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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內加盟店閉店流程

發布時間: 2021-09-15 18:13:18

A.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注意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注意合同上有沒有註明延展期限,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有哪些,加盟店的義務有哪些,總部如何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終止合同及後果等等。

開服裝品牌加盟店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

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1)合同期內加盟店閉店流程擴展閱讀:

加盟店特徵:

改革開放以來,加盟店在我國零售業的現代化進程中,正突破歸屬某一行業的業種店范圍,向業態店發展,並呈現出這樣幾個分流特徵:

一是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三是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B.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首先,要對盟主進行特許經營資質審查

其次,對盟主的企業品牌知名度進行准確評估

第三,考察盟主的發展歷史和發展階段

第四,考察盟主的直營店、加盟店是否正常運行

第五,盟主是否具備完善的企業經營管理組織結構體系

第六,盟主是否提供開業全面支持

第七,盟主是否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約和加盟手冊 .....

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 隻字未提。

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C. 合同期內,公司因門店無法盈利撤店,對辭退員工應有什麼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准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准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摘要】
合同期內,公司因門店無法盈利撤店,對辭退員工應有什麼補償?【提問】
您好【回答】
有的【回答】
經濟補償【回答】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准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准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准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回答】
你好【提問】
嗯嗯【回答】
是因為門店合同到期哦,員工有賠償的嗎【提問】
有的【回答】
如果他不賠償呢【提問】
去勞動局投訴【回答】
我們有簽合同的【提問】
嗯嗯【回答】
我有個同事只做了三個月【提問】
也有賠償款嗎【提問】
是的,給半個月的工資【回答】

D. 超市開閉店流程

超市開閉店流程
一、營業前工作:
步 驟 內 容 要 求
1、 7:25-7:30
營業員進場 值班主管同防損員站在員工通道簽到位置,迎接員工列隊簽到入場,檢查工衣、工牌及儀容儀表 保安防損主管檢查各道門鎖安全情況無異常後開啟員工通道,並進入各自崗位;電工開啟照明設備,空調設備並檢查各項設備運轉情況;值班主管及防損員按員工「儀容儀表規范」對員工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者勸阻進場。
2、 7:35-7:45
晨會召開 商管部管理人員組織早晨例會 1、 通報部門、櫃組服務狀況;
2、 總結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正方法;
3、 安排當天工作並提出要求;
4、 傳達上級指示,精神及促銷信息等。
3、 7:45-8:00
營業員進行開店前准備工作 各櫃組專櫃營業員進入各自櫃組、崗位檢查商品情況、陳列狀況,是否補貨、貨架及商品的衛生清理等等 1、 促銷員參與櫃組的衛生清潔工作;
2、 專櫃營業員須對本專櫃的貨源進行補充、衛生進行清潔;
3、 各櫃組營業員整理排面、堆頭並准備補貨;
4、 各區域人員不得喧嘩、打鬧、調笑、串崗或進入非所在服務區域;
5、 防損員嚴格照章檢查,對違規違紀進行糾正處罰。
4、 7:45-8:00
值班主管巡視檢查 值班主管巡視各專櫃工作狀況並進行指導 1、 檢查各櫃組、各專櫃在開門前的一切准備工作是否按要求進行。
2、 按商品陳列的要求檢查各櫃組、各專櫃的商品陳列狀況。
3、 檢查專櫃人員情況及其商品是否豐滿,商品陳列是否合理,貨源是否足夠。
5、 8:00開啟大門 值班主管同保安開啟大門,電工開啟電動扶梯 1、 值班主管或防損部主管用對講機與門外保安隊員了解顧客情況;
2、 若大門外有異常情況暫不開門,立即抽調保安隊員一道支援門外崗位、維持秩序,待秩序正常後方能開門。
6、 8:00-8:05迎接顧客進場 1、 播音室播放迎賓曲;
2、 值班主管、各樓口保安、迎賓小姐(收銀員、前台人員)向顧客微笑致意 1、 巡賓曲聲音略高於正常背景音樂聲;
1/4

二、營業中工作
步 驟 內 容 要 求
1、
商管部主管至專廳了解情況 商管部主管和商管專員至專廳了解情況 1、 了解顧客投訴情況,跟蹤未處理完的投訴;
2、 因商品保質期、產品質量、產地、標價簽、服務態度所引起的投訴,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處罰;
3、 屬價格因素引起的投訴及時查找原因,立即解決。
2、
當班日誌記錄 書寫當班工作情況
1、 已發現問題記錄、處理記錄結果;
2、 待辦事項記錄、交接記錄;
3、
專櫃人員午餐 專櫃人員分兩批到就餐,管理人員也應分兩批至飯堂就餐 1、 11:30—12:00第一批員工就餐,占上班人數的一半,12:00—12:30第二批員工就餐;
2、 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簽到,否則以遲到早退論處;
3、 第一批人員未回,第二批人員不準離開崗位;
4、 防損人員、商管人員加強巡視;
4、
巡場 商管主管保持常至賣場巡視 1、 要求每半小時巡場一次;
2、 營業高峰期、節假日,經理、各部門主管必須在現場巡視和加強管理;
3、 在巡視過程中除賣場外,後場也必須進行管理巡視;
5、 常




