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
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3)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❷ 加盟店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等;
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3、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总部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初始服务:主要有选址、加盟店装修、开店设备的购置等。
后续服务:
包括总部对加盟店活动实施有效,以帮助保持标准化和企业利润;
总部继续进行操作方法的改进及革新并向加盟店传授;
总部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向加盟店传送市场信息;
总部开展集中统一的促销与广告活动;总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购的优惠货源;
总部专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等。
合同中详列这些服务项目,是对加盟店利益的一种法律保护。
4、加盟店的义务
加盟店取得总部的各种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并得到总部的各项服务支持,使自己的经营迅速站稳脚跟,走上正轨,但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必须将这些事项也详细列入加盟合同中。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操作手册有一些内容涉及到加盟者应履行的义务,并作为加盟者开业后的经营活动参考指南。随着特许体系的发展,操作手册还将不断更新和完善。
5、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
特许经营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经营业务及方式上高度统一,使各自独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规定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个加盟店没有按总部的统一要求去经营,就会破坏这一整体外在形象,使整个特许系统的声誉受到损害。
因此,总部必须对加盟店实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证经营的标准和规范能够得到一丝不苟地贯彻。总部采取什么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经营,应详细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转让
加盟者可能会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加盟店,这就涉及加盟店转让或出售的问题,加盟店是否能转让、如何转让、转让给何种人等都必须列入合同中,以免将来发生纠纷。
也有些合同明确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转让出售自己的企业,总部将有购买的优先权,或者有权选择转让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说明加盟店的转让价应以市场价为准。
7、仲裁
加盟双方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解决冲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较合适。仲裁实际是由双方选择的仲裁人进行的私下诉讼,它的优点在于整个程序是在私下进行的。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双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设定仲裁的规则,至于仲裁的时间可以根据当时发生冲突的情况而定。
在这里,选择什么样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选择不当,做出的决定不公平或不客观,会使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满意,最后反而会扩大矛盾,以致双方走向法院。
8、终止合同及后果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❸ 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特此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扩展内容
(1)法定开示事项基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应当作为开示事(本文来源:中国县市经济交流网http://www.xian4.com.cn)项的事前说明与特许经营合同内容,实际上是否相符。
(2)商圈调查、销售预测总部应当进行店铺定点调查、商圈调查,并提示包括销售预测、盈利预测内容在内的选址调查报告和经营计划书。加盟志愿者应当确认的是,总部进行的有关该店铺销售预测,是单纯作为参考呢,还是在合同中约定保证该销售额(保证加盟店的最低收益)?如果总部基于客观且合理的资料进行了销售预测,并且合同书中总部没有保证最低销售额约定,那么,即使当该店铺的销售额达不到预测销售水平,也不能追究总部的法律责任。
(3)各种应付费用特许加盟涉及各种名目的费用。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加盟志愿者应检查各种名目费用的报偿对象究竟为何。例如,加盟金通常不返还,但保证金主要是担保加盟店对总部的债务的,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时,如果加盟店没有债务,则应当返还。因此,应当检查确认支付的款项,哪些要返还,何时返还。
