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奶茶店可以退款嗎
加盟奶茶店是否可以退款,關鍵在於簽訂的合同條款。如果有明確的退款條款,則可以在規定條件下申請退款。如果合同中沒有這樣的條款,則無法申請退款。
加盟奶茶店前,建議深入了解該行業。盲目行動可能會導致投資失敗。當前市面上的奶茶加盟品牌眾多,其中既有業績良好的品牌,也有運營不佳的品牌。因此,選擇時需謹慎。
如何辨別品牌實力?建議從多個維度進行評估。首先,可參考品牌的市場表現,了解其經營狀況;其次,考察品牌的口碑和服務質量,這直接關繫到後續服務是否能夠兌現承諾;最後,了解品牌的背景和發展歷程,一個歷史悠久且信譽良好的品牌更值得信賴。
選擇加盟奶茶店時,一定要從公司的實力出發,詳細查閱相關信息。公司的實力往往代表其信譽,這直接關繫到加盟後能否獲得應有的服務和支持。加盟前的充分准備和調查,將為您的投資決策提供有力保障。
在選擇加盟品牌時,一定要慎重考慮,避免盲目跟風。當前,奶茶行業的競爭激烈,因此,選擇一個有實力、有信譽的品牌尤為重要。這不僅能降低投資風險,還能確保加盟後的運營順利。
B. 《底線》奶茶加盟案
《底線》中葉芯常去的網紅奶茶店,店老闆是一對感情很好的小情侶,但是在最新劇情中葉芯卻在法院見到了他們,原來他們加盟的奶茶店存在欺詐行為,但是依照當初簽訂的合同,他們不僅追不到責還要賠償違約金。
《底線》奶茶加盟案
葉芯來到網紅奶茶店,店老闆嚴娜娜和管書誠是一對年輕情侶,通過談話得知二人都是油畫系學生。之所以選擇開奶茶店,嚴娜娜也是因為覺得日常工資沒辦法滿足精神上的需求,所以想要存點錢,到時候還可以給管書誠開辦畫展,葉芯羨慕這對情侶的感情,祝福他們能夠夢想成真。
嚴娜娜和管書誠狀告加盟公司存在欺詐行為,葉芯了解到情況後,通知叱啊茶公司派代表過來,怎知公司法務總監鄭亮態度極其囂張,不僅沒有針對此事作出回應,甚至還以合同條款為由,威脅他們如果堅持起訴,就要依照單方面解約進行賠償。
正是因為小情侶在合同上吃虧,又顧及到巨額違約金所帶來的壓力,為此焦慮不已。葉芯勸說他們先冷靜,仔細檢查手裡掌握的證據,之後向方遠匯報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然而近兩年像是這種加盟商合同糾紛的案子,基本都是以敗訴告終,方遠覺得應該讓嚴娜娜他們撤訴,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葉芯難以理解方遠的觀點,索性抱著卷宗負氣離開。
隨著資本市場對包括一點點、奈雪等茶飲行業的投資,飲品奶茶已經從簡單的喝東西進入到產業鏈發展階段,而這也讓騙局有了滋生的環境。之前上海警方便偵破了一件以虛假品牌奶茶招商網站,吸引加盟商、虛構履約能力騙取加盟費的「套路加盟」合同詐騙案,涉案金額7億余元,涵蓋50餘個奶茶品牌。值得一提的是,該項目在吸引投資人方面還以明星為招牌,涉事的明星倒是可以向公眾道歉對此事草草了事,但對損失真金白銀的老百姓來說卻是特別麻煩的。
一些藉助明星代言造勢的尾部品牌,更是在危險的邊緣試探,吳昕代言的奶茶品牌「茶炯」被曝收割加盟費後「跑路」、馬伊琍代言的「茶芝蘭」陷7億奶茶加盟詐騙案、李維嘉代言的「快樂方程式」暴雷翻車等。
一二十萬的奶茶生意,看起來並不復雜,沒有P2P模式的巨額財富,但都說「十個加盟九個騙」。日常我們總能從各種渠道看到奶茶加盟的信息,而且寫的門檻十分低,風險十分小,收益卻如此高,對資金不是特別充裕的創業者來說,誘惑力可想而知。但其實奶茶飲品加盟行業已經是騙子集中營,甚至形成了成熟的產業鏈。正是這些人,不斷割著創業小白的韭菜。
奶茶加盟的吸引人的地方,騙子們無非就會打出相應門檻低、投資低、沒有技術壁壘的底牌,從而吸引大量新玩家前赴後繼湧入。但殘酷的事實是,奶茶店十店九虧。
據業內人士介紹,奶茶行業發展至今,真正有品牌效應的頭部公司或是直營,或是加盟門檻極高。目前市場嚴重飽和,加盟小品牌再遇上層層套路,大多數創業者開店即虧損,撐不到一年就倒閉。
事實上,一些詐騙公司在運作上是非常專業的,其網路部、話務部、商務部、運營部等形成了合力,進而開展對外宣傳和招商的工作,讓人一時間分不清真假套路。同時其團隊還從多個層面營造一種非常賺錢的氛圍和畫面,而被類似「陷阱」吸引的加盟者也不在少數。
C. 加盟奶茶店能退加盟費
約定了一個月合同解除期,已超過不能退。
完全退不了,你仔細去看你的合同吧。不管你是哪個品牌,歸根到底都是一樣的,真正掙錢的品牌都是不會放開加盟的,放開加盟的就是自己都沒把握掙錢的,掙的就是你的加盟費,怎麼可能讓你退。絕大多數品牌都沒有特許加盟權,也就是沒有轉讓加盟權的權利,他們語言上給你講的是「加盟費」多少錢,實際上合同給你簽的是「技術轉讓」。也就是說:技術轉讓這一塊的工作,人家已經完成了。哪還有什麼錢能退呢。再者說了,你以為他們收的「加盟費」就是他們全得到了。快推公司拿走30%,業務提成、老師的教學費,公司也就掙了一半不到的錢,所以他們早就准備了一套話術和法律文件等著你,就算你去法院告,也是100%打不贏官司,對方一分錢也退不了你。另外,也不知道你那個品牌除了「加盟費」之外還有沒有「保證金」。保證金會更苦逼,很多人都覺得保證金以後是會退的,怎麼可能呢朋友們,退不了。一般保證金要求你開滿幾年,進貨多少,才會退給你。你進貨進到了某個數,人家那幾萬保證金掙到了,退一下也行。如果你發現了他們的進貨秘密,找到了直接供貨商,不讓他們賺物料費了,或者你開了一年半載不開了,你那個保證金是退不了的。不信你自信看你的合同去吧。
加盟費是否退還的區別:有的加盟費是可以退還,有的是加盟費具體數目:投資者加盟的項目不同那麼它的價格一般也就不一樣。一般來說加盟費的多少是與投資者要加盟品牌的大小和好壞來區別,一般比價好那麼他的加盟費就要高昂一點,並且他的加盟條件也是十分的可靠,若是對於一般的品牌,它的加盟費及加盟條件相比較之下就要少很多。不可以退還。投資者在與商家簽訂代理加盟的相關協議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上面合同上寫著的與給投資者口頭敘述的有沒有差異,若是有及時的與商家討論解決,以免到最後掉入商家挖好的陷阱裡面。所以加盟費是否可以退還以合同為依據。
D. 不想加盟奶茶店了,怎麼退定金
你有沒有到合同期?那個定金是在合同期到了才能退吧?
E. 從四川到杭州加盟奶茶店,男子想退11萬加盟費,後來怎麼樣了
本來別人不同意退加盟費,後來鬧開了之後還是退還了加盟費給他。
F. 加盟了一家奶茶店前期加盟商選址導致我被騙了10多萬,我要加盟商退我加盟費可不可以
你好,加盟在法律上屬於特許經營,加盟商作為被特許人依法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單方解除合同,所以公司應當退還費用,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維權。
G. 加盟了奶茶店,加盟費能要回來嗎
