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药店加盟的连锁,想要办个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手续,还有纳税最低标准时多少
需要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带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贴印花税)、公章 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然后再国地税报道,纳税最低标准没有规定,你开业之初没开票不用交税,开票之后交税,具体多少那就到时候会计会让你交最少的。
Ⅱ 医药公司的连锁门店需要办税务登记证吗
当然要办理税务登记了,不是法人只要取得了营业执照就要办理税务登记,贵公司已经违法3年了,没有税务登记和申报缴纳税款是要罚款(即使总公司缴纳也不行)。
建议赶快办理。
如果连营业执照也没有就要赶快办理营业执照。连锁也不行。
Ⅲ 请问加盟连锁店代理销售的税收如何计算
30%的是什么税啊?是不是企业所得税啊?我想肯定不会是流转税类吧?
Ⅳ 连锁店如何纳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1997年11月11日 [1997]财税字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企业,凡按照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内贸政体法字[1997]第24号)的要求,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1.在直辖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2.在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3.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批同意;
4.在同一县(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二、连锁企业实行由总店向总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增值税后,财政部门应研究采取妥善办法,保证分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涉及省内地、市间利益转移的,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涉及地、市内县(市)间利益转移的,由地、市财政部门确定;县(市)范围内的利益转移,由县(市)财政部门确定。
三、对自愿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不变的连锁企业和特许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的连锁企业,其纳税地点不变,仍由各独立核算门店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Ⅳ 加盟商店,会计不是独立核算,那应该是怎样核算,税务是怎么处理的
非独立核算的可以开设自己的银行账户,可以单独核算税金,由总公司统一缴纳。在账务处理上可以在会计软件的设置上增加辅助核算的部门,对其进行核算,也可以在加盟店设置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资金和费用可以通过往来核算,并单独做会计报表,再由总公司进行汇总。
Ⅵ 加盟店要不要交税
必须要缴税,至于你是否有减免税款的资格,那就由当地税务部门去认定
根据你说的情况去分析
你是没有办理好营业执照就开门营业做生意,这其实已经构成了无照经营行为
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董记的营业执照是董记他们公司的而已
你作为加盟经营者,只是取得了经营他们产品的特许权而已,他们的执照与你无关,你也不能使用他们的营业执照
你要开门做生意,必须办理自己的营业执照
办理好营业执照后再去税务部门办《税务登记证》,依法纳税
加盟店办营业执照分为两种情况
1、以总公司的名义,在你加盟的地方注册分公司,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就是总公司得扛下你这间分公司的所有责任
2、自己办一个公司企业或者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而这个总公司出具授权证明书给你,你作为加盟连锁店。自行负担民事责任
p.s.一般情况下的这种加盟,都是加盟者自己去办营业执照的,总公司不会愿意成立分公司的,因为这样子对他们非常不划算
办营业执照的流程:
1、先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你的店名)
2、然后拿着这个东西,带上本人的健康证明,去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
这个证办好之后再回去工商局办工商营业执照。
3、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所需要的材料: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的还得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或者叫《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办好营业执照30天内去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Ⅶ 医药连锁公司怎么做税务账
2015-07-22 09:52第一:要有会计证,并且建议你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这些是要求你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会计常识和会计逻辑理念。
第二:对于新公司新建账,你应该读一下会计法,并且重点了解你所在行业的会计法规以及新的会计准则。然后可以在网上或是书店查询一些会计实务处理的资料,依葫画瓢。
如果是延续别人的账继续接着做账,一方面参考以前会计的方式方法的同时,要根据现在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不清楚的不明白的先不做任何调整,延用以前老会计的方式方法为上策;会计制度的变更是有时间延续性的。
第三:关注与本行业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变化,并且能随时保持与你企业的税收专管员的联系,争取在搞好关系的同时让他给你的企业在税收方面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
Ⅷ 连锁企业的税务如何处理
分店,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自申报纳税,但是可以各自独立核算计帐然后汇总总部,至于纳税,上缴税款的,可以按属地原则和总机构所在地原则,关键要看公司财务税收核算部门怎么统筹安排。
连锁经营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零售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产生于美国,至今己有100多年的历史。其经营范围覆盖了整个商品流通业和服务业,成为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业发展特别是零售业依托的主要形式。连锁经营一般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经营单位,以一定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实行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