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盟合作定金交了可以退嗎合同沒簽
首先要明確,由於加盟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加盟者處於弱勢地位,我國法律對於加盟者是有特殊保護的,因此加盟費可以主張退還。
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上述條件中,最重要的還是期限問題,解除加盟的時間點很重要,越早越好,越早能退還的越多,因此遇到此類問題大家應當盡快委託律師起訴處理,具體可以直接搜索咨詢合肥余智明律師。
下面附本人辦理的案件(當事人繳納加盟費14萬,最終在律師代理下退還12萬):
② 加盟項目交了定金能退嗎
法律分析:建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需要注意交定金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簽訂正式的合同,如果沒有簽訂正式合同之前那麼定金是不會退的,也就是說一般因為個人原因想要退出加盟的那麼定金不返還,但加盟屬於特許經營,如果沒有正式簽訂合同,沒有使用對方經營資源,可以要求退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③ 加盟交了意向定金能退嗎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沒有簽訂正式合同之前那麼定金是不會退的,也就是說一般因為個人原因想要退出加盟的那麼定金不返還,但加盟屬於特許經營,如果沒有正式簽訂合同,沒有使用對方經營資源,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有合同,根據加盟協議確定,符合條件也是可以退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後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④ 加盟品牌交了定金能退嗎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
1、建議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需要注意交定金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簽訂正式的合同,如果沒有簽訂正式合同之前那麼定金是不會退的,也就是說一般因為個人原因想要退出加盟的那麼定金不返還,但加盟屬於特許經營,如果沒有正式簽訂合同,沒有使用對方經營資源,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有合同,根據加盟協議確定,符合條件也是可以退的。
2、加盟商在沒有實際使用特許人的經營資源之前,加盟商可以行使單方解除權,合同解除後,是否能返還定金視雙方過錯程度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⑤ 加盟店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簽訂正式合同之前那麼定金是不會退的,也就是說一般因為個人原因想要退出加盟的那麼定金不返還,但加盟屬於特許經營,如果沒有正式簽訂合同,沒有使用對方經營資源,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有合同,根據加盟協議確定,符合條件也是可以退的。
法律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特許人、被特許人的基本情況;(二)特許經營的內容、期限;(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及其支付方式;(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以及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提供方式;(五)產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標准要求和保證措施;(六)產品或者服務的促銷與廣告宣傳;(七)特許經營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和賠償責任的承擔;(八)特許經營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九)違約責任;(十)爭議的解決方式;(十一)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⑥ 加盟費怎麼退回技巧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催生出許多統一經營的品牌,這些品牌耐以生存的模式大多數依靠招商加盟,最近,筆者接觸到許多餐飲類的加盟合同糾紛案件?其中大部分糾紛產生的根源就在於這個加盟費用的退還問題,由於加盟者與被加盟者之間信息的不對稱性,導致加盟者往往對加盟品牌的經營資源、服務能力沒有充分的認識,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會提出退還加盟費的主張,那麼加盟費是否能夠退還呢?
退還加盟費勢必會涉及到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一般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在退還加盟費類的案件中,很顯然一般是無法協議解除的,那麼是否可以法定解除呢?這是可以的,主要解除情形可以分為兩點:
1、在具有法定的解除情形下,可以主張法定解除,具體主要是可指以基於《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來提出的解除之訴,在這種情形下,如果被加盟公司具有符合解除的情形,在收集相應證據後,可以通過訴訟及時主張解除。
2、在一般情形下,民事活動遵循當事人自身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說當事人在自願簽署合同後,應當以合同內容為准。在不存《合同法》第九十四條之規定的情況下,是無法要求退還結盟費用的。
除此之外,加盟能合同如果符合條件,應當屬於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是指特許經營合同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在這類合同中,被加盟的公司主要是依賴其形成的品牌效應、經營技術等無形資產而獲得加盟人的結盟費,而由於這種資產的無形化,難以在短時間內認知,所以加盟人需要一定的考察時間,正因為如此,法律規定了加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也就是說在這類合同中加盟人是有權解除合同的。一般解除權的存在與否主要看:1、提出解除之訴時間的早晚,2、接受服務的多少,3、加盟公司有無其他違約行為等。
綜上,如果符合法定的解除權或者加盟類合同特有的解除事由,是可以盡快起訴主張退還加盟費的,值得一提的是,在此類案件中,加盟公司往往會採取拖延的戰術,提出協商、轉讓等方式,在這里筆者提醒一定要盡早維護權利,否則權利會因為拖延而受損。
⑦ 加盟定金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加盟費可以主張退還。
但是加盟費的退還需要一定條件,一般實務中法院會考量以下幾個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過訴訟主張退還(對於結盟者來說越早越好);
2、有無實際經營或者接受服務多寡;
3、加盟經營方具有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⑧ 加盟費定金能退嗎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簽訂正式合同之前那麼定金是不會退的,因為個人原因想要退出加盟的那麼定金不返還,如果沒有正式簽訂合同,沒有使用對方經營資源,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有合同,根據加盟協議確定,符合條件也是可以退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