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盟店需要些什么条件,要办理什么程序
加盟店需要证件齐全,所以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二、如经营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卷烟等前置项目,就要先注册名 称后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应提交消防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应提交流动 人口计生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⑵ 连锁加盟品牌签合同时要注意那些问题呢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⑶ 连锁店跟加盟店有什么区别
连锁店和加盟店的区别是什么?在了解其差异性之前,首先需要给大家普及一下连锁店的概念。
什么是连锁店?连锁店是指许多规模较小的、较为分散的,但是却经营同类型的商品和服务的统一品牌下的零售店。连锁店统一受品牌总部的领导,听从总部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通过这种集中采购与分散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方式,连锁店能够实现规范化经营,达到规模经济效益大涨的良好效果。
连锁店和加盟店有什么区别?有小伙伴表示,加盟店也是在总部统一领导下实现商业活动的一种管理模式,这不是与连锁店的概念相当吗?其实不然,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的,连锁店不全部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却一定是连锁店。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对连锁店概念的解读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连锁店有直营连锁和特许加盟连锁之分。直营连锁下,所有直营店都是由总部直接投资和管理的;而特许加盟连锁,是在特许经营的前提下,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招募合作伙伴后组成的连锁体系,虽然也听从总部的统一管理,但是与直营连锁的令行禁止还是存在较大鸿沟的。
如此一来,您听明白连锁店和加盟店之间的区别了吗?总而言之,这二者之间有共通之处,只是概念的大小不一样,连锁店包含了加盟店的概念。
在当下市场中,以特许加盟连锁为特色的品牌多不胜数,因为这种经营管理方式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对品牌发展而言也更加有效率。
⑷ 连锁店体系的优缺点
连锁经营的制度优势
在流通领域,连锁经营将分散理财的零售网点组织起来,形成具有足够规模的企业。科学的制度安排,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能使连锁企业与上游企业及下游顾客形成长期的信任合作关系,有利于连锁企业获得良好的发展。不同类型的连锁经营有着不同的制度安排,体现着各自不同的制度优势。
1.直营连锁的制度优势。包括:
(1)规模优势。在直营连锁的经营方式下,总部对同属于某个资本的多个店铺实行高度统一的经营,总部对各店铺拥有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权,包括对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安排有利于集中力量办事,可以统一资金调运,统一人事管理,统一经营战略,统一采购、计划、广告等业务以及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以大规模的资本力同金融界、生产部门打交道;在培养和使用人才、运用新技术开发和推广产品、实现信息和管理的现代化等方面,也可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的规模优势。
(2)经济优势。功能集中化体现了直营连锁的经营经济优势。如利用总部统一集中大批量进货,容易开发稳定的供货渠道和获得折扣,以达到减少管理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比较低价格出售商品的目的,而这是独立零售店所不具备的优势。
(3)技术优势。在各个零售连锁店工作的从业人员,虽然人数少且不一定都很专业,但因有总部的Know-how直接指导和援助,仍然可使连锁店获得预期成果。
