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己开个连锁加盟店有什么好处
连锁加盟的定义
假定有一个企业开发了一项认为很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该公司想好好促销一番,如果单单是找批发商和零售商,将该项新产品交给他们代销,则往往因为他们的行销网有限,可能达不到其希望的目标,于是这家公司在每个特定地区,分别选择了特约的专卖店来销售其产品:同时赋予这些特约专卖店能够使用其公司商标、店号的权利,提供该产品销售有关的know-how及制造秘方,更进一步的给予各项训练、指标及支援。
由于这家公司既允许其特约专卖店使用公司的店号、商标,又倾囊相授指导其制造、管理、行销,当然相对的可以跟这些特约店要求相对的报偿,如此这般的交易过程,该公司和特约专卖店之间必然要订立个合同,这种合同就叫做连锁加盟合同;而拓展新产品市场的该公司所采用的行销方法,就是连锁加盟系统。
当然这种销售方式也不仅限于新产品,几乎所有的行业、所有的商品和服务,经过设计后都有可能使用连锁加盟的方式,大如国际级观光旅馆,小如冰淇淋,如今在欧美各国、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都可以看到。
依国际连锁加盟协会(IFA)的连锁加盟的定义:一种存在于总公司和加盟者之间的持续关系。总公司赋予对方一项执照、特权,使其能经营生意,再加上对其组织、训练、采购和管理的协助,相对的也要求加盟者付与相当的代价,作为报偿。
另外日本连锁加盟协会(JFA)对连锁加盟下的定义如下:总公司和加盟者缔结合同,将自己的店号、商标,以及其他足以象征营业的东西和经营的know-how授予对方 ,使其在同一企业形象下贩卖其商品。而加盟店在获得上述的权利之同时,相对的需付出一定的代价(金额)给总公司,在总公司的指导及援助下,经营事业的一种存续关系。
上述之定义,我们可以将连锁加盟制度 ,归纳成三点:
(1)连锁加盟制度是存在于连锁加盟总公司(Franchiser)、加盟店(Franchisee)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但是这种合同是一种既定格式的合同,而非经由双方协议而订立下的合同,即总公司事先将合同的内容拟妥、印妥,然后将相同定式的合同交付与众多的加盟希望者,请其同意后签订的一种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是记载产品销售或从事经营有关的所有权利之交付,及与此相对的代价,付与之义务履行。
(3)基于权利义务履行的合同签订双方,其基本的权利义务如下:
A. 总公司允许加盟店使用其店号、商标等企业标识,同时提供经营及销售等有关的know-how,并加以指导。
B. 加盟者为了经营其事业,而投入交付必要的相对资金,在总公司的指导与监督下, 从事其事业的经营。
2. 连锁加盟是什么意思
一、特许加盟的概念
特许加盟(连锁)恐怕是当今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了。开展特许加盟业务的公司也遍布各个行业的各个角落。那么,什么是特许加盟呢?特许加盟又有什么好处呢?特许加盟为什么会成功呢?不清楚这些问题,就不会做好加盟事业。
1、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对特许加盟的解释
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
2、特许加盟的特征
(1)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2)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
(3)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盟使特许经营人能够最充分地组合、利用自身的优势,并最大限度地吸纳广泛的社会资源,受许人则降低了创业风险和时间、资金等创业成本。
总之,特许加盟是二十一世纪开店创业的新趋势、新潮流,是推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她将为许多创业者带来新的创业机遇和赢利前景
3. 我是做食品的,想做连锁加盟店。想注册了一个35类的服务商标。而同行业出现了29类的产品商标。
第三十五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
⑴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
⑵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
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
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
众进行广告宣传。
本类尤其包括:
——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
可由零售、
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或电子媒介提供,
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
目;
——有关注册、抄录、写作、编篡、或者书面通讯及记录系统化,以及编篡
数学或者统计资料的服务;
——广告单位的服务,
以及直接或邮寄散发说明书或者样品的服务;
本类可
涉及有关其他服务的广告,如银行借贷或无线电广告服务。
本类尤其不包括:
——与工商企业的经营或者管理无直接关系的估价和编写工程师报告的服
务(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服务分类表)。
超市、连锁、销售,都属于35类。
二十九类
主要包括肉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园艺食品。
可以说,你申请的35类所包含的东西比你同行业的29类要广泛的。
4. 台湾的加盟连锁店
你可以上这个网站找看看
http://hi..com/foodking
5. 台湾有哪些连锁店
朋友,您现在是否感觉到现实生活和自己的远大理想相距甚远呢?您是否在痛恨自己的满腔热血无处挥洒呢?你是否在担心按照目前的工作待遇持续下去,连基本的娶妻生子都成为一纸空谈呢?
有没有想过三年后,我们开着宝马,带着爱人和孩子一起驰骋在向往已久的伊甸园?有没有想过三年后,我们自己大笔一挥,全款购买一幢500平米的别墅?有没有想过三年后,我们的父母年事已高,我们可以每天陪着老人家去他只要想去的每一个地方?
但是我们要知道,三年后的生活并不是取决于三年后的决定,而是取决于现在!
互联网的开放,加速了信息化的发展,电子商务的运行已经是必然趋势!马云说过这么一句话:21世纪,要么电子商务,要么就无商可务!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只有懂得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你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相信能看懂这句话的人一定是非常有眼光的人!
究竟互联网能够给我们带来什么?
-全面~交~流~1...0..4..0..6..8...5..5..8..8.-心~~
6. 连锁加盟的总部支持
(1)受许人得益于特许人为改进经营、保持体系合乎时尚和强大竞争性,而作的持续不断的研究开发工作。
(2)特许人收集的市场信息和各种经验可被受许人分享。这些信息和经验是体系外的人得不到的。
(3)区域划分可使受许人免受特许人或体系内其他受许人的竞争。如果银行认识到了特许经营的优势,可能更愿意贷款给受许人。事实上,在国外的许多银行中已经专门设立了特许经营借贷服务部门,其职责就是专门为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和受许人提供资金援助。
(4)提高受许人的管理能力以及在以前工作中不曾有过的满足感。
(5)受许人创业成功的机会大大增加。根据美国商业部的一项研究表明,以特许经营方式创业的成功率要比非特许经营方式大得多:在以3年为限的考察期里,大约80%的新设公司失败了,许多甚至仅存在不到一年。相比而言,仅有不到2%的新特许经营企业在3年的时期中没有能继续下去。
7. 做连锁加盟要注册哪几类商标
需要申请第35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注释]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浏览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商店、批发商店、自动售货机、邮购目录或借助电子媒介提供。
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
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注册申请书;(4)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公司申请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章) 2、商标注册申请书;3、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提供委托书。流程总的来说大概需要14个月左右,其中,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 实质审查(9个月) ,公告(3个月), 发证(1个月左右) 。
(7)台湾连锁加盟促进协会logo扩展阅读:
一、缴费规范: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3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
至2017年4月1日调整为每件3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二、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1、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5)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2)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