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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退加盟費上訴流程

發布時間: 2025-09-17 11:21:23

1. 加盟合同詐騙陷阱如何維權

加盟合同詐騙陷阱如何維權
加盟被騙,維權需要注意什麼?
加盟維權最重要的就是要快。
無論是提出解約的時間,還是起訴的時間,都要快。
首先是提出解約的時間。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加盟商簽約後在合理期限內享有單方解除權,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對於合理期限到底是多久,並沒有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的認定差異較大,並且以沒有實際使用對方經營資源為前提條件,所以加盟商在簽約後反悔不想做了,一定要盡早通知公司解除合同,以免錯過冷靜期,影響退費。
其次是起訴的時間。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進行維權其實也是無奈之舉,一旦進入法院階段,就不可避免的要走程序,進而耗費大量時間。從准備訴訟材料、申請立案、向被告送達訴訟材料、排期開庭、開庭、收到判決書等一套流程走下來,少則四五個月,多則八九個月。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任何一方不服的,還可以上訴,上訴後,一審的全部程序基本又要全部走一遍,而且一審法院與二審法院之間交接資料的時間有時長達四五個月,整個訴訟時間拖得非常漫長。早點起訴,就可以早點走完流程,拿到勝訴判決書,然後申請強制執行,避免訴訟流程未走完,公司就已經人去樓空跑路了,最終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2. 退加盟費起訴的成功率多大

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而言,這類問題主要考慮以下幾點:特許人加盟公司有無特許經營資質,是否具備「兩店一年」的開店經驗,以及加盟者加盟後店鋪有無開店,加盟合同簽署多久後反悔,都是構成案件勝算大小的考慮點,實踐中沒有開店退加盟費起訴的成功率要比已開店成功大。短期內加盟後反悔退還希望也大可以適用「加盟冷靜期」的規定,如果加盟公司沒有資質,不具備特許經營條件退回加盟費希望也很大,但如果已經開店,一般是不能適用「加盟冷靜期」的規定,那解除加盟合同退費,相對於未開店就比較復雜,需要證明加盟公司違約,才能解除合同,退加盟費。
如果加盟被騙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上述條件中,最重要的還是期限問題,解除加盟的時間點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還的越多,店鋪沒開,加盟費基本都是能退下來的。
訴訟流程
第一步:組織證據,寫起訴狀
無論什麼案件,都是證據決定了案件能否勝訴。「誰主張,誰舉證」是法庭審理的基本規則,加盟商作為原告起訴加盟公司,更需要准備充足的證據。
加盟合同糾紛案件不同於普通的合同糾紛案件,還涉及到加盟合同糾紛特殊的法律法規,所以在組織證據時,需要向法院提交這部分特殊的證據,例如加盟冷靜期、加盟資質、加盟信息披露、加盟虛假宣傳方面的證據。
第二步:確定管轄法院
第三步:起訴立案
一般情況下,加盟合同都是加盟公司准備的合同版本,所以在約定管轄法院時,都會約定在加盟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要到加盟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同時,還要考慮另外一個因素,由於加盟合同糾紛,也就是「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屬於知識產權案件,所以各地都會有不同的管轄方法。先確定合同約定的管轄法院後,再看這個法院的知識產權案件是否集中在另一個法院管轄。
第四步:開庭審理
第五步:一審判決
第六步:二審上訴
第七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3. 退加盟費起訴的成功率多大

特許人加盟公司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和經驗也是影響勝訴率的重要因素。若特許人加盟公司無特許經營資質或未滿足「兩店一年」經驗要求,加盟者退加盟費的勝算通常較大。合同簽署後不久反悔的情況,加盟者依據「加盟冷靜期」規定,成功退還加盟費的可能性也較高。
對於已開店的加盟者,若加盟公司未履行特許經營條件或存在違約行為,加盟者同樣有機會解除合同並退還加盟費,但情況相對復雜。加盟者需證明加盟公司的違約行為,才能獲得法院支持。
在加盟詐騙案件中,加盟者應注意以下幾點:1、在合理期限內盡快通過訴訟主張權益;2、考慮實際經營狀況或接受服務的多少;3、明確加盟經營方是否存在過錯。其中,時效性是關鍵,盡早解除合同通常能獲得更多退款。
訴訟流程包括:1、收集證據並准備起訴狀;2、確定合適的管轄法院;3、發起訴訟並立案;4、進行開庭審理;5、等待一審判決;6、如有必要,提起二審上訴;7、執行判決。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特許經營合同中應約定被特許人在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單方解除合同。