2.特许连锁的制度优势。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转让,通过总部与加盟店一对一地签订特许合同,总部在教给加盟店完成事业所必需的所有信息、知识技术的同时,还要将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在一定区域内的垄断使用权授予加盟店,并允许其在开店后继续经营。所以,特许经营的制度优势主要表现在其对连锁体系中经营者(盟主)、加盟者、消费者三方的好处上。
(1)特许连锁经营对盟主的好处:
第一,盟主既节省了资金,也获得了扩大市场的机会,能够提高其知名度,加速连锁事业的发展;
第二,盟主开展新业务时,有合伙人共同分担商业风险,能够大大降低经营风险;
第三,加盟店是盟主稳定的商品流通渠道,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商品销售网络;
第四,盟主可根据加盟店的营业状况、总部体制和环境条件的变化调整加盟店数量和布局策略,掌握连锁经营的主动权;
第五,统一加盟店的店面设计、店员服装、商品陈列等,能够形成强大而有魅力的统一形象,有助于企业品牌的塑造。
(2)特许连锁经营对加盟店的好处:
第一,没有经验的创业者也能经营商店,可以减少失败的危险性;
第二,能借用连锁总部的促销策略;
第三,用较少的资本就能开展创业活动;
第四,能进行高效率的经营,能够受到总店的参谋指导,可以持续地扩大和发展事业;
第五,能稳定地销售物美价廉的商品,并能够专心致力于销售活动;
第六,能够适应市场变化。
(3)特许连锁经营对消费者的好处:
第一,标准化的经营使消费者在任何一个加盟店都能享受到标准化的优质商品和服务;
第二,加盟店通过扩大规模、简化环节,降低了销售费用,使消费者能享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3.自由连锁的制度优势。自由连锁是在保留单个资本的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的联合,各分店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自立,总部对各分店的管理功能较弱,侧重于指导和服务功能。自由连锁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灵活性。在自由连锁的经营方式下,各分店有较大的独立性,因此灵活度较高,能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迅速跟踪市场行情作出及时有效的调整。
(2)学习性。自由连锁各分店具有横向联系,有利于相互学习、共同发展。
(3)流通性。自由连锁将两个以上流通环节的职能互相结合,能够实现流通的“纵向组合“并发挥出更高的效能。例如,自由连锁可以在批发和零售职能相结合的基础上,引入设计、加工的职能,从而提高商品的附加值。
(4)获利性。自由连锁总部是由加盟店集资组成的,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总部利润中作为战略性投资的、持续性的利润返还。
连锁经营的效益优势
连锁经营之所以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把现代化工业大生产的原理应用于零售业,实现了商业活动的标准化、专业化和统一化。这也构成了连锁经营产生规模效益的重要基础。一方面,先进的营销技术可以在众多的店铺大规模推广,从而获得技术共享效益;另一方面,投资的成本和风险又可以在众多的店铺得到均摊,从而可以降低商品的成本。
连锁经营的效益优势体现在:
1.经营技术开发的专业化,有利于店铺经营水平的提高。
在连锁体系内部都有总部和店铺两个层次。总部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研究企业的经营技巧,包括货架的摆放、商品的陈列、店容店貌的设计、经营品种的调整等,直接用于指导店铺的经营,这就使店铺摆脱了传统零售业那种靠经验操作的模式,转而向科学要效益。连锁总部统一开发的经营技巧可以广泛应用于各个店铺,使各店铺的经营水平普遍提高,从而获得技术共享效益(相对其他企业来说是一种超额利润),同时分摊技术开发的成本。这是单个企业所无法做到的。
2.标准化的经营,有利于改善服务、扩大销售。
在商业连锁经营方式中,商店的开发、设计及标准化的设备、陈列、产品、操作程序、技术管理、广告设计等等,都集中在总部。总部负责连锁店的选址及开办前的培训工作,提供全套的商业服务方案,并始终不断地对各连锁店进行监督、指导、交流和培训工作,从而保证了各连锁店在产品、服务、店名店貌等方面的统一性,以满足消费者对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要求,达到吸引顾客,扩大销售的目的。标准化的经营对树立店铺的形象更是意义重大。
3.物流中心承担了部分批发职能,使批发环节的部分利润由社会转到了企业内部。
零售环节的利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品所经过的流通环节数量。一般而言,流通环节越少,商业流通费用越低,零售环节所能获得的销售利润也就越多。
连锁企业一般都设有物流中心,专门为店铺进行商品配送。这些商品一部分直接从工厂进货,减少了流通环节;同时还有一部分商品从供应商取得时是原材料或半成品,需要物流中心进行加工、包装、分类等装配作业,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从而将一部分利润转移过来。
