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加盟物流公司如何簽合同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該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B. 運輸公司無償掛靠,在交通事故中,是否還需承擔連帶責任。
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三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運輸公司車輛加盟合同擴展閱讀:
案例:掛靠也要擔責任
韋某是一名貨車司機,其貨車掛靠在一家運輸公司。2014年4月,韋某搭載貨物行駛時,與梁某駕駛的小轎車發生碰撞,造成梁某受傷。事發後,梁某被送往醫院救治。後經交警部門認定,韋某和梁某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梁某出院後,將韋某、某運輸公司以及保險公司一並告至魚峰區法院,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庭審時,運輸公司辯稱,雙方簽訂了《車輛加盟協議》,約定車輛所有權實際上歸韋某所有,在協議履行期間公司只享有車輛的調度權;
該車的使用人也是韋某,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由韋某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後認為,運輸公司與韋某之間屬於掛靠關系,公司應對韋某應付的賠償款1.6萬余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官說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本案中,肇事車輛登記在掛靠公司名下,掛靠公司已收取車輛保管費,從該車輛的運營中取得了利益,應對車輛的安全行駛具有管理義務,在事故發生後應當與車輛所有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