4. 招商公司不辦事怎麼退還加盟費怎樣可以投訴他

在加盟糾紛中,只要在合同服務期內,未開店的基本都是能夠要求退還加盟費的!遭遇加盟糾紛可尋求法律幫助挽回損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預期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5. 加盟費不退向哪個部門投訴

公司不退加盟費怎麼辦?
如果公司明確拒絕退款的,那麼加盟商就要盡快收集證據,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加盟費。
去哪裡起訴?
合同有約定就按約定,如果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的,一般是到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起訴需要的證據:
(1)起訴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據、轉賬記錄等,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加盟關系,並且支付了相關款項。
(2)如果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傳冊、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
(3)如果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需要提供商務部官網的備案查詢截圖。
(4)如果公司沒有商標的,需要提供商標局官網的查詢截圖。
(5)如果有其他損失(如:房租、裝修費、宣傳費、雇員工資等),則需要提供相應的合同、支付憑證及發票等。
起訴維權的時間:
根據規定,民事訴訟一審審限一般是六個月,二審審限一般是三個月,其中送達時間及鑒定等時間不計算在內。而且不同法院,由於案件數量差異較大,辦案時間也不盡相同。就廣州地區而言,從立案到開庭,再到拿到一審判決書,四五個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達的,那麼時間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辯期/上訴期15天)。
起訴需要注意什麼?
1、向法院起訴時,如果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可以把公司的股東一並列為被告,要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公司是兩個及兩個以上股東的,如果(1)有證據證明公司股東使用其個人賬戶收取加盟費、物料款等的;(2)公司目前資不抵債,已經有案件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而終本的;(3)公司被股東惡意注銷的等情況,也可以把公司的股東列為被告,讓公司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3、在起訴時,建議申請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對公司及公司股東名下的財產(銀行賬戶、支付寶、微信、房子、車輛等均可)進行凍結、查封等,防止公司及股東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執行;
4、如果經過法院查控未發現公司名下 有財產的,在終止本次執行後,可以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讓公司股東在未實繳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或者另案起訴股東,要求股東承擔責任。
由於法律程序繁雜,且對方作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顧問,各項材料設計對其比較有利,出庭時大概率會委託律師出庭,加盟商作為弱勢一方,最好委託律師代理,爭取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合法權利。

6. 如何退出代理加盟,要寫函的話,有模板嗎

你是說加盟公司不守信用,簽訂合同有欺騙性嗎?要是這樣,必須去要就是了,如果有加盟費的話,只有公司讓步了,只要公司軟化了,什麼都好說的,寫申請都是形式

7. 我通過朋友加盟了一家店,到最後進貨比別人貴一半,我怎麼辦

這個好像很簡單,例如你加盟的這家店是正規的,你或者有什麼證據之類的東西,你可以去找加盟商去要求賠償和理論。這個是為了找回不應該屬於自己承擔的費用,也就是被他們黑掉你的錢。假如加盟商不靠譜的話,不承認這些事情的話,你可以跟他們提,去法院上訴試試。(一般情況,他們會給予你這些賠償的,你一定要強勢一點,因為你是沒有被保證合作者的利益,你有必要向他們討回你的損失)。再然後就是關於你和合作方的關系以後要不要維持了,撇清關系就容易多了,還有就是你那個所謂的朋友,估計以後扯淡了吧。都心知肚明了。是吧。再就是你加盟的店,想繼續維持,那就談好條件,繼續做自己的生意吧。話說的清楚一點,多為自己爭取有利條件,沒什麼不好意思說的。本來加盟商就不靠譜,祝你好運吧。遇到事情,解決事情就對了,千萬要淡定的去處理事情。

8. 加盟費不給退怎麼辦

如果不給退的,可以直接起訴處理。

加盟被騙,該怎麼維權?


1、明確向公司提出解除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回加盟費,越快越好。

如果確定不想做了,就要盡快通知公司,切勿拖延,而且提出時要明確是通知公司解除合同,而不是申請解除,也不是申請退費,是通知。

很多加盟商簽約後,明明已經知道公司或者項目存在一定問題,但心存僥幸,總覺得公司不會欺騙,對公司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沒有及時向公司提出解約,錯過了維權的關鍵期。因為合同一直沒有解除,那加盟商很容易就錯過了冷靜期,如果是區域代理了,那這段時間內佔用了公司的區域代理名額,也會一定程度上影響退費的比例。有一些加盟商知道公司及項目有問題,也向公司提出了解約,但不是通知公司解約,而是向公司申請解約,然後一直被公司以領導開會、領導出差等借口拖延時間,有些甚至被公司忽悠寫下了書面的退費申請,留下了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2、必須保留提出解約的證據,可以是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也可以是微信聊天記錄。

