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家連鎖酒店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
連鎖酒店直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
1、法律地位不同。
加盟店具有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並可以在其自身經營范圍內獨立開展各種業務活動、從事各類民事活動,獨立承擔公司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直營店是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提請設立的,其屬於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無獨立的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雖可以獨立開展業務活動,但必須以總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且只能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
2、設立流程不同。
加盟店一般是由兩個以上股東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注冊應當符合《公司法》對設立條件及投資方式的規定,並到工商部門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最後一般是某某有限責任公司或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直營店一般是由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機關提出設立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名稱最後都是某某分公司。
3、經營方式不同。
總公司在管理運作時候會對直營店做出明確的管理責任及考核標准,也會制定相關的約束措施,不會給直營店多的管理許可權。直營店的運作也是由總公司對自己公司庫存情況,來控制直營店的銷售的。但是對於加盟店而言並沒有如此多的限制。
4、控制權不同。
直營店是需要總公司來經營管理的連鎖店,它不管是在經營方面、投資方面、還是管理方面都是由總公司來掌控的。而所謂的連鎖,就是企業會授權給投資者,投資者便可以使用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來招攬消費者。也就是直營店的控制權在總公司,連鎖店在投資者手裡。
❷ 「自營店」和「加盟店」的區別是什麼
一、產權關系不同——也是本質區別
加盟店,與品牌總部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除了合同規定的相關細則,並無資產紐帶。
直營店,則隸屬於總部,屬於同一資本所有,由總部直接運營、集中管理。相較而言,直營店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但是,從另一方面講,在新品研發、技術更新、推廣應用等方面更有優勢。
二、法律關系不同
加盟,是一種特許連鎖方式,由特許人——品牌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經合同建成關系,通過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對的靈活性、主動性、自主性。
直營,則是總部旗下的成員,按照總部的方針,由內部的統一管理制度進行調整,依照按總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於品牌總部對於特許經營權的轉讓,這一點,由初期繳納的費用(加盟費、管理費、保證金)得以體驗,品牌總部是轉讓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個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財務是相互獨立的。
(2)加盟店是獨立核算的么擴展閱讀:
連鎖店優勢:
1、連鎖的高成功率:連鎖店在全球范圍內已經證明了它的成功率,它的成功率可以高達90%以上。
2、連鎖大大降低學習時間,加速成功速度。投資者通過重點可以短時間的學會經營管理的經驗以及知識,使得自己少走彎路,縮短自己的學習摸索時間。
3、品牌優勢,投資者利用很小的投資就可以享受到長期經營的品牌和信譽,算的上市低投入高回報。同時因為使用共同的廣告、促銷,大大降低廣告促銷平均成本,有利於連鎖企業樹立品牌形象。
4、規模采購優勢,統一采購可以使連鎖經營企業同時享受大批量購買的優惠,這樣不僅增強了供應商的合作力度,也降低了采購成本,很大程度節約采購成本。
❸ 關於賬務處理的問題 我們公司有自營店,也有加盟店,自營店獨立核算利潤,公司怎麼做賬