4.集中化的经营与管理,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连锁经营的同业性,使各个店铺的一些共同性活动,如采购、储运、广告宣传、会计核算等,可以集中起来由总部统一操作。这样,众多的店铺共享一套经营设施,共享一套管理机构,各个店铺无须设置繁琐的管理机构,无须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其一,从总体上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其二,集中操作所带来的经营成本的降低也是显而易见的。如进货,由于有多个店铺而创造了大量销售的条件,所以总部可以通过大批量采购,从厂家获得较低的价格即批发价格。又如,由于有总部送货,各个店铺需要的库存面积及库存量都很小,从而可以扩大销售面积,减少资金占用。
5.连锁经营有利于减少商业投资风险。
连锁企业经营多个店铺,即使个别店铺经营上失败也不会影响整体的经济效益,因为某一决策的失误所造成的损失可以由许多店铺共同分摊,这样大大降低了商业投资的风险。对于购买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而言,加盟一个特许连锁店,可以利用一个已得到实践检验的成功的商业交易方式,获得特许人的指导和帮忙,比起其单独开店,成功的几率大大提高了,大大减少了行业新人面临的各种风险。难怪有人说,特许经营是进入商界的“安全通道”。
6.连锁经营有利于提高零售商业的地位,有利于指导生产,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
连锁经营店自产生和发展以来,对生产领域的促进作用日益增强,一是连锁店联合起来大批量购买,使生产过程的性得到保证,生产厂商减少了生产费用。二是连锁店一头连着消费者,另一头连着厂家,能更及时地向厂家反馈消费者的信息,指导厂家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同时,连锁店还给厂家提供了在广大地域内迅速、经济地试验新产品的零售实验室。三是连锁店的形成增加了社会产品的总量。因为零售费用的降低相对扩大了消费者的购买力,购买力的增加反过来刺激了生产的发展,也增加了商店的销售额。
除此之外,连锁经营网点多、辐射范围广、市场占有率高,能够迅速大规模地集中资金,实现投资的灵活转移,取得市场机会效益等,这些都是连锁经营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重要原因。
连锁经营的竞争优势
连锁经营解决了大批量销售与消费者分散需求之间的矛盾,是零褒组织的重大变革,被称为零售业的第三次革命。连锁经营通过标准化、简单化、专业化原则提高经营效率,实现规模效益,有着其他零售组织形式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在:
1.容易快速聚集资本,有利于抓住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
连锁经营方式,特别是加盟连锁方式,能把众多单个资本迅速集中起来,形成整体力量,在同样的竞争条件下,可以及时抓住市场机会,进行投资、进货、研发新产品,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经济收益和发展机会。
2.组织化程度高,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
连锁经营是流通中一种组织化程度较高的集生产加工、零售、批发为一体的组织形式。它组织环节少,调节灵敏,反应迅速;它通过连锁体系的销售网络和销售渠道与消费者相联系,能快速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市场信息,迅速将生产厂家的产品推向市场,扩大自身的市场占有率,增强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
3.经营费用低。
连锁经营总部统一采购,进货量庞大,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得圈套程度的价格折扣和其他优惠。连锁经营一般不经过批发商而直接从供应商(厂家)进货,降低了购货成本和运输费用;由于采取总部统一存货管理,采用物流配送中心的组织形式,较之单店可以节约很多仓储费用;在广告宣传方面,由连锁总部统筹负责,既体现了整体的宣传效果,又节省了广告费用。此外,由于连锁经营标准化、模式化的操作和店铺形式,提高了连锁经营管理的效率,使管理成本降低。
4.产品销售能力强。
由于连锁店中的商品或服务较其他商业模式的机构更具价格优势,而且集中采购又使商品的品质有所保证,所以对顾客有很强的吸引力。连锁店铺位置分散、运输方便、配送快捷;而且多个分散的连锁单店构成一个有序的服务网络,能从售前、售中、售后给消费者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具有服务优势。这些都使连锁店具有强大的销售能力。
