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想开一个餐饮店,然后让别人加盟怎么操作
一、做加盟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1、你需要创建自己的品牌(含店名、LOGO、风格、文化),且在当地要有较大的知名度。
2、其次需要你有特色的菜品和稳定的厨师队伍,且有完善的培训机制,保证加盟厨师的供应。
3、自己酒店要有一套完整的运营体系,以便加盟商便于复制。
4、需要办理加盟连锁特许经营资格,注册商标。
二、别人要求加盟时你需要做的事
1、到加盟方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对方资金实力、店铺地理位置、当地原材料市场、当地口味习惯等)
2、在加盟商符合你要求后,谈订加盟费用、管理费用、保证金费用。
3、签订加盟合同
4、提供开业筹备计划。
5、正式筹备(筹备经理支持)。
6、试营业(开业支持、整改支持)
7、正式营业(运营督导、后续支持)
加盟连锁经营是一把双刃剑,做好了,能极大提升品牌价值,做砸了,就把自己辛苦创建的品牌做死了,所以决定加盟前,先完善好自己店的运营机制,建立储备好自己的人才队伍,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加盟管理办法。
㈡ 我想加盟药店连锁,请问有哪些好的合作伙伴啊,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楼主可以自己尝试加盟开个饰品小店 反正投资不太大,最重要的是你的选址,在人流量高的地方开品牌店是不错的。而开店创业可以考虑加盟,我觉得饰品市场还很好啊,基本没有在金融风暴中受到影响,据我了解目前连锁加盟的饰品店有哎呀呀 沙沙啦等许多。但阿呀呀应该是最权威的了,尤其是旗下品牌阿吚呀,李湘代言,信誉度比同行高,加盟服务和货品是不错的。可以查一下网址。
目前连锁加盟已成为创业的主流方式之一,楼主要多了解动向才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祝你成功了。
㈢ 两三万能加盟个什么连锁店
加盟店吗,加盟商说的好处是有,
但不好的地方也不少,中不过没有提。
你可以加盟小性的加盟店,如饰品,餐饮等等,多了去。
像童装,另类宠物这些现在行情不错哟。
风险不大,可以努力试试。
加油。
㈣ 谁有开过加盟店的麻烦跟我说说,步骤越详细越好。要注意什么大神们帮帮忙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3、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4、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1、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3、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4、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6、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7、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8、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9、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10、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编辑本段相关知识 加盟店是一种新起的行业,而要做好加盟行业哪应该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们来说说连锁加盟几个重要之处。 加盟店主要员工的聘用:有些特许经营体系对受许人及其主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有特别要求,如果主要经营人员变动,应事先通知特许人,新的人员聘用要经过特许人的批准。 1、开业培训:特许人一般都提供开业培训。但在其规定的地方进行。培训费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则需单独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许人自己承担的。 2、开业筹备:从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到新店开业,有时需要几个月,有时则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通常特许经营人不仅仅是提供培训,还应该派专人支持受许人筹备开业。支持人员的相关费用通常规定有特许人承担。 