既然是非獨立核算,就是說不需要獨立建賬,作為總公司的一個辦事處核算就可以了,在分公司發生的業務收入和費用就當是發生在總公司一樣處理就行了,分公司的費用肯定可以計入總公司的賬面上啊,分錄按正常情況處理
❹ 現實生活中如何判斷連鎖模式
對於我國的連鎖經營而言具有三種形式:直營式連鎖RC、自由式連鎖VC(也叫自願式加盟)、加盟連鎖。
直營連鎖
直營連鎖指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點,零售點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直營連鎖的主要任務在「渠道經營」,意思指透過經營渠道的拓展從消費者手中獲取利潤。因此直營連鎖實際上是一種「管理產業」。 這是大型壟斷商業資本通過吞並、兼並或獨資、控股等途徑,發展壯大自身實力和規模的一種形式。
直營連鎖店的定義:本質上是處於同一流通階段,經營同類商品和提供相同服務,並在同一經營資本及同一總部集權性管理機構統一領導下進行共同經營活動。
營連鎖主要特點:所有權和經營權集中統一於總部。其所有權和經營權的集中統一表現在:所有成員企業必須是單一所有者,歸一個公司,一個聯合組織或單一個人所有;由總部集中領導、統一管理,如人事、采購、計劃、廣告、會計和經營方針都集中統一;實行統一核算制度;各直營連鎖店經理是雇員而不是所有者;各直營連鎖店實行標准化經營管理。 直營連鎖的人員組織形式是由總公司直接管理.直營連鎖的組織體系,一般分為3個層次:上層是公司總部負責整體事業的組織系統;中層是負責若干個分店的區域性管理組織和負責專項業務,下層是分店或成員店。這樣的組織形式具有統一資本、集中管理、分散銷售的特點,同時給直營連鎖店的發展帶來了兩個方面的影響。
其積極影響表現在:
1.可以統一調動資金,統一經營戰略,統一開發和運用整體性事業;
2.作為同一大型商業資本所有者擁有雄厚的實力,有利於同金融界、生產廠商打交道;
3.在人才培養使用、新技術產品開發推廣、信息和管理現代化方面,易於發揮整體優勢;
4.眾多的成員店可深入消費腹地擴大銷售。 其不利影響表現在:
1.成員店自主權小,積極性、創作性和主動性受到限制; 2.需要擁有一定規模的自有資本,發展速度受到限制;
3.大規模的直營連鎖店管理系統龐雜,容易產生官僚化經營,使企業的交易成本大大提高。
自由連鎖經營
自由連鎖經營:是由不同資本的多數商店自發組織成總部,實行共同進貨、配送的連鎖經營形式。各國叫法不盡相同,也有稱:自願連鎖、志同連鎖、任意連鎖等。 自由連鎖經營的特點
各加盟店在保留單個資本所有權的基礎上實行聯合,總部同加盟店之間是協商、服務關系。集中訂貨和統一送貨,統一制定銷售戰略,統一使用物流及信息設施。各加盟店不僅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人事自主,而且在經營品種、經營方式、經營策略上也有很大的自主權,但要按銷售額或毛利的一定比例向總部上交加盟金及指導費。
總部經營的利潤,也要部分返還各加盟店。
加盟連鎖
加盟連鎖是指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產品,服務的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形象的是,經營技術,營業場合和區域),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或營業權。最初的加盟連鎖來源於19世紀80年代,美國勝家(SINGER)縫紉機公司建立了第一個經銷商網路,經銷人付費給勝家公司以換取在一定區域內出售的權利。
盟連鎖與直營連鎖的區別
1、產權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獨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各個特許加盟店的資本是相互獨立的,與總部之間沒有資產紐帶;而直營連鎖店都屬於同一資本所有,各個連鎖店由總部所有並直接運營、集中管理。這是加盟連鎖與直營連鎖最本質的區別。特許經營總部由於利用他人的資金迅速擴大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所需資金較少。相比之下,直營連鎖的發展更易受到資金和人員的限制。
2、法律關系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中特許人(總部)和被特許人(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合同關系,雙方通過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建立起關系,並通過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直營連鎖中總部與分店之間的關系則由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調整。 3、管理模式不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核心是特許經營權的轉讓,特許人(總部)是轉讓方,被特許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許經營體系是通過特許者與被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形成的。各個加盟店的人事和財務關系相互獨立,特許人無權進行干涉。而在直營連鎖經營中,總部對各分店擁有所有權,對分店經營中的各項具體事務均有決定權,分店經理作為總部的一名雇員,完全按總部意志行事。