理 營







容 1、 檢查賣場內商品展示、陳列、商標、POP牌、價格標簽、變價物品堆放、條碼等;
2、 檢查賣場燈光、溫度、設備運轉狀況、背景音樂等;
3、 跟蹤各櫃組、專櫃商品補、退貨情況,確保銷售的需要;
4.檢查員工的工作狀態,違規違紀行為以及一些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5.是否有貨不對路,商品欺詐及合同規定以外的內容;
6.假冒偽劣商品;
7.對各級、各部門反映的情況作答復,協調或向級匯報處理;
2/4

8.突出事件及不良行為的處理。
6、
晚班員工上班、工作交接、早班員工下班 14:30晚班員工上班,早班同晚班開始全面補貨及工作交接,16:00早班員工下班保安嚴格檢查 1、 填寫交接班本,櫃組完成工作交接;
2、 商管主管全面檢查,督促工作落實情況;
3、 檢查晚班各專櫃員工的儀容儀表及工作面貌;
7. 專櫃員工晚餐
17:30—18:30 專櫃員工分兩批到飯堂就餐 1、 第一批簽到就餐時間17:30—18:00,第二批簽到就餐時間18:00—18:30;
2、 第一批員工未返回崗位,第二批員工不得隨意脫崗;
3、 對就餐時崗位空虛的事件必須嚴肅處理;
4、 防損、保安在員工就餐時加強巡視;
8、晚班收班前巡場 在下班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 了解場內顧客情況;
2、 傾聽廣播是否在預定時間播送預告內容;
3、 觀察員工服務狀態,保證服務質量;
4、 詢問當日專櫃、櫃組情況;
5、 指示營業員必須堅守崗位,直到送走最後一批顧客。
9、營業進入結束狀態 再次工作檢查 1、 關閉上行電動梯(關門前十分鍾);
2、 防損部在送

E. 加盟店倒閉欠管理費怎麼辦是以個人加盟的。如果不給,有什麼後果

總部倒閉,即便是加盟店對外澄清關系,但是在權益上已經受到的損傷有三方面:
1.可能債務的產生 消費者持有的儲值卡、禮券、折價券、抵用券,都是屬於企業的或有負債,如果消費者持著這些券到加盟店門市要求兌現,加盟店是換還是不換?這些將是加盟店最為棘手的問題。
2.商譽及生意受損 連鎖總部倒閉的事件經過媒體的喧染報道,讓社會大眾以「特殊的眼光」看待這個連鎖品牌。權益受損的消費者已經對這個連鎖品牌投下不信任票,其它一般的消費者會懷疑這間連鎖店的信譽有問題,肯光臨的更是少之又少。門市的生意在短期間內,將會大幅度地下滑。
3.權益喪失 連鎖總部對於加盟店負有貨源供應、行銷輔導的職責,倒閉之後將無法繼續履行這些義務。加盟店需要另尋貨源供應的渠道,在市場行銷上也得一切靠自己。
面對法律地位及法律保障上的不公平,加盟店要採取哪些措施,才可以讓自我的權益損失降到最低呢?這成為加盟創業族必修的一門課。

F. 加盟店面倒閉,和顧客當時簽訂的協議還有效嗎

店倒閉跟顧客沒有關系。顧客的協議還是有效的。

G. 店鋪合同期內離開不做生意走人會不會被走法律程序

要看合同約定
1、店中店一般在合同中有約定,早晚營業時間及閉店情況;
2、門市店面一般沒有約定。
3、如果合同內有約定營業時間,一般會附加意外條款,向甲方發函或告知等。
建議先明確合同,如果合同內沒有約定,隨便走人應該沒有問題。建議您拿合同去咨詢一下律師。
您的描述太簡單,看不太明白。

H.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I. 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申請閉店,屬於提前解約嗎

合同到期前一個月,你申請了閉店,屬於是提前解約嗎?這個應該是看你解約到什麼時候吧!要是說你提前打好招呼,告訴他們你的合同還有一個月就到期了,這個點在到期的日子不幹了,這個應該不屬於提前解約,還有就是這個店還牽扯不牽扯有什麼費用,要是有的話你給他補齊應該就沒什麼事了,應該和租房子差不多吧!房費都給你了,到號我不租了這個不很正常嗎?我的理解是這樣的,要是裡面還牽扯到別的事,也就是說你開店他們能掙到傭金的話,這樣就應該算提前解約了,畢竟他們還有一個月的傭金沒有掙到呢!這樣他們就會有損失的,再有就是你要是申請閉店,從申請當天就開始的話,那你就屬於提前解約了,你們不是有簽約合同嗎?拿出來看看裡面的內容不就知道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