3、开业仪式:比较隆重的开业仪式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方式,特许人都比较重视,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过分铺张,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4、经营过程培训:经营中的培训是特许人对受许人的一项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训的名目过于繁多,这反而会影响经营。这种培训的费用通常规定受许人自行承担。 5、专访加盟店:一般将定期访问加盟店的人员称为督导员,职责是监督和指导受许人的工作。 编辑本段加盟店骗局特征 1、 公司的注册时间并不长(可以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查询,比如北京一些区域的工商部门,只要花费1元钱就可查询),通常不仅在内地注册,还在香港等地注册了(在香港等地注册公司的费用非常低廉),并提出连锁加盟(专业名词叫特许经营)特征的业务。 2、 公司号称是由韩国、香港甚至欧美等地的公司发展而来,或者是这些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是这些公司产品的国内代理或加盟商(如果需要证实,可以查询国家商标库,这些品牌要进入中国,就肯定会提前注册商标)。 3、 这些公司经营的所谓品牌没有商标权。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请不要把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当成商标申请成功的认证,这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是工商局通知你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已经被收到了,后者是他真正拥有该商标。加盟骗子往往利用上当者对商标知识不了解,拿商标申请受理通知骗人。要知道,一家才成立一两年的公司,怎么可能申请得下来商标呢? 4、 为了证明公司的真实性,该公司往往会出示一些国际品牌或公司给他们的品牌经营授权书(注意,该品牌根本没通过商标注册,压根不存在),为了唬弄人,这些授权书多是英文的,但其中有很多破绽,比如仍然沿用了中国人的签章习惯,而外国相关文件认的是主管签名。当然,几年下来,这些连锁加盟骗子也在不断地升级,他们的明显的漏洞也在不断地被填补。 5、 他们经营的产品一般都是普通人不太容易判断价格和质量的,比如服装、礼品、保健品等,以利于诈骗。 6、 这样的公司寿命长则2年,短则1年,当然,用寿命判断一个公司是不是骗子,时已晚。 还有一些其他的特征,比如连锁加盟骗子的核心人物大都是中国中南部某省某市(为避免引起地域纠纷,在此略过)周边,行骗地点集中于北京西客站,北京西客站附近的写字楼里有大量此类骗子。当然,这些特征可能也在消失中,因为总会有冒仿者进入,另外,骗子的规模不断变大,也会向其他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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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请问大陆加盟7-11便利店或者OK便利店怎么加盟啊大神们帮帮忙
7-11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特许组织,至1992年底,该公司在全世界2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3590个分支店。在我国的深圳,该公司自1992年起,也开始以自营的方式开展业务,据悉,7-11公司计划在近期以出售区域特许权的方式在中国开展特许业务。 一、7-11便利店的经营状况 7-11便利店的店铺营业面积按总部统一规定,基本上都是100平方米。商店的商品构成为:食品75%,杂志、日用品25%。商店的商圈为300米,经营品种达3000种,都是比较畅销的商品。另外,总部每月向分店推荐80个新品种,使经营的品种经常更换,给顾客新鲜感。商店内部的陈列布局,由总部统一规定、设计。商店的建设、管理遵循四项原则:(1)必需品齐全;(2)实行鲜度管理;(3)店内保持清洁、明快;(4)亲切周到的服务。这 四项原则即是7-11便利店成功的秘诀。 二、为分店着想的特许制度 1. 培训受许人及其员工 7-11公司为了使受许人店主适应最初的经营,消除他们的不安和疑虑,在新的特许分店开业前,对受许人实行课堂训练和商店训练,掌握POS系统的使用方法、接待顾客的技巧、商店的经营技术等。另外,总部还应店主的要求,为提高员工、临时工的业务经营能力,围绕商店运营和商品管理、接待顾客等内容,集中进行短期的基础训练。 2. 合理进行利润分配 毛利分配的原则是:总部将毛利额的57%分给24小时营业的分支店(16小时营业的为55%),其余为总部所得。商店开业5年后,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还可按成绩增加1-3%,对分支店实行奖励。 在万一毛利达不到预定计划的情况下,分支店可以被保证得到一个最低限度的毛利额,保证其收入。 3. 总部对分支店的支持体制 总部协助各分支店进行开业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并从经营技巧培训、人才的招募与选拔、设备采购、配货等方面对分支店给予支持。