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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连锁特许经营有没有必要

发布时间: 2021-06-10 06:15:10

㈠ 想开连锁加盟,所需的特许经营权是什么呢

特许经营权是指一个对于特有产品、设备、贸易专利或服务标志的经营系统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企业(即特许人)在给予其他个人或企业(称为受许可人)在特定区域和时期以事先规定的方式进行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特许经营权大体上包括三种不同的形式:即商标特许使用权、产品特许经营权

㈡ 做招商加盟没有特许经营许可证有什么风险吗

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创业者在加盟前可以详细的考察这个品牌的总部培训方式,开店选址方式,运营督导方式等等,这样可以能够降低投资风险。

如果后期真的因为没有特许经营许可证遇到了问题,可以: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㈢ 特许经营有哪些优点我们为什么要选择特许加盟

什么是特许加盟?
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不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在外地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有自己的会计记录和相应的会计制度。

特许加盟的概念
一、特许加盟的概念
特许加盟(连锁)恐怕是当今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了。开展特许加盟业务的公司也遍布各个行业的各个角落。那么,什么是特许加盟呢?特许加盟又有什么好处呢?特许加盟为什么会成功呢?不清楚这些问题,就不会做好加盟事业。
1、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对特许加盟的解释
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
2、特许加盟的特征
(1)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2)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
(3)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盟使特许经营人能够最充分地组合、利用自身的优势,并最大限度地吸纳广泛的社会资源,受许人则降低了创业风险和时间、资金等创业成本。
总之,特许加盟是二十一世纪开店创业的新趋势、新潮流,是推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她将为许多创业者带来新的创业机遇和赢利前景。
二、特许加盟经营的成功率
1997年9-10月,盖洛普调查显示:90%以上的受许人表示,他们的特许经营可算成功或很成功。其中18%的人超越了期望值,48%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期望值,24%基本满足了期望值。2/3的被调查者认为,如果他们独自开创相同的产业,他们就不会取得如此的成功。几乎2/3的人表示,如果再有这样的机会,他们还会购买或投资相同的特许经营。 实践调查证明:加盟创业的成率为95.5%,独自创业的成功率为4.5%。

三、特许加盟的优点
1、由于总部拥有的品牌、商标、经营管理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无论在时间上、资金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
2、优秀的总部,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设开发部门。
3、由于总部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鹜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工作。
4、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生活习惯等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5、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等,都可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则因总部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杂项装备等,都可以便宜的买进。
6、开张前的职前培训等工作,都可以由总部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
7、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部为后盾,可以作为支援;
8、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部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甚至总公司帮助选址。
9、由于总部对周围的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部的成功,也等于帮助总部拓展市场,因此总部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度与福利

㈣ 加盟连锁和特许经营有什么区别

最初的加盟连锁来源于19世纪80年代,美国胜家(SINGER)缝纫机公司建立了第一个经销商网络,经销人付费给胜家公司以换取在一定区域内出售的权利。
锁加盟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想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许多连锁企业错误认为品牌与规模经济是企业扩张的原因和内在驱动力,连锁企业通过不断自我复制实现规模经济,知识的低成本复制才是连锁企业不断扩张的真正内在驱动力。这要求连锁企业必须关注知识运营系统建设和管理,在知识创新、复制、保护方面努力进取,提高竞争对手模仿的难度,增加向加盟店的知识传输价值,确保连锁系统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营业点,在统一的整体规划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过扩大规模获得更高的效益。连锁经营包括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1、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通常是10年。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大多数特许者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延期。
2、发展日程表。当受许者获得特定区域或国家或地区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者通常会坚持受许者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者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开张指定数目的特许店。 3、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者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者在经营中采用特许者的企业标记。有时为达到统一性,受许者可能被迫向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 4、次特许的权利。获得地区特许或称总特许的权利并不一定有次特许的权利。这意味着未获得次特许权的受许者只能在其领域直接拥有和经营所有的店铺。可能的受许者非常有必要考虑上述情况并且在谈判早期就提出来。引起许多误解的原因常常是由于亚洲的受许者对西式特许经营缺乏了解。尽管特许经营的成功率很高,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合适。

㈤ 加盟店必须取得特许经营权吗

你好,开展加盟业务要商务部门特许备案。

㈥ 特许经营模式的优缺点

1、特许经营模式的优点如下:

(1)特许商能够在实行集中控制的同时保持较小的规模,既可赚取合理利润,又不涉及高资本风险,更不必兼顾加盟商的日常琐事。

(2)由于加盟店对所属地区有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发掘出企业尚没有涉及的业务范围。

(3)由于特许商不需要参与加盟者的员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需处理的员工问题相对较少。

(4)特许商不拥有加盟商的资产,保障资产安全的责任完全落在资产所有人的身上,特许商不必承担相关责任。

(5)从事制造业或批发业的特许商可以借助特许经营建立分销网络,确保产品的市场开拓。

2、特许经营模式的缺点如下:

(1)正是由于特许本身,使得加盟商得到了一套完善的、严谨的经营体系。可是,正因如此,加盟商很难改变这种经营模式来适应市场的、政策的各种变化。另外,由于各个地区消费者的需求不同,特许经营也很难在任何地方都能保持持续的优势。

(2)对消费者来说,加盟商的频繁变更给他们带来的是疑惑,造成了特许人、现任加盟商和以往加盟商的之间的责任不清,相互推脱责任。

(3)特许经营只能专注于某一个领域,而不可能在各个市场都取得战略性的胜利。

(6)加盟连锁特许经营有没有必要扩展阅读:

特许经营的特征

特许经营一词译自英文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经营费。虽然不同国家、不同组织对特许经营有不同的定义,但一般而言,特许经营有如下特征:

1、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2、特许人将允许受许人使用自己的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记、经营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持续体系及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

3、受许人自己对其业务进行投资,并拥有其业务。

4、受许人需向特许人支付费用。

5、特许经营是一种持续性关系。

㈦ 特许经营模式有哪些优缺点

特许经营优势主要表现为:
1、特许方得以实现集中控制、扩大规模、赚取利润三者兼顾;而且可以规避实现企业控制权的高资本风险,可以做“甩手掌柜”不用管企业日常经营琐事。
2、特许方通过增加加盟店的方式扩大规模,可以将触角伸到该行业的各个角落,开发出企业尚未涉及的业务,而且成本几乎为零。
3、人力成本下压倒加盟商,特许方不参与加盟商的员工管理工作,因而相对较少了需处理的员工问题。
特许经营模式劣势分析:
一、商业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劣势主要表现为:
1、特许人的商誉及品牌价值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冲击的风险;
2、特许人的战略调整受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限制较大,较少适时调整的灵活性,错失很多市场机会;
3、特许人总部的创新受到束缚,而加盟商的创新不受限制,很可能特许方通过特许经营培养出同行竞争者。
二、商业特许经营对被特许人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1、创业初期就需要缴纳很多多的加盟费;
2、经营活动被严格管束,失去很多自主经营权。

㈧ 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吗

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为规范加盟经营行为,国家商务部于2007年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特许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因此,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

(8)加盟连锁特许经营有没有必要扩展阅读: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㈨ 特许经营和加盟怎么区别,开展加盟一定要有特许经营资质吗

特许经营(Franchise)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
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或者说加盟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的持续契约的关系。根据契约,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培训、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供销)的方面的无条件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对的报偿。
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章第三条中对特许经营做出如下界定:
本条例所指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