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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加盟只能卖自己品牌的东西吗

发布时间: 2021-10-17 14:47:01

㈠ 是否加盟就不可以卖别的品牌的东西

如果你的加盟协议书里有排他条款,你就不能经营同类商品其他品牌,如果加盟协议书里没有排他条款,就可以经营其他品牌的同类商品

㈡ 在不加盟的情况下可以以个人的名义来卖他人的品牌的商品么

你的终归目的是什么?避免加盟费

㈢ 自己开的专卖店可以兼卖别的东西吗 我自己的产品 自己的商标 我可以卖别的商标的东西吗

这个应该没什么影响的,又不是那些品牌专卖店、加盟店,自己的店面应该都可以,只要商品来源合法

㈣ 加盟和代理有什么区别加盟一个品牌的东西,还能参入其他东西卖吗加盟后我再多开一家分店行吗

你的问题是:单店加盟与地区代理区别的问题
加盟店再开分店 是可以的 对分店的加盟也有不错的优惠
具体解释你看下haodada.cc/blog/post/18.html

㈤ 在一个连锁专卖店里卖不属于本品牌的东西违法吗

肯定不违法
这是民事合同问题 如果合同中有连锁专卖店不允许卖属于本品牌外的东西,要是卖了就是违约,要看你们合同中怎么规定。

㈥ 专卖店或加盟店能卖其他品牌吗指化妆品

如果您做代理专卖店的话是不可以卖其他品牌的货品的,不过你卖辅助性商品是可以有选择的,因为您的专卖打折加盟店的商标,一旦在市场调查中发现您的店里有其他代卖品牌是要受公司相应处罚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威笑ing...

㈦ 开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总店的规定卖东西 自己进的货能卖吗

开加盟店只能按照总店的规定卖东西,自己进的货不能卖。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7)山林加盟只能卖自己品牌的东西吗扩展阅读:

加盟店的特征:

1、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3、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㈧ 加盟店可以卖其他品牌的东西吗

能不能卖合同上肯定都有说明,这个暂且不管,你在你的品牌加盟店里卖非你品牌店的产品绝对有损你店的品牌形象,短期可能你觉得货品丰富了,产品档次多样了,销售额可能会上升,但是长期来看必是死路一条

㈨ 网店加盟是不是加盟后就只能卖那个品牌的产品,不能再卖其他品牌的产品的

是的,所谓的加盟就是这样的哦,之能卖你加盟的品牌的产品。如果卖别的品牌的,很有可能违反合同或协议。严重的话可能要吃官司。

㈩ 一个城市同时有两家卖同一牌子的商品,但一家是加盟代理商而另一家不是,不是代理加盟商的那家合法吗

是合法的,经销商分为普通经销商和特约经销商。前者无限制就和外面的普通日用品一样没有限制,而后者则和大的代理商或厂家有某些在销售额,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特别约定。分销商介于代理商和经销商之间。

代理商是某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由生产厂家授权在某一区域有资格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它分为地区级、国家级、省市县级等,又分为独家代理,总代理,分级代理,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应的特权,代理级别低的原则上由高一级的代理商管理。

与此同时,在市场经济中有串货的行为国家是不禁止的。一般发生在各个地区之间,串货主要是某一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通俗上来说,对于区域限制的产品拿到非本销售区去销售的行为称为串货行为。

(10)山林加盟只能卖自己品牌的东西吗扩展阅读:

有串货行为的经销商要保证其货品来源的渠道,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否则会引起法律责任,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