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特许经营和特许加盟的区别是什么
1、模式不同
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2、管理不同
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3、经营范围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
(1)品牌使用合同和加盟的区别扩展阅读:
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加盟是属于特许经营的一个种类。
加盟商又分为区域加盟商和个体加盟商,加盟商专业术语叫受许人,他们关系就是合同上规定的核心业务的使用权。 另外,特许经营是有别于连锁经营的,连锁经营加盟商和特许经营中的受许人存在本质区别。
Ⅱ 加盟合同和合作协议的区别
法律分析:如果与加盟公司签署的是《合作协议》,而不是《加盟协议》,那么该《合作协议》实质就是《加盟协议》,也就是法律上定义的《特许经营合同》。
实践中,一般加盟公司为了规避“加盟”或者“特许经营”的法律概念,有意将自己的合同版本名称写为《合作协议》。在加盟合同纠纷诉讼中,法院不会因为合同名称是《合作协议》就被误导。而是根据“特许经营”的法律定义来确定该《合作协议》是否为《加盟协议》或《特许经营合同》。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Ⅲ 加盟某品牌和签使用许可某商标的区别
加盟是商业领域的名词,商标的许可是商标法领域的名词,指代的内容基本是相同的行为
Ⅳ 品牌使用合同和品牌加盟区别哪个风险小
品牌加盟风险小,因为合同当事人及法律风险被许可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Ⅳ 授权和加盟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吗
授权是将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须的权力授给部属人员。加盟是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 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两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意思不同:
授权是将完成某项工作所必须的权力授给部属人员。加盟是指参加某一团体戓组织。 可拓展到商业领域,指商业品牌的代理加盟。
2、特点不同:
加盟的特点是有特许权拥有者,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授权的特点,是企业无需承担开发国外市场的成本和相关风险。对于缺乏资金去开展海外经营的企业来说,这种模式有相当的吸引力。对于那些不愿意在陌生的、或者政治风险特别高的国外市场投入大量资源的企业来说,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3、对象不同:
加盟的对象是某一团体戓组织;授权的对象是人。
Ⅵ 加盟和合作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加盟: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入股人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合作:2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2、法律适用的不同。
加盟:适用“公司法”。
合作:适用“合伙企业法”。
3、承担的资金不同
加盟: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
合作: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
4、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
加盟:企业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
合作: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
Ⅶ 代理商和加盟商的具体区别有哪些
摘要 具体区别如下:
Ⅷ “自营店”和“加盟店”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权关系不同——也是本质区别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8)品牌使用合同和加盟的区别扩展阅读:
连锁店优势:
1、连锁的高成功率:连锁店在全球范围内已经证明了它的成功率,它的成功率可以高达90%以上。
2、连锁大大降低学习时间,加速成功速度。投资者通过重点可以短时间的学会经营管理的经验以及知识,使得自己少走弯路,缩短自己的学习摸索时间。
3、品牌优势,投资者利用很小的投资就可以享受到长期经营的品牌和信誉,算的上市低投入高回报。同时因为使用共同的广告、促销,大大降低广告促销平均成本,有利于连锁企业树立品牌形象。
4、规模采购优势,统一采购可以使连锁经营企业同时享受大批量购买的优惠,这样不仅增强了供应商的合作力度,也降低了采购成本,很大程度节约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