5.实现规模经济。
连锁经营的出现解决了大规模销售与单个中小零售商要求维持其经营独立性之间的矛盾,使得连锁总部和连锁分店都能享有规模经济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对连锁分店的独立经营又不构成威胁。(注:《连锁经营管理:理论·实务·案例》,王吉方主编)
正因为连锁经营有上述优势存在,才使连锁经营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具有巨大的发展前景,才使连锁经营在全球经久不衰。
连锁经营的三个风险
连锁经营虽然有巨大的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连锁经营不是一用就灵,它只不过是一种经营组织方式,只有和经营者的能力、资金以及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相结合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功能。
连锁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
1.连锁体系的整体性风险
还记得曹操把很多船只“连锁”在一起征战的历史故事吗?船只“连锁”后发挥的优势,
同时也隐藏着劣势——当孙权、刘备用“火”攻来破曹时,曹操把很多船只“连锁”的劣势表现得淋漓尽致。
连锁企业一样,它的劣势同样隐藏在它的优势中,这就是连锁体系的整体性风险。即使是世界超级连锁品牌,也难以避免和防范这种整体性风险。从2003年亚洲爆发大规模禽流感以来,以鸡为主打食品的肯德基亚洲连锁体系遭遇了打击,据悉年营业额下降高达20%。2005年,肯德基又遇到了“苏丹红1号”危机,一个小小佐料中的隐患却让一个庞大的快餐连锁王国遭遇了短时间的重创。
2.总部对连锁体系的管控风险
整个连锁体系是原创店的复制和放大、是总部管理能力的放大和输出。如果原创店和总
部做不好,整个连锁体系中的绝大部分店面也做不好;如果原创店做得好,不一定整个连锁体系中的每一家店面也能做得好,但是如果原创店做得好,同时总部管得好,整个连锁体系中的绝大部分店面也容易做得好。
3.市场需求变化带来的风险。
市场变化莫测,消费者的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连锁经营者面对的是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和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连锁企业是卖产品或者卖服务的,当市场上不再需求某一类产品或者某一类服务时,连锁企业能否尽早感知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变化来应对变化,从而保证连锁网络的有效性。
⑸ 品牌加盟的分类
网站加盟
网站加盟主要是指门户网站通过发展加盟的形式开拓市场。
实体加盟
实体加盟主要以品牌连锁店的形式加盟。
战略体系
该体系是为推进传统实体店零售业的信息化转型和升级,并进一步建立电子商务售后服务体系;ITM模式在加盟体系中,是唯一可以实现传统实体店面与网购同步的加盟形式。
⑹ 国美该连锁体系选择加盟商的标准
国美将全国范围"清理"加盟店
国美将在全国范围内终止特许加盟制度,取消所有非直营店对“国美电器”品牌的使用权。
发展特许加盟店曾经是国美电器早期在全国扩张时采取的一种措施。国美在向一部分家电卖场收取一定数额的加盟费后,签订三至五年的合同,允许这些卖场在国美的管理下使用“国美电器”的品牌。这些加盟店大多分布在当初没有国美卖场的二三线城市,最多时在全国范围内有60多家。
随着自身的发展,国美现在陆续在很多二三线城市设立了分店。这些特许加盟店缴纳的费用和这些店在当地所产生的影响力对国美来说已经微不足道。很多特许加盟店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到了国美的品牌影响力。为此国美决定终止特许加盟制度。目前国美在全国的特许加盟店还有二三十家,国美在全国的特许加盟店将会全部消失。
⑺ 关于加盟一个品牌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如果想要创业的话何不做个有特色、在当地独一无二的店呢?建议您还是先结合当地的市场需要选择好一种项目来加盟,找项目时最好是找那些靠自己开店积累经验做起来的公司,正因为他们有开此店的经验,所以才能给你配货指导及店铺的管理与销售技巧,找项目时千万不要被那些没有直营店的加盟公司给骗了哦。听说广州有个做情侣礼品的加盟公司之前是从开店发展起来的,店面的业绩还不错呢。因为不管在哪个地方都是有爱情存在的嘛,这种店不容易被人复制做,也不容易拿到一样的货的。
⑻ 做成品牌连锁店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一个准备发展连锁经营的企业至少应具备这样几个条件:雄厚的资金;独具的贸易名称和商标;成功的试点经营实践;本企业所开发的一整套标准化经营体系和操作手册。