(4)违反合同时的损害赔偿与中途解除合同时的违约金无论加盟店还是总部有违反合同行为时,对方均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规定有定额赔偿制,比如,加盟店违反合同时,应支付30个月的使用费作为赔偿金。这种约定如无特别例外,法院不会裁定为无效。因此,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当检查确认损害赔偿额及违约金数额。
(5)竞业禁止义务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大都有合同履行期间加盟店不得从事同种经营,并且合同终止后一定期间(一年至几年不等)加盟店也不得从事同种经营等以保护经营专业技术、从前的商圈为目的的竞业禁止规定。这样,即使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想要转换到其它特许连锁系统,如果是同种行业,将受合同约定的限制不能进行经营。因此,在加盟新特许连锁系统时应充分重视此项规定。
(6)区域特许(territory区域限定)邻近既存加盟店,总部又开设新的直营店或允许开设其它加盟店,这将影响既存加盟店的经营业绩。这种场合,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如规定有一定的排他的区域限制,既存店可以对总部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追究总部的法律责任。如果只是加盟活动推动人员口头承诺而合同实际上没有相关约定,在诉讼中,加盟店以区域特许侵害为由向总部提出损害赔偿是困难的
❹ 加盟商合同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加盟商在签订合同签建议先了解合同的内容保障自身的权益。其中要重点了解总部是否有服务标章注册证,总部要拥有这个品牌才可以授权加盟店,其次了解加盟金、权利金和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是怎么样的。关于一般合同所包含的条款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❺ 成立加盟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加盟合同转让协议要注意:一是审核其资格,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查阅特许方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所属被特许者的经营情况;二是仔细阅读条款,投资人在签订加盟企业预先准备好的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对自己不利的条款。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❻ 加入加盟店开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加入加盟店开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加入加盟店开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现在越来越多人都是选择自己创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人为了改变自身的生活质量,选择自己创业,加盟方式比自营要简单的多,下面看看加入加盟店开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及相关资料。
加入加盟店开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1
一、 考察市场
不管加盟商想加盟什么行业、都要先进行市场调查、根据市场上什么行业项目经营、就可以选择加盟经营的项目。另外加盟商还要考虑品牌加盟、看看这个品牌是否能够经得起市场的考验、以及同行施加的压力。还要注意那些新兴品牌、因为没有市场经验、很可能 “火”了一时、然后便消失了。至少选择有5年以上的连锁经营店。
二、 深入交流 明确事项
如果确认加盟这个品牌、首先要相信了解这个品牌的加盟事项、不可以只看一些宣传资料、然后就草率的签了加盟合同。因此、加盟商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必须要深入地了解合约内容。下面我在具体介绍签订合约时、需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求这个品牌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然后确认总部是否拥有实际品牌权。
2、总部要求加盟商支付权利金时、一定要开发票、写清楚具体金额、另外标注、如果加盟商不开店了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
3、货物渠道、总部提供货物渠道时、加盟商可以要求货物的价格、不可以高于市场价、或者高一点也可以接受。
4、加盟商签订的合同、加盟签订的合同上有针对加盟商违反条例的罚款、但是没有总部违反条例的罚款、所以加盟商有权利提出要求。
三、 加盟以后避免冲突
加盟商加盟以后、就要有创业精神、配合总部工作、这样才可以共创双赢。由于各个城市和地区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相差巨大、所以总部制定的经营策略不一定适用于每一个加盟店、这个时候、不可以和总部发生冲突 、要细心的和总部进行沟通、从而商量出解决的法案。
以上就是介绍、 开加盟店需要注意什么 ? 我具体的介绍了加盟需要注意的事项、一共分为三项、首先市场调查、然后加盟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后期经营 避免冲突 。所以 初次创业者 在加盟上一定要注意这三项、只要具体了解以后、相信你可以实现争取进一步拓展市场的梦想。
加入加盟店开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2
一、行业选择
现在全国上下加盟店数量众多、几乎各行各业都有成百上千的加盟店、加盟店数量的多少也逐渐成为判断一个行业是否火热的参考标准。从目前的创业投资市场情况来看、餐饮、母婴以及教育等行业是创业者比较热衷的投资项目、也是适合零基础创业者入手的创业项目。花费一些时间选好一个风险较小、市场稳定的行业投资、能让创业者少走许多弯路、真正做到一劳永逸。
二、实地考察
如今网络的发达也让加盟方式变得方便快捷、创业者在各种创业商机网站上可以轻易找到自己喜欢的项目来投资。但投资毕竟伴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形形色色的网络中找到合适的创业项目、这就需要创业者在前期做好实地考察、最好是去线下的加盟店观察他们的实际经营情况、比如店铺选址、店铺规模、客流量等等、这样自己开店才能有一个大概的预期效果。
