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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品牌特许加盟备案怎么做

发布时间: 2021-05-14 18:23:28

① 特许加盟去商务部怎么备案

资料提交部门: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上述第(一)至(三)项材料直接在网上填报,第(四)至(十)项应当在网上提交便携文件格式(PDF)的电子版材料。

② 连锁企业进行特许经营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连锁企业进行特许经营备案最主要的证明材料就是到商务主管部门开具“

③ 进行特许经营备案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1.特许经营协议中涉及或包括商标使用许可的,应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并报特许人和受许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许可人不得超过其
册商标的范围许可。《商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为限;
3.不得滥施许可。我国商标法中对滥施许可行为及不顾商品质量的行为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或罚款直至撤销其注册商标的处分规定;
4.加盟店要协助总店在当地登记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人;
5.不能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成为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拥有者,除非获得总店的允许或指示;
6.确认商标及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总店,如由于法律上或其它原因而使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被认定为属于加盟店,则加盟店必须按总店指示办理手续将上述权益转让予总店;
7.若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总店,并按总店的指示及在总店愿意支付有关诉讼费用的前题下提出诉讼。

④ 如何进行加盟连锁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被特许人)适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申请材料:
1.上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上海外资公司还应提交外资公司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上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2.与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相符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系港、澳、台地区居民,应提交港、澳、台通行证;法定代表人系外国公民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护照及翻译件(翻译件应加盖中国大陆境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司委托其员工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委托书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许人委托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指定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服务机构介绍信原件。
6. 2007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本市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除特许人需提交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备案申请书;
8.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备案联系表;
9.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直营店铺分布情况表;
10.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加盟店铺分布情况表;
11.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12.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13.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网上提交)
14.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网上提交)

⑤ 特许加盟备案需要到哪儿办理没有特许加盟备案我们能不能招商加盟

您好, 特许加盟要去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任何一个特许人在首次订立合同15日之内都必须要去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不备案,首先难以取得意向加盟商的信任,其次若被竞争对手或加盟商投诉,则将面临商务部门高达10万的罚款,另外当加盟商与其发生纠纷时,还可能面临退还加盟费的风险。

⑥ 怎样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2)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3)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5)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6)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7)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8)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0)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⑦ 我想问一下个人建个网站,名字叫个人品牌,如何通过备案

个人性质 是不允许提交企业品牌 商品 商业备案的

这部分内容的咨询和协助
是你所在的服务商 对你应尽的义务
不是你花了血汗钱,还要你四处奔波找不花钱的给他们擦屁股

要注意虽然全中国只有一个工信部
但是每家服务商的工作流程不同
你问别人的 对你未必合适
所以关键是你选个尽职尽责的服务商

如果他们只收钱不干活,可以直接工信部举报
也可以这里曝光这种商家
还可以申请我们协助更换优质服务商
坚决抵制收钱不干活的卑劣商家

⑧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哪些条件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六)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时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

(七)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八)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九)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中应当包括“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项目。

(十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十二)备案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第八条特许人的以下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一)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经营资源信息。

(三)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

可委托相关公司代为办理——特许经营第一网

⑨ 连锁企业进行特许经营备案是在哪个部门办理

您好,特许经营备案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1.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