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定金一分都不退給我,請問像消協投訴真的能
您好!要明確 定金,具有擔保性質,收取定金方違約,要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方違約,不能收回定金。
訂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能是預付款,根據雙方履行合同情況協商解決。
B. 公司不退定金,我該打什麼電話,進行投訴
一般情況下,這屬於民事合同糾紛,而不是行政行為,不存在投訴能夠解決的問題,有約定按照合同約定處理,沒有約定,協商或訴訟解決了。
C. 定金不退除向12315投訴意外再能找哪些部門
定金不退除向12315投訴以外,還能找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可以申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訴。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加盟收定金不退打電話投訴擴展閱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
第六條 消費者投訴由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經營行為發生地的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
消費者因網路交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第七條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本轄區內的消費者投訴。
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授權其派出機構,處理派出機構轄區內的消費者投訴。
第八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設立的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應當對收到的消費者投訴進行記錄,並及時將投訴分送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同時告知消費者分送情況。告知記錄應當留存備查。
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上級部門及其設立的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
D. 加盟公司付定金了,最後因為家裡出事,實在是開不了店,給他們老總打電話定金不給退怎麼辦
可以的吧,這個要你們先協商,實在不行就 通過 法律吧
E. 中介收了定金不退我應該打什麼電話投訴
具體要看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F. 加盟店定金退不回了不退我該怎麼辦
確實不可以退!但是我想問的是,加盟店不知道你的附近還有店面嗎?如果知道就是惡意的。。。可以撤銷,定金可以退回。話又說回來,如果你們這種店面允許附近有相同的店面,那麼你的定金就只能和你說拜拜了!!!
G. 定金不退可以投訴315么
沒用,定金不退是正常的。
若對方違約,應2倍返還定金。
H. 購車定金不退怎麼投訴
可以向消費者協議或者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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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