三、权益明确
开加盟店与自由开店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创业者与总部双方要签加盟合同。加盟合同内包含了加盟费用、加盟支持、加盟服务等一系列的加盟事项、创业者在签署加盟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总部给出的合同中各项加盟条款、如果发现存在对自己不利的条约、可以直接向总部方反馈并要求修改、尽量避免以后在权益方面吃亏。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几个开加盟店的注意事项。当然、开加盟店要考虑的问题显然不止这些、店铺后续的经营管理还是需要创业者自行琢磨和思考。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创业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同总部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寻找适合自己的经营策略。
加入加盟店开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3
1、备选择加盟店前期,要留意适当的方式筹措资金,合理地投入资金。
加盟圈建议创业者不要由于急于创业开店,在为了筹措加盟金、保证金时,四处借债,甚至借高利息贷款。加盟店虽然有成熟的管理理念但是新店开张会有一段时间的冷淡期,利润在短时间内还无法赚取的。但是每天还要为了筹钱偿债,创业者是无法完全无意投入于事业的运营。
创业者假设资金有限,以为可以先选择一些小型的加盟项目,渐渐积聚资金。同时加盟者要量力而行,选择适宜自己门槛的加盟费用。否则,创业者债台高筑,整日忧心忡忡,对店面的运营形成很大的影响。
同时,加盟者要对整个资金的投入确定一个合理的分配比例,做好全体的规划。不要等到风风景光的停业后,才发现已无资金停止店面前期的运作,岂不闹了个天大的笑话。
2、好能与连锁加盟店总部直接沟通。
如今连锁企业很多,加上最近几年开加盟店赚取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拟急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轻率地签约加盟。
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基本没有处置加盟项目效果的才干和阅历。因此,创业者要亲身去调查总部以及去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这是十分必要。
3、业者要仔细审读加盟合同,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合同是独一具有约束力的一个重要凭据。最重要的就是合同期限,国际多为三年或五年,由于有的加盟商为了保险起见,思索到某些要素对加盟点的约束,所以合同年限设为较短。开展较为动摇的加盟企业合同年限一般比拟长,成熟的管理理念保证加盟者可以在该行业动摇开展。
其实,创业者在签立加盟合同之前,就应深化了解合同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同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同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创业者不只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益要求修改内容。
4、业者要调整好资金运转,规划好运营战略。
运营进程的本钱控制十分重要,把本钱紧缩在较低的范围内是相对必要的。同时,创作者要规划好进货战略,分配好资金周转状况,要保证运营进程汇中资金可以正常运转。店面应尽能够防止压货。
许多创业新手经常出现货物严重的状况,资金运作捉襟见肘,很快堕入困境,创业者在加盟时可以跟加盟商先协调益处置积压货品效果,这样能保证资金正常运转从而不影响运营进度。
5、会管理员工
加盟者一定要看法到合理管理员工是抚慰店外销售的有效方法,而且是一定要做好的事。
首先,加盟者要充沛了解自己的员工。作为管理者,要能充沛地看法员工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管理者假设能充沛了解自己的员工,任务展开起来会顺利得多。“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员工在才干、性情、态度、知识、修养等中央各有优点和缺陷。
有的任务起来拖拉迅速,有的慎重小心,有的擅优点置人际关系,有的却喜欢埋头在统计资料里默默任务。一个可以充沛了解自己员工的管理者,可以将依据员工的团体任务特点将他们分配在合理的岗位上,这样无论是任务效率,还是人际关系上你都将会是个一流的管理者。
其次,要多与员工交流,倾听员工的心声。员工总会有自己的建议和看法。因此,管理者需求经常与员工停止交流,咨询员工的意见,倾听员工提出的疑问。解开员工的心结,团队才会愈加勾搭,他们的任务积极性才会更高。
同时,要允许员工犯错误,对表现好的员工要实时表扬。销售环境中有很多不确定性,做事自然不能够事事成功。作为一个管理者,若要求下属不犯任何错误,就会抑制创新,使之任务起来畏手畏脚。当然,对作出贡献的员工,要及时地给予奖励和表扬,以鼓舞士气。
6、会管理客户档案,树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加盟创业者应学会管理客户档案,留住老客户,开掘新客户。客户档案包括顾客的基本资料、买卖状况、消费才干和消费喜好等,这也是加盟者停止管理、跟踪的首要资料。仔细剖析客户档案,会发现他们各自的喜好、眼光、购置力,从而可以更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引荐商品、提供效劳。
7、极积聚行业阅历
行业阅历很难从一本或几本书中得来,许多东西只能亲身体验才干取得。所以,加盟者应处处留心,多多积聚。如,开某服装品牌的加盟店,加盟者就应多看盛行杂志,多参与时兴活动,以培育自己共同的时兴理念和敏锐的时兴觉得。
当走进店里的每一位顾客,你都能以共同的眼光,提供适宜她的搭配,还愁加盟店的营业额不突飞猛进吗? 创业者要成功,除了对加盟项目精挑细选之外,即使是优秀的加盟项目也要加上创业者对加盟店的用心运营,这样才可以创业成功。
❼ 加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投入资金要合理
