼腾飞便指日可待。

加盟者——借势圆梦

据有关记者报道,在有些地区,一个加盟便利店老板每个月挣个万儿八千的是没有问题的,这还是除去了每个月工资、水电等应付帐款高达2万元花费后的净留存。这种诱惑对加盟者的吸引力可想而知。

在香港,7-11有60%左右的店铺采取特许经营方式,任何一位有一定经济基础、想自己创业的市民都可以成为便利店老板。近年来,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大中城市,以各种加盟方式进入便利店服务已经成为了社会闲散资金的活跃去处。据物美吴坚忠介绍,根据不同城市资金、区位、面积、产品等的不同,投资一家100平米的便利店,一般需要30万元左右资金,主要用于店铺装修、购买各种设备以及货物等等;另外,16—24小时的经营时段要求,需要工作人员8到10名左右,如果前期策划正确,一般能在2—3年内收回成本。

这对于有一定闲散资金,但无经营管理经验却又想让闲置资金发挥更大效用的投资者的而言,选择一个好的品牌便利店加盟,无疑为自己的创业途减少了许多弯路。但从现实中加盟者构成状况来看, 有相当一部分是企业身份,也有一部分是个人便利店和传统的“夫妻店”,这固然有为赢取更多利润的原因,但实际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被迫。

据有关报载,每开一家便利店就迫使传统杂货店关掉十家。不少卖茶叶蛋的小摊贩无奈的说,他们的饭碗被便利商店打破了;最近卖便当、早餐的小食铺,也因为便利店的即时餐饮服务,纷纷倒闭关张,改行转业。便利店所独具的“狼群效应”,在日本7-11选址的“多米诺”战略上可见一般。日本7-11一旦在一个地区开出了第一家店,其他店立时就会以此为中心在四周集结分布,实行团体作战,这种战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其配送的灵活和及时性可以保持各单店货品的新鲜度;其大规模的集群开店可以降低货品采购和配送成本;其高度一致的整体行动和区域市场占有的高密度,可以迅速扩大品牌在地区的知名度,提高宣传效果,如此种种,均是单店和小规模连锁店所无可比拟的。他们在想,与其将来被分割蚕食,不如现在就改旗易帜,并入其麾下,虽说每年要上缴总部一定的加盟费,但相比加入总部后所带来的销售额增长,那实在是微不足道。

合作——相约风雨中

一旦加盟,就意味着加盟双方要同舟共济,共舔甘苦。由于加盟本质上是一种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的嫁接,这样形成的松散的组织关系必然会给双方的合作增加许多变数。据联华便利内部人士透露,即便是世界顶尖便利店巨头7—11,也不能保证加盟成功率高达100% ,联华目前开店成功率是92% ,这在业界已经是相当成功的了。

因此,加盟伊始,便利店零售巨头在完善自身的开点支持系统的同时,为确保开店的成功率,总是对加盟者的进入门槛增加如许限制。如上海华联,虽是我国超市行业首家取得加盟连锁管理输出模式的国际认证的连锁超市公司,但此前一直仅限于向国有企业发放许可证,直到最近,公司董事长华洲才表示,公司将首次允许私营企业开设连锁店,据上海华联有关负责人透露,个人工商户如果拥有60万元以上资金,150平米以上营业面积,自有商铺或者租赁期限在一定年限以上的商铺,就可申请开办华联加盟店。相比之下,北京物美便利店公司的加盟条件则显得相对简单和灵活。物美根据加盟者和集团公司间的依赖程度、利润保证程度设定了几种不同模式:自由加盟者加盟金为每年3万元,特许加盟者的加盟金则会相对高些。

加盟总部加盟条件的千差万别,让许多有心加盟者感到无所适从。同样是便利店加盟,为什么有的加盟店动辄上百万,有的却仅只一万;为什么有的还在加盟费之外设置一些额外的限制?事实上,加盟总部在加盟费和加盟条件的设置上,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一般来说,便利店经营面积在50-100平米左右,品种在2000-3000种之间,根据各加盟总部战略发展的需要和管理能力的不同,各便利店总部推出的加盟产品在规格、货品配备等方面也会有所差异。如华联要求营业面积150平米以上,自然资本投入要求多点,而物美的加盟产品普遍偏小,因而也会少点。当然,这其中也有便利店总部品牌溢价的考虑。好的便利店总部,不仅仅在于它的高知名度,更在于它的美誉度,它们一般有实力雄厚的大集团支撑,有健全成熟的盈利模式,有完整的运营系统,这也成为了它们索取高价的理由。至于其他一些加盟者过滤条件,则完全出于一种负责任的考虑,毕竟,加盟是一把“双刃剑”,尽管便利店的单店失败连带风险较其他加盟项目要小,但单店的失败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总部的品牌声誉,因而,一个真正的品牌便利店总部总是力求将这种风险减至最小。

但就近年来便利店加盟在中国的发展状况来看,加盟失败案例是时有发生,除去一些捞取不义之财的投机分子外(至于如何选择一个好的总部,请参阅本人相关文章),大多还是出自加盟连锁的一些常见错误上。