以下将逐一论述诸项条件:
(1)足够的资金力量;
现代连锁店的规模经营要求总部与基层商店之间具备迅捷而高效的信息交流体系。基层商店各个环节的经营、销售、存货信息应能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总部,而总部则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分析、处理、作出信息反馈。这一切只能通过现代化的数据处理系统来完成。由于管理信息有可能涉及成千上万种商品的种类、式样、价格、销量等,因此计算机网络化将是不可避免的选择。为此必需进行大笔的一次性投入。此外,连锁店总部要发展和维持本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成功者和先驱者的地位,就要集中一批训练有素的零售业专家,以承担整个企业的战略决策,商品计划和采购职能。这意味着作为连锁店总部的前期智力投入。
各类连锁店(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形式),无论其集中化的程度如何,都需要保证在消费者心目中具有统一的形象。广告、促销、公共关系、规划、商店设计等方面的前期投入也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在以后的连锁经营中可以由众多商店共同分撑广告、促销等方面的费用,但在开办连锁店以前。这一系列费用必然是由未来作为连锁店总部的商店来承担的。
没有足够的资金,是没有条件发展连锁式的经营的;正规连锁店组织需要完全依赖于自己的资本进行扩展工作。特许连锁和自由连锁店虽然在开办新店方面可以利用被特许人或加盟店的资本,但作为一个特许权授予人和加盟店总部,本身缺乏充足的资金实力是无法吸引被特许人和加盟店的。
(2)独特的贸易商标和良好的商誉。
进行连锁经营的商业企业首先应当是市场竞争中的成功者,具有自己独具特色的贸易商标和企业形象,有一定的商业知名度。一个打得响的贸易商标和企业良好的商誉是企业成功的标志,也是一个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作为连锁店组织的开发者,拥有独特的贸易商标和良好的商誉则是一个连锁店总部成熟的标志之一。试想,一个商店若是自己牌子不响,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不佳,拿什么资本去开发连锁店?即便勉强办了连锁店,也只是向社会复制一种劣制品和落后的经营方式。它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站住脚跟;也没有持久的经营潜力。只有具备了自己企业的独特形象,并且有创造性地根据市场变化完善自己形象的能力。连锁店的经营才有发展的潜力。
商业企业的商标关系着企业的形象,需要进行认真的研究。一般来说,成功的商店商标都具备两大特点:第一,发音简洁、容易上口,其标识具有大众性和可普通接受性;第二,其商标和标识是一种发明,具有创造性和独特性,这样容易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深刻的印象,同时也比较容易进行注册登记。
商誉是企业贸易商标的内在价值,与一个企业的知名度和信用程度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个商店贸易商标的内在价值越大,其商业辐射力就越强。进行商业连锁经营成功的可能性也越大。一个有良好商誉的企业,很容易在新开辟的地区被当地的消费者所接受。这个企业如果想发展加盟店,它的名声能使它有较广阔的选择余地。
⑼ 连锁店体系的优缺点
具体来说,选择连锁加盟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能借用连锁总部的促销策略,用较少的资本就能开展创业活动,对于没有经验的创业者,也能经营店铺,减少投资失败的危险性。
·能够接受总店的指导而扩大和发展事业,能够迅速适应市场变化。
·能够得到总部在开店选址支持、区域办店定位、布局网点、有效控制客源等方面的帮助。
·统一形象设计支持、装修方案:提供统一的连锁加盟店装修效果图,并对施工的材料、工艺、形象等要求进行装修,确保加盟店形象的统一性,增强顾客品牌意识。
·统一广告宣传,提供全国性的市场策划及广告支持,打造品牌知名度,增效节支。
·统一提供经营思路指导,为加盟商提供全面的品牌管理及市场营运策略支持。
·统一提供长期人员技术培训:公司督导人员现场协助专营店营业人员进行货品分类管理、商品陈列现场指导、基础店务处理、销售技巧、终端基础规范的贯彻示范等一系列辅导工作。
·产品换货支持:在产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可以换货,这样可以保证家居装饰品加盟商部分滞销的货品可以退还总部调换适销对路的产品进行销售,解决了加盟商因经营不善带来的货品积压问题。
·产品促销支持。
·售后服务及营销指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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