由于开店匆忙,很多投资者事先没有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为了将高昂的加盟费、保证金等费用凑齐,很多投资者便开始向四处亲友或高利贷借,即使开店成功了,也可能会为了筹钱还债而无心管理店铺,时间久了,生意再好的店铺也会因为债台高筑而垮掉。
2、实地考察
要想加盟,必须要考核其直营店,不要由其公司人员陪伴,而要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形下暗访,建议创业者先在该店面周围察看一段时光,察看其店面形象、客流量等情形,再在客流较多的时候伪装购物,观察其货品价位、质量、设计等方面的情形。
3、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
4、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
5、控制好经营成本
投资成本的控制对店铺的盈利是极为重要的,因此投资者应该尽量将投资成本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也不要盲目地节省。
6、学会管理员工
虽然说加盟一个品牌后,总部会为加盟商及店铺员工提供全面、系统的培训,也会给加盟商提供诸多开店支持,但是真正遇到问题了,还是需要投资者自己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的,毕竟远水解不了近火嘛,因此投资者与充分了解自己的员工,并与员工经常交流,倾听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才行
❽ 特许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同中应详细列明特许者提供的服务项目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特许者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初始服务:主要有选址、加盟店装修、培训、开店设备的购置、融资等。
后续服务:包括总部对加盟店活动实施有效,以帮助保持标准化和企业利润;
总部继续进行操作方法的改进及革新并向加盟店传授;总部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向加盟店传送市场信息;总部开展集中统一的促销与广告活动;总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购的优惠货源;总部专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等。
合同中详列这些服务项目,是对加盟店利益的一种法律保护。
关于加盟费用
一般包括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广告费及其他技术支持费用。
一般而言,不同的特许人其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比率通常都不一样,计算比率所采用的基数(以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还是以销售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也不统一。在签约前被特许人应认真研究特许经营费的计算方法,避免因误解引起日后的纠纷。
移动要注意特许经营的项目中有无隐藏不可预见的费用?
(1)加盟金到底包含那些项目?
(2)是否包括商标使用费?
(3)多少自备款可开始营业?
(4)是否须缴纳定期的权利金或管理费?如何计算?如何给付?
(5)特许者是否提供技师和管理团队?各是多少名?
(6)是否须缴纳培训费?怎么计算?
(7)是否必须加入合作广告计划?其费用如何分摊?特许者提供那些产品或促销服务?
特许经营合同期限
(1)期限长短是否明确?
(2)期限是否和租期吻合?
(3)期满后可否续约?
(4)续约有无条件?若有,条件为何?是否详细列明?
关于特许合同的续展。此亦是应予关注的问题。俗语“兔死狗烹”,被特许人应当注意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
关于授权范围
包括授权区域、期间、权限等。
权限可分为独占、排他、普通三个层次,权限递减。另外,如果被特许人为地区总加盟商,则需明确相关市场之开发权及缔约权、监管权及收益分配方式。
特许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的使用权限亦应在合同中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❾ 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注意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延展期限,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有哪些,加盟店的义务有哪些,总部如何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终止合同及后果等等。
开服装品牌加盟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
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9)品牌加盟合同注意事项扩展阅读:
加盟店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加盟店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这样几个分流特征:
一是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三是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❿ 加盟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首先,要对盟主进行特许经营资质审查。其次,对盟主的企业品牌知名度进行准确评估第三,考察盟主的发展历史和发展阶段第四,考察盟主的直营店、加盟店是否正常运行第五,盟主是否具备完善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体系第六,盟主是否提供开业全面支持第七,盟主是否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约和加盟手册.....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