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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代理加盟是传销骗局 2025-05-30 12:53:38

特许加盟连锁核心

发布时间: 2021-05-03 18:22:45

『壹』 连锁经营与特许加盟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连锁经营的主体是企业自身,特许加盟的主体是企业和加盟商两者。
2、关系不同。连锁经营商自己经营,特许加盟商需取得加盟资质才能经营,并且需要严格按照加盟体系进行经营。
3、收入分配不同。连锁经营商收入归自己所有,特许加盟商需向企业缴纳加盟费,剩余收入由自己分配。
4、扩张速度不同。连锁经营商都是自有资产,扩张速度有限;特许加盟商不属于自有资产,更有利于扩张。
5、管理要求不同。连锁经营商自己管理,而特许加盟需对加盟商进行管理。
6、风险不同。相对于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商存在专利泄露和违背加盟体系的风险,如果出现该风险,可能对品牌形象造成影响。

『贰』 特许连锁经营是什么

特许经营连锁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类型
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简称RC),即所有的店铺(store)都是由同一经营实体-总公司所有(company owned).
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简称VC),即各店铺资本所有权独立,采用共同进货,协议定价的一种商业横向联合.
加盟连锁(或特许经营、契约连锁、特许连锁、简称FC),即以单个店铺经营权的授权为核心的连锁经营,也就是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第一网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
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叁』 什么是特许加盟什么是连锁业

我首先给大家分析一下这个行业的存在的真实性:不同的讲师在分析的时候侧重点是不一样的,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核心内容都是一致的,比如在分析住房的时候大家可能会跟新朋友讲广西的超高房租,会引导你到银行或者当地老百姓那里去证实国家贷款修建房屋的事实,等等。这些都不假,很多当地老百姓的房子确实都是国家贷款修建的,这在全国其它地方是一种非常罕见的社会现象。

正在异地的人都知道,从事异地要全职从事,所有生活开销都是自己的,简单的说,就是吃喝拉撒睡加上接人。别以为这些都是小钱,等你上到经理的时候就知道这些才是真正投资的一大笔钱,你邀约一个朋友需要花钱,不光是朋友和你自己的吃喝,还有房间里面所有人的开销,上经理后你拥有了自己的团队,你要复制房间,房间里面的摆设,房租等等都是你自己掏钱,综合我一年半的开销,如果你做的好的话,除了投资的50800,还需要10万的流动资金,这样的条件,你才不会因为缺乏流动资金而放弃。
交-流=小阳=====1=0=4=0=-589900=-==小阳==交-流
交-流=圣然=====1=0=4=0=-585500=-==圣然==交-流
既然是国家引进,您认为会交给私人从事这个行业吗?不需要工商 税务 公安部门的登记备案吗?那还要法人做什么?
既然是国家引进的,那一定有个国家部门或者委托某个单位开展,那么您的汇款怎么可能汇入只知其名的个人账户呢?说白了,您有没有想过这如果是个骗局,收款人即便站在您面前,您会认识吗?
既然是合法的您为什么之能接触到您的推荐人或者稍微高一点得人物!老总是谁?为什么要那么神秘?有什么好担心害怕的?
为什么这个行业都是成功,而没有一个人失败呢?可能吗,既然是生意就一定有风险,这个行业似乎听到的都是成功?很可笑!

世界上恐怕没有比它更令人神奇的行业了,套用行话:行业“卧虎藏龙,博大精深”。五湖四海各行各业男女老幼聚集在一起,从事同一件事情。凡是大家能够想到的职业和称谓,行业里都有:在我的印象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个行业能够吸纳这么复杂的从业人员,这所有人不分高低贵贱,吃同样的饭,干同样的事,赚同样的钱,受同样的骗,犯同样的错,遭同样的骂,丢同样的人。

很多在异地做一年或是半年的朋友或者是做了几年的朋友还在坚持
都说只要坚持就能做成功,我说是不能那我要问问你,你拿什么东西去坚持,发展不动

业绩只会死在哪里,没有运作资金你拿什么去坚持即使你做到几百单的大经理,下面发展不动,一样是失败何不早点出来呢,我不知道你们呆在里面有什么意义呢我也做到经理了,下面的人发展不动没有运作资金都走了,你累积上去了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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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个零,这个行业初衷是真善美,加入是热血澎湃,深入是直冒冷汗;全国大部分地区泛滥成灾,邀约如履薄冰;发展是硬道理讲不通,成为难民的比比皆是,不能与时俱进完善模式。行业人付出的不仅仅是血肉之躯,更有亲情友情甚至爱情