总部还向分支店提供商品陈列柜、货架、陈列台等设备。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分支店的日常经营指导、财会事物处理等工作。总部还负责向分店提供各种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及材料。 4. 加入7-11体系的程序 加入7-11体系的程序如下: (1) 公司接待希望加入的潜在受许人。负责招聘的总部人员为了能使来访者成为受许人,向他仔细介绍公司特许权的情况,并与之认真协商。 (2) 介绍7-11便利店的详细情况。 (3) 调查店址。为确定能否作为分支店营业场所,总部要进行商圈、市场等方面的详尽调查,并将搜集的数据和信息认真加以分析、研究。 (4) 说明特许合同的内容。就特许权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逐条解释说明。 (5) 签订特许合同。在申请人充分研究了业务内容和合同内容,并决定加入以后,正式签订合同。 (6) 商店计划、设计。特许人的建筑、设计部门详细研究了顾客的活动线路、经营对策以后,设计商店装修方案。 (7) 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商店设计完成后,总部负责介绍建筑施工公司,并负责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同时协助进行融资。 (8) 准备开业。在施工的同时,订购各种设备和柜台,并进 行店内布局设计,发放操作手册和促销准备工作。 (9) 店主培训。就开业所必需的准备事项,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管理,商店运营技巧等,对店主进行培训指导,达到真正掌握的程度。 (10) 开业前的商品进货和陈列。此时总部有关人员亲临商店,选择供应商,提供进货信息,传授陈列技巧 。 (11) 交钥匙。在开业前一天,将商店的钥匙与竣工证书一同交给店主。 (12) 开业。将开业的广告宣传品通过各种途径发放。 (13) 开启信息系统。连通商店的计算机终端与总部的主机,指导和支持商店的运营。 (14) 现场支持人员对各分店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分支店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协助店主解决。 五、香港7-11便利店的特许经营简介 7-11是一间邻居便利店,其特色在方便快捷,全年三百六十五日,每星期七天,每日廿四小时不停业。在这里顾客可以很快捷地买到所需的东西,无论是杂品,日用品,面包,奶品,香烟,汽水,旅行用品,糖果小食,甚至是即买食的徽波炉快餐食品,或人尽皆知的清凉饮品思乐冰均可随时买到。 牛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美国南路公司特许拥有经营港澳区7-11的专利权,南路公司在美国便利店行业中享领导地位,现时世界各地已有超过一万三千间7-11便利店,而香港在1992年底7-11便利店数目已超过二百八十间。 7-11为阁下提供一个经营便利店的完善系统,其中包括训练、辅导、簿记、会计、贷款,广告及市场推广等。这份简介概述7-11的结构,并诚意邀请阁下加盟7-11特许经营行列,成为这连锁式店的一份子。 物业部 7-11挑选铺位时非常严谨,并且采用现代化资料搜集方法,这些资料包括该区人口密度,附近行人流量,居民出入是否方便和附近一带的竞争性,资料经分析后如果满意的话,便可购买或租铺,装修妥当后才交予特许经营商。 器材设备 店内所有器材包括冷气机、大冻房、货架、收银机及冷冻柜等均在租借之列,维修保养则由特许经营商负责。 货品方面 一间装修妥当,货品齐备的7-11便利店交给特许经营商后,一切定货及上货需由特许经营商负责,7-11决定所有货品的种类及价目,由于7-11是连锁式的经营所以货品方便享有优厚折扣。 7-11更为特许经营商提供一班信誉与服务俱佳的供应商。各特许经营均享有供应货品的折扣及年终回佣。 广告 7-11经常利用香港各种传媒作宣传,广告替特许经营商带来更多生意及利润,当然特许经营商可另登广告,但广告费须由其支付,而广告内容及形式由7-11批许。 训练 在最后决定成为特许经营商前,准特许经营商须成功地完成店务训练课程,其中包括在店内实习训练,实习完毕后,更需上为期数天的课室训练课程,从实习及课室理论中准特许经营商可学到各种管理技巧及如何成功地经营一间7-11便利店。特许经营费内已包括一切训练费用。 雇员 虽然大部份7-11特许经营店多由家人合作经营,但亦需要雇请一些全职或兼职员工,一切员工训练及薪金须由经营商负责。7-11根据特许经营商所提供的雇员薪金资料每月以支票或自动转帐方式代发薪金予其员工。 簿记 7-11为特许经营商所经营的店铺作会计簿记记录,特许经营商只须把每天营业所得现金存入指定银行户口,特许经营商授权7-11代支一切店务开支及付帐给供应商。 投资 经营一间7-11便利店,特许经营商需要付出一笔存货按金、找续钱及其他牌照费用。但正确的数目要视乎所选店铺而定,对一些合格的申请人,7-11可能考虑贷款支持。每一位特许经营商须缴付特许经营权费,而实际经营权费则视所选择之店铺而定。 