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請宅基地的流程及手續
1.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後,報縣(市)審批。2.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駐鄉(鎮)工作人員在受理農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請後,要到實地進行踏勘,認真審查申請用地范圍、面積、類型等用地條件,符合條件的,方可申請宅基地。3.申請的宅基地位置必須符合土地方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申請面積是否符合宅基地審批標准。農村村民宅基地標准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及以上按5人計算。4.申請人的戶口必須在申請宅基地所在村組。除回鄉落戶的外,禁止批准城鎮居民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住宅。5.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⑵ 宅基地怎麼申請
申請宅基地流程: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並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用地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由負責人簽字,同時加蓋村民委員會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完成審核並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協同鄉鎮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准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實地放樣,劃定范圍,填寫《放樣記錄卡》,放樣參加人應當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辦理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手續和房屋產權登記手續,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書。
(2)廈門宅基地申請加盟流程擴展閱讀:
宅基地的申請條件:
1、必須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必須符合一戶一宅政策,且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准;
3、必須符合本村統一的居住整體規劃;
4、必須徵求四鄰意見。
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准需重建、擴建的;
⑶ 宅基地如何申請
宅基地申請流程詳解如下: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
2、現場勘查。鄉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並製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後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查。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5、審核上報。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准書》;
7、放樣。放樣後,用地申請人方能動工建設。
8、驗收發證。
宅基地申請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1、必須是本村村民,且本村內並無宅基地;
2、原先宅基地被依法徵收,需另外重新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
3、因為結婚等原因,確實需要新建住房的;
4、居住擁擠,宅基地面積少於規定的限額標準的;
5、外來人口無住房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⑷ 廈門申請宅基地流程
農村居民申請 宅基地 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證 的辦理流程總概括為審查證件→情況調查→測量尺寸→填寫報表→上報審批→發證。而在辦理時需滿足這幾個條件,申請人的戶口必須在本村,且申請人的戶口必須是 農村戶口 ,申請人及家屬沒有宅基地使用證。在滿足了這些條件後,帶上戶口簿原件, 身份證 原件和復印件,到當地派出所出證明,再去辦理宅基地使用證使用權登記表,較後辦理成功。 以上是廈門申請宅基地流程
⑸ 申請宅基地資格與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1、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持戶口簿復印件、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有批復無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應先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
2、異地無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須退耕,由申請人寫出保證;
3、分戶建房的,應提供家庭成員簽訂的分戶協議;
4、因建設需拆遷的須提供拆遷部門的證明;
5、在縣城規劃區內,應辦理城建規劃部門的《規劃許可證》,鄉(鎮)、集鎮規劃范圍內應取得當地政府的同意;
6、在公路、溝渠、河道、橋梁兩側建設用地,取得主管部門的同意後到鄉鎮國土資源所領取宅基地申請表,經村民小組、村委會審查同意,由所轄區域國土資源所工作人員到實地審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上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縣人民政府委託縣國土資源局審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⑹ 申請宅基地的流程及手續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用地原因和理由,並填寫《村民宅基地申請審批表》。農村宅基地申請條件:(一)申請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二)因基礎建設和村鎮建設規劃用地搬遷、拆遷、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三)原房屋破舊、宅基地面積小於法定面積、需翻建、擴建的。
(四)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達婚齡、確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五)因原宅基地存在地質滑坡、泥石流隱患的。
(六)經批准,戶口由外地遷入本集體經濟組織而無住房的。
(七)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可以採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並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⑺ 申請宅基地的流程及手續
法律分析:農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具體說:
1、由本人向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
2、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其成員會議或者村民委員召開其村民會議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進行討論;
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者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4、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佔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第三款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⑻ 申請宅基地的流程及手續是什麼呢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分配實行農戶申請、村組審核、鄉鎮審批。宅基地申請審批流程包括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書面申請。村民小組會討論通過並公示,村級組織開展材料審核、鄉鎮政府組織農業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審查,由鄉鎮政府對農民宅基地審批,並發放宅基地批准書。
【法律依據】《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關於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二、依法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規劃許可管理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鄉鎮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組織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規劃許可有關工作,為農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一)明確申請審查程序 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面申請。村民小組收到申請後,應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申請理由、擬用地位置和面積、擬建房層高和面積等情況在本小組范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等材料交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級組織)審查。村級組織重點審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擬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莊規劃、是否徵求了用地建房相鄰權利人意見等。審查通過的,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沒有分設村民小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請等事項已統一由村級組織辦理的,農戶直接向村級組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范圍內公示後,由村級組織簽署意見,報送鄉鎮政府。
⑼ 申請宅基地的流程及手續
申請宅基地需要的資料如下:
1、農村宅申請報批時應分為原地翻建和異地新建兩種情況分別報送相關材料,屬於原地翻建的,應報送: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2、屬於異地新建的,應報送,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屬於建新交舊的,提交原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人與村委會簽定歸還舊宅基地合同;城鎮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內建住宅的,應有縣人民政府農民新村批復並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許可證。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佔用耕地的單位將所佔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用於新開墾耕地、劣質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