加盟費能不能要回來,取決於很多因素,一個是有沒有權利要,另一個是公司有沒有錢。
第一,要看簽約時氏飢間。如果是剛簽約不久,公司還未開始提供服務、沒有培訓、沒有選址、沒有裝修設計等的,那麼還是處於「冷靜期」內,加盟商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冷靜期」條款,是考慮到被特許人對加盟的行業可能沒有充分的了解,法律從保護被特許人的利益出發,要求特許人必須給予被特許人考慮是否繼續從事特許經營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許人決定不從事特許經營的,在此期限內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合同。被特許人單方解除特許經營合同的權利,是一項法定權利,特許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剝奪。即便合同沒有約定「冷靜期」,被特許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享有法定的單方解除權。
但冷靜期到底是多久,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一般由法院根據案件情況酌情考慮,各地法院認定標准不一。如果確定不再加盟,就要盡早解除合同,保護好自己權益。畢竟「法律不保護睡覺的權利」,拖越久越不利。
第二,如果簽約時間比較久,或者已經開店經營的,就很難適用「冷靜期」的規定行使單方解除權。此時需要從公司存在過錯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維權證據。
1、公司招商時是否存在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行為。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被特許人。特許人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招商時存在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加盟商發現後有權單方解除加盟合同,至於隱瞞哪些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達到何種程度,加盟商才享有單方解除權,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對於合同簽訂有重大影響的、足以影響加盟商決定簽約與否的信息。
2、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積極履行合同義務,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對於加盟商而言,選擇加盟並願意支付一定的加盟費用,往往是因為公司對項目作出了大量承諾,並約定會提供選址、培訓、裝修設計、配送設備物料、產品更新等全套開店服務,加盟商可以實現輕松開店。有大量快招公司,通過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誘加盟商支付加盟費後,往往無法提供相應的服務,或者提供的服務存在重大瑕疵。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公司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過錯的,加盟商有權以公司違約為由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公司退回款項、賠償損失。
3、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否存在瑕疵或者侵權的風險。
公司授權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或項目標識是公司的核心經營資源,如果其商標或者項目
標扒核散識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屬於經營資源存在重大瑕疵,應當認定公司構成根本違約,加盟商可以起訴公司要求解除加盟合同並要求退回加盟費、賠償損失,損失包括裝修費、設備費、物料費、租賃押金租金等及侵權賠償金額。需要保存好全部的證據材料,包括:加盟合同、加盟費收據或者發票、商標侵權被判承擔責任的生效判決書、各項損失的證明材料等。
建議廣大加盟商在加盟前應當要求加盟公司出示商標注冊證,做好相應的投資風險防控,避免投資損失。
以上分析完,接下來就是公司有沒有錢的問題了。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公司名下沒有財產的,那加盟商很可能「贏了官司,拿不到」。所以走法律途徑也要講究策略,有幾個小竅門。
1、向法院起訴時,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東一並列為被告,要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公司是兩個及兩個以上股東的,如果(1)有證據證明公司股東使用其個人賬戶收取加盟費、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資不抵債,已經有案件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本的;(3)公司被股東惡意注銷春氏的等情況,也可以把公司的股東列為被告,讓公司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在起訴時,建議申請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對公司及公司股東名下的財產(銀行賬戶、支付寶、微信、房子、車輛等均可)進行凍結、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東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
4、如果經過法院查控未發現公司名下 有財產的,在終止本次執行後,可以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讓公司股東在未實繳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或者另案起訴股東,要求股東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