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盟店涉嫌詐騙,總店要負責任嗎
加盟店涉嫌詐騙,總店是否要負責任,要看總店是否知情。
如果不知情,是不能追究法律責任的。
如果知情,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貳』 企業對加盟商承擔了什麼社會責任
沒有社會責任,有連帶責任。
根據代理的相關規則,在合同責任中,總部與加盟店承擔連帶責任。
招商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加盟商要挑選企業和項目,企業也要挑選加盟商的資格與能力。
『叄』 公司有無權利對加盟商罰款
法律分析:罰款屬於公權利,公司不能夠對加盟商罰款,否則構成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肆』 加盟店承擔總部的法律責任嗎
總部與加盟店不一定承擔連帶責任。因為根據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定,總部與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擔連帶責任。但是這種連帶責任,只是外部責任,消費者可以向總部或加盟店要求賠償,總店與加盟店之間的內部責任取決於雙方的具體協議。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伍』 加盟店被工商局罰款總部有責任嗎
要看具體原因的,如果是總部未告知的話,總部肯定要負責,但是由於你方原因且合同未標明的違反工商規定的,基本算是你自己的責任
『陸』 加盟店違法違規,誰承擔責任
應該沒有關系,只要你們總店的經營項目合理合法,提供的產品不違反法律法規,A開的店違法亂紀自然由自己負責。
『柒』 加盟的代理商出了事總公司負責嗎
分什麼事情,如果是質量事故肯定總公司要負責的,但是如果是其他違法違規,應該是跟總公司沒關系的,因為代理商和分公司是不同概念的,如果是分公司出事,那總公司肯定要負責的。
『捌』 加盟店違約總部是否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根據民法典表見代理的相關規則,在合同責任中,總部與加盟店承擔連帶責任。當然,這只是外部責任(消費者可以向總部要求賠償或者向加盟店要求賠償),總店與加盟店之間的內部責任如何,要看雙方之間的具體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表見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玖』 加盟店侵權可以起訴總店嗎
法律分析:可以。從侵權責任角度分析,雖然特許經營的總部與加盟店是法律地位各自獨立的民事主體,但對消費者而言,整個特許體系往往被當作單一的企業經營者,總部與旗下的加盟店構成同一企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拾』 加盟店出問題了總公司要負責嗎
法律分析:加盟商如系總公司分公司,則履行合同中產生的債務由總公司承擔;如是獨立主體,需結合是否加盟與總公司關系及是否有權代表總公司等情況來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