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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服务合同属于加盟合同吗

发布时间: 2021-10-02 23:55:43

㈠ 品牌使用费和加盟费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

品牌使用费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

但对于有关专利品的制造,超过范围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惩罚。

加盟费是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规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业务活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费用。

2.范围不同:

使用费的范围:

(1)与制造被估货物有关的专利、设计、图样、工序和诀窍等;2.与被估货物的出口销售有关的商标、注册设计等;

(2)与被估货物的使用有关的著作权、版权等。

加盟费的范围:

1、全国性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2、区域性广告宣传。

3、加盟方独立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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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费的影响因素:

加盟总部的发展阶段

当总部的特许经营业务还处在刚刚起步的摸索阶段,其特许经营概念还没有经受市场充分、彻底的检验,经营风险较大时,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扩大影响,总部往往不惜以低价兜售特许权。

加盟总部提供的援助

加盟总部对加盟店提供援助的多少,是决定加盟费用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提供的援助越多,其管理费用支出也越多,用于弥补管理费用而收取的加盟费也相应增加。

加盟总部的管理水平

尽管加盟费用的高低与总部的管理水平有很大关系,但外人要一眼就能准确评估公司的管理水平是很难的。各行各业的特征以及各家各派的学说,再加上各种各样的表现,使外人只注重形式而看不清本质

㈡ 服务协议和合同有什么区别

1、假如我要走.,他们不同意我辞职怎么办?

不用他们同意,你通知用人单位要辞职,就算他们不同意,你也可以在一个月后走人。也就是说你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辞职就可以了,当然你要尽量把你手里的工作移交给别人,但是如果单位使坏故意不让你移交的话那你就不用管了,走人就是了。

2、服务协议和合同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就是雇佣合同

3、那个假如他在合同上写了在合同期间你要走了.要赔偿多少钱的违约金 这个时候还能辞职吗?

只有为员工提供培训或约定竞业禁止这两种情况下可以约定违约金,没有这两种情况的就算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条款,跟你辞职没有什么关系,放心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㈢ 快递公司和个人签定的加盟协议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协议

这个要看快递公司有没有特许经营许可证,估计快递公司没有,因为现今没听说过快递公司是特许经营、可以加盟的,呵呵请谨慎考虑加盟~

㈣ 企业签订的品牌加盟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税凭证中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企业签订的品牌加盟合同中一般包含商标专用权转移内容,因此应当对商标专用权转移所载金额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

㈤ 你好!我加盟了一个店,但他们的牌子并没有注册任何的商标,那加盟合同可以算做无效吗,加盟费可以退还吗

这个和商标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要看你们当时加盟合同双方协定的内容。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他们许可你使用商标,但是现在他们根本没有商标的话,那就算合同欺诈,可以是无效合同,就可以要求退加盟费,但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商标的问题,那就不太好说了。

㈥ 加盟合作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商业经济合同

(一)商业经济合同是为了保证某项或某方面供销业务成交的企业单位,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的维护信用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这种契约明文规定成交的项目、双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内容。它是维持国家同商业、商业同工业、农业以及商业同商业之间经济关系的一种有效形式。

㈦ 加盟合同属于哪一类合同加盟被骗了几万怎么办总部在外地

现在加盟纠纷很普遍,原因是加盟陷阱太多,有点让毫无法律知识的普通老百姓防不胜防,因加盟被骗的人比比皆是。北京丰台曾经被称为加盟基地,北京朝阳和北京海淀也有很多搞加盟的公司在骗人。很多特许加盟总部专门靠大肆广告虚假宣传骗取不义之财,尤其是骗取外地人的钱财。因为这些特许加盟总部利用了外地人受骗后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等特点,肆无忌惮的蒙骗大量的各地加盟商血汗钱。
加盟之前把好考察关和签约关是防范被骗的基本方法。但一旦被骗该怎么办?怎么才能打赢加盟纠纷的官司索回血汗钱呢?北京合同律师给您做个简单的解答。
首先要准备、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加盟合同(或代理合同、经销合同都是必备的),加盟前后的宣传资料、加盟或代理授权书、培训手册、来往信函(包括电子邮件)、缴纳加盟费或代理费、货款及保证金等的票据、视情况对网站资料进行公证,等等。
其次要根据现有证据资料制定诉讼方案并开始起草起诉书。这里需要提醒各位:这类加盟合同纠纷属于一种特许经营的合同纠纷,不但要适用合同法而且还要适用特许经营管理法规以及一些法院的规定。这类纠纷案由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如果按照一般的买卖合同等案由起草起诉书立案,基本是打不赢官司的。另外,这类纠纷虽然存在很多欺诈的情况,但是真正搜集有关欺诈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证据不是很容易,因此稳妥起见不建议按撤销或无效合同理由起诉,否则败诉的风险也比较大。
最后要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法律要熟知于心,要对证据做证据目录,要写辩论意见,要分析对方可能的辩驳理由,等。
合同律师提示,加盟合同纠纷中,合同约定内容一般都对加盟商是非常不利的,都是一些霸王条款。但是也不必因此而气馁。根据我们的经验,这类纠纷虽然比较复杂,但是有其一定的规律性和技巧性,只要思路方法正确、有一定的证据支持,胜诉率还是很高的。但是,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这类合同期限一般都是一年,所以一旦发现被骗,请您立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果合同到期想维权都几乎不可能了。
友情提示:很多加盟商朋友们大多来自大江南北、五湖四海。如果为了依法维权长途跋涉来北京维权成本太高,有可能得不偿失。对此,我们有一套成功的操作经验,就是加盟商与我们电话联系沟通,交流案情,通过网络或特快专递传递证据资料,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诉讼过程中,我们会及时与您沟通信息,拿到加盟费或货款、保证金后再及时汇给您,这样就大大节省了维权成本。而且考虑到加盟商因加盟被骗已经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前期一般收取很少的律师费,后期再按照所获得赔偿金额的15%-30%(具体比例可以根据情况协商确定)的比例收取律师费。这样就大大减轻了加盟商前期的维权成本、大大降低了维权风险。

㈧ 餐饮加盟合同,加盟费写的咨询服务费,有区别么

你好,加盟费它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商标、版权)、组织管理资产、市场资产和人力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
他没有写加盟费,可能他们家不具有加盟资质,或则不具有授权加盟,可能打法律擦边球。
如果只写咨询费,就可能混淆概念。许多人需要开办企业不懂,就去咨询公司,委托他们办理营业执照,等法律事务。
这也叫咨询,也可以收咨询费

㈨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属于加盟合同吗

不属于,有可能品牌没有做备案,所以不能签加盟合同,建议看好合款项,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