有不少加盟商只是通過口頭或者直接打電話的方式告知公司不想做了,並沒有保留這個溝通的證據,到後面被公司拖延了大量時間後,才反應過來要維權,此時就缺乏證據證明曾經提出過解約,這個給維權增加了不少難度。最保險的方式,就是通過郵政ems的方式向公司投遞書面的解約通知書,並在快遞單上註明這個是某某解約通知書,保留好快遞底單,同時把解約通知書通過微信發送給公司的各個工作人員。

3、合同解除之後,就要積極跟公司洽談退加盟費事宜(重點、重點、重點,防止二次被坑)。

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後,要積極聯系公司洽談退款事宜,談的時候,不要說是因為資金不足、合夥人退出等自身原因,而是要從公司及項目本身的問題出發,委婉表達對項目的前景、對公司的實力等了解不夠,認為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及誤導等,再結合冷靜期,提出退款的合理性。

在協商過程中,一定要控制好時間,不要一味被公司拖延。

當加盟商要求公司退款時,公司的拖延戰術無非就是兩個,一個是借口說領導出差了,要下個星期或者下個月才回來,要等領導回來才能給回復;另一個就是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轉讓成功後再退回加盟費。其實細想,以上兩個說辭漏洞百出。

首先,領導出差了,難道公司就不運轉了嗎?領導處理問題,就不能通過電話、微信等便捷溝通方式?一定要回公司才能處理?不可能吧。所以說,加盟商過去公司談退款,如果對方用這個借口搪塞,基本可以判斷該公司無任何和解的誠意,無非是拖延時間,拖到冷靜期結束罷了。

其二,公司幫忙轉讓加盟名額。如果公司是有心退款的,完全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加盟名額,再自行另行招商即可,為什麼要幫加盟商轉讓呢?貓膩就在這里。

(1)口頭承諾幫忙轉讓名額,實際根本沒有行動。很好理解,有加盟商過來洽談,公司肯定是優先推薦空白市場,一是為了打開市場,能爭取新客戶肯定是優先爭取新客戶;二是原加盟商已經簽了合同,費用也繳納了,退費與否,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公司手上。

(2)有些公司會跟加盟商補簽一份委託轉讓協議,協議約定由公司回收加盟名額,並由公司負責向第三人轉讓,轉讓後公司收取一部分手續費,剩餘加盟費才退還給加盟商。這種方式就是坑中之坑。你想想,這份協議簽訂之後,加盟商得到了什麼?什麼都沒得到。加盟資格沒有了,加盟費也沒拿到,公司轉讓成功後,還要扣一部分手續費,公司沒轉讓成功的,公司什麼責任都沒有,拖到冷靜期滿,或者拖到合同期滿後,公司輕飄飄一句「沒人要,轉不出去」,加盟商能怎麼辦呢?

把握時間,防止有些加盟公司拖延時間,因為時間拖的越久,對加盟公司越有利。一般加盟公司會讓加盟商先寫一份退加盟費的申請書,等領導審批;也可能說不能退加盟費,但是可以幫助轉讓,如果有下家,就可以退出等等。有可能就會一直等下去,而錯過起訴的最佳時間。

4、公司明確拒絕退款的,那麼加盟商就要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追討加盟費。

起訴需要的證據:

(1)起訴需要需要提供加盟合同、收據、轉賬記錄等,證明與公司之間存在加盟關系,並且支付了相關款項。

(2)如果公司存在虛假宣傳情形的,需要提供公司的宣傳冊、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

(3)如果公司沒有特許經營備案的,需要提供商務部官網的備案查詢截圖。

(4)如果公司沒有商標的,需要提供商標局官網的查詢截圖。

(5)如果有其他損失(如:房租、裝修費、宣傳費、雇員工資等),則需要提供相應的合同、支付憑證及發票等。

起訴維權的時間:

根據規定,民事訴訟一審審限一般是六個月,二審審限一般是三個月,其中送達時間及鑒定等時間不計算在內。而且不同法院,由於案件數量差異較大,辦案時間也不盡相同。就廣州地區而言,從立案到開庭,再到拿到一審判決書,四五個月甚至更久都是很正常的,如果被告需要公告送達的,那麼時間再增加45天(公告期30天+答辯期/上訴期15天)。

由於法律程序繁雜,且對方作為公司方往往有常年法律顧問,各項材料設計對其比較有利,出庭時大概率會委託律師出庭,加盟商作為弱勢一方,最好委託律師代理,爭取最大程度保護自身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