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定向增發股票認購意向書什麼樣
定向增發,也叫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股票,一般認為它同常見的私募股權投資有相同之處。定向增發對於發行方來講是一種增資擴融,對於購買方來講是一種股權投資。定向增發有著很大的投資機會,定向增發發行價較二級市場往往有一定的折扣,且定增募集資金有利於上市公司的發展,反過來會助力上市公司股價,因而現在越來越多的私募產品參與到定向增發中來,希望能從中掘金。定向增發投資成為投資者關注的熱點,越來越多私募熱衷定向增發。股票認購是指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以股票進行的認購。股票認購的基本原則是:自願出資、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公開公平。大股東認購影響定向增發價格。雖然定向增發價格的高低與大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但過高或過低也是大股東不得不面對的雙刃劍。比如說,某上市公司原計劃向大股東和其他機構投資者實施定向增發,一旦其他機構投資者並不認可定向增發價格對應的大股東資產質量,很容易導致定向增發變成只對大股東一方進行的結果
㈡ 定向增發完成後是否不設漲跌幅限制,答案
定向增發完成後是否不設漲跌幅限制? 深交所發布《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業務指引》
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稱"深交所")昨日公布了《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業務指引》(下稱《指引》),對上市公司定向增發的信息披露、上報文件、股票上市等一系列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指引》規定,定向增發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不納入指數計算。《指引》從昨日起開始執行。
《指引》規定,深市上市公司在籌劃非公開發行股票(又稱"定向增發")過程中,預計該信息無法保密且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並可能導致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可向深交所申請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會預案之日起復牌。上市公司董事會表決時,與定向增發事項涉及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董事不能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只要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投票董事人數不足三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就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召開股東大會時,應註明提供網路投票等投票方式。股東大會表決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時,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定向增發的股東單位及其關聯股東應迴避表決。
深交所特別強調重大事項對於定向增發的影響。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證監會核准。
㈢ 定向增發是什麼意思
定向增發也叫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新股,適用於已經上市的公司,類似於海外常見的私募,中國資本市場也早已有之 。
但是,作為兩大背景下,即新《證券法》正式實施和股改後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項新政,如今的非公開發行同以前的定向增發相比,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
對於並購方而言。以購買定向增發股份的方式來並購國內上市公司。最直接的一個好處就在於可以通過協議定價來進行並購而非公開競價。交易成本相對較低。在中國特殊的市場環境下,也有助於大股東和小股東的持股成本補償處於比較公平的地位。
同時,出資方的原有資產可以以合理的價格出售給上市公司,一般可以避免不良資產的高價轉移現象。上市公司通過向收購方定向發行新股。並以此為代價獲得收購方擁有的優質資產。改善資產質量,實現企業規模的低成本擴張。
而收購方所獲增發的股票在一定時限之後也可以上市流通。
(3)定向增發代理加盟擴展閱讀:
相對於存量股權的轉讓。這種收購方式將原有的公司存量資源完全保存在上市公司內。能夠吸引新的合作者加盟。
通過定向發行方式結為戰略投資者,更能體現多贏,因為戰略投資方支付的巨額資金,最終流人了被投資方;如果戰略投資者是通過收購其他股東權益的方式進入被投資方的話就沒有定向發行的此種優勢了。
對於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定向增發目標的選擇不僅處於對資金的需要,更主要的是著眼於考慮新進入股東的資源背景、合作潛力等方面。以及是否能給並購企業帶來僅憑自身努力不易得到的經營資源。上市公司可以和戰略投資者實現資源共享。
㈣ 認購股份與定向增發的關系
定向增發,也叫非公開發行,即向特定投資者發行股票,一般認為它同常見的私募股權投資有相同之處。定向增發對於發行方來講是一種增資擴融,對於購買方來講是一種股權投資。定向增發有著很大的投資機會,定向增發發行價較二級市場往往有一定的折扣,且定增募集資金有利於上市公司的發展,反過來會助力上市公司股價,因而現在越來越多的私募產品參與到定向增發中來,希望能從中掘金。定向增發投資成為投資者關注的熱點,越來越多私募熱衷定向增發。
股票認購是指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發售代理機構以股票進行的認購。股票認購的基本原則是:自願出資、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公開公平。
大股東認購影響定向增發價格。雖然定向增發價格的高低與大股東的利益息息相關,但過高或過低也是大股東不得不面對的雙刃劍。比如說,某上市公司原計劃向大股東和其他機構投資者實施定向增發,一旦其他機構投資者並不認可定向增發價格對應的大股東資產質量,很容易導致定向增發變成只對大股東一方進行的結果
㈤ 現金定向增發的現金定向增發的優勢
現金定向增發是一種以增量資金或資產來重組存量行為。
相對於存量股權的轉讓。這種收購方式將原有的公司存量資源完全保存在上市公司內。能夠吸引新的合作者加盟。通過定向發行方式結為戰略投資者,更能體現多贏,因為戰略投資方支付的巨額資金,最終流人了被投資方;如果戰略投資者是通過收購其他股東權益的方式進入被投資方的話就沒有定向發行的此種優勢了。
現金定向增發一般是帶有戰略目的的收購行為或引入戰略投資者。
對於一家上市公司而言,定向增發目標的選擇不僅處於對資金的需要,更主要的是著眼於考慮新進入股東的資源背景、合作潛力等方面。以及是否能給並購企業帶來僅憑自身努力不易得到的經營資源。上市公司可以和戰略投資者實現資源共享。外資進入後不僅可以提供資金,還可以提供管理經驗、技術、品牌和產品的海外市場。青島啤酒最近的H股股價一度超過A股,就可以看出市場對這種方式引進戰略投資者的肯定。
現金定向增發可以為上市公司帶來寶貴的資金血液。縮短並購整合的時間,實現企業的超常規發展。
外資以現金方式認購其所定向增發的流通股。將使並購上市公司所花費的資金回到上市公司當中,而非被上市公司原來的大股東拿走(這一點與目前國內上市公司以國家股協議轉讓方式進行並購有很大差別),這樣不僅使上市公司得到企業發展中所急需的資金,同時也使中小股東所持有的單位權益有所增加。如果認購方是以戰略性資產作為投入,則對發股方是投資融資合二為一的企業擴張行為,而且還能為處於高速擴張階段的企業節約寶貴的現金。
定向增發不但可以收購,還可以實現反向收購。這取決於增發的股票數量。
只要新進入者的持股程度達到了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則屬於反向收購行為。對有意借殼上市的大投資人來說。通過定向發行進行反向收購可以一舉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而不必經過審核的漫長等待。同時,定向增發還是一個很好的迴避要約收購的手段。按規定,因定向增發導致的觸發要約收購行為可以得到豁免。操作上要簡便得多.