『肆』 直营连锁与特许加盟店有什么区别

(1)模式核心诉求不同
直营连锁活动的主要内容是销售和服务能力的规模扩张,模式核心诉求是达成规模效益。
特许经营活动的核心诉求在于利用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创造新的价值并使特许人低成本、低风险、快速地实现商业扩张;
(2)体系形成以及扩张的途径不同
直营连锁中,体系形成和扩张的途径主要依靠总部对生产要素的重复投入,逐个建立直营店;
特许经营的体系形成和扩张是依靠总部不断的招募受许人并对其进行授权来完成的;
(3)产权构成不同
直营连锁中各店铺的资产统一归属总部所有,总部对连锁体系中的所有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特许经营方式下,加盟店是受许人投资建设的,其资产的所有权归受许人所有;
(4)法律关系不同
直营连锁中各店铺完全是企业组织中的有机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店铺经营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部承担;
特许经营方式下,受许人和特许人之间是法律地位上平等且独立的民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双方对第三方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各自独立承担;
(5)体系管理方式不同
直营连锁方式下,总部依靠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各店铺实行绝对的统一管理,其权力来源于企业科层机制下的等级威权,维系体系稳定的力量是下级对上级指令的绝对服从。收益分配上,体系各店铺创造的利润须全额上缴总部,由总部统一支配;
特许经营方式下,总部根据特许经营合同与单店手册,通过督导和支持服务等间接方式对单店运营实施介入控制,其权力来源是特许经营合同赋予总部行使的权力,维系体系稳定的力量是特许经营关系的维护。收益分配上,加盟店须向总部缴纳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合同规定的费用。加盟店利润分配则取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

『伍』 什么是特许加盟店,它与直营店有什么区别

一、产权关系不同——也是本质区别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而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四、经营领域不同
从经营的范围来讲,直营店,主要存在于商业和服务业中。
而加盟店,则范畴广泛地多,如零售、服务、餐饮、教育、服装、美容、制造、高科技信息等等,均可涉及,依照目前的发展形势,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的行业被鼓励加盟,前景大好。

『陆』 直营与连锁加盟有什么区别

加盟与直营连锁的区别如下:

区别1、产权关系不同。加盟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直营连锁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连锁店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

区别2、法律关系不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区别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连锁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是转让方,被特许人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

区别4、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完全相同。直营连锁的范围一般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加盟连锁(特许连锁)的范围则宽广得多,除商业、零售业、服务业、餐饮业、制造业、高科技信息产业等领域外,在制造业也被广泛应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直营

网络-连锁加盟

『柒』 特许加盟连锁店有哪些

特许加盟连锁店有很多,像肯德基,麦当劳等就是这种,要开特许加盟连锁店,可以选择一些知名品牌。
特许加盟选择原则:
一、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二、技术难度不能太高。一般加盟者通常皆为外行,所以技术性愈低的行业愈适合加盟(如超商),技术难度若愈高,出师的时间愈长;通常技术性较高的行业,如美发、眼镜等,较适合内部创业而不适合加盟。
三、须注意选择行业的发展趋势,究意是在稳定中成长或是日趋没落特别是有些属于流行性的行业,在刚加盟时生意鼎盛,没多久热潮过去后,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须考量个人兴趣,由于每个行业皆有不同的行业特性,加盟者最好选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业加盟,不要只一味顾著赚钱而忽略个人兴趣。
五、须考量总部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这其间涉及到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为同业间的竞争必然会涉及到品牌的优劣,第一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强,相对的较小的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弱了。
六、打听已设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个品牌健全的加盟体系,应该会很乐意将所有店面的地址、电话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这些已开店者打听相关资讯,而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讯往往是最真实的,加盟者也可从其中了解未来大致的营运状况。
除了以上六点外,当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资金等皆是加盟时所必须考量的因素。中国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

『捌』 加盟连锁和特许经营有什么区别

连锁加盟是指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产品,服务的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形象的是,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规定区域内的经销权或营业权。最初的加盟连锁来源于19世纪80年代,美国胜家(SINGER)缝纫机公司建立了第一个经销商网络,经销人付费给胜家公司以换取在一定区域内出售的权利。
锁加盟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想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许多连锁企业错误认为品牌与规模经济是企业扩张的原因和内在驱动力,连锁企业通过不断自我复制实现规模经济,知识的低成本复制才是连锁企业不断扩张的真正内在驱动力。这要求连锁企业必须关注知识运营系统建设和管理,在知识创新、复制、保护方面努力进取,提高竞争对手模仿的难度,增加向加盟店的知识传输价值,确保连锁系统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营业点,在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更高的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1、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通常是10年。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大多数特许者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延期。
2、发展日程表。当受许者获得特定区域或国家或地区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者通常会坚持受许者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者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开张指定数目的特许店。 3、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者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者在经营中采用特许者的企业标记。有时为达到统一性,受许者可能被迫向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 4、次特许的权利。获得地区特许或称总特许的权利并不一定有次特许的权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者只能在其领域直接拥有和经营所有的店铺。可能的受许者非常有必要考虑上述情况并且在谈判早期就提出来。引起许多误解的原因常常是由于亚洲的受许者对西式特许经营缺乏了解。尽管特许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