在加盟连锁问题上,对总部强调最多的就是总部要有一套可供复制的开店支持系统。这包括加盟店选址的市场调研、店铺陈列、区域物流配送等。但就实际情况来看,加盟总部大多只停留在店铺陈列等简单的操作层面上,其他方面要么是能力不够,要么是认识不足而导致支持不利。如物流配送环节,很多便利店总部由于把握不好便利店扩张的节奏,而导致店面的扩张超出了总部物流配送的有效范围,使部分店面货品更新、补给、保鲜度大打折扣,大大削弱了其区域竞争力。再如便利店选址的市场调研上,不少便利店总部往往认识不够,市场调研不仅仅是区域商圈所在地市场竞争环境的调查,还包括区域气候环境、政策环境等。如上海华联和联华,曾一度气宇轩昂的宣称要在北京开店200家,但数年劳顿,目前华联也仅有30多家,联华在北京也不过60家,其受制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便是由于气候。北京气候异常,24小时店很难拓展,到目前为止也不过百家。此外,北京便利店发展政策受制太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便利店特色服务的发挥。对于这些基本的事项调查,加盟总部在入市之初就应一一到位。

加盟总部在实际中失误较多的还有对加盟店具体的营运指导。有些加盟总部在区域运营代表人员的配置上往往不尽合理,部分区域代表由于身兼多店,一直在各加盟店间疲于奔命,与各加盟店主经营交流的时间太少,难以尽到真正的指导职责。再则,很多区域代表对一个地区的了解往往泛泛,除了对加盟者进行一些范式的基本营运操作指导外,对核心的商品更新和特殊服务项目开发的指导上不甚了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便利店的销售业绩。

当然,加盟是一种交互式运作,并不是所有的失误都是总部造成的,也有一些加盟者自身的原因。便利店是一种“Anytime”式经营,要求商店24小时不间断营业,很多加盟者不胜其苦,便自行败下阵来。不过,也有一些是出于资金的不继。加盟者除了要上缴一部分数额不菲的加盟费外,在后续的日常营运中,也需要大笔的资金注入,这使一些个体小商户实难延续。另外,也有一些加盟者是“扶不起的阿斗”,缺乏起码的经营素质,在内部财务、日常经营、人员管理上麻烦不断,纵使总部倾其全力扶持,也难见起色。

『肆』 特许加盟连锁店有哪些

特许加盟连锁店有很多,像肯德基,麦当劳等就是这种,要开特许加盟连锁店,可以选择一些知名品牌。
特许加盟选择原则:
一、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二、技术难度不能太高。一般加盟者通常皆为外行,所以技术性愈低的行业愈适合加盟(如超商),技术难度若愈高,出师的时间愈长;通常技术性较高的行业,如美发、眼镜等,较适合内部创业而不适合加盟。
三、须注意选择行业的发展趋势,究意是在稳定中成长或是日趋没落特别是有些属于流行性的行业,在刚加盟时生意鼎盛,没多久热潮过去后,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须考量个人兴趣,由于每个行业皆有不同的行业特性,加盟者最好选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业加盟,不要只一味顾著赚钱而忽略个人兴趣。
五、须考量总部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这其间涉及到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为同业间的竞争必然会涉及到品牌的优劣,第一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强,相对的较小的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弱了。
六、打听已设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个品牌健全的加盟体系,应该会很乐意将所有店面的地址、电话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这些已开店者打听相关资讯,而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讯往往是最真实的,加盟者也可从其中了解未来大致的营运状况。
除了以上六点外,当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资金等皆是加盟时所必须考量的因素。中国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

『伍』 全国有哪些知名连锁加盟店!!

加盟要很谨慎,因为许多加盟公司本身产品没特色,都是想来圈钱的,如果你有技术,有进货渠道,就不用加盟了,如果没有,当然要认真选好品牌加盟
如果原本没有客户,开加盟店会好些。那样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基本有保障。
阿呀呀是饰品行业的中流砥柱,哎呀呀时尚坊信誉度高,而且年轻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觉得是挺有市场的,可以去他们网址看看。www\aiyayasp\com
若一开始就自己做的话,目前安防公司多,知名品牌不能取得代理权,其他品牌有不出名,价格再没有优势,在短期内不会有大成绩,并且有亏本的可能性。
具体情况您要具体分析,不要因为个人意见而影响您睿智的判断力,您的自信心加您的热情服务加您的推销方式,希望您尽早成功。

『陆』 自己有十几家连锁加盟店,但是是合伙的,现在合伙人说想开个公司!!!

恭喜你事业有成,具体的情况你还是要去跟你的合伙人沟通。
个人觉得,你的合伙人想开公司,是想把你们的连锁加盟店做大。如果注册了公司、你们自己又有那么多连锁加盟店,就可以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招商,注册公司投入不了多少,招商的话收益是可观的哦。

『柒』 我想加盟一些连锁店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捌』 加盟一个连锁店的加盟费包括什么项目

很多人现在都开始有这样的意识希望可以依靠一个成熟的连锁店做一些投资,这里就有一个关键地方,就是这个成熟的连锁店是否够成熟,所谓成熟换句话说就是降低投资风险,他取决于连锁店的以往成功经验,良好的加盟机制,完善的培训制度等,还有就是这个连锁店适不适合在当地发展,靠一个大树固然不错,但即使肯德基也有加盟亏损的情况.希望你在选择的时候慎重,

『玖』 我想加盟个品牌连锁店,有什么好的项目推荐吗

动,,,现在做生意都是比较好的选择新兴项目,传统行业比较难发展
漫,,,特色的经营比如动漫店还是比较好的,喜欢的人很多
大,,,如今动漫店有众多的产品,多达数万种,也是着实吸引了不少人
道,,,动漫店大部分的消费者都是年轻人,购买力是很强的
加,,,想把店面持续发展,重要的还是创新和创意
盟,,,如果增加手工的特色制作还是很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