定向增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國有股減持的目的。改善國有股權「一股獨大」的現狀。
定向增發通過提高流通股比例。改善公司的股本結構,增強公司未來的融資能力。上工股份在向德國FAG定向增發1億股B股完成之後。國有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將由現在的50.05%下降至35.85%。FAG公司將以持有公司總股本28.37%的比例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雖然上工股份國有股仍為第一大股東,但兩者之間的差距已極小。由於定向增發具有如此多的優勢,使其越來越成為上市公司鞏固、提升與客戶的關系、建立新型的供應鏈條、引進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的一種有益嘗試,特別是越來越成為外資並購國內上市公司的一種路徑選擇。通過定向增發。傳統意義上企業問的業務購銷合作正在逐漸升級。以資本市場為紐帶的產業戰略聯盟正在悄然形成。作為一種更加公允和市場化的並購重組新模式。定向增發應該加以推廣。
定向增發中的投資機遇
定向增發方式對提升公司盈利、改善公司治理有顯著效果,尋找更多存在定向增發可能性的公司,仔細分析相關的方案與動機,有機會發掘全流通時代新的投資主題。
隨著管理層明確以不增加市場即期供給的定向增發作為融資恢復的優先選擇,一批存在定向增發預期的公司如G廣電、G建投、G太鋼等獲得市場的熱烈追捧,定向增發蘊含的投資機會持續涌現。
定向增發將極大提升公司價值
上市公司實施定向增發的動機為以下幾個方面。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場化估值溢價(相對於母公司資產賬面價值而言),將母公司資產通過資本市場放大,從而提升母公司的資產價值。
2、符合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要求,從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與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實現了上市公司在財務和經營上的完全自主。
3、對於控股比例較低的集團公司而言,通過定向增發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控制。
4、對國企上市公司和集團而言,減少了管理層次,使大量外部性問題內部化,降低了交易費用,能夠更有效地通過股權激勵等方式強化市值導向機制。
5、時機選擇的重要性。當前上市公司估值尚處於較低位置,此時採取定向增發對集團而言,能獲得更多股份,從未來減持角度考慮,更為有利。
6、定向增發可以作為一種新的並購手段,促進優質龍頭公司通過並購實現成長。
定向增發對於提升上市公司市值水平其內在機理是顯而易見的。在股權分置時代,上市公司做大做強更多的是通過增發、配股等手段再融資,然後向大股東購買資產。由於資產交割完成後,大股東在上市公司的權益被稀釋,因而新增資產的持續盈利能力與其利益相關度大為削弱。這種「一錘子買賣」容易帶來的不良後果是,一些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盈利能力逐年下滑,流通股東利益因此受損,而大股東由於持有的為非流通股份,並沒有因此有直接的損失。
而在全流通環境下,大股東通過定向增發向上市公司注入資產後,其權益比例不降反升。同時,大股東所持股權根據新的規定,定向增發的股份對控股股東增發的部分3年之內就可以流通,鑒於資本市場目前的低位和對市場未來普遍良好的發展預期,控股股東尤其是擁有較優質資產的控股股東有強烈的動機向公司注入優質資產以實現資產的價值最大化,這也是目前相當多的上市公司謀求定向增發的深層次原因。同時,考慮到大股東所持有的定向增發的股份3年之內才能夠流通,大股東實現自己價值的最大化將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而非瞬間完成。為了確保股權變現利益最大化,大股東將不得不考慮所注入資產的中線持續盈利能力。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在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實施定向增發的公司至少在大股東所持有股份到期的時間段里有較強的提升公司市場價值的內在動力,從而可以使中小股東分享公司價值的成長。
㈥ 定向增發和股權轉讓有什麼區別
定增時在原來的股份上增加發行一些新的股份,轉讓就是原有股份持有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