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广济医药连锁如何加盟
广济只做中药和医疗器械
『贰』 想加盟药店需要什么手续条件
核心提示:必须要具备相关的行业知识,最好是药师、医师、医药界从业人员。如果有自己的医药连锁公司、医药零售药店更好。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加盟?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它是一种经济而简便的经商之道,经由一种商品或服务以及行销方法,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机会获得成功。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 (二)药店加盟一般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必须要具备相关的行业知识,最好是药师、医师、医药界从业人员。 2、如果有自己的医药连锁公司、医药零售药店更好。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最好是为社区提供服务,或是临街旺铺更好。 4、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能力支付加盟金、保证金、权利金、店面投资、营运流动资金。 5、具备长期经营药店品牌的打算。
『叁』 加盟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大概多少钱
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药店加盟一般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必须要具备相关的行业知识,最好是药师、医回师、医药界从业人员。
2、如果有自己的医药连锁公司、医药零售药店更好。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能力支付加盟金、保证金、权利金、店面投资、营运流动资金。
(3)鹤壁市天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加盟扩展阅读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肆』 我想加盟连锁药店
如果你没有医药行业的经验,我劝你不要加盟,这个行业水太深,几十万都不够你赔的,呵呵~~~
『伍』 河南周口能加盟哪些药店
张仲景大药房
开心人
还有别的医药连锁店
同合堂好象也可以加盟
同合堂的信誉在周口是一流的
『陆』 如何加盟医药连锁店
呵呵,提起这事就痛苦啊!
按照法定流程去做,“上面”一句话“不合格”,就是踏破铁鞋也没用!
有关系的,一个小学没毕业的(更不说什么专业了)某某家属,也能开一个大药房!!!
……
钱和关系一样重要!
『柒』 注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目前国家政策:必须具备四大条件,从2001年12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投资开药店。投资者在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下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据了解,这些规定具体到本市,一是店面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二是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
(7)鹤壁市天医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加盟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规定如下:
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参考资料:全国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捌』 怎样写医药连锁加盟店合同
可以起诉,不超时效.
同意上面的意见。
观点基本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