4、涉及的經營領域不完全相同。直營連鎖的范圍一般限於商業和服務業,而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范圍則寬廣得多,除商業、零售業、服務業、餐飲業、製造業、高科技信息產業等領域外,在製造業也被廣泛應用。 加盟連鎖與自由連鎖的區別
1、加盟連鎖(特許連鎖)是總部和加盟店依照一對一的特許經營合同成立的,而自由連鎖是加盟店按自發的意志、自願共同結成的組織。
2、加盟連鎖(特許連鎖)的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存在縱向關系,各加盟店沒有橫向聯系。自由連鎖的加盟店之間則存在橫向聯系。
3、自由連鎖是由加盟店集資組成,所以加盟店可以得到由總部利潤中作為戰略性投資的、持續性的利潤返還,而特許經營中沒有這種總部對加盟店的利潤返還機制。 4、自由連鎖成員店的經營自主權比加盟連鎖(特許連鎖)加盟店多,相互聯系更為鬆散。
5、加盟連鎖(特許連鎖)在合同期內不能自由退出,自由連鎖店可以自由退出。 6、自由連鎖總部一般是非營利性機構,不收或收取少量的會費。特許經營中則有特許經營費用和保證金等。7、特許經營體系通常依託於特許人開發的某些獨特的產品、服務、經營方法、商號、商譽或者專利之上,而自由連鎖則沒有這些特點。 所謂連鎖經營就好比一家母公司下屬了一批分公司。總店開設了新店。一般都是在一個地區開展一家,形成一個網路。發展規模會越來越壯大
❺ 加盟商店,會計不是獨立核算,那應該是怎樣核算,稅務是怎麼處理的
非獨立核算的可以開設自己的銀行賬戶,可以單獨核算稅金,由總公司統一繳納。在賬務處理上可以在會計軟體的設置上增加輔助核算的部門,對其進行核算,也可以在加盟店設置專門的財務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相關的資金和費用可以通過往來核算,並單獨做會計報表,再由總公司進行匯總。
❻ 加盟店算是個公司嗎加盟店是什麼性質
加盟店是公司,只不過是個人經營性質的公司。
不知道自己開什麼樣的公司,賣什麼產品,就可以在網上找找 加盟個什麼產品去。這樣有保障。
加盟店只有間接性責任問題,沒有直接性問題。廠家才算是直接性責任問題。
❼ 加盟店要不要交稅
必須要繳稅,至於你是否有減免稅款的資格,那就由當地稅務部門去認定
根據你說的情況去分析
你是沒有辦理好營業執照就開門營業做生意,這其實已經構成了無照經營行為
總公司的營業執照是他們自己的事情,董記的營業執照是董記他們公司的而已
你作為加盟經營者,只是取得了經營他們產品的特許權而已,他們的執照與你無關,你也不能使用他們的營業執照
你要開門做生意,必須辦理自己的營業執照
辦理好營業執照後再去稅務部門辦《稅務登記證》,依法納稅
加盟店辦營業執照分為兩種情況
1、以總公司的名義,在你加盟的地方注冊分公司,分公司不能承擔民事責任的,也就是總公司得扛下你這間分公司的所有責任
2、自己辦一個公司企業或者個體戶的營業執照,而這個總公司出具授權證明書給你,你作為加盟連鎖店。自行負擔民事責任
p.s.一般情況下的這種加盟,都是加盟者自己去辦營業執照的,總公司不會願意成立分公司的,因為這樣子對他們非常不劃算
辦營業執照的流程:
1、先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確定你的店名)
2、然後拿著這個東西,帶上本人的健康證明,去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辦《餐飲服務許可》(或者叫《食品衛生許可證》)
這個證辦好之後再回去工商局辦工商營業執照。
3、辦個體戶營業執照所需要的材料:本人證件相片、身份證和復印件、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文件,如果是租的還得租賃合同及復印件,《餐飲服務許可》(或者叫《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辦好營業執照30天內去國稅、地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❽ 企業下屬的連鎖店是否可以申請為獨立核算的小規模納稅人
企業下屬的連鎖店,如果不是分公司形式,可以申請為獨立核算的小規模納稅人。
擴展閱讀:
連鎖店是指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❾ 可多加盟費是多少
本來首選是可多便利店的,可就是費用太貴了。回本周期太長了。最後才做了省士多便利店,錯有錯著,開了後和朋友的可多對比也沒啥沒區別!主要投資蠻便宜的。才15萬左右而已!一天6000-7000左右營業額消費不起,相信一年不到本就都回來了。朋友也准備開個
❿ 加盟店屬於個體戶嗎屬於自由職業嗎
這個沒有影響規定。加盟只是你使用了別人的品牌,這個是你們私下的協議和合同。如果沒有要求,公司或者個體戶都沒有影響。換句話說,就跟你自己開了家店(個體戶或公司)是一樣的。