特许经营商所赚利润之高低有赖以下因素: ――管理才能 ――雇用及训练员工能力 ――防止雇员或顾客偷窃货物 ――控制存货 ――推销能力 ――建立良好的顾客关系 ――店铺整理及清洁 利润 7-11代表会于稍后向阁下提供所属意店铺的营业记录: 利润方面7-11占的毛利比例(平均63%)其实是特许经营商向7-11交付店租、器材、广告、市场推广、簿记,50%电费及长期顾问服务。 其科37%毛利则归特许经营商所有,但需支付如下开支: 雇员薪金,物料,电话费,洗熨费,现金差额,坏货,存货差额,机器维修保养,大厦管理费,垃圾费,利息(贷款利息),牌照费,利得税,50%电费,其它毛利扣除上述经常性开支,余下的即为特许经营商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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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连锁加盟店,公司全称找的门面,门面在五个月左右被拆迁了, 要修路 。希望你们能帮帮我。公司有责任吗
公司是需要负责的,可以去法院起诉,搜集好相关的证据。因为开店选址,肯定是要看该地区有没有要拆迁的计划,很显然这点他们没有做到细致考察,给您带来了损失是可以找他们要求补偿的。
㈦ 加盟连锁需要收那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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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家连锁式环保用品店沪上亮相
2008-04-10 14:25:07 来源: 网易商业频道 进入贴吧 共 6 条 黑马推荐
如今,环保作为朝阳产业吸引了更多的人前来发掘商机。近日,记者在上海徐汇区石龙路轻轨站发现一家名为“向日葵环保生活馆”的店面,吸引了诸多行人注目。
进店后,记者发现该环保生活馆经营产品确实很切实当前市场热点需求,从净水器、空气净化器、食物垃圾处理器、活性碳雕等等达二十余种产品,全部具有环保、节能、安全、健康的理念。
店里销售小姐告诉记者,该店在不到一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在苏州和洛阳设立了分店,在上海郊区也有数家自营店正在筹建中。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一名顾客向现场销售小姐进行产品咨询,她显得非常专业,每款产品都能从市场需求、行业产品类比、技术沿革、产品性能、售后服务等作详细而透彻的讲解。
业内人士表示,单就水处理市场容量就相当地大。在无锡蓝藻、松花江水污染等事件后,净水器确实可以在解决自来水的二次污染等方面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而且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以超滤膜为代表的净水器不仅安装方便,使用寿命也相应延长,价格也为市场可接受。而空气净化器一类的产品在祛除装修气体污染、会议室烟味等方面也确实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像食物垃圾处理器,在国家提倡减少使用塑料袋的今天,家庭厨房垃圾直接磨碎排放的确省心省事,在国外已经可以直接将食物垃圾磨碎后烘干变成宠物食品。
可见,问题的出现总是意味着新商机的出现,生活总是在向更为便利方向前进。像净水器一类的产品需要有强大的售后服务作为保证,而连锁式环保用品店不仅可以把商品的主题集中,更克服了产品售后服务等一系列的问题。该店负责人白先生告诉记者,将环保用品进行连锁式销售在国内可谓一大创举,向日葵环保生活馆的单店月营业额已经达到八万元左右,呈逐月上升态势。随着市场的逐步扩大,这一小额资本创业的项目必然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或商家加盟。 (本文来源:网易商业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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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全国有哪些知名连锁加盟店!!
加盟要很谨慎,因为许多加盟公司本身产品没特色,都是想来圈钱的,如果你有技术,有进货渠道,就不用加盟了,如果没有,当然要认真选好品牌加盟。
如果原本没有客户,开加盟店会好些。那样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基本有保障。
阿呀呀是饰品行业的中流砥柱,哎呀呀时尚坊信誉度高,而且年轻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觉得是挺有市场的,可以去他们网址看看。www\aiyayasp\com
若一开始就自己做的话,目前安防公司多,知名品牌不能取得代理权,其他品牌有不出名,价格再没有优势,在短期内不会有大成绩,并且有亏本的可能性。
具体情况您要具体分析,不要因为个人意见而影响您睿智的判断力,您的自信心加您的热情服务加您